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头脑是个什么头脑
话说猴年马月,一个物理学家、一个化学家和一个经济学家一起乘船出游,结果船只失事漂流到一个孤岛上。大家都饥肠辘辘。这时海面上漂来一个罐头盒,大家就开始想方设法要打开它。物理学家说:“我们可用坚硬的岩石砸开它。”化学家说:“我们可以生火加热罐头,使它膨胀以至于破裂。”最后,经济学家慢条斯理地说:“你们的方法太复杂了,假设有一把开罐头的起子,我们就可以轻松撬开它……”
这当然是一个嘲讽经济学家的笑话。不过,幽默也正来自于现实生活。的确,经济学家的思维模式常常是从假设出发。尽管这些假设不一定符合现实,但很多时候却成功地解释了纷繁复杂的经济和社会现象。在经济学家所有的假设中,“理性人”可谓首当其冲。
经济学家通常假定人是理性的。
当经济学家说一个人是“理性”的,通常是想表达如下两层意思:(1)这个人在行事的方法上是理性的,即他的选择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并非出于情绪、偏见或者习惯(甚至不是出于道德);(2)这个人知道其行为的后果,并且总是追求最有利于其自身的后果。事实上,“理性人”正是为了追求最有利于其自身的后果,才对其选择做出了深思熟虑的考量。
许多针对主流经济学的批判意见,都集中在这个“理性人”假设上。他们的批判有一定的道理,因为人们的的确确有一些非理性的行为。有很多人因为一时的激情、冲动而干下傻事;也有很多人因为对事情的思虑不周而功败垂成。但是,就绝大多数情况而言,人们的行为选择中确实有着理性计算。甚至一些看来不理性的行为,可能也存在理性算计的基础。下面是一些例子。
违法犯罪行为中的理性
很多时候,人们认为违法和犯罪行为是非理性的。的确,有些违法和犯罪行为是非理性的,比如冲动杀人。但更多的违法犯罪行为可能是理性算计的结果。有一次,我看见电视上节目主持人采访一个疑犯,该疑犯来自内地某省,有前科,出狱后到广州再度行凶抢劫。主持人问:“出狱后怎么又想到广州来抢劫?”答:“找不到工作,没钱生活,只有抢。反正都可能被抓,在穷的地方抢不如到富的地方抢。”疑犯曾认真考虑其抢劫行为的成本与收益,这样的回答能说其抢劫行为是非理性的吗?
2005年7月14日的《南方周末》曾刊登一篇《阿星的内心挣扎》,讲了一个青年阿星杀人犯罪的心理。而另一篇网络评论则写道:“…一个从大山深处走出来的贫困青年阿星……何以沦落成为一个杀人罪犯,从而走到了生命的终点?他说:‘穷,我可以忍受,只要别人待我好点。’他又说:‘四个月没有休息过一天,但只旷工一次就被开除了。如果不是每天工作12小时,如果一个月能休息一天,如果我的工钱再少许多一点,我绝不会走这条路。’他想如果选择忍耐,一个月辛辛苦苦只能挣几百元钱;但抢劫,只要得手一次就可有几千乃至上万的收入。这在经济学上叫‘机会成本’,机会成本越高,忍耐的可能性就越小。阿星也知道被抓后可能会被枪毙,但他说:‘只要能给家里的人留下一笔钱,使父母的日子好一点,我愿意死。’他是个孝子,他爱他的父母、弟妹,为了他们的生活能好一点,他并不惧怕死,他说他的同伙都有这种想法。”
事实上,在20世纪60年代,经济学家贝克尔(Gary S.Becker,199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就对罪与罚进行了经济分析。他认为,犯罪行为是罪犯对犯罪收益和犯罪成本(体现为被抓获的概率和刑罚的严重度)进行评估之后的结果。这一思想对后来的社会防止犯罪的公共政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芝加哥的另一位经济学新秀列维特(Steven D.Levitt,2003年克拉克奖得主)对黑社会组织的研究也是很好的例子。黑社会组织与公司组织一样,只有顶层的“大哥”才有巨大的收益;在组织底层的小弟收入非常的微薄,而且经常面临仆街的危险;即使是黑帮的中层头目,也收入不多。那么,一些青年为什么还要加入这种收入低、风险大的组织呢?岂不是很不理性?列维特通过黑帮的财务记录发现,这些人从事黑社会往往是生活所迫,因为无法正常生存下去,所以寄希望于在黑社会组织中得到晋升(黑社会中的晋升速度比其他的组织要快,因为黑社会成员死亡概率高,职位很快就可以空缺出来。)以改变生活状态。
当然,犯罪本身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不过,我们这里不打算岔开题目去讨论社会本身的问题对犯罪行为起到了什么作用,或者要怎样去改造这个社会(诚然,建设更和谐的社会本身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在此我们只是用这些例子来说明,一些看似非理性的行为(即使像犯罪这样的通常被认为是非理性的行为),一旦了解到个体面临的行为约束条件,就会发现它们原来也常常是理性选择的结果。
银行为什么不提升安全保障
大多数人,尤其是没接受过经济学训练的人,他们常常会看见一个行为所带来的好处,却很少细细去琢磨该行为所面临的成本约束,因而也常常误以为该行为是不理性的。《华尔街日报》曾刊文称转引自哈伯德和奥布赖恩(2007),美国联邦调查局(FBI)不能理解如下现象:为什么在抢劫案与日俱增的情况下,银行不采取措施提升安全保障。FBI官员建议银行在大门外布置全副武装的保安,并且建议营业窗口装上有“劫匪克星”之称的防弹塑料板。但令FBI官员吃惊的是,没有几家银行这样做。原因是什么呢?文章指出,安装防弹玻璃板的成本是1万~2万美元,雇用一个训练有素的保安年薪和福利为5万美元;而一次银行抢劫的平均损失仅为1200美元。换句话说,银行并非不理性,而是按照FBI建议去提升安全保障的机会成本太高了。
农民拒绝新技术是愚昧和不理性?
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人们认为农民拒绝新技术的行为是非理性的。传统的观点认为农民拒绝新技术主要是由于他们比较愚昧、懒惰、思想保守。但是舒尔茨(Theodore W.Schultz,1902—1998,197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却认为,农民们绝对不愚蠢、懒惰。众所周知,农业生产深受自然水土和气候等因素影响,因此在一个地方试验成功的农业新技术并不能确保在另一个地方能够成功。换句话说,新技术具有较大的生产风险。面对严峻生存压力的农民家庭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非常薄弱,常常无法承受这种风险;加之传统农业中技术和生产组织的落后以及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制度不完善,农业生产生活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若坚持使用原有的技术,至少可以保障安全和生存的需要,而采用新技术,虽有大丰收、发大财的机会,但一旦失败则对家庭就是灭顶之灾。因此“农民耕种者力图避免的是可能毁灭自己的歉收,并不想通过冒险获得大成功、发大财”(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在这种情况下,行动的唯一原则就是“安全第一”,拒绝高风险的新技术。
对农民理性行为的认识,并不单是为了满足我们探索问题原因的求知心理,它对于现实的公共政策的指导意义也是显而易见的。若农民拒绝新技术仅仅是因为愚昧保守,则政策应对就应强调对农民进行科技教育;若农民拒绝新技术与新技术的风险以及农户所处的农业组织和社会制度等因素有关,则政策应对就应强调帮助农户分担或降低其采用新技术的风险。现在世界上许多国家为了推广农业新技术,都强调政府对使用新技术实行补贴以及提供农业保险或制度保障,这正是经济学影响政策观念的巨大力量之体现。
更深入的讨论:人们的选择是理性的吗?理性假设可行吗?
这一节讨论是写给希望更深入地讨论理性假设的读者阅读的,内容稍微会深一点。那些过于相信和过于质疑理性假设的读者,不妨读一读。如果你已经很清楚“理性人”只是经济学家进行推理所依赖的假设,并不代表真实世界,则你可以跳过这一节。
我们的决策真的是时时刻刻理性计算的产物吗?要说我们从未打碎过碗碟,从未冲动购物,从未做过令自己后悔的事,从未因嫉恨身边的幸运儿而花心思设置绊脚石,从未因喜欢一个人而甘愿为她付出高昂的代价,那显然不是事实。如此多的非理性事实面前,作为经济分析基础的理性假设其意义何在?
在近年兴起的行为经济学,主张承认人们的动物本性。尤其是哈佛的经济学家们,他们更是主张要继承和发展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1883—1946,英国经济学家)所谓的“动物精神”,在他们看来,人其实是“理性人+动物”的复合体,人们的理性决策总是常常受到信心、诱惑、嫉妒、怨恨、幻觉等因素的干扰。但是,不管这些经济学家走多远,至少理性选择框架始终没有被抛弃,人们所做的工作无非是对其进行修正和补充而已。
我个人坚信在利害越重大的决策中,个人的情感因素将越是让位于理性。买一件数十元、数百元的物件,很可能只是随意或冲动的结果;但购买数十万元的物品(比如住房、轿车等),我很难相信人们是随意或冲动购买。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状况,我想也可以从行为的收益和代价来给予解释。
首先,任何决策都是有代价的(至少得花费时间、耗费脑细胞);其次,决策的代价与决策的收益并没有正向关系,也就是说,承担的决策成本越高(或低)并不意味着收益也越高(或低);结果,对于那些决策成本较高而收益却不高的决策,人们便宁愿进行随意选择或者凭经验选择,而不是进行辛苦的算计。
对上述观点形成支持的一个思想是:博弈论中近年提出了一个定性纳什均衡概念,其基本思想就是假设人们在选择中会犯错(偏离最优),但对收益越重大的决策犯错的概率越小(即深思熟虑得更周详);有意思的是,实验经济学家们发现用定性纳什均衡可以近乎完美地解释博弈实验所得到的数据。这说明人们在真实世界中的行为确实跟定性纳什均衡的描述是一样的,由此我们是否可以反推定性纳什均衡所依赖的假设是得到现实支持的,而认为人们确实在重大决策上更接近理性人呢?这是不是也说明,越是事关重大收益的决策,就越适用理性分析框架呢?我个人认为答案是肯定的。比如我们容易感受到国家政策层面的决策就比个人日常生活中的决策更具理性;个人在决定重大购买项目时比决定去哪家餐馆吃晚饭要理性得多。这意味着理性人的分析框架对于我们生活中的决策确实是有现实价值的,但是也不能过于滥用,特别是滥用于一些毫不重要以至于不必浪费理性计算能力的场合之中。
理性人假设具有现实意义的另一个原因在于,人类的某些行为虽然并非理性选择的结果,但其效果跟理性选择无异。既然我们关注于结果,那假设是否符合现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由假设推导出的结果能够经得起现实经验的检验,这也是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1912—2006,197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实证经济学方法论主张。我们用空气动力学研究鸟儿的飞行,就假设鸟儿“好像”懂得空气动力学一样,当然事实上鸟儿连“空气”是什么都不知道,更谈不上懂得空气动力学了;但假设它好像懂得空气动力学对研究有助,对结果无碍,因而是可以接受的假设。同样,经济学假设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排除某些企业家连“利润”两字怎么写都不知道,也不排除某些企业家确实在脑袋里并没有想着利润最大化,更谈不上懂得经济学中的利润最大化理论了,但是成功的企业家其行为一定是暗合利润最大化原理的。这就是即使有些企业家不知道利润最大化,但我们还是坚持用利润最大化来分析企业行为的原因。
喜欢追问的读者也许还会提出一个棘手的问题:为什么有些看来未经过“理性”选择的行为,其结果与理性计算的结果会一样呢?我在经济学著作中没有看到过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其答案也许要从生物进化中寻找。我想,原因可能在于人类大脑的进化过程。在生活中,我们会犯错,我相信每个人小时候都打碎过饭碗,都曾经把盐当做糖……(完全理性的人不会犯这些错误),但是随着经验的积累,我们的行为模式越来越成熟,越来越不会犯一些低级错误。也就是说,不合理性的行为是随着岁月流逝而不断被淘汰的,而合乎理性的行为却得以保留。另外,人类某些经验程序可以通过基因而得到遗传,并最终成为脑神经的一部分,由此将某些行为转化为本能的行动而无须在选择行动时经过计算。一个简单的例子是,当我们打乒乓球时,应当如何挥舞球拍才是最佳的?这完全可以用一套物理学的知识来算计并加以选择。但是,我们也看到,技术高超的乒乓球手,并不需要物理学的知识。他们的行为看来是本能的,而不是理性计算的结果;实际上,正是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艰苦训练,在不断的试验中获得了与精心算计一样的挥拍技巧,经验行为的程序被驻留在大脑的神经中,才可以不假思索就决定如何挥拍。
自然给予人类的最大恩赐,就是给予了人类一个可记忆和学习的聪明大脑。许多的选择,我们从大脑的进化中本能地获取到了,而不需要经过精心算计。当一辆车迎面驶来,我们无需计算即可本能地避开。但是,对于另外一些复杂的情况,一些我们未能在进化中获得其选择能力的情形,理性思考是有其功用的。要说朋友的交往、团队的合作、集团的斗争、国家的冲突等诸多严肃问题中人们会漫不经心地随意选择,这令人难以置信。在这些选择中,尽管由于知识有限人们仍难以做到完全理性的选择,但理性显然仍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同时,我们也明显地看到,即使是这样的一些重要选择,经验仍是指导个人走向成功的保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