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贵生重己的审美主体论
〇强调“全性之道”
〇人本思想
〇“适性”、“贵生”、“重己”的审美主体论
《吕氏春秋》是由战国末年秦庄襄王丞相吕不韦的门客集体撰写的一部书。其中内容庞杂,“备天地万物之事”,它适应封建大一统帝国产生的需要,以恢弘的历史眼光和俯仰宇宙的气概,对宇宙自然、社会人事以及各种现象作了阐述,保留了许多有价值的文献资料。《吕氏春秋》对与文学批评有关问题的论述,大多体现在它的音乐理论中。先秦以来儒、道二家的文学批评观念中的“中和”思想,在《吕氏春秋》中得到了融合。
《吕氏春秋》与《淮南子》历来以杂家著称。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指出:“在大体上它是折衷着道家与儒家的宇宙观和人生观,尊重理性,而对于墨家的宗教思想是摒弃的。它采取着道家的卫生的教条,遵循着儒家的修齐治平的理论,行夏时,重德政,隆礼乐,敦诗书,而反对着墨家的非乐非攻,法家的严刑峻罚,名家的诡辩苟察。”《郭沫若全集》,第2卷,40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郭沫若先生的话,基本上把握了《吕氏春秋》的思想特征与方法特征。《吕氏春秋》论“中和”的最大特征就是调和儒、道,内道外儒,它鲜明地提出了“和出于适”的命题,将“适”置于“和”的范畴之上。而“适”的内涵就是重己、养性、卫生,主要来自于道家思想。道家论主体心性之和,立足于养身修性。老庄认为,万物以自然为旨归,所谓“和以天倪”,就是使心性摆脱外物(包括富贵、贫贱、寿夭、穷达、生死、毁誉)的役使,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境地。《吕氏春秋》中的《重己》、《贵生》、《情欲》等篇,带有浓重的道家养生色彩。《本生》篇指出:
物也者,所以养性也,非所以性养也。今世之人,惑者多以性养物,则不知轻重也。不知轻重,则重者为轻,轻者为重矣。若此,则每动无不败。以此为君悖,以此为臣乱,以此为子狂。三者国有一焉,无幸必亡。今有声于此,耳听之必慊,已听之则使人聋,必弗听;有色于此,目视之必慊,已视之则使人盲,必弗视;有味于此,口食之必慊,已食之则使人瘖,必弗食。是故圣人之于声色滋味也,利于性则取之,害于性则舍之,此全性之道也。
《吕氏春秋》作者强调以“全性之道”作为基准来衡量审美活动,主张以主体的“全性”来选择声色滋味。虽然它也强调节制嗜欲,但完全是为了“全性”,而不是为了“修礼”。在中国哲学史与文论史上,《吕氏春秋》的作者首次明确地提出了以人为本的观念,强调主体对于外界事物的制导作用,它认为人是万物的主宰,而不是相反,任何事物都必须对人而生成。后来魏时嵇康以养生为特征的人生观与美学论,直接从《吕氏春秋》那里汲取了理论营养。
从以人为本的观念出发,《吕氏春秋》的作者突出了审美的需要必须与人的贵生相结合。《吕氏春秋》认为:“凡生之长也,顺之也。使生不顺者,欲也。故圣人必先适欲。室大则多阴,台高则多阳;多阴则蹙,多阳则痿,此阴阳不适之患也。”(《重己》)也就是说,圣人追求美的享受是为了顺应生命的保养,宫室台榭的建构以有利于生命为前提,而不是相反。如果一旦离开了人的生命本体,则任何享受都没有意义。在当时物质生活成为许多人追求的唯一目标,秦王朝以权力财富为荣的风气下,《吕氏春秋》作者的这些观点显然是具有纠正时弊、为人们指明生活意义的作用。
第二节 论音乐的“和”与“适”
〇“声出于和,和出于适”的命题
〇从音乐起源的角度谈“和”
〇“适”作为审美过程中的心境设定
〇“心必和平然后乐”与主体论
〇“音亦有适”与客体论
〇“衷也者适也,以适听适则和”与审美主客体的合一
《吕氏春秋》对中国古代的音乐理论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它将和谐作为音乐的最高审美形态。所谓“和”是从各个方面去说的,即音乐自身的和谐,以及对象与主体的和谐。值得重视的是,它在传统的中和观念之上,还提出了“适”的概念,明确声明“声出于和,和出于适”,将“适”即是否适应主体作为音乐与艺术欣赏的价值尺度,这是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上的重要范畴。先秦时儒道两家对于“和”的问题均有论述,对于“适”则谈得不多,在《庄子》中的《大宗师》、《骈拇》和《达生》篇中也提到了“适”的问题,包括“适人之适”、“自适其适”和“忘适之适”三个层面,但没有作专门的论述。《吕氏春秋》的作者所以要在“和”之外另外标举一个“适”作为重要的范畴来讲,显然是为了彰显以人生为本体的思想。
《吕氏春秋》的作者论音乐之“和”,是与它的宇宙观和人生观一体化的观念相统一的。作者论音乐之“和”的产生,主要是从音乐起源的角度去谈的。其《大乐》篇在谈音乐产生时说:
音乐之所由来者远矣:生于度量,本于太一。太一出两仪,两仪出阴阳。阴阳变化,一上一下,合而成章。浑浑沌沌,离则复合,合则复离,是谓天常。天地车轮,终则复始,极则复反,莫不咸当。日月星辰,或疾或徐。日月不同,以尽其行。四时代兴,或暑或寒,或短或长,或柔或刚。万物所出,造于太一,化于阴阳。萌芽始震,凝氵寒以形。形体有处,莫不有声。声出于和,和出于适,和、适,先王定乐,由此而生。天下太平,万物安宁,皆化其上,乐乃可成。
这段文字描绘了音乐从最初的始基“太一”生出,经过阴阳两仪的交感变化,与天地万物融为一体的过程。《吕氏春秋》论音乐起源的看法显然受《周易》的影响。《周易》在描述天地万物氤氲化生时指出:“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吕氏春秋》用它来说明音乐的产生,认为“万物所出,造于太一,化于阴阳”,音乐也本于“太一”。但《吕氏春秋》论音乐的形成又突出了这几点:第一,音乐是由于“形体有处,莫不有声”而产生的,即万物形成后,物体运动的振响产生了音乐,这比春秋时一些思想家笼统地说“气为五味,发为五色,章为五声”(《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更加接近唯物主义。第二,它把音乐的“和”与天地的“和”联系了起来,认为音乐的和谐本于自然界的和谐,“四时代兴,或暑或寒,或短或长,或柔或刚”,音乐之和是自然之和在音响上的反映。而且,音乐之和也受到社会人事的影响,“天下太平,万物安宁,皆化其上,乐乃可成”。反过来,“君臣失位,父子失处,夫妇失宜,民人呻吟,其以为乐也,若之何哉!”可见,音乐之和是社会与人世状况的反映。第三,最重要的是,它在先秦“以和为美”的思想中,第一次提出“声出于和,和出于适”,将“适”作为“和”的最高范畴,以为“先王定乐,由此而生”,这就比荀子等人的乐论大大前进了一步。
《吕氏春秋》论“适”,首先将它作为一种审美过程中的心境设定,认为心境如何决定了审美对象是否适应于主体。换言之,能否达到和谐的审美境界,并不仅仅取决于对象本身,而主要取决于主体。《吕氏春秋·适音》篇指出:
耳之情欲声,心不乐,五音在前弗听;目之情欲色,心弗乐,五色在前弗视;鼻之情欲芬香,心弗乐,芬香在前弗嗅;口之情欲滋味,心弗乐,五味在前弗食。欲之者,耳、目、鼻、口也。乐之弗乐者,心也。心必和平然后乐。心(必)乐,然后耳、目、鼻、口有以欲之。故乐之务在于和心,和心在于行适。
《吕氏春秋》的作者在这里指出,对声色之美的追求是人的本性使然,但是外界的声色滋味能否对人构成审美对象,关键在于主体心境如何。如果心境不乐,再好再美的声色滋味都不能成为对象,正如马克思所说:“忧心忡忡的穷人甚至对最美丽的景色都没有什么感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2卷,12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魏晋时嵇康在著名的《声无哀乐论》中提出“和声无象,哀心有主”,就深受《吕氏春秋》这一说法的启发。《吕氏春秋》进而指出“心必和平然后乐”,强调主体只有处于和谐的心境状态下才能对美声、美色、美味加以感受和品味,形成美感效应。这就打破了儒家乐论将和谐单纯视为外界感染所致的观念。
“适”除了主体的心境因素之外,也包含着审美客体的因素。《吕氏春秋》的作者强调审美主体的适并不是单纯的主体问题,也是与客体的性质相关联的。因为主体的美感心理的形成,离不开外界客体的刺激。在音乐与其他艺术种类的审美过程中,主客体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吕氏春秋》指出:“夫音亦有适,太钜则志荡,以荡听钜,则耳不容,不容则横塞,横塞则振;太小则志嫌,以嫌听小,则耳不充,不充则不詹,不詹则窕;太清则志危,以危听清,则耳溪极,溪极则不鉴,不鉴则竭;太浊则志下,以下听浊,则耳不收,不收则不特,不特则怒。故太钜、太小、太清、太浊,皆非适也。何谓适?衷音之适也。何谓衷?大不出钧,重不过石,小大、轻重之衷也。黄钟之宫,音之本也,清浊之衷也。衷也者适也,以适听适则和矣。”(《适音》)《吕氏春秋》的作者详尽地阐述了音乐之适与主体之适的关系,认为音量过大或过小、过清或过浊,都会刺激人的生理感官,引起不适。
那么,什么是“适”呢?这就是“衷音”,即恰到好处,“小大、轻重之衷也”,只有这种和谐之音才能使主体感到和谐舒适。为此,《吕氏春秋》提出要调和音声,使物以适人,主客体达到和谐一致,“乐之有情,譬之若肌肤形体之有情性也。有情性则必有性养矣。寒、温、劳、逸、饥、饱,此六者非适也。凡养也者,瞻非适而以之适者也。能以久处其适,则生长矣”(《侈乐》)。作者强调音乐之和在于使人适性,并且抨击了乱世之音“以巨为美,以众为观,俶诡殊瑰,耳所未尝闻,目所未尝见,务以相过,不用度量”的审美观念,认为唯有适音才能和乐。
《吕氏春秋》作为战国末期的一部杂家巨著,具有兼容并包、关注人生的特点。其“和出于适”的命题,具备了融合儒道文论的气魄。后来西汉的《淮南子》与魏晋时嵇康的《声无哀乐论》都在不同程度上继承了《吕氏春秋》的文学批评观念。
“关键概念”
重生贵己 声出于和 和出于适
“思考题”
1.为什么说《吕氏春秋》的审美观融合了儒道两家?
2.《吕氏春秋》与秦汉文学批评的联系体现在什么地方?
“参考书目”
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许维遹,新编诸子集成·吕氏春秋集释,北京:中华书局,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