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型构人类行为
人是理性的,他们自利自爱,总是试图增进自身的利益。在逐利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冲突,那么人们又怎样协调彼此的冲突呢?答案是依靠游戏规则,即制度。好的制度,激发善行;坏的制度,激发恶行。想必不少读者曾听过一个分粥的例子。两人意欲公平分粥,一人掌勺,如何保证掌勺者能尽量做到公平呢?一个有效的规则是:掌勺者应放弃优先权,让对方先选择取走哪一份粥。掌勺者难免有想给自己多分一点的机会主义行为,但是这样一个小小的规则就杜绝了他的机会主义行为。这就是制度的力量!
经济学家,尤其是主流经济学家,常常认为个人行为是由制度来型构的。虽然,如同一些演化经济学家所认为的,在一个很长的时间尺度上,制度无疑是人们相互博弈的结果,即正是人们的行为互动,型构了社会的制度。但是,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尺度上,比如给定任何一个时刻,个人行为对于型构制度的作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反而是制度构成了对个人行为的约束。即,制度型构了个人行为。因此,在判断和推测个人行为时,必须注意到个人行为的制度背景。由此开始的制度分析还有一个实用意义:我们常常可以通过改变制度来达到重塑个人行为的目的。
制度为什么能型构个人行为?因为,个人选择其行为时最关键的考量是其行为的收益和代价。而制度环境,就是决定特定行为之收益和代价的最重要的决定因素。同样的行为,在不同的制度下所获的收益和所付的代价是不一样的,因此不同的制度就会激发不同的人类行为,甚至某些看来匪夷所思的行为,一旦考虑其制度环境所提供的激励,所有的疑惑皆可迎刃而解。
莫斯科的怪现象
20世纪90年代初的莫斯科街头,政府提供了诸多设备良好的商铺,却没有商贩去租用,商贩们宁愿在寒冷的冬天沿街叫卖,也不愿搬到温暖的商铺中去。何也?来自耶鲁大学的法学家赫勒发现了此奇怪现象的制度根源:那些商铺的所有权安排很分散,通常的情况是:对于一家商铺来说,六个政府机构共享出售权、五个机构有权得到售款,或者三个机构有权出租店铺、五个机构有权收取租金,因此要获得商铺的经营权就需要各路打点,实非易事,而街头叫卖就容易多了,最多给工商局交点税费,再给黑手党交点保护费就可以了。
有什么样的制度就会导致什么样的人类行为。好制度鼓励人们行善,坏制度鼓励人们从恶,荒唐的制度带来荒唐的行为。苏联的出租车司机和灯具生产工人是经常被举到的例子。出租车司机的激励是根据行车里程来进行的,灯具生产工人的报酬是根据灯具重量来计算的。结果是,出租车司机驾着空车在莫斯科郊外的高速公路上飞奔;灯具厂工人生产出全世界最重的灯具。我还记得曾看过一份资料说这个国家中房屋的天花板经常被沉重的吊灯拉下来,不知是否真的如此。
犯人船
制度一旦发生变化,人的行为就会发生变化。18世纪英国对澳洲的殖民对此提供了一个经典例子。
1770年,库克船长带领船队来到澳洲,随即英国宣布澳洲为它的领地,开发澳洲的事业开始了。为了开发蛮荒的澳洲,政府决定将已经判刑的囚犯运往澳洲,这样既可解决英国监狱人满为患的问题,又可给澳洲送去丰富的劳动力。开始时英国私人船主向澳洲运送罪犯的条件非常恶劣,船上拥挤不堪,营养与卫生条件极差,死亡率很高。据英国历史学家查理·巴特森写的《犯人船》一书记载,1790—1792年,私人船主运送犯人到澳洲的26艘船共4082个犯人,死亡498人,平均死亡率为12%。其中一艘名为海神号的船,424个犯人死了158人,死亡率高达百分之37%。如此高的死亡率不仅在经济上损失巨大,而且在道义上引起了社会强烈的谴责。
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是因为政府是按上船时运送的罪犯人数向私人船主付费的;此制度下船主便拼命多装犯人,而且不给罪犯吃饱,把省下来的食物在澳洲卖掉再赚一笔,至于有多少人能活着到澳洲与船主无关。
1793年,政府对付费的制度进行了一个小小的调整,按下船时实际到达澳洲的罪犯人数和罪犯健康状况向船主付费,对于成效良好的船主甚至还有奖金,此制度实行后,罪犯的死亡率立即下降到1%~1.5%。
没有对船主进行政治和道德说教,没有立法管制船主,只是改变一下报酬制度,就实现了政府和社会所希望的目标。这就是制度的力量,制度改变个人行为的巨大力量!这也正是经济学家强调制度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