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圣
这个春节,我回到故乡度假。站在自家楼房前的空地上,我凝神打量着眼前熟悉而陌生的一切。
这儿该有棵梨树,其果子皮青而薄,甘甜多汁,曾经令我迷恋不已;那儿原先该是一丛杉木,两条小道夹拥,地面上经常长满野草莓,而今却是毫无表情的几栋房子。
忽然,一个瘦弱的身影晃了过来。我一愣神,是圣,我的一个堂叔。
他穿件黄绿色的上衣,袖子碎成线条,如同一偷儿似的过来。他四处张望,脸上浮着笑,嘴里嘿嘿的,走过我身边,素不相识一般。
其实他现在真的该不认识我了。十几年前,圣便精神病发作,好端端的家解体了。
圣是二爷的独子,他们一家住在祠堂旁边的一座老宅里,有一个漂亮的天井。二爷是个老实疙瘩,走路都怕踩死一只蚂蚁。入冬后更是这样规规矩矩,两只手交叉探进老棉袄的袖筒,默默无闻地走在某条巷子或者小径。二婆则有一张令人畏惧的铁嘴,与人论起道道来,如同万箭齐发,能将对方射成刺猬。虽说是小农经济,但勤劳的二爷二婆精打细算,家道还算殷实,这自然也埋下了圣那种娇生惯养、惰性细胞充斥的祸根。
一到冬闲,二爷也绝不肯停歇下来。此时,他会在风霜之中将棕树的皮细心割除,把棕丝理顺,然后用一把自制的类似藏族转世经轮的工具开始结绳。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棕绳一寸一寸延伸。当长达十余米时,则将一端系于固定物上,然后对折缠绕,一根适用于牵引耕牛、捆扎柴草的棕绳便告以完成。二爷更多的是拿去县城卖了换钱。
圣仿佛被父母牵引的一头牛犊,在无微不至的呵护中成长、成家、生儿育女。尽管村里人普遍认为圣属于游手好闲的人,但在二爷二婆的操持下,日子过得算是平稳,波澜不惊。
转折点始自二婆的一次意外变故。那天,她与村人争执,不甘落在下风,翻云覆雨的品性井喷一般爆发了。也许由于愤怒过度,也许由于气岔,悲剧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她的嘴突然歪向一边,嗫嚅着吐不出任何语言。二婆中风了。瘫痪在床的她挣扎了一段苦闷压抑的日子,终于悄无声息地走了。
二爷自此更加沉默寡言。
圣变得无比怪异起来,仿佛一匹放纵的野马,成日游荡在村里野外,稍不如意,拳头便暴雨般落在了妻子的身上。柔弱的妻子一边拉扯着三个幼小的孩子四处谋口食,一边还要服侍奴隶主一般的圣。二爷将自己赶集换的一点钱悄悄交来了,圣如嗅觉灵敏的警犬,立即威逼妻子如数收缴。妻子终于无法忍受,揣着一纸离婚证,带上最小的孩子离开了令她爱恨交加的彭家园。
在人们错愕的目光中,圣却更加一发不可收拾,彻底荒废了庄稼,任一双儿女泪眼相对。他整天疯疯癫癫,目光呆滞,在村子的每个角落出没。人们用鄙视的眼光看着他:懒汉!而圣真的愈来愈像一个真的精神病患者了。脸上爬满枯树皮的二爷别无良策,每次与他的大哥—我的爷爷涕泪纵横地倾诉一番后,叹息着背上一蛇皮袋蔬菜上街去了。
很多次,圣像幽灵一样,喜欢在暗夜一声不吭地站在你的背后,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他会不知疲倦地默然站在某家的窗户外,如一个偷窥者。谁也猜不透他在想什么,谁也揣测不到他到底有何居心。圣,傻傻地笑着,机械地活在这个村庄。
正当人们的视线变得柔和起来时,二爷告别了心爱的梨树和棕榈,永远疲惫地闭上了眼睛。没过几天,一个霹雳震惊整个村庄的清晨。马路上,村人们交头接耳,有的面色苍白。原来,圣在昨夜竟像《呼啸山庄》里的某人,独自挖掘了一夜的坟。可怜的二爷怕是要暴尸荒野了。然而,愤怒归愤怒,拍案归拍案,谁都对这个忤逆之子无可奈何。
他是在寻找宝藏,还是在破译机密?
他是在报复父亲,还是在仇恨死亡?
疑惑的云朵漂浮在上空。圣,穿着一双高帮雨靴,若无其事地走在马路上,有人无人脸上都浮着浅浅的笑。
十几年过去了,村里辞世的人不在少数,而圣还健康地活着,只是有些衰老了。
没有谁会告诉他,他的儿子—我的堂弟两口子正抱着一个天生智障的孩子以泪洗面,束手无策。
圣真的不认识我了。
村庄寂寞。
二、军
那是一个很炎热的夏末,我拨通父亲的手机。父亲的声音嘶哑:军去世了。
我愣住了,那么一位健壮如牛的男子,怎么说走便走了呢?
军虽然是我的亲堂叔,关系与我家却一直不冷不热,甚至有段日子还很尴尬。我的印象中,他总是蓄一脸的大胡子,虎头虎脑,走起路来生风,有一种彪悍之势,酷似黑旋风李逵。这与我的处世准则有距离,自然,我们一直没有什么深厚的交情。
那年春节前夕,发生了一件怪事,村子里竟请不到合适的屠夫,这对急于送猪出栏换钱的人家来说,实在是伤透脑筋。我的父母也急得团团转,兄弟几个开学在即,正眼巴巴瞅着呢。想不到军竟有急公好义之德,自告奋勇帮忙来了。在此之前,军从不曾从事过杀猪职业。但无师自通的他毫不紧张,唤来几个小伙子,在圈里逮住猪,按倒在长木凳上,麻利地操起一把锋利的尖刀,顺势便往猪的脖颈拼命一捅,血狂奔出来,流在早已装好清水的脸盆里。待猪不再动弹,军便在猪脚上轻轻割孔,抱住吹气,如此周而复始,四脚与猪体鼓壮。几人一道用力抬起,将它倒挂在支架上,呈倒八字悬在那里。军开始用刀刮猪毛,其细致状,与平日五大三粗的情形迥然不同。完成这一工序后,军将斧头在皮上摩擦了两下,跨开马步,瞅准,骤然落下,猪很快被一分为二。品尝着鲜美的猪肉,我忽然对军产生一种敬意。母亲则笑:看不出军还像猛张飞粗中有细呢。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军竟然成了生产队的队长。虽然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根系早已深植人心,人们对敲钟出工的日子渐渐陌生,村干部的许多光环淡化,但彭家园毕竟靠近县城,有地理优势,作为一队之长,还有那么些实权。军没多少文化,上台后便也少了许多瞻前顾后、左右权衡,只管甩开膀子去干,他一声吆喝,全村老少动手,将数百亩禁止砍伐的山林全部清除,改种成杉木;而昔日的崎岖小道,在他的大嗓门里被推土机开辟成大道。军每日精神抖擞地走在村子里,仍然蓄着大胡子,不修边幅,不拘小节,有那么一丝匪气。遇到大事,他也会叫人挨家挨户通知,聚集在祠堂里讨论。小青年见不得他的凶霸样子,私下里要倒戈发难,可军在空中扇扇蒲团一般的手:开渠!挖塘!于是,村子的周围,又多了几口水塘,水渠愈发齐整了。军在争议中迎来了黎明与晚霞。
令人想不到的是看去粗鄙的军竟有着经营天才。他在使村庄的口袋鼓胀起来的同时,自己也与人合伙买来推土机,搞多种经营,日子过得一日红过一日。军也成了村里第一个乘坐飞机的人。一些人更加憋气,仿佛掘墓鞭尸的伍子胥,牙根都发痒,私下里铁定军为腐败沆瀣之流,深为不齿。军偶尔也恼羞成怒,一边如咀嚼草的牛一样喘着粗气,一边扯开嗓子骂街。松树一棵棵被运往远方,杉树一天天长得茂盛水灵起来。当村后的山上全变成参天杉木时,军却患上了不治之症。
我对于这位近乎花和尚的草莽堂叔所知并不多,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注定了我们的交情如朝露。我却暗中有些刮目相看于他。没有一些蛮劲,东风是很难吹进彭家园这个习惯于听天命的小村的,是军,粗野地破坏了许多条文。
不知道军当年挥着刀宰猪的时候可曾预想到今日的辉煌与争执否?不知道人们走在杉林边时,是否会记得一个令人心情复杂的粗犷汉子?
写这篇文字时,离春节不到一个月,而军却不在了,唯有他杀猪的情形,尚历历在目。
2005年1月20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