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爵爷方特勒罗伊》开始,我对书有了实实在在的喜爱。接下来的两年里,我在家里和波士顿阅读了许多书籍。我已经记不全有哪些,也记不得阅读的顺序了。不过我记得有:《古希腊英雄》、拉封丹的《寓言》,霍桑的《奇书》、《圣经故事》,兰姆的《莎士比亚故事集》,狄更斯的《英格兰历史儿童读本》,《天方夜谭》,《瑞士人罗宾逊一家》,《天路历程》,《鲁滨孙漂流记》,《小妇人》,还有《海蒂》——一个美丽的小故事,我记得我看的是德文版。这些书都是在学习和休闲的空隙里读完的。当然,自始至终我都怀着强烈的求知欲。我没有带着研究或是分析的眼光去阅读——我不知道它们的文学价值如何,从没考虑过写作风格或者作者是谁。这些宝藏就在我的脚边,我自然而然地吸收了它们,如同接受阳光和朋友的爱一般。我喜欢《小妇人》,因为它让我对那些可以看见和听见的男孩、女孩们有了亲切之感。因为没有视觉和听觉,我的生活处处受限,我得依靠书本获得信息去了解我身边的外部世界。
我尤其不喜欢《天路历程》,好像没有读完这本书。《寓言》我也不喜欢。我最初读的拉封丹的《寓言》是英译本,读得并不是很认真,后来我又读了法文版。我发现,尽管他是位语言大师,语言鲜活生动,但是我并不喜欢他那本书。我也不清楚为什么,但如果寓言中的动物们如人一般说话、行动,就不太吸引我。我脑海里全是动物变成人的荒谬情景,故事中蕴含的道理被我忘得一干二净。
再者,拉封丹的道德说教也不符合我们最高的道德准绳。他鼓吹理性和自恋。那些寓言中的道德观全部源自自恋。据他解释,只要自恋被引导并限制在理性的范围内,快乐就能实现。在我看来,自恋是万恶之源,当然,我也可能是错的。拉封丹比我更有机会仔细研究人性。我并不反对寓言中尖酸刻薄的讽刺和从猴子和狐狸口中说出的至理名言。
但我喜欢《丛林故事》和《我认识的野生动物》。我对动物有着浓厚的兴趣,因为它们是真正的动物,而非用来含沙射影的拟人化动物形象。读者的情感随着动物的爱恨而起伏,为好事欢笑,为不幸悲伤。这些作品在潜移默化间就表达了道德观点。
我对古典思想有一种天然的亲近。希腊和古希腊总能让我入迷。在我的幻想中,希腊的神祇们依旧行走在人间,而且与人类面对面交谈;我在心里悄悄地为我喜爱的众神建造了祭坛。我了解并喜爱部族所有的女神和英雄,以及半神——不,并不是所有,我不能原谅残忍贪婪的美狄亚和伊阿宋。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天神会放任他们行不义之事,然后又惩罚他们。这个疑问我仍未解开,我常常惊讶于“神灵竟如此麻木不仁”,“让罪恶讪笑着徘徊于‘时间的殿堂’”这类句子。
让古希腊成为我心中天堂的是《伊利亚特》。没读原著之前,我已经熟悉了特洛伊木马的故事。当我攻克语法障碍后,阅读希腊原文吸取这些“财富”的营养就不是什么难事了。伟大的诗篇,无论用希腊文还是英文写就,都需要敏感的心灵去理解。而有些人却不顾这个简单的真理,用他们不必要的分析和冗长无用的评价让伟大的诗歌变得面目可憎。事实上,理解和欣赏一部杰出的诗篇,并不需要你去对每一个词的作用,或者每个词对句中语法结构的影响进行解释。我很清楚,博学的教授们从《伊利亚特》中发掘的财富要远远多于我的,我也并不因此嫉妒他们。我能从容接受别人比我更聪明的现实,但即使他们拥有了渊博的知识和睿智的见识,也无法洞见那个光辉的时代给人带来的激情。阅读《伊利亚特》中最精彩的篇章之后,我有灵魂升华的感觉——离开我那狭窄局促的生活,身体的限制消失无踪。我的世界在上方,浩瀚无边的天堂任我翱翔!
我不太喜欢史诗《埃涅阿斯纪》,但它文风朴实。在阅读时,我尽量不去借助字典或注释,而且我总是喜欢把我喜爱的章节翻译成英文。维吉尔的文笔有时的确精彩,但他笔下的诸神和人类无不游走在激情、冲突、怜悯和情爱之间,如同伊丽莎白时代化装舞会上矫情的男男女女。《伊利亚特》中的神祇和人类却在欢呼雀跃,纵情歌唱。维吉尔具有沉静迷人的气质,如同月光之下一尊阿波罗雕像;而荷马恰如头顶骄阳、迎风而立的英武青年。
阅读很容易就让你的思想插上翅膀。从《希腊英雄传》到《伊利亚特》,你日行千里,不过感受到的也不全是快乐。当我在语法和字典的迷宫中彷徨无助,或者坠入考试设下的种种陷阱时,你可能已经游历世界很多次,而考试却是各种学校为让莘莘学子晕头转向所设置的。我觉得《天路历程》的结局比较合理,尽管在“天路”的转弯处偶有惊喜,但在我看来,这部作品过于冗长乏味。
我刚开始阅读《圣经》的时候,还无法理解其内容。现在看来,我对《圣经》那神妙和谐之美这样熟视无睹确实非常奇怪。我清楚地记得,在一个细雨霏霏的周日清晨,因为无事可做,我央求表姐为我读一段《圣经》故事。虽然她并不认为我能听懂,但她还是把约瑟和他的兄弟们的故事拼写在我的手上。不知为何,我并不感兴趣。生涩的语言和重复的叙述手法令这个发生在那遥远的迦南之地的故事显得很不真实。我昏昏欲睡,还没等到约瑟的兄弟们拿着彩衣到雅各的帐篷里编造邪恶的谎言,我的心神就已经跑到了“瞌睡之地”。我无法解释为什么古希腊神话会令我如此陶醉,《圣经》故事却令我感觉空洞无物。或许是我在波士顿期间结识了好几个希腊人,他们对祖国历史传说的热爱让我心驰神往。我没有遇到过一个希伯来人或埃及人,因此认为他们不过是些野蛮人,他们民族的故事可能都是编造的,所以故事才会不停重复,人物的名字都很怪异。有趣的是,我从来不觉得希腊神话里的名字奇怪。
但我又该如何言说从《圣经》中发掘的智慧与荣耀呢?很多年来,我从《圣经》中获得越来越多的喜悦和灵感,我爱这本书胜过任何其他书。但《圣经》中仍有很多地方与我叛逆的本性相抵触。我曾强迫自己把书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却又愧疚地觉得没有必要。我从书中获得的历史知识并不能补偿它强加于我的种种不快。就我本人而言,我赞同豪厄尔斯先生的观点:将古代文学中丑陋、粗鄙的一面彻底肃清。当然,我也反对对这些伟大的著作进行曲解或篡改的行为。
在极其朴素、直白的《以斯帖记》中,你会发现某种令人震撼的情节。还有什么比以斯帖面对邪恶君王时更具戏剧性的场面呢?她知道她的生命就攥在王的手中,没有人能保护她逃脱王的愤怒。然而,她还是怀着视死如归的爱国主义情怀,克服了女人的软弱,去接近王。她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如果我要死,那就死吧;但如果我活了,我的族人也就活了。”
《路得记》也属于这样的故事——多么具有东方情调啊!然而这些淳朴乡下人的生活与波斯的首都差别巨大!路得是如此善良和忠诚,当她和收割者们一同站在起伏的麦田里时,我们都会禁不住对她产生喜爱之情。她的美丽和无私使她如同黑暗岁月中的一颗明星,如果人们都怀有像路得一样的爱心,这种爱可以超越宗教教义和根深蒂固的种族偏见。可惜,这世上却很难找到这种爱。
《圣经》带给我最深切的、最令人欣慰的感受是:“眼见之物易逝,心中之感永恒。”
自从爱上书之后,我对莎士比亚就一直青睐。我无法确切说出我是什么时候开始读兰姆的《莎士比亚故事集》的,但我知道我最初是以一个孩童的理解力和好奇心来读莎士比亚的。《麦克白》似乎是令我印象最深的一部作品。这出悲剧的震撼力足以让我永远记住故事的每一处情节。有很长一段时间,幽灵和女巫甚至追逐至我的梦乡。我能看见,实实在在地看见,麦克白夫人娇小苍白的手和匕首——极度悲伤的王后境况堪忧。我觉得这一幕如此真切,仿佛历历在目。
在《麦克白》之后,我读了《李尔王》。我绝不会忘记格罗斯特的双眼被弄瞎时的恐怖景象。我满心愤怒,无法移动手指读取文字,怔怔地坐了良久。我的太阳穴突突跳动着。那一刻,我体会到了一个小孩子胸中所能积蓄的所有憎恨。
我一定是在同一时期熟悉夏洛克和撒旦的,因为在我的意识里,这两个人物是联系在一起的。我记得当时还为他们感到难过。我模模糊糊地感觉到,即使他们愿意,也不可能成为好人,因为似乎没有人肯帮助他们,或者给他们一个公平的机会。直到现在,我也无法做到无条件地谴责他们的不义。曾经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夏洛克、犹大,乃至魔鬼之流,就像一根根善之巨轮上折断的辐条,无论被毁坏得多么厉害,时间总会拯救它们,使之恢复完好。
我刚开始读莎士比亚时就留下了如此多令人不快的回忆,这似乎显得有些奇怪。那些明快柔美、充满幻想的戏剧——也是我目前最喜欢的戏剧类型——最初并没有给我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这或许是因为它们反映的不过是小孩子无忧无虑的快乐生活而已。但是“没有什么能比小孩子的记忆更反复无常:哪些是该记住的,哪些又是该丢弃的,难以预料”。
后来,我曾多次阅读莎士比亚戏剧,其中的部分章节已经熟稔于心。不过我却无法说出哪出戏是我的最爱。我对这些作品的喜爱和我的情绪一样阴晴不定。
在我看来,短小的民谣和十四行诗同戏剧一样清新美妙。但是,尽管我喜爱莎士比亚,这也增加了我的阅读麻烦——评论家和注释者们对每一行诗句的注释读起来令人厌烦。我尝试记住他们的注解,可这令我心烦泄气。因此,我悄悄发誓不再去读它们。直到接触了吉特莱芝教授开设的莎士比亚课后,我的誓言才被打破。我知道,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很多事情,以及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事情我都还不了解。因此我很高兴看到一层层面纱被掀开,新鲜美妙的思想展现在我眼前。
除了诗歌,我最爱历史。双手能触摸到的每一本历史著作我都不会放过,从直白的书页目录、记事年表,到格林所著的客观公正、视角独特的《英国人民史》;从弗里曼的《欧洲历史》到艾默顿的《中世纪》。第一本使我意识到历史价值的书是斯温顿的《世界历史》,这本书是我十三岁的生日礼物。虽然我已经不再认为这本书无懈可击,但仍然把它视为我的知识宝藏之一。通过这本书,我了解到不同种族的人类如何迁徙到世界各地繁衍,并建立起巨大的城市;少数伟大的统治者,人间的“巨人”,将一切踩在自己脚下,一言予千万人幸福或更多人不幸;不同种族的先驱们在艺术和知识的领域开疆拓土,促进时代进步;人类文明遭受社会堕落的浩劫,又像凤凰涅槃一样重生;人类又通过自由、宽容的精神和聪明才智,铺设起拯救世界之路。
在上大学期间,我比较熟悉的是法语和德语的文学作品。德国人认为力度高于美感,真理高于传统,这种民族性格在生活和文学作品中随处可见。在他们所做的每一件事情中,都具有个性鲜明的澎湃激情。他们说话并不是为了给别人留下印象,而是为了宣泄灵魂深处沸腾的思想,否则他们的心会爆裂。
德国文学内涵丰富,但最令我推崇的,是作品中那种女性的、充满自我牺牲精神的爱,这种爱拥有救赎人心的力量。这种思想遍及所有的德国文学作品,最为深邃的阐释当属歌德的《浮士德》:
万物皆易逝唯有意不绝不足起争端恶行随发生唯有女性魂领吾上天堂!
在我所读过的所有法国作家的作品中,我最喜爱莫里哀和拉辛的著作。巴尔扎克的鸿篇巨制和梅里美的中短篇小说,都像强劲的海风富有冲击力。阿尔弗莱德·缪塞更是妙不可言!我钦慕维克多·雨果,尽管他不是我的文学最爱,我欣赏他的天才,他的睿智,他的浪漫主义精神。但是雨果、歌德和席勒,以及所有伟大民族的所有伟大诗人,他们都是永恒价值的阐释者,我的心灵会无比虔诚地追随他们进入真、善、美合一的世界。
尽管我这样连篇累牍地描述自己钟爱的书籍,但也只是提到了我最喜爱的作家,由此你也许可以轻易猜测到,我的阅读范围非常有限。事实并不是这样的。
我喜爱很多作家,原因多种多样——我喜欢卡莱尔无忌的文风和对可耻之事的犀利谴责;喜欢华兹华斯提倡的人类应同自然和谐统一;我在胡德精灵古怪的诗作中能找到精致的快乐;赫里克的诗篇散发出奇特的,如同百合花和玫瑰花一般的芬芳;我喜欢惠蒂尔,因为他具有热情如火的个性和高尚的道德良知。我认识他,关于我们友谊的美好回忆,使我更深刻地感受到了他的诗歌带给我的快乐。
我喜欢马克·吐温——有谁会不喜欢他呢?我想,甚至诸神也喜欢他,所以才把所有智慧都给了他。而后,神灵们又唯恐他变成悲观主义者,所以又在他的头脑中架起一道爱与信念的彩虹。我喜欢司各特,是因为他的作品风格清新率真,而且文思激昂。我喜欢所有思想在乐观主义的阳光中汩汩涌动的作家,比如洛威尔,他的思想在喷涌快乐和美好意愿的同时,偶尔也会溅射愤怒,或者喷洒同情和怜恤的水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