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日當午,日下有五色雲見,長徑二丈,形如龍鳳,是為卿雲。大學士夏言疏賀。上曰:「慈寧几席未除,其免賀。」
乙巳,大學士張孚敬卒。
孚敬,永嘉人。剛明峻潔,一心奉公,慷慨任事,不避嫌怨。果於自用,休休之量,是其所短。上親按古謚法,以其危身奉上,特謚曰「文忠」,眷顧之厚,終始不替云。
丁未,尚書許讚等各上疏,諫上南幸。上曰:「今事已定,而惑於羣議,非實有諫止之忠。宜思之,勿為此沽名之舉。」
左都御史王廷相特疏進言,曰:「有謂輦路所經,災荒特甚,人相啖食,盗賊蝟起,恐有萑苻不逞犯屬車之清塵者;有謂近邊虜酉若花當等部落,日伺邊釁,倘鑾輿遠涉,鼓眾深入,突至昌平,京師戒嚴者;有謂扈從軍校及內外從官不下數萬,糧草軍馬供應不貲者。然患猶在外,處置得宜,尚可保其無事。臣之所慮,乃不在此。皇上玉體常加善攝,猶時小有不快。今也登歷長途,衝冒風雪,六氣襲之,五內受之,萬一違和,誰其任焉?臣以為登頓於山原,不如深宮大廷雍容之為安;觸冒乎風塵,不如逸神靜志逍遙之為樂。且巡幸一事,所關甚大。蓋居中可以制外,事勢機權盡由之我也。處外必假付託,事勢機權半由之人也。況勞人動眾之際,加之以苦急無聊之狀,變生倉卒,患起不虞,又理勢之或然者乎?伏願皇上少加察焉。臣請當事者自行,必能辦事,所供賞賜銀兩,留為修建顯陵之用。不惟免皇上遠行之勞,而且大事易襄,無意外之變,一舉而三得矣。」
疏入,時,上以孝思深篤,南行之議已決,雖知其忠,不及用也,第以有旨答之。
授先賢曾子之後質粹為五經博士。質粹,曾子六十四代孫,(「質粹曾子六十四代孫」,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二二一嘉靖十八年二月丁未條及明史卷七三職官志作「六十代孫」。又明史卷二八四曾質粹傳作「五十九代孫」。)居永豐縣。其遠祖據者,曾子四十代孫,(「曾子四十代孫」,原作「十四代孫」,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二二一嘉靖十八年二月丁未條改。)當新莽時,不受偽命。而質粹,其裔孫云。大學士顧鼎臣以為言,(「大學士顧鼎臣以為言」,「士」原作「臣」,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二二一嘉靖十八年二月丁未條改。)故有是命。
甲寅,(「甲寅」,原無,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二二一嘉靖十八年二月甲寅條補。)命皇太子監國,以宣城伯衛錞等為留守使,(「以宣城伯衛錞等為留守使」,原脫「為留守使」,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二二一嘉靖十八年二月甲寅條補。)大學士顧鼎臣等協守。
乙卯,(「乙卯」,原無,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二二一嘉靖十八年二月乙卯條補。)駕發京師。
丁卯,夜四更,行宮火。是時,駕以嚴辦,侍衛倉卒不知上所在。獨錦衣衛指揮陸炳負上出御乘輿。後宮及內侍有殞於火者。
三月癸酉,遣駙馬鄔景和如裕州祭漢世祖,南陽祭諸葛亮,襄陽祭羊祜,均州祭武當山之神。
庚辰,(「庚辰」,原作「庚寅」。按前條為癸酉,後條為辛巳,其間不應有庚寅。據明史卷一七世宗本紀改。)駕抵承天府,舍舊邸卿雲宮。遂謁皇考於隆慶殿。
辛巳,謁顯陵。駕至純德山及紅門,降輦稽首。遂乘騎登陵山,立表於皇考寢陵之北。周覽久之,命改營焉。製謁純德山喜而自得之詩。
壬午,詔增顯陵圍垣,遂新定玄宮之式。
甲申,享上帝於龍飛殿,奉皇考配。上親製樂章。
守制侍講學士廖道南上南巡江漢賦,上覽之,命付史館。
丙戌,(「丙戌」,原無,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二二二嘉靖十八年三月丙戌條補。)以方士陶典真為神霄保國宣教高士。
典真即仲文,師事致一真人邵元節。時元節病不能從,乃薦典真。上命吏、禮二部,給誥印,仍許携其家於官。
戊子,以大享禮成,上御龍飛殿,受羣臣朝,頒詔天下。(「頒詔天下」,原脫「詔」,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二二二嘉靖十八年三月戊子條補。)
壬辰,駕發承天府回京。製思恩賦。
乙未,真人邵元節卒。贈少師,謚文康榮靜。
四月戊申,御史謝少南言:「慶都縣城內有堯母墓,當時祀典失於紀載,今乘輿親臨,千載一會。乞敕所司修建廟祀,載入祀典。」從之。
上以少南表揚建白,才識可嘉,改左春坊左司直兼翰林院檢討。
庚戌,彗星見,芒長三尺許,光指東南,掃軒轅北第八星,旬日乃滅。
壬子,聖駕還京師。
癸亥,金星晝見。
五月己巳,(「五月己巳」,原作「乙巳」。按是月干支無乙巳,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二二四嘉靖十八年五月己巳條改。)先是上幸大峪山閱視陵工,內閣以居守敕稿進覽遲緩。上不悅,因責言欺慢狀。言具疏引罪。上大怒曰:「每每怠慢不恭。昨所選擬宮僚,多不稱用。密疏又不遵式,卻借封皮以便私情。既不遵奉,原記、印記并歷年諭帖即可進繳御前,無得隱匿。革其勳階少師宮職,令致仕。」
甲申,慈孝獻皇后梓官發引。建聖諭牌於承天府,榜其城樓,曰「顯親達孝之城」。
丙申,右副都御史朱裳卒。
裳,性峻直,有清操。始為御史巡鹽河東,有嬖人錢寧者市鹽,裳執弗與。已而出按山東,則先裳巡按者王相,為鎮守太監黎鑑誣奏繫獄,裳上章力救,辭甚懇切,并劾鑑不法數十事,相得不死。裳當嘉靖初綜覈吏治,舉五人卓行,而裳第一。歷官三十年,攻苦食淡若一日,有先朝名臣之風焉。
嘉靖十九年八月壬戌,(「嘉靖十九年八月壬戌」,原脫「嘉靖十九年」,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二四0嘉靖十九年八月壬戌條補。)給事中曾鈞等言:「用人之術,莫先於謹士習。而士習之弊,則廉汙之介弗嚴,靜躁之分不明也。蓋今之藩臬守令,多以掊剋為能事,苞苴為捷途,苟且文書,曲釣聲譽,而撫按不能秉公決擇,或以守璞而沈下僚,或以挾貲而得顯秩,是廉汙之介弗嚴也。大臣為國任人,循資以處常品,超擢以待異材,自有定見,非人所得干請。今有一員缺,自衒求進,交争而不慚。夫如其宜用,何待於求?如不宜用,何聽其求?求之而不得,則人不求之矣,求之而必得,則人莫不求之矣,是靜躁之分不明也。至於大臣之自處,則尤有可議者。古者大臣慮四方,今則守局循常矣;古者大臣恭儉率物,今則窮奢競靡矣;古者大臣被論則惶恐待罪,今則強辯傷體矣;古者大臣同寅協恭,今則交惡相傾矣。故夫忠佞之辨,又在陛下加之意而已。」上曰:「曾鈞所論,深中時弊,責備大臣處尤是。自今須裁抑僥倖,為國擇人,毋循私情,致傷公道。」
按:王廷相一疏,謂「大臣貪濁,則小人效倣,奔競既退,則恬靜必退」,引為己過,見於自陳矣。而曾鈞之疏,「弗嚴廉汙,不明靜躁」,即此意也。大率皆歸重於大臣。至於強辨交惡之風,則尤當時所深諱者,如嚴嵩為胡如霖所劾而乃強辨具奏;汪鋐與郭勛相左而乃成隙各攻。究其為人,皆貪鄙躁妄者。是其自處已甚不合公論矣。敢望其取廉潔而抑奔競耶?世廟謂:「責備大臣處尤是。」其所以勵輔弼而開言路者,意獨至矣。
十一月丙辰,(「十一月丙辰」,原脫「十一月」,「丙辰」作「丙戌」,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二四三嘉靖十九年十一月丙辰條補、改。)慈慶宮本恩殿成。
十二月辛未,修理南京奉先殿成。
壬午,春坊贊善羅洪先、司諫唐順之、司經局校書趙時用各上疏言:「來歲元日,朝賀禮成。請皇太子出御文華殿,受文武百官朝賀。」禮部覆言:「謬妄。」上曰:「朕方疾後未全平復,遂欲儲貳臨朝,是以君父為不能起者。羅洪先等狂悖浮躁,姑從寬,俱黜為民。」
乙酉,吏部尚書許讚進嬰兒百問,命禮部校刊。
嘉靖二十年辛丑春正月戊子朔,是日雪。
大學士夏言等各進頌。
己酉,(「己酉」,原無,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二四五嘉靖二十年正月己酉條補。)禮科都給事中李文進言:「諸臣覲畢,遍事請謁,輒以書幣問遺權貴,非所以風四方崇廉耻也。矧明禁在邇,豈以先後異致!及今不止,恐轉效成風,而不肖者或陰而結附,以希遷擢。將來入覲者,皆謂明禁為虛文,而借名科索,必至不可勝計矣。乞下都察院,亟行五城緝捕。」上可其奏。
按:內外一體,朝廷清肅,豈非極治之世乎?顧京官每於覲年,則資外官以為用;而外官科斂民財,以為問遺之費。內視外之繁簡,外視內之崇卑,禮厚則為之延譽而遷擢,禮薄則計較形焉而貶削立至矣。嗚呼,明禁屢宣,而問遺不止,蓋有由哉!昔孝宗賜劉大夏與戴珊白金二錠,諭曰:「朕聞朝覲日文臣避嫌,有閉戶不與人接見者。如卿二人,雖開門延客,誰敢復以賄通也?朕知卿等,故有是賜。」然則,國家誠得此人,又何患乎?而世不皆若人也。俯仰有缺,交際莫需,勢不得不受往來之禮,即嚴明如顧佐者,且受皂隸之賄也。楊士奇謂:「朝臣月俸正米一石。」而仁宗於此遂增朝臣之俸。必也俸既增矣,然後責之以廉則可。不然,貧寠之嗟,室人之讁,有不能一日安於位者,毋徒以言禁之,而當以心體之,則李文進之疏庶可行乎!
二月丙寅,御史楊爵上言:「方今之勢,如人病極,內而腹心,外而百骸,無不受病。請略言之:
一言去年入秋,恒暘不雨。歷冬無雪,至元旦始雪即止。夏言諸臣,乃以為靈瑞而稱賀之。欺天罔人,不已甚乎!此所謂小人而乘君子之器也。
二言郭勛大惡大蠧,使其肆毒於政,則羣狡趨附,善類退處,其為天下國家之禍日益深矣。此任用匪人,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亂也。
三言四方饑饉相仍,小民委命溝壑。此正節用惜財與民休息之時,而土木之興,十年於此。又差部官遠修雷壇。昔隋以盛修宮室而至於亡國,願以為鑒。此興作未已,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亂也。
四言即位之初,嘗以敬一箴頒示天下。數年以來,朝儀間缺,經筵不御。大小臣工,未得一示天顏。恐人心日怠,中外渙散。此朝講不親,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亂也。
五言方士執左道以惑眾,此聖王所必誅者。乃令金紫赤紱遍於羽流,假此妖誕邪妄之術,列諸法禁森嚴之地。貽四方之笑,取萬古之譏,於聖德國體,所損不小。(「所損不小」,「所」原作「無」,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二四六嘉靖二十年二月丙寅條改。)此信用方術,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亂也。
六言御極之初,延訪忠謀,虛心納諫,故人得以盡言,而政治得失足以上聞也。往年太僕卿楊最言出而身亡,近日贊善羅洪先等皆以言罷黜。臣恐忠言結舌,讒諂盈庭,而上下之情不能相通矣。此沮抑言路,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亂也。
願陛下念祖宗創業之艱難,思今日守成之不易,察臣忠悃,賜之施行。」
疏入,上怒甚,命拷訊禁獄。是時,中外頗以言為諱,而爵所論,皆人所不敢者,故人皆稱其為讜。
七月壬辰,(「七月壬辰」,原脫「七月」,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二五一嘉靖二十年七月壬辰條補。)禮部以萬壽聖節,請習儀。上曰:「今廟災,朕方待罪。生辰小節,其罷賀。」
八月乙卯、(「八月乙卯」,原作「八月甲午」。按是月干支無甲午,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二五二嘉靖二十年八月乙卯條改。)兵科給事中蘇應旻言:「巡撫之設,腹裏易,而邊方難;山東易,而大同難。乃者大同孤懸塞外,邊患比他鎮特甚。彼龍大有者,(「彼龍大有者」,「龍」下原衍「與」,據明史卷一九八翁萬達傳刪。)小廉曲謹之士耳,且平生仕宦多在江南,邊境機宜素所未講。若曾銑,熟於故事,練於邊情,陛下用之而頗有效者也。乃今任以山東,實違其用。乞將銑改任大同,大有徐議別用。」
得旨:「銑與大有,已有成命。今後用人,務審其才。見在各邊巡撫官,且不許推陞別用。」
辛酉,昭聖皇太后崩。
甲子,山西巡撫史道言:「虜酋俺答、阿不孩以求貢不允,糾合諸部,將入犯山西。」上命保定副總兵周徹率所部赴紫荊、倒馬等關防禦。復發京營兵三千人,命參將任鳳領之,會徹相機戰守,俱聽總督節制。
兵科給事中馮亮、御史王繼宗、張光祖言:「三衞不廷,北虜猖獗,京師百里之外,即為賊巢。乞暫遣大臣一人,總督薊州軍務,兼理糧儲。仍發內帑、馬價銀各數萬兩,以備主客兵馬支用。增設遊擊一人,於密雲招募壯勇,往來喜峰口、潮河川、古北口、黃花鎮諸處,專備應援。」上納其言,命左副都御史胡守中以往。
乙丑,(「乙丑」,原無,據明實錄世宗實卷二五二嘉靖二十年八月乙丑條補。)成國公朱希忠、京山侯崔元、大學士翟鑾等條上禦虜六事:
一、護衞京師。言「營兵老羸不堪用者,宜命提督精練。仍量調各處邊軍入衞,選用才勇之將,督領營兵,分布固守。廉得都御史陳九疇、總兵周尚文,練達邊務,可備緩急。乞特賜起用。」
二、防守糧運。言「諜者謂虜欲往臨清絕糧道,意必有中國降人教之使然。國家全賴江南運糧,而臨清又為咽喉之地。宜敕山東撫臣,飭兵防守,庶運道不阻。」
三、隨路設伏。言「虜既南侵,宜多設伏兵以待,賊兵雖多,可以奇勝。若棄險不守,則虜入難制矣。宜令各處城守官兵,或乘高伏弩,或暮夜潛擊,或積石積水,或伐木縱火,此用兵要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