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辛亥」,原無,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八六嘉靖十五年四月辛亥條補。)上親詣長陵、獻陵、景陵閱視,語郭勛等曰:「景陵規制獨小,又多損壞,其於我宣宗皇帝功德之大殊為弗稱。當重建宮殿,增崇基搆,以隆追報。」
按:宣宗,真守成令主也。優禮大臣,撫綏黎庶。其文辭之工,則潤飾典章,繪藻詩賦;其威武之奮,則廓清黠虜,擒服兇親。漢之宣帝,唐之宣宗,有不能仿佛其萬一者。而陵寢獨不稱其功德,是必生時於營建等務愛惜財力,如文帝治霸陵,令用瓦器之類故。若此,其卑狹而且易於損壞耳。此正見其為仁聖也。然在宣宗自為則可,至後王追報之意則猶歉。然自以為不稱者,我世宗重建而增崇之,表揚功烈,蓋孝思懇至矣。
癸丑,駕還京。
五月乙卯,(「五月乙卯」,原無,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八七嘉靖十五年五月乙卯條補。)上諭李時曰:「端午節,朕奉兩宮賞節。昨有慈諭罷免。朕以宴樂一節不可少,不可過。少則不見交誼之情,多則有傷耽樂之好。若夫君臣一賞,足寓交泰之意。卿其與勛一計之。」夏言上疏言:「有周盛時,君歌鹿鳴,臣歌天保。先儒謂:『泰和在成周宇宙間。』」於是撰儀注以上,一奏聖喜慶賀之舞,二奏賓鴻翱翔之舞,三奏羣仙朝聖之舞。
先是上諭內閣:(「先是上諭內閣」,原脫「先是」,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八七嘉靖十五年五月乙卯條補。)「訓、錄已完,可將皇祖御製文集、累朝文集及五經、四書、二十一史、性理大全、聖學心法令各謄寫一部藏貯,不必開館。」及再幸天壽山。(「及再幸天壽山」,原脫「及」,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八七嘉靖十五年五月乙卯條補。)面諭重修宋史。
戊午,詔求紅黃玉。上曰:「爾等多方訪求,務求必得,以稱朕禮神之意。」
己未,端陽節,賜百官宴於殿。
宴畢,上幸西苑。預命郭勛、李時、夏言候於崇智殿,遣中使賜艾虎、花縧、百索、牙扇等物。勛等致詞謝。上曰:「今日之宴,一以賞節,一以酬前日山中之勞。」至水次,上遊龍舟,召勛等各登舟,給酒饌。命臣舟近龍舟行,自蕉園迤邐至澄碧亭登岸,復宴於無逸殿,各稱觴上壽,盡歡而罷。
乙丑,禁中大善佛殿內,有金銀佛像并金銀函,貯佛骨、佛頭、佛牙等物。上既敕廷臣,議撤佛殿,即其地建皇太后宮。夏言請敕有司,以佛骨等瘞之中野,以杜愚冥之惑。上曰:「朕思此物,智曰『邪穢』,必不欲歡;愚曰『奇異』,必欲尊奉。今雖埋之,將來豈無竊發以惑民者?可議所以永除之。」部議:「請投之於火。」上從之。乃焚於通衢,并燬金銀像凡一百六十九座,骨、頭、牙等凡一萬三千餘斤。
辛未,(「辛未」,原無,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八七嘉靖十五年五月辛未條補。)上謁陵還,召李時、夏言於行宮,諭以「壽宮規制,宜遜避祖陵,節省財力。」至是言等請量存其制。上欲親往決之。
八月丙午,(「八月丙午」,原無,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九0嘉靖十五年八月丙午條補。)劉天和陞左都御史,以璽書褒諭,仍賞銀幣。餘各陞賞有差。
九月辛未,駕至天壽山。時上方有事山陵,而宣府警報日至。兵部請遣防禦。從之。
丁丑,還京。
十月戊子,(「十月戊子」,原脫「戊子」,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九二嘉靖十五年十月戊子條補。)皇第二子生。
庚寅,京師及永平、保定諸處所屬州、縣俱地震,有聲如雷。
辛卯,(「辛卯」,原無,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九二嘉靖十五年十月辛卯條補。)上躬祭南郊,以誕生皇子告。
上以地震諭禮部,以「朕懼上天,宜即行修省。自今日始,青衣黑帶,靜處三日,露告於天。賀喜事其已之。」
夏言奏:「聖嗣誕生,天下大本所係,臣民胥慶。茲遽以修省免賀,不惟無以紓臣子慶幸之情,至於所以重國本、答天眷,亦若有未盡者。請俯順人情,仍於修省之後,御門受賀,則仰畏天監,丕承天休,並行而不悖。」上乃許之。
十二月壬辰,(「十二月壬辰」,原脫「十二月」,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九四嘉靖十五年十二月壬辰條補。)奉安太宗神主於太宗廟,列聖神主於昭穆廟。
癸巳,奉安獻皇帝神主於獻皇帝廟。
丙午,(「丙午」,原無,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九四嘉靖十五年十二月丙午條補。)上命皇子名曰「載壑」,親告於皇祖、皇考。
丁未,甘肅巡撫趙載條陳邊事:
一言套虜吉囊屢犯邊境,且有并吞小王子之心。宜敕本兵會議戰守防禦之策。
二言土魯番素恃瓦剌為逆。今聞與瓦剌有隙,若乘間招之,必當效順,可以坐制土魯番,使不敢叛。
三言土魯番撫之太過,信之太深,令彼志益驕恣。今宜俟其犯順之日,即戮其使人奸黠者,其餘遷之兩廣,即彼悔罪,止許通貢,不得輒還其使。
四言諸屬羌人,皆我屬番,宜覈實之。應襲者保送承襲,畏服者量授一官,使其傾心向化,為我藩籬。
五言邀功陞賞,宜限一年內勘明具奏。
六言遇賊敢戰,必有傷損,輒坐謫戍之律,以故人求自全,遇賊輒避。宜申明定例,以敢戰為功,不戰為罪。凡殺虜若干以上充軍,若干以下降級。令勘官易於遵守。
七言邊濠坍塌,宜行修濬。原無濠牆,宜行創築。
疏上,兵部以「制馭套虜、撫處瓦剌、誅遷夷使三事,下總督議奏,餘如議行。」
戊申,以上兩宮徽號祭告郊廟社稷。
閏十二月壬子,戶部左侍郎唐冑上疏,諫伐安南,言不可者有七。兵部以為忠謀。得旨:「待所遣錦衣官勘奏更議之。」
甲寅,廢后張氏薨。
癸亥,恭上兩宮徽號,曰「昭聖恭安康惠慈壽皇太后」、「章聖慈仁康靜貞壽皇太后」。(「昭聖恭安康惠慈壽皇太后章聖慈仁康靜貞壽皇太后」,原脫「恭安康惠」、「慈仁康靜」,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一九五嘉靖十五年閏十二月癸亥條補。)
庚午,禮部左侍郎黃宗明卒。
宗明,鄞縣人。初張、桂以議禮得幸,侍其氣勢,更相牽引。乃宗明初與張、桂意合,無比週迹。故張、桂既去,人亦無訾之者。
辛未,吏部尚書許瓚至京,上命即日赴任視事。瓚疏謝曰:「臣當恪守成規,仰遵明詔,疏銓選以決壅蔽之囗〈敝上大下〉,公薦舉以復久任之法,停中外無故改調之途,抑近年奔競濫陞之習,斟酌年資,均平勞逸,以期報塞萬一。」上嘉其忠悃。
嘉靖十六年丁酉五月己卯朔,上命皇第三子名載垕,(「上命皇第三子名載垕」,原作「載囗土」,據明史卷十九穆宗本紀改。)第四子名載圳。
丁亥,起復右都御史毛伯溫到京,上命即日之任,候征討安南之命。
伯溫條陳六事:一曰正名、二曰用兵、三曰用人、四曰理財、五曰明賞罰、六曰一事體。上曰:「覽卿奏,具見經略,俱依擬行。」
戊戌,雷震謹身殿鴟吻。
六月庚戌,御史桑喬以殿廷被災條陳三事:
一、法姦囗〈敝上大下〉,以節工役。如沙河行宮,該部用銀七百餘兩,賴皇上洞察,始改二百餘兩,則他可知矣。
二、重邊防,以銷隱變。請遣才望大臣,歲一行邊,一則簡閱強弱耗減,作何振揚;一則調度糧餉儲積,作何議處,以便條奏施行。
三、去匪人,以重大任。如尚書嚴嵩、林庭囗〈木昂〉、張瓚、張雲,此四人者,不職之尤,宜速為罷黜,以盡應天之實。
上嘉納之。
十月壬子,(「十月壬子」,原無,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二0五嘉靖十六年十月壬子條補。)刑部尚書趙鑑卒。
艦,壽光人。歷陞是官,尋引年乞休,上嘉其知止,親製五言古詩一章,以寵其行。上方修先朝故事,親禮大臣。艦首被恩禮,其後盛典寥闊,而大臣以禮進退者鮮矣。故鑑之去,縉紳莫不榮之。
己未,崇德等殿成。
命宋儒朱熹十三世孫鎏襲翰林院五經博士。
嘉靖十七年戊戌春正月丙子朔。
壬寅,禮部言:「邇來文體日壞,道術日微。宜敕會試取士,務求醇正典雅合於程式者。鈎棘茁軋之文,悉宜黜落。其背戾經傳、引用莊、列不經之言者,參奏除名。」詔可。
二月戊辰,上以清明節視山陵,是日發京師。
壬申,還京。
三月壬辰,賜進士茅瓚等三百二十三人及第、出身有差。
六月丙辰,(「六月丙辰」,原脫「六月」,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二一三嘉靖十七年六月丙辰條補。)致仕通州同知豐坊請建明堂,加尊皇考獻皇帝廟號,稱宗以配上帝。
禮部尚書嚴嵩等言:「秋享之禮,國典有缺,委宜舉行。若以功德論,太宗文皇帝當配太祖高皇帝;若以親論,當配獻皇帝。至於稱宗之議,皇考在天之靈亦有所不安者。臣等不敢妄議。」上謂:「皇考稱宗在今日不為過情。」戶部左侍郎唐冑上疏争之。上留中不發。乃為臣下奏對之詞,作明堂或問以示輔臣。特黜唐冑為民。
九月幸未朔,上諭禮部曰:「朕惟國家之興,始於太祖高皇帝;而中定艱難,則我太宗文皇帝,宜同稱祖號。我皇考獻皇帝,躬備大德,延及朕身,入嗣祖位,宜薦宗稱。」於是尊文皇帝為成祖,皇考獻皇帝為睿宗,配上帝,昭示天下。
戊子,日傍有五色雲見。
乙未,(「乙未」,原無,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二一六嘉靖十七年九月乙未條補。)上詣山陵行秋祭禮。
丁酉,(「丁酉」,原無,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二一六嘉靖十七年九月丁酉條輔。)上復詣長陵,以恭上尊號,更題陵碑。告禮畢,即日還京。
十月乙卯,(「十月乙卯」,原脫「十月」,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二一七嘉靖十七年十月乙卯條補。)大同修築聚落、高山二堡成,追敘前巡撫樊繼祖及僉事王世爵之功。上曰:「大同自張文錦修五堡致變以後,相視為戒。繼祖改立二堡,有裨邊防,其忠慮可嘉,蔭一子送監讀書。王世爵等,各賞銀幣有差。」
乙丑,(「乙丑」,原作「己丑」。按是月干支無己丑,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二一七嘉靖十七年十月乙丑條改。)初,以景雲見請賀,上許之。禮部尚書嚴嵩等各為景雲賦。又大禮告成,作頌以獻。上覽之,詔付史館。
十一月辛未朔,(「十一月辛未朔」,原脫「辛未朔」,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二一八嘉靖十七年十一月辛未條補。)上詣南郊,恭上皇天大號冊表。
癸未,禮科給事中顧存仁疏陳五事。
一、廣曠蕩之恩,欲「赦謫戍諸臣馬錄、楊慎、呂經、馮恩等。」
二、崇安靜之吏,謂「守令好為新政,而實擾民。恐後將效尤,宜令近日條陳利囗〈敝上大下〉,類梓成帙,人授一冊,(「人授一冊」,「授」原作「援」,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二一八嘉靖十七年十一月癸未條改。)以便省覽。」
三、重撫、按之責,謂「指深刻為名流,目循良為庸品。今後必精必當,毋蹈前囗〈敝上大下〉。且數易長吏,後益為亂。乞勿復輕議,以調繁簡。」
四、精考察之政,謂「今日所謂賢而舉之者,即往年所謂不肖而黜之者也。與其舉於既黜之後,孰若精於未黜之先。近者明堂大禮,乃吳璋何人而議之;釋氏害義,乃葉凝秀何人而乞度牒?乞嚴禁之。」
五、嚴流民之寓,謂「四方流民潛住京師,希圖挾制官府,甚至匿名投書,沿門粘帖,積習成風,漸不可長。乞令緝事衙門緝治。」(「乞令緝事衙門緝治」,「緝治」原作「倣治」,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二一八嘉靖十七年十一月癸未條改。)
上以援救議禮謫戍諸臣,令廷杖,發口外為民。
戊子,山西巡按何贊言:「河套沃野幾二千里,為中國門庭之險,而近為虜酋吉囊所據,并吞諸戎,兵力日盛,外連西方海賊,內通大同逆卒,虜兵一出,莫敢誰何。宜亟剿除。其策有二:一曰計以破之。欲使西北諸鎮各出遊奇諸兵,分為數隊,領以騎將,數往侵擾,使其分救不暇。伺其北寇宣、大,則陝西三邊乘其虛以直搗;西寇全陝,則宣、大二鎮躡其後而窮追之。又募死士以斫其營,用間諜以離其黨。二曰勢以走之。欲於邊境多置墩臺、斥堠,盛陳輕重強弩,烽火相接,刀斗相聞,耀兵牧馬,不卻不前,示之以欲戰之形。而又時下詔旨,以督勵將領;量頒恤賞,以振作師徒。待其兵欲解散,勢有可乘,諸鎮各以大兵臨之,草薙禽獮,使其隻輪不返。然其要又在於久任撫臣,以責成效,興復屯法,以裕邊儲。」
疏下,兵部請令本鎮守臣勘議。上以其事無可勘,報罷。
辛卯,冬至,祀天于圜丘。禮成,上還御奉天殿,(「上還御奉天殿」,原脫「奉」,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二一八嘉靖十七年十一月辛卯條補。)文武羣臣行慶成禮。畢,詔示天下。
十二月癸卯,章聖皇太后崩。
丁未,(「丁未」,原無,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二一九嘉靖十七年十二月丁未條補。)上命駙馬都尉京山侯崔元為奉迎行禮使,各官俱赴承天府,奉迎獻皇帝梓宮。
壬子,駕發京師,詣山陵大峪山,躬往相視,天顏悽愴,擗踊號慟,諸臣莫不感慨。
乙卯,大學士李時卒。
時,任丘人。謙和得士心,以謹慎稱上意。秉政數年,雖無大匡弼,而議論常在寬平,天下稱為長者。卒,贈太保,謚文康。
禮科給事中姜良輔等上疏,請停南狩。報聞。
嘉靖十八年己亥春正月甲午,(「嘉靖十八年己亥春正月甲午」,原脫「甲午」,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二二0嘉靖十八年正月甲午條補。)上諭禮部:「冊立皇太子,具儀以聞。」
丙申。(「丙申」,原無,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二二0嘉靖十八年正月丙申條補。)上敕諭禮部,以「皇考顯陵建造狹隘,欲躬詣與大臣周閱山川,更卜吉兆,重建玄宮。擇於二月十五日發京」。
二月庚子朔,冊立皇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