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寧,仁和縣人。歷官江西按察司副使。時宸濠有逆謀,要結權幸,中外側目,莫敢言者。世寧慷慨上書,悉發其奸狀。逮詔獄,幾死,謫戍瀋陽。濠誅,起為四川巡撫。未幾召入,為吏部侍郎。後以疾乞南京,為兵部尚書,引疾而去。後召不起,至是端坐而逝。世寧為人丰采峻整,負經濟遠猷,貞諒自持,有恙羊之節。初橫犯逆藩,幾陷不測,海內士想見其風采。嘉靖初,既典大政,侃侃持論,多所建白。其議禮是張孚敬,而立朝殊與抵忤。至若建開留城新河、入閉關以棄哈密二議,(「至若建開留城新河閉關以棄哈密二議」,原作「至若建開留都新河入閉關以棄哈密二議」,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二二嘉靖十年二月乙酉條刪、改。)足稱謀國石畫。卒,贈少保,謚端敏。
三月戊子,賜大學士張孚敬以獻皇帝御書「榮恩堂」字。上識其端,曰「皇考手澤。」又賜銀印、篆刻「孚敬」字。敕諭曰:「日前聞卿自為堂房,名曰榮恩。夫所謂榮得君恩也。朕思皇考嘗手書斯三字,朕恭裝軸并銀印一枚以賜,見吾君臣相慶之意。」
初,親耕禮成,禮科給事中王璣言:「耕藉實務有四:一供粢盛,二知稼穡艱難,三慎錫財用,四率公卿百官皆重農,以風示天下,使知務本。」上是其言。
己丑,駕幸西苑,召張孚敬、李時至太液池,(「李時至太液池」,「太液池」原作「太乙池」,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二三嘉靖十年三月己丑條改。)使中官操舟從之。入見于舊仁壽宮,(「入見于舊仁壽宮」,原脫「仁」,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二三嘉靖十年三月己丑條補。)賜二臣酒飯,復賜以珍餌。出御製西苑視穀祗先蠶壇位賦,手授孚敬,因命賡和,以寓儆戒之意。後數日,并裝成帙,名曰咏和錄。復諭張孚敬曰:「卿之于朕,無異周公愛成王,首以孝訓朕,他特餘事耳。昨見退遜太過,輔導大臣與諸臣不同,故曰:『導之教訓,傅之德義,保其身體。』以後卿有入奏,面來計處,俾朕性有定,方可廣接他人,以別賢否耳。」
太子太保、兵部尚書李承勛卒。上深為悼惜,詔賜其家白金四十兩、綵段四表裏、米五石。又自為文,遣禮部左侍郎嚴嵩祭之。贈少保,謚康惠。
承勛,嘉魚人。沉毅果斷,有經濟大略。在江西剿除華林山賊,功第一。其巡撫遼東,當喪敗之餘,拊循瘡痍,措畫戰守,東土以寧。上信任輔臣之外,獨以大議咨承勛及胡世寧數人。承勛亦孜孜為國,知無不為,甚稱上意。
辛卯,賜禮部尚書李時銀圖書一顆,曰「忠敏安慎」。
乙未,(「乙未」,原作「己未」。按是月干支無己未,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二三嘉靖十年三月乙未條改。)始定西苑土穀壇名,曰「帝社」、「帝稷」。
六月丁巳,(「六月丁巳」,原脫「六月」,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二六嘉靖十年六月丁巳條補。)起秦金為南京戶部尚書。
壬戌,陝西巡按陳世輔題稱:「足食強兵,莫善於屯田,而濠塹、烽堠、堡寨,又屯田之要務也。(「又屯田之要務也」,「又」原作「一人」,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二六嘉靖十年六月壬戌條改。)本鎮沿邊一帶,宜行鎮巡官,督同守巡將官,遍歷邊地,逐一閱視。墩、堡、城、塹宜修宜浚者,仍置立圖冊,擬定工程,如筭月日,以時興舉。堡寨既修,徐議耕種,量其土宜,設立大、小屯堡。百人以上為大屯,立屯長、屯副,五十人以上為小屯,止立屯長,令其督責耕種。有缺種者,官為借給,秋成還官,照舊納糧。不係納糧之地,候三年後起科。近堡設立小教場,暇則督屯下習射其中。仍築墩瞭望,遇警舉火,收斂人畜,及將近日京運盔甲酌量分給。仍奏討京運銀數萬兩,(「仍奏討京運銀數萬兩」,「銀」下原衍「兩」,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二六嘉靖十年六月壬戌條刪。)解赴巡撫衙門,委官買馬,分給各堡,令其輪流餵養,專備追賊。宜將前項工程約以年限,以三分為率,(「以三分為率」,「三分」原作「三年」,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二六嘉靖十年六月壬戌條改。)不及一分者量行罰治,不及二分者定擬住俸,全無修舉者乞請別議。其有留心報完者以禮犒賞。庶邊備可修,而虜患足禦。」詔准行。
按:屯田之議,古未聞也。自趙充國擊先零,罷騎兵以屯田,廣蓄積,省大費;韓重華為營田使,起代北,墾田三百頃,募人為十屯,每屯百三十人,上耕百畝,就高為堡,歲收粟二十萬石,省度支錢二千餘萬緡。此皆行之沿邊得其利者。不惟外可以禦寇,而內亦可以省費,法莫有善焉者。我太祖以兵餉日取諸民,恐其不給,乃命王簡等鎮守屯田訓練。又命遼左之地,議屯田之法,以圖長久之利。嘗以趙充國分屯九郡而單于引去為言,故于東西五百里,隨其高下,立法分屯。至於沐英奏雲南宜置屯田,准其所奏,緩歲輸之粟,可謂專且至矣。況成祖都幽燕,其沿邊建閫,屯兵列戍,率資遠以給近,取外以是內,非二祖所已行者乎?今當國家承平之日,倣趙充國之意、韓重華之謀,開鑿溝塹,設立亭障,為烽堠以瞭望之,出遊騎以巡哨,自然可以省輸輓而禦侵侮矣。
癸亥,雷擊午門角樓垂脊并西華門城樓西北樓柱。上御製祝文,行露告禮於殿陛。
閏六月己丑,(「閏六月己丑」原作「乙丑」,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二七嘉靖十年閏六月己丑條補、改。)先刑部主事李瑜言:「劉基翊運之功,宜配享、襲封,與徐達並。」部議,以「贊畫帷幄奇謀,恢復中原大計,基實為多。太祖嘗召諭再三,許以世襲,丹書之誓俱存,鐵券載在國史,伏願今日興亡繼絕。」上允其議,并詔求常遇春、李文忠、湯和、鄧愈後,皆許傳襲。
乙巳,彗星見於東井。
辛亥,(「辛亥」,原無,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二七嘉靖十年閏六月辛亥條補。)少保、大學士謝遷卒。訃聞,上為輟朝,賜祭九壇,遣官營葬。贈太傅,謚文正。
遷,餘姚人。學識純正,有大臣風節。弘治間,與劉健、李東陽同心輔政,一時稱為賢相。
七月壬子,(「七月壬子」,原脫「壬子」,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二八嘉靖十年七月壬子條補。)直隸巡按胡體乾言:「浙西諸水,蘇、松最居下流,即禹貢三江入海故迹。但今婁江、吳淞江已失故道,言者以為欲治水利,宜開二江,二江通則三江入海之故迹可復矣。至若蘇州一府,以千里之地,納諸路之水,東通大海,北通長江。其洩水也有川,今者潮汐迅疾,衝蕩沙泥,而昔之開者已淤;其容水也有區,今者茭蘆叢蔚,澱淀灰土,而昔之深者已淺。故水無所瀦洩,氾濫為患。今欲疏治之,其策有六:一曰開洩水之川,二曰浚容水之湖,三曰殺上流之勢,四曰決下流之壑,五曰挑潮漲之沙,六曰立治田之規。又須專設督理之官,如今之右通政何棟、副使陳文沛,昔治水吳中,才稱幹濟,宜當擢任。」詔可。
八月甲辰,(「八月甲辰」,原作「甲戌」,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二九嘉靖十年八月甲辰條補、改。)陝西總制王瓊,以甘露降於固原,採取以獻。因言:「陝西天旱民饑,流徙者眾。願以甘露降祥而感上天,以旱乾為災而恤下民。亟請廷臣大施賑恤,以上應天眷,茂膺景福。」上令戶部多方詳議,賜瓊等金幣。
按:奏甘露則近于諛,奏民饑則近于忠。瓊於甘露之中而寓民饑之意,使世廟欣之而議賑。是或納納自牖之說也。故臣尚有取焉。
少保、大學士桂萼卒。贈太傅,謚文襄。
萼,安仁縣人。志遠才疏,不適于用。與張孚敬尤密,比末年,二人亦遠相失。至是有遺表謝恩,上覽而悲之。
丁未,上御豳風亭,召大學士翟鑾、禮部尚書李時,右都御史汪鋐,諭曰:「茲當秋成之期,與卿等同觀收獲。」時等對曰:「皇上務農重本,自足以風勵天下。」
觀獲畢,復諭曰:「農之勞苦見于紙上,不如親見之為真。我聖祖嘗有訓曰:『衣帛當思織婦之勞,食粟當念農夫之苦。』以此觀之,果為粒粒皆辛苦也。」時曰:「皇上真知稼穡之艱難。」
上命賜諸臣宴。宴畢,上御無逸殿之東室,又曰:「無逸殿之作,雖以勸農,而講學亦在其中。經筵日講官仍各進講七月詩、無逸書各一篇。」
九月癸丑,修撰姚淶請黜元世祖,以正祀典。部議:「以夷而進于中國,則中國之亦春秋與善之意。宜遵舊制,廟祀如故。」上從部議。
庚申,帝王廟工成。
丙寅,以李時兼文淵閣大學士,入閣辦事。
己巳,上幸西苑仁壽宮,召翟鑾、李時、汪鉉、夏言等入見。上曰:「陝西饑荒,已遣戶部侍郎葉相賑濟,今相病,宜何所處?」又問:「吏部侍郎唐龍如何?」眾皆稱其才,遂用龍。上復召諸臣言,曰:「吏部事重,龍去,一侍郎豈能勝任?卿等可從公推舉。朕欲用王時中為刑部,王憲為兵部,取王瓊為吏部,(「取王瓊為吏部」,「王瓊」原作「士瓊」,據本卷嘉靖十年八月甲辰條改。)就令龍代瓊總制。」鑾等對曰:「聖見允當,令龍亟赴任。」
十月癸未,初建欽天閣以覆欽天記誦碑,追先閣以覆祖德詩碑。
甲申,詔罷改遷陵寢之議。
賜修撰倫以訓等恭和祖德詩及欽天記誦。(「賜修撰倫以訓等恭和祖德詩及欽天記誦」,「祖德」原作「聖德」,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三一嘉靖十年十月甲申條改。)
丁酉,晉王知烊,性至孝,事嫡母郝妃及生母彭氏甚謹。母妃薨,號痛幾絕,執喪盡禮,有素芝產于寢宮,白鶴盤旋祭所,人以為孝感所致。
十一月癸亥,盱眙縣何雄有二女,長年十七,次年十二。歲饑,雄欲以二女為人婢妾,又欲出歸樂戶為娼。二女泣,不從,以死自誓。雄強之,二女夜潛出;以帛相繫于手,俱投水死。事聞,詔立祠,賜額「雙貞」。
十二月辛丑,(「十二月辛丑」,原脫「十二月」,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三三嘉靖十年十二月辛丑條補。)御史楊宜言:「邇者沙汰生員之令一下,而督學使者奉行過刻。少者以文辭見黜,長者以齒貌不容,沮父兄教子弟之念,驅衣冠為田野之傭。且史冊所載,有增廣生員,增制學舍者矣;有沙汰天下僧尼者矣,未聞有沙汰生員之名也。乞明詔所司,加意作養,毋以黜退為功。」上從之。
嘉靖十一年壬辰春正月庚戌朔。庚午,戶部尚書李瓚卒。
辛未,始行祈穀禮。
丁丑,南京戶部尚書鄧璋卒。賜祭葬,贈太子太保。
璋,涿州人。為逆瑾所搆下獄,後瑾誅出之,致仕。仍撫河南,計剿流賊,總制陝西,擊敗套虜,(「擊敗套虜」,「套」原作「奪」,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三四嘉靖十一年正月丁丑條改。)經略哈密、土魯番,遂致納欵,前後以功屢受敕獎。
戊寅,(「戊寅」,原作「甲寅」。按是月丁丑條後不應有甲寅,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三四嘉靖十一年正月戊寅條改。)詔大同等邊立義塚。凡陣亡軍民及兇歲死亡無主者,俱令有司收瘞,仍降文諭祭。從御史徐汝圭奏也。
二月己酉,(「二月己酉」,原脫「二月」,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三五嘉靖十一年二月己酉條補。)召還大學士張孚敬,先具疏馳謝。上優詔報聞。
三月庚戌,以獻皇所製含春堂詩、傳、訓三篇御書大篆,上所製祖德詩、敬四箴、(「敬一四箴」,原脫「敬」、「四」,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三六嘉靖十一年三月庚戌條補。)欽天記誦及內府書籍賜尚書王瓊、王憲等。
戊辰,上御奉天殿,賜林大欽等三百二十人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四月癸巳,金星晝見。
五月庚戌,吏部言:「頃奉三途並用明旨,誠立賢無方之意。第撫、按所薦者,進士常十之七八,舉人才百之二三,歲貢則絕不齒及,雖欲並用,何由憑據?請令撫、按,無問舉人、歲貢,拔其優異者以薦,本部覈實奏請。」詔可。
丙子,原任太子太保、吏部尚書方獻夫應召,詔同張孚敬等內閣辦事。
六月己卯,(「六月己卯」,原脫「六月」,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三九嘉靖十一年六月己卯條補。)戶部覆御史張惟恕奏:「國家屯政、疆界、冊籍俱已定正,邇來疆界混冒,冊籍不明,田歸豪室,賦累貧軍,大非分屯之舊。宜及今蠧壞之初,比照民田黃冊事體,凡屯田歲入悉登冊籍,人給一券,十年一查。」上是其言。
甲申,詔封劉基九世孫瑜為誠意伯,予誥券,世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