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对于激励个人行为是重要的。但是设计制度和政策却是非常困难的。因为任何个人都不会像棋子一样任由制度设计者摆布,他们会针对制度的潜在缺陷,创造性地做出最有利于其个人利益的行为反应。若制度设计者未能充分考虑到个人行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及策略性的反应,制度就可能招致失败。
杀毒软件公司令人沮丧的激励计划
看一个例子。一家软件公司经理想要更快地发现和杀灭病毒,他设计了一项激励计划,对于质量检验人员,每发现一种病毒就给付20美元;而对于程序人员,每杀灭一种病毒也给付20美元。对于制造病毒同时也杀病毒的人,他们对这一计划做出的反应就是在软件中制造出更多的病毒。这种反应使得该计划的成本迅速上升,因为有了更多的病毒需要发现和杀灭。该计划只推行了一个星期就取消了。但在这一个星期中,有的员工已经赚到了1700美元的奖金。
林肯公司失败的激励政策
事实上,即便是很有经验的制度设计者也容易犯错误。林肯电气公司,一个以奖励系统闻名的企业,就在奖励政策上栽过跟头。20世纪80年代,它曾经对打印员按照打印的字数来进行激励——为此,公司在打印机上装了计数器。但这项政策实施不到三个月就取消了,因为经理人员发现,打印小姐在午休时通过打印一些毫无价值的东西来增加打印字数。
事与愿违的香港租务条例
在经济和社会政策层面,决策者似乎更容易忽略个人行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导致政策的效果适得其反。譬如华人经济学家张五常在20世纪70年代有一项很有名的研究《露宿街头还是有屋可住?——租务条例宣称的意图与实际效果》,他发现,20世纪20年代以来香港政府为了帮助穷人租得起房屋而对房屋租金进行管制的政策,结果反而导致了更多人无房可租、无房可住而流落街头。何也?因为租金管制导致业主没有动力维护房屋,故既有房屋损坏较快;而人们也没有动力购买用于出租的房屋作为投资,故房地产市场需求裹足不前,开发商也就很少开发新的房屋。既有房屋快速损坏和新房屋供给增长停滞意味着长期中住房供给变少了,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反而无房可租(住)。
女性保护对女性的不利影响
事实上,很多善意的政策其结果恰好事与愿违。比如政府对女性就业规定了一系列保护政策,看起来对女性群体有利,但结果却导致企业提高了女性进入企业的门槛,保护女性就业的规定反而使女性更难找到工作,也更难在职业上有更好的发展。有研究发现,英国和欧洲其他一些国家对妇女就业的保护远甚于美国,而欧洲的妇女就业却难于美国,欧洲妇女能够在组织中担任高级职位的比率也远低于美国。又如,政府为了保护工人而制定最低工资,恰恰使得一些边际上的工人求职更加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