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睡边拼命地想,结果越发觉得不可思议了。无论什么病,我都不怕,可唯独这皮肤病却着实受不了。即便再怎么辛苦,再怎么贫穷,唯独这皮肤病是我万万不想得的。就算缺个胳膊少条腿,也比得皮肤病不知强多少。在女校的生理课上,学了各种皮肤病的病菌,害得我周身发痒,恨不得把教科书上印着病虫、巴米虫照片的那一页撕个粉碎。而且,我痛恨老师大条的神经,要知道,即便是老师,也不该这样若无其事地教人的。也许是因为教师这门职业的关系吧,他们只有拼命地忍耐,装着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给学生上课。一想到肯定是这样,更是对老师的厚颜无耻感到可气和痛苦。生理课结束后,我和伙伴们讨论起来:在疼痛、酥痒、瘙痒这三者中,究竟哪个最痛苦?对于这样的话题,我断然回答道:是瘙痒。难道不是吗?不管是疼痛还是酥痒,我认为都有个知觉的限度。被打、被砍或者被搔痒,当那种痛苦达到极限时,人肯定会失去意识。而失去意识后,人就进入了梦幻仙境,就是升天了,就能从痛苦中美丽地解脱。就算死了,又有什么呢?可瘙痒却像起伏的潮水,涨潮、退潮,退潮、涨潮,忽而缓缓地蠕动,忽而剧烈地翻腾,那种痛苦无休无止,绝不会抵达临界的顶点,所以既不会陷入昏迷,也不会因瘙痒而一命呜呼,只会永无休止地痛苦和挣扎。无论怎么说,都没有比瘙痒更钻心的痛苦了。就算在从前那种老式法庭被拷问,被砍杀,被殴打,被搔痒,我也绝不会告密的。没多久,我就会昏厥过去,而再来两三次,就已经命归黄泉了吧。怎么可能告密呢?我会不惜性命,坚守志士的天职。不过,若是拿来满满一桶跳蚤、虱子和疥癣,威胁说要撒在我身上,我顿时会汗毛竖立,周身打战,不顾烈女的风范,双手合十地央求道,我什么都说,请放过我。仅仅是想着,就厌恶得要跳起来。课间休息时,对伙伴们这样一说,她们全都坦率地表示了赞同。尽管有一次,全班同学在老师的带领下去了上野的科学博物馆,记得是在三楼的标本室里,我“哇”地大声尖叫着,没有出息地哭了起来。看见寄生在皮肤上的虫子标本被制成螃蟹大小的模型,整齐地排列在架子上,我真想大声骂一句“混蛋”,用棍棒把它们敲个粉碎。那以后三天,我都一直睡不着,总觉得周身发痒,饭菜也难以下咽。我甚至讨厌菊花。那小小的花瓣密密麻麻的,就像某个东西。即使看着树干上的凹凸,也觉得毛骨悚然,全身瘙痒。我搞不懂,居然有人能够泰然自若地咽下盐渍鲑鱼子、牡蛎壳、南瓜皮、沙砾路、虫吃的树叶、鸡冠子、芝麻、碎白花纹的绞染布、章鱼脚、茶叶渣、虾子、蜂巢、草莓、蚂蚁、莲子、苍蝇、鱼鳞,没有一样不讨厌。也讨厌注音的假名。注音的假名看起来就跟虱子一样。茱萸、桑果也讨厌。看到月亮放大了的照片,我恶心得差一点呕吐。即便是刺绣,有些图案也让我无法忍受。我是那么讨厌皮肤上的疾病,所以一直对皮肤格外留心,几乎从没长过脓包之类的。结婚以后,还每天都去澡堂,用米糠使劲擦拭身体。肯定是擦得过头了。现在长出这样的脓包,我真是又气恼又后悔。我到底干了什么坏事?神灵也未免太过分了。居然害我长了最讨厌、最恶心的东西,又不是没有其他的病了,就像是正中了红心,让我掉入了最恐惧的深渊。我感到真是不可思议。
第二天早晨,天没全亮我就起来,悄悄走到化妆镜前一看,不禁叫了出来。啊,我是妖怪!这分明不是我。整个身体就像烂掉的西红柿一样,脖子、胸部、肚子上长出了丑陋不堪、像大豆子一般的脓包。只见周身都像长了角,冒出了香菇一般,布满了脓包,荒唐得让我想笑。而且,正慢慢地发展到双脚上。鬼!恶魔!我不是人!让我就这样死了算了。千万不能哭。这样一副丑陋的身体,就算做出要哭的样子,也不仅不可爱,反而就像烂熟的西红柿一样,只是显得滑稽、可耻,惨烈得无可救药罢了。千万不能哭。还是遮掩起来吧。他还不知道。我也不想让他看到。我原本就很丑,如今皮肤又烂了,我已经一无是处。我是渣滓,是垃圾桶。事到如今,他也找不到安慰我的话了吧。我讨厌被安慰。这样的身体还要来安慰,那我只会蔑视他的。讨厌。我想就此分手。别安慰我。别看我。也别到我身边来。啊,真想要一个更大的家。真想一辈子都住在远离他的房间里。如果不结婚该多好。如果没活到二十八岁该多好。十九岁那年冬天,我得了肺病。要是那时候没治好死了,该多好。要是那时候死了,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痛苦,这样悲凉,也不用陷入这样惨不忍睹的境地了。我紧闭着双眼,一动不动地坐着,唯有呼吸在加剧,感到整个心都变成了恶鬼。世界是那么阒寂,而昨天的我已离我远去。我像个困兽般站起来,穿上了和服,深深感到和服是个好东西。不管多么可怕的身体,和服都能这样掩藏得没有破绽。我打起精神,走到晒衣场,恶狠狠地盯着太阳,不禁深深地叹息着。传来了广播体操的号令,我有些凄凉地独自开始做起了体操,轻声喊着“一、二、三”,试图装出很精神的样子,但突然间觉得自己好可怜,结果体操也做不下去了,差一点哭了起来。而且,或许是因为身体运动过于剧烈,脖子和腋下的淋巴腺开始隐隐发疼,轻轻一摸,全都肿硬着。当我察觉之后,整个身子已经站立不住,俨然崩溃了一样,一下子瘫坐到地上。我很丑,一直小心翼翼,尽量不引起人注意,忍耐着活到了今天。凭什么要跟我过不去?一种没有对象却要把人烤焦的愤怒喷涌而出。就在这时,从背后传来了他温柔的嘟哝声:
“原来在这里呀。可不要垂头丧气哟。怎么样?稍微好点了吗?”
本想回答说好点了,但不知为什么,我悄悄甩开他轻搭在我肩上的右手,站起身来,说道:
“回家吧。”
这句话一出口,我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对自己要做什么,要说什么,都承担不起责任了。不管是自己,还是宇宙,全都变得难以置信了。
“给我瞧瞧!”他那有些惶惑的低沉嗓音就恍如来自远方。
“不要。”我身体往后一退,说道,“就是这地方长了些疙瘩。”
我用双手使劲按住腋下,无所顾忌地号啕大哭起来,“哇哇哇”地叫着。一个二十八岁的难看丑女,再怎么撒娇和哭泣,又能有什么可爱之处呢?就算知道丑陋至极,但仍旧泪如泉涌,还流下了口水,我真的一无是处。
“好啦,别哭了。我带你去看医生。”他的声音透着前所未有的坚毅和果断。
那天,他请了假。在查阅报纸上的广告后,决定去一家有名的皮肤病专科医院,我以前也听到过一两次那个医生的名字。我边换出门的和服,边问道:
“是不是身体必须得给人看呀?”
“是的。”他非常优雅地微笑着,回答道,“可别把医生看作是男人。”
我霎时羞红了脸,居然还有点喜滋滋的感觉。
一走出门外,阳光是那么炫目,我觉得自己就是一只丑陋的毛毛虫。在这个病治好之前,我打算把这个世界变成一片漆黑的深夜。
“我不要坐电车。”结婚以后,这是我第一次如此任性而奢侈地说话。那些脓包已开始蔓延到手背上。我曾在电车上看到过一个女人,她就有这么吓人的手。于是从那以后,我就连抓电车上的吊带都觉得不干净了,担心会不会被传染。可现在,我的手就跟那个女人没什么两样了。“厄运上身”这句话,从没像此刻这样渗透过我的骨髓。“我知道的。”他露出开朗的表情回答道,让我坐上了轿车。从筑地经日本桥到高岛屋背后的医院,其实也就只有一会儿工夫,但在这段时间里,我有种搭在葬礼车上的感觉。唯有眼睛还活着,茫然地眺望着初夏的街巷风景。走在街上的男男女女,居然没有人长着我这样的脓包,这让我觉得真是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