我的酒量越来越大。不仅到高圆寺车站附近,也到新宿、银座一带去喝酒,有时还在外面过夜。为了避免“遵从与昨天同样的惯例”,我在酒吧里装出无赖汉的模样,抱着人乱亲一气,总之,我又回到了殉情之前的状态,不,成了比那时更粗野更卑贱的酒鬼。没钱可花时,还把静子的衣服拿去当掉。
自从我来到这个公寓,望着那破烂风筝露出苦笑后,已经过去了一年多。当樱花树长出嫩叶的时节,我悄悄偷走静子和服上的腰带和衬衫,拿到当铺去典当,然后用换来的钱去银座贪杯。我在外面连续过了两夜,到第三天晚上,毕竟觉得于心不安,无意识中蹑手蹑脚地走回到静子的住处。只听到里面传来静子与繁子的谈话声:
“干吗要喝酒?”
“爸爸可不是因为喜欢酒才喝的。只因他人太好了,所以……”
“好人就要喝酒吗?”
“倒也不是那样,不过……”
“爸爸准会大吃一惊的。”
“没准会讨厌呢。瞧,瞧,又从箱子里跳出来了。”
“就像漫画里的‘急性子小阿平’一样。”
“说得也是。”
能听到静子那压低了嗓门,却发自肺腑的幸福笑声。
我把门推开一个缝,朝里瞅了瞅,原来是一只小白兔。只见小白兔在房间里欢蹦乱跳着,而静子母女俩正追着它玩。
(真幸福啊,她们俩。可我这个混蛋却夹在她们中间,总有一天会毁了她们。朴实的幸福。一对好母女。啊,倘若神能听见我这种人的祈求,哪怕一生中只有一次,我也祈求神能赐给她们母女俩幸福。)
我真想原地蹲下,合掌祈祷。我轻轻拉上门,又回银座去了。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回过那个公寓。
不久,我又寄宿在京桥附近一家小酒馆的二楼上,过起了男妾式的日子。
世间。我开始隐隐约约地明白世间的真相了。它就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争斗,而且是即时即地的争斗。只需要当场取胜即可。人是绝不会服从于他人的。即使是奴隶,也会以奴隶的方式进行卑屈的反击。所以,除了当场一决胜负之外,人不可能有别的生存之道。虽然人们口头上主张大义名分,但努力的目标毕竟属于个人。超越个人之后依旧还是个人。说到底,世间之谜也就是个人之谜。所谓的汪洋大海,实际上并不是世间,而是个人。想到这里,我多少从对世间这一大海之幻影的恐惧中解放了出来,而不再像从前那样,凡事谨小慎微,操心不尽。换言之,我多少学会了要厚颜无耻,以适应眼前的需要。
离开高圆寺的公寓后,我来到了京桥的一家小酒吧。“我和她分手了。”我只对老板娘说了这一句,便足够了。亦是说,一锤子就定了胜负。从那天夜里起,我便毫不客气地住进了那里的二楼。尽管如此,那本该十分可怕的“世间”却并没有加害于我,而我自己也没有向“世间”进行任何辩解。只要老板娘不反对,一切便不在话下了。
我既像是店里的顾客,又像是店里的老板,也像个跑腿的侍从,还像是某个亲戚。在旁人眼里,我无疑是个来路不明的人。对此,“世间”却不足为怪,店里的常客们也“阿叶、阿叶”地叫我,对我充满了善意,还请我喝酒。
慢慢地,我对世间不再小心翼翼了。我渐渐觉得,世间这个地方并非那么可怕了。换言之,此前的那种恐惧感很有点杞人忧天的味道,就好比担心春风里有成千上万的百日咳细菌;担心澡堂里隐藏着成千上万导致人双目失明的真菌;担心理发店里潜伏着秃头病的病菌;担心火车车厢的吊带上蠕动着疥癣的幼虫;担心生鱼片和生烤的猪肉牛肉里埋伏着绦虫的幼虫、吸虫的虫卵等等;担心赤脚走路时会有小小的玻璃碴扎破脚心,而那玻璃碴竟会进入体内周身循环,戳破眼珠,使人失明等等。总之,我就像是被那种所谓的“科学迷信”吓破了胆似的。的确,从“科学”的角度看,所谓“成千上万的细菌在那儿蠕动”,或许确有其事吧。但同时我也开始懂得了:只要我彻底无视它们的存在,那么,它们也就成了与我毫无关联,并转瞬即逝的“科学幽灵”。人们常说,如果饭盒里吃剩三粒米饭,一千万人一天都剩下三粒,那就等于白白浪费了好几袋大米;还有,如果一千万人一天都节约一张擤鼻涕的纸,那么,将会汇聚成多大的一池纸浆啊。这种“科学统计”曾让我多么害怕啊。每当我吃剩一粒米饭,或是擤一次鼻涕时,我就觉得自己白白浪费了堆积如山的大米和纸浆。这种错觉死死地攫住我,使我黯然神伤,仿佛自己正犯下重大的罪孽一样。但这恰恰是“科学的谎言”“统计的谎言”“数学的谎言”。在黑灯瞎火的厕所里,人们踩虚脚掉进粪坑里,这种事的概率有多大呢?还有,乘客不小心跌进电车门与月台外缘的缝隙中,这种人的概率又是多少呢?统计这种概率性是愚蠢可笑的,同样,三粒米饭也不可能被汇集到一处。即使作为乘法和除法的应用题,这也是过于原始而低能的题目。尽管它的确有可能发生,但真正在厕所的毛坑上因踩虚脚而受伤的事例,却从没有听说过。然而,那样一种假设却作为“科学事实”灌输进了我的大脑里,直到昨天为止,我还完全把它作为现实来加以接受,并担惊受怕。我觉得自己是那么天真可爱,忍不住想笑。我开始一点点地了解“世间”的实体了。
尽管如此,人这种东西在我眼里仍旧十分可怕,要从楼上下去见店里的顾客,我必须得先喝杯酒给自己壮胆。可俗话说,越是害怕越想看,所以我每天晚上都去店堂里,像小孩子总是把自己害怕的小动物紧攥在手中一样,我开始在喝醉之后,向店里的客人吹嘘拙劣的艺术论。
漫画家。啊,我只是一个既无大悲亦无大喜的无名漫画家。我渴望着狂暴而巨大的欢乐,即使再大的悲哀接踵而至,我也在所不惜。尽管我心急如焚,但眼下的乐趣不外乎与客人闲聊神侃,喝客人请我喝的酒。
来到京桥以后,我已过了近一年这样无聊的生活。我的漫画也不再仅限于儿童杂志,而开始刊登在车站贩卖的猥亵杂志上。我以“上司几太”(情死未遂)这个谐谑的笔名,画了一些下流的裸体画,并在其中插入了《鲁拜集》中的诗句:
停止做那种徒劳的祈祷。
抛弃那诱发眼泪的一切。
来,干一杯吧,只想美妙的事物,
忘记一切多余的烦恼。
那用不安和恐怖威胁人的家伙,
惧怕自己制造的弥天罪恶,
为防备死者愤然复仇,
终日算计,不得安卧。
昨夜,我的心因醉意而充满欢欣,
今早醒来,却徒留一片凄清。
真是怪哉,相隔一夜,
我的心竟然判若两人!
别再想什么恶有恶报!
如同远方喧闹的鼓声,
那家伙莫名地不安和烦恼。
又怎能得救,倘若放屁也算罪行?
难道正义是人生的指针?
那么,在血迹斑斑的战壕
那暗杀者的刀锋上
又是何种正义在喧嚣?
哪里有指导我们的原理?
又是何种睿智之光在闪烁?
美丽与恐惧并存在于浮世,
软弱的人子背负起不堪的重荷。
因为我们被播撒了无奈的情欲种子,
所以总听到善与恶、罪与罚的咒语。
我们只能束手无策、彷徨踯躅,
因为神没有赐给我们力量和意志。
你在哪里徘徊游荡?
你在对什么进行批判、思索和重新考量?
是并不存在的幻觉,还是空虚的梦乡?
哎,忘了喝酒,那全都成了虚假的思量!
不妨遥望那漫无边际的天空,
我们不啻其中浮现的一个黑点。
岂能知道,这地球是凭什么自转?!
自转,公转,反转,与我们有何相干?!
到处都有至高无上的力量,
所有的国家,所有的民族,
无不具有相同的人性。
难道只有我是异端之徒?
人们都误读了先知的圣训,
要不就是缺乏常识和智慧。
竟然忌讳肉体之乐,还禁止喝酒,
够了,穆斯塔法,我最讨厌那种虚伪!
(摘自堀井梁步译《鲁拜集》)
但那时,有一个少女劝我戒酒。她说道:
“那可不行啊,每天一到中午,你就开始喝得醉醺醺的。”
她是酒吧对面那家香烟铺老板的女儿,年纪有十七八岁,名字叫良子。她长得肌玉肤白,还有一颗虎牙。每当我去买香烟时,她总会笑着给我忠告。
“为什么不行呢?有什么不好?有多少酒就放开喝。‘人子啊,消除你心中的憎恨吧!’这是古代波斯人的名言——算了,我甭说这么复杂了。还有呢,‘给悲哀疲惫的心灵带来希望的,正是那带来微醺的玉杯’。这,你懂吗?”
“不懂。”
“傻丫头,当心我亲你哟。”
“亲就亲呗。”
她毫不胆怯地撅起了下嘴唇。
“傻丫头,居然没有一点贞操观念。”
但良子的表情中,分明漂漾着一种没有被任何人玷污过的处女气息。
在开年后的一个严寒之夜,我喝得醉醺醺地出去买香烟。不料掉进了香烟铺前面的下水道洞口里,我连声叫着:“良子,救救我,救救我。”良子使劲把我拽了上来,还帮我处理右手上的伤口。这时,她收起笑容,一本正经地说道:
“你喝得太多了。”
我对死倒是满不在乎,但若是受伤出血导致身体残废,那我死活也不干。我一边让良子给我处理手上的伤口,一边寻思着,是不是真的该戒酒了。
“我戒酒。从明天起一滴不沾。”
“真的?!”
“我一定戒。如果我戒了,良子愿意嫁给我吗?”
关于她嫁给我的事,其实只是一句玩笑话而已。
“当啰。”
所谓“当啰”,是“当然啰”的省略语。当时流行着各种各样的省略语,比如“时男”(时髦男子)、“时女”(时髦女子)等等。
“那好哇。我们就拉拉钩,一言为定了。我一定戒酒。”
可第二天,我从中午起又开始喝酒了。
傍晚时分,我踉踉跄跄地走到外面,站在良子的店铺前面,高喊道:
“良子,对不起,我又喝了。”
“哎呀,真讨厌,故意装着醉了的样子。”
她的话让我吃了一惊,仿佛酒也醒了。
“不,是真的。我真喝了。才不是故意装醉呢。”
“别作弄我,你真坏。”
她一点也不怀疑我。
“你一看不就明白了吗?我今天又是从中午起就喝酒了,原谅我吧。”
“你可真会演戏哪。”
“不是演戏,你这个傻丫头。当心我亲你哟。”
“你亲呀!”
“不,我没有资格。娶你的事,也只有死心了。瞧我的脸,该是通红吧。我喝了酒哪。”
“那是因为夕阳照着脸上呢。你想耍弄我可不行。昨天不是说定了吗?你不可能去喝酒的。因为我们拉了钩的。说你喝了酒,肯定是在骗人,骗人,骗人!”
良子坐在昏暗的店铺里微笑着,她那白皙的脸孔,啊,还有她那不知污秽为何物的“童贞”,是多么弥足珍贵。迄今为止,我还从没和比我年少的处女一起睡过觉。那就和她结婚吧,即使因此而有再大的悲哀降临吾身,我也在所不惜。我要体验那近于狂暴的巨大欢乐,哪怕一生中仅有一次也行。尽管我曾认为,童贞的美丽不过是愚蠢诗人所抱有的甜美而悲伤的幻觉,可我现在却发现,它确实真真切切地存在于这个世上。那就结婚吧,等到春天来临,我就和她一起骑着自行车,去看绿叶掩映的瀑布吧!我当即下定了决心,也就是抱着所谓“一决胜负”的心理,毫不犹豫地偷摘这朵美丽的鲜花。
不久,我们便结婚了。从中得到的快乐未必如预期的巨大,但其后降临的悲哀堪称凄烈之至,超乎想象。对于我来说,“世间”的确是一个深不可测的可怕之地,也绝非依靠“一决胜负”便可以轻易解决一切的场所。
二
堀木与我。
相互蔑视,却又彼此来往,并一起自我作践——倘若这就是世上所谓“朋友”的真实面目,那么,我和堀木的关系无疑正好属于“朋友”的范畴。
多亏了京桥那家酒吧老板娘的侠义之心(所谓女人的侠义之心,乃是一种奇妙的措辞,但据我的经验而言,至少在都市男女中,女人比男人更富有侠义之心。男人们大都心虚胆怯,只知道装点门面,实则吝啬无比),我和香烟铺的良子开始了同居生活。我们看中了筑地靠近隅田川的一栋木制两层公寓,租下一楼的一个房间居住。我把酒也戒掉了,开始拼命从事日渐成为我固定职业的漫画创作。晚饭后我们俩一起去看电影,在回家路上顺道踅进咖啡馆坐坐,或是买下一个花钵,不,这一切都算不了什么,我最大的乐趣乃是和这个由衷信赖自己的小新娘子厮守在一起,倾听她说的每一句话,欣赏她做的每一个动作。我甚至觉得,自己越来越像一个正常人,不至于以悲惨的死法终其一生。可就在我心中隐约萌动起这种甘美的想法时,堀木又出现在了我面前。
“哟,色魔!哎呀,从你的表情看,像是多少懂点人情世故了。今天我是高圆寺那位女士派来的使者哪。”说着,他又突然降低了嗓门,朝正在厨房里沏茶的良子那边翘起下巴,问我道,“不要紧吧?”
“没事儿,尽管说吧。”我平静地回答道。
事实上,良子真算得上信赖的天才。京桥那家酒吧的老板娘和我之间的关系自不用说,就算我告诉她在镰仓发生的那起事件,她也对我和常子之间的事毫不怀疑。这倒并不是因为我善于撒谎,事实上,有时候我是说得再明白不过了,可良子却只是当作笑话来听。
“你还是那么自命不凡哪。说来,也没什么要紧事,她托我转告你,偶尔也去高圆寺那边玩玩吧。”
就在我刚要忘却之际,一只怪鸟又扑打着翅膀飞过来,用鸟喙啄破了我记忆的伤口。于是,转眼之间,过去那些耻辱与罪恶的记忆又在脑海里再度复苏,让我感到一种想要高声呐喊的恐惧,不由得坐立不安。
“去喝一杯吧。”我说道。
“好的。”堀木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