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觉得,现在仍然觉得的最大的问题是缺乏时间。我习惯留出时间思考,反思我的想法与行为。我可以一晚上坐着,沉浸在自己内心的旋律之中。这一切只能发生在闲暇的时光,由爱意弥漫的诗句,将长久沉寂在心灵深处的灵魂乐章唤醒。可是,在大学里我们没空自省,好像在这里是学习如何记忆知识而不是学习如何思考的。进入这学识的大门之后,人们就抛弃了那些宝贵的快乐——独处、书籍和幻想。我想我应该这样安慰自己:我正在囤积宝藏,以便以后慢慢享用。然而比起未雨绸缪,我还是更喜欢享受当下的快乐。
我第一年主修的科目有法语、德语、历史、英文写作和英国文学。在法语读物方面,我阅读了高乃依、莫里哀、拉辛、阿尔弗莱德·德·缪塞和圣伯夫的著作。我阅读的德语作品主要来自歌德和席勒。此外,我还快速浏览了从罗马帝国崩溃到18世纪的历史。在英国文学方面,我尝试用批评性的眼光研读了弥尔顿的诗歌和《论出版自由》。
人们常常问我是如何克服大学面对的种种特殊困难的。在教室里,我理所当然独自奋战,教授的讲授就像在电话那头一样遥远,课程内容以最快的速度在我手心中被拼写出来,讲师的个人风格在这种疲于奔命的追课过程中丢失殆尽。字词从我的手上冲过,就像猎狗逐兔一样,失去头绪是常事。不过那些做笔记的同学也好不到哪儿去,机械的听课和匆忙的记录占用了他们所有的精力,我不认为谁还有心思去思考课程内容或是讲师呈现这些内容的方式。我的手忙于“听课”,没法做笔记。不过回到住处后,我还是能凭借记忆写下一部分内容。我在打字机上做练习,写每日作文、文章评论,完成课堂测验和期中、期末考试,这样教授们才能轻松了解我的学识有多浅薄。当我开始学习拉丁文音韵学时,我向导师解释了一套我发明的显示不同韵律和词汇量的盲文系统。
我一直用“哈蒙德”牌打字机。我曾尝试过很多型号的打字机,但我发现“哈蒙德”是最符合我特殊要求的机器。这种打字机具有若干可变动的输入组,每一组都是不同的字体——你可以在希腊语、法语或者数学字符之间转换,总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没有这种打字机,恐怕我是无法完成大学学业的。
各种必修教材鲜有盲文版的,所以我不得不依靠老师把它们拼在我的手上来阅读,因此我预习需要的时间比其他女生要长得多。手语速度不快,使得我有她们没有的困扰。有些日子,对细节的咬文嚼字让我耐心全无。一想到我花了数小时不过读了几章,而其他姑娘现在却欢声笑语地玩耍,就让我异常恼火。不过很快我就恢复了情绪,用微笑把不满的心绪赶走。因为无论谁希望获取真知,就必须独自攀爬困难的山峰,既然到达顶峰没有康庄大道,我就必须独立在蜿蜒曲折中前进。我滑倒很多次,却不惧潜伏的障碍,又站起来。有时,我情绪失控,但总能恢复平静,变得更加坚强。我吃力向前,一点收获也是巨大的鼓舞。我更加热情,爬得更高,开始有了更广阔的视野。每次挣扎都是胜利。再努力一点,我就可以触碰到发光的祥云,体验深邃幽蓝的天空,那是我梦想的高地。不过我的奋斗过程也不全是孤独的,威廉·韦德和E. E. 艾伦先生给我带来很多急需的盲文课本。他们好心的给予给我带来了极大的帮助和鼓励。
在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的第二学年,我学习了英语写作,参考书是《圣经》。我还学习了美国和欧洲政治组成结构、贺拉斯颂诗,以及拉丁喜剧。我最喜欢的还是英文写作课,课堂气氛非常热烈。每堂课都充满趣味。讲师查尔斯·唐森·科普兰先生诙谐又活泼,将一顿原汁原味的文学大餐呈现在你眼前,这是我从来没有体验过的。短短一个小时,你就可以品尝那些逝去大师们创造的永恒美感,而不会被不必要的解释和说明所打扰。你为他们的奇思妙想着迷,你会全身心陶醉在振聋发聩的《旧约》中,乃至于忽略了耶和华上帝的存在;回到住处后,你心里还想着自己多么幸运,可以一窥那完美的共存——圣灵与圣体和谐不朽的共存,真理与美感的新枝从这远古的树干上蓬勃生长。
这一年是我最快乐的学习时光,因为所有课程都是我的兴趣所在。经济学,伊丽莎白时期的文学,还有乔治·L. 吉特莱芝教授主讲的莎士比亚,约西亚·罗伊斯教授主讲的哲学史。通过学习哲学,你可以步入欣赏的殿堂,理解远古的各种传统及种种思潮。而在不久前,你还觉得这些是不知所云的奇谈怪论。
但大学也不完全是我想象中雅典那样的思想圣地,你并不能与伟人和智者面面相对,也感觉不到他们充满活力的触碰。当然他们就在那里,但好像已经僵化了。我们不得不从学识之墙的缝隙里把知识榨取出来,又是解剖又是分析,才能宾夕法尼亚盲人教育学院校长。
确定我们面对的是弥尔顿或是以赛亚,而不是一个像模像样的赝品。在我看来,许多学者似乎已经忘记,我们之所以喜爱伟大的文学作品,是因为我们认同其精神而不是理解其内容。问题在于,他们绞尽脑汁的解析不仅无法给人留下什么印象,读者还会像抛弃树枝上烂掉的水果一样将它们抛弃。如果你不能欣赏花朵沐浴在朝露中的美感,是不可能理解花朵、根茎及其生长过程的。如同失去双眼的鸟儿扇着残缺的翅膀一般,我常常一遍一遍耐性全无地在心里自问:“为什么我要去关注这些解析和假说?”我不是反对对名著进行充分的研究,我反对的是那些冗长的评价和令人迷惑的赏析,这除了表明一百人有一百种观点外,别无一用。不过吉特莱芝教授这样的大学者解析大师的话语时,仿佛“给予盲人全新的视觉”,他可以让诗人莎士比亚鲜活复生。
不过,我也时常希望能去掉一半的课业,因为超负荷的头脑没法吸收学得的宝贵知识财富。一天之内,阅读不同语种不同题材的四五本书籍,而且不遗漏细枝末节,这是不可能的事。如果一个人一边匆忙紧张地看书,一边想着各种测验考试,脑子里会塞满各种无用的琐事。此刻,我满脑子都是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即使把它们理顺也让我精疲力竭。无论什么时候,只要进入我的思维王国,我就感觉自己像寓言里面冲进瓷器店的公牛。知识的碎片千头万绪,如同冰雹冲击我的大脑,当我试图逃离时,课题“小怪”和学业“女妖”都对我紧追不舍,逼得我真想把伟人和智者们——我崇拜的偶像们——全部打碎。
大学生活中最恐怖的莫过于考试了。虽然我已是考场老将,每次都将它们斩落马下,让它们啃了一嘴泥,但它们又站了起来,带着一脸吓人的苍白,直到我像鲍勃·阿克莱斯一样,感觉勇气从指尖溜走。考试之前,你脑子里总是填满神秘的公式和难记的日期——如同嚼蜡,你唯一的希望就是和这些书啊、科学啊同归于尽,沉入深海。
最终,“末日审判”来临。如果你感觉准备停当,那你真是幸运,这意味着你能在正确的时间想起正确的答案,走向正确方向。不过更可能发生的是,当你最需要你的记忆力和判断力的时候,它们却长上翅膀飞走啦,让你又惊又怒。这样无穷的麻烦不可避免地让你命悬一线。
“请简要介绍哈斯和他的作品。”哈斯?哈斯是谁?做过什么?名字听起来怪耳熟的。你在头脑中翻找各种历史信息,如同在破布堆里找一缕丝绸。你确定他就在你脑子里的某个角落——你记得某天查宗教改革的时候看到过。但是现在他在哪儿?你查遍了各种细枝末节的信息:宗教革命,教派分裂,宗派迫害,政府体制,但是哈斯——他在哪里?你惊叹自己竟然知道那么多,可惜试卷却没考到。绝望中,你把所有存货全部摆出来,你要找的人正蹲在角落,沉浸在他的自我思维中,完全没意识到他给你带来了多大的麻烦。
就在此时,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于是,你满脸厌恶地把这些破烂知识抛到一边,然后回家,满脑子想着如何推翻教授们的特权,让他们不能在未经学生同意的前提下随便提问。
我经常想到,这一章最后几页的描述一定会让我成为笑柄。我这只瓷器店里的公牛,未被界定物种的生物,杂乱地使用各种比喻,被冰雹砸,被白脸怪物恐吓等等。就让它们尽情地嘲笑吧!这些语句准确地描述了那种纷繁杂乱的氛围,我转眼就会将这些嘲弄抛到脑后。不过我会大方地说,我对大学的看法改变了。
虽然我在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的学业还没完成,但萦绕学院的浪漫的光环已经褪去。不过在从浪漫转到现实的过程中,我还是学到了很多,如果不经历这些磨砺,我就不会知晓。其中的宝贵一点是:耐心是一门艺术。我们接受教育应该像在乡间漫步一样,热情地吸收所有新鲜事物,让知识大潮一阵又一阵地冲击你,在潜移默化中深化你的思想。“知识就是力量。”其实知识更是快乐,因为学得了知识——广阔深刻的知识,能使你明辨是非,去伪存真。了解推动人类进步的思想和行为,就是穿过千百年的时空,感知人性的脉动;如果一个人感觉不到这种崇高的奋斗精神所带来的悸动,那他也就体验不到生命的和谐。
书,吾友
我已经大体介绍了我生活中的重要事件,但还没有说明我在生活中有多么依赖书籍。书不只是消遣工具,也是智慧的来源。作者们的所见所闻成了他们书中的真知灼见。事实上,在我的教育过程中,书籍对我意义重大,因此我有必要回到我刚开始学习阅读的时候。
1887年5月,我七岁,读了第一个完整的故事。从那时至今,我如饥似渴地阅读我双手范围内的一切印刷品。之前我也提到过,我的早期教育并不正规,因此我的阅读也没有章法可循。
最初,我只有几本盲文书籍——为启蒙儿童准备的《读者》、一本儿童故事集和《我们的世界》:一本关于地球的科普读物。我想应该就这些了。不过我反复阅读它们,直到突出的盲文已经磨损得无法辨认为止。有时,沙利文老师把一些我能理解的小故事和诗歌写在我的手心。不过我更喜欢自己读,因为我喜欢反复阅读我喜欢的部分。
我第一次去波士顿的时候,才开始正式阅读。我被允许每天在盲人学校的图书馆逗留一段时间,徜徉在书柜之间,取下指尖所及的任何书籍来阅读。尽管我十个字中只认识一个,一页中可能只认得两个词,我仍旧阅读。单词本身的形状就让我着迷,其蕴含的意思我反倒一无所知。那时我的大脑一定记忆力非凡,因为有许多字词乃至句子,虽然我对它们的含义一无所知,后来我开始说话和写作的时候,这些词句却会从我的脑海里自然地闪现出来。我的朋友们都惊叹于我丰富的词汇量。我还应该读了许多书的片段(我早年没有完整地读过一本书),还懵懂地记忆了大量的诗歌节选。直到发现《小爵爷方特勒罗伊》,我才开始了以理解内容为基础的阅读。
有一天,老师发现我缩在图书馆角落里认真地读《红字》。我那时大约八岁。我还记得她问我是否喜欢小皮尔,还给我解释了许多生词。接着她告诉我说,有个关于小男孩的美妙故事,她相信我会喜欢。这个故事就是《小爵爷方特勒罗伊》。她许诺在即将到来的暑假里读给我听。实际上,我们到了8月才开始读。在海边的最初几周,到处都充满新奇,到处都是刺激,我把读书的事抛到脑后去了。接着老师到波士顿访友,离开我一段时间。
老师回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开始给我读令人着迷的《小爵爷方特勒罗伊》。我清楚地记得读这本儿童故事第一章的时间、地点。那是一个温暖的八月午后,我们一同坐在吊床上。吊床就挂在距离房子不远处的两棵巨大松树之间。
我们匆忙收拾好午餐餐具,以便有整整一下午的时间读书。我们急急忙忙地穿过草地走向吊床时,惊起许多蚂蚱,它们纷纷跳到我们的衣服上,紧紧挂住。我还记得老师坚持要把它们都赶走后才坐下。我对此却不以为然,认为那是浪费时间。因为老师不在,这段时间没人用过吊床,上面盖满了松针。松树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中,散发出阵阵清香。空气里满是香味,还带着海洋的气息。开始读之前,老师向我解释了她知道我不了解的内容,在阅读过程中,她也不时向我解释我不懂的词汇。刚开始时,很多单词我都不知道,阅读不停被打断。但我刚刚能大致了解故事情节后,就急切地想知道故事如何发展,而不在乎个别词汇的意义了,老师必要的解释也让我愈发厌烦。当她的手指累得无法继续讲述的时候,我第一次强烈地感觉到我的缺陷。我抚摸着那本书,试着去感觉每一个字母。那种强烈的阅读愿望,我永不会忘记。
后来,安纳格诺斯先生见我如此急切,把这本故事书印成了盲文。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几乎能全部背下来。《小爵爷方特勒罗伊》是我整个童年最温柔体贴的伙伴。我冒着让读者厌烦的风险写下这些细节,是因为在我对早期阅读模糊混乱的记忆中,这段记忆栩栩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