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区域经济运行的基础是市场,对其实施宏观调控和管理的主体是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目前我国市场机制的作用有限,政府在管理区域经济中仍起重要作用。在处理中央和地方政府关系方面,我国实行统一调控、分区管理的政策。即为了保证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统一性和有效性,宏观经济调控权必须集中于中央政府。包括进行国家级的经济区划,制定宏观产业布局战略和区域经济政策等。中央政府的经济职能覆盖全社会,是全社会经济运行的调控主体。地方政府承担着对上级政府负责和维护地方利益的双重责任,一方面要按照中央政府统一部署的政策进行调节;另一方面要从地方的实际情况出发,相对独立地进行调节。地方政府调节的主要对象是区域经济,对区域经济的调节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民经济的统一和效率。因此中央政府要对地方政府的调节给予基本的界定,同时对地方政府不规范的调节行为进行再调节。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调控经济的关系具有客观必然性,它既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也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第一,我国区域辽阔,各地的资源禀赋、技术水平和经济实力差异较大,需要各地从实际情况出发独立地作出经济决策,以保持国民经济运行的高效率。如果由中央政府实行集中型的统一调控,一方面会损害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影响地方的经济活力,另一方面不能使各地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同时中央统一的调控链过长,代价较大,也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决策时效性背离。
第二,我国历史上已经形成了区域之间的经济联系,巩固和发展区域之间的经济联系,中央政府不可能包办代替。由于地缘关系和区域经济特征,我国初步形成了一批优势互补的经济区域,例如东北经济区、西南经济区、西北经济区、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等。在这些经济区内的各省形成了比较稳定的经济联系,运用区域内的经济协作关系来发展各地的经济,需要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区域的经济布局、资源构成等状况作出独立的选择。
第三,按照经济协调所要求的幅度,地方政府客观上能成为一个区域的经济运行协调机构。我国存在多层次的经济协调机构。每个层次的协调机构拥有一定数量的经济资源,只能对应一定的经济协调幅度。合理确定不同层次机构的经济协调幅度是节省经济资源,提高宏观经济效益的重要条件。目前我国的经济协调层次基本上是按行政层次设计的,按照既有的行政联系来规定经济协调幅度,这既兼顾了行政区域内已经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方面的联系,又能发挥政府经济职能部门和社会管理协调系统的功能,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
二、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管理中的职能
地方政府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推动者、市场运行的监管者、国有资产的管理者、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资源环境的保护者、社会公平的保障者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管理中的职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承接中央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
中央政府调控宏观经济运行需要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配合。
(1)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直接调控的产业和部门依法进行检查和监督。由于中央政府对设立在地方的产业部门的调控存在着时间和空间的局限,因此,中央政府要授予地方政府按统一的税收、审计、会计等法律、法规对其经济活动进行检查监督的权力,补充中央政府调控的不足,同时保证市场竞争的平等和规则的统一。
(2)地方政府按照程序分解中央政府的计划管理目标,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条例和政策,全面完成中央政府下达的计划任务。
(3)协调中央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和地方政府经济管理的关系。
(4)地方政府为中央政府的宏观经济决策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各种信息。
(二)引导区域经济运行
地方政府是地方权力的执行机构。地方政府拥有对本区域的行政事务、社会发展和经济运行的管理和调节职责。在区域内的各种社会事务中,经济运行是基础。区域经济状况直接影响区域的政治安定和社会发展,因此区域政府往往要把较多的资源投入到调控经济运行、促进区域经济增长上来。
我国产业政策主要由中央政府制定,地方政府一般不具有制定产业政策的职能。但中央政府制定的产业政策针对的是国民经济整体,它对地方产业发展的指导是原则和抽象的,不可能对地方产业的发展顺序和产业构成作出具体的安排。地方产业的发展,需要地方政府制定符合本地资源条件的产业政策来引导,或者说地方制定的产业政策是中央产业政策的具体化和区域化,它既要保持与中央政策在质上的同一,又要突出地方的产业特色。地方产业政策的特色,不在于本地产业结构的均衡,而在于构筑产业优势。由于产业优势是区域资源优势的综合反映,因此地方产业政策具体地表现为对某些产品生产的支持和限制。在某种意义上,地方产业政策又可称之为产品政策。产品政策对地方产业的发展更具有引导性,它明确了一定时间内地方政府重点支持和限制发展的对象,并且支持和限制的政策措施也相对具体,这为社会经济主体的自主选择提供了信号。
商品生产者是市场最活跃的因素。按照一定的经济体制要求把商品生产者组织起来,使其结成与生产力相适应的各种产业组织,对于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有积极的作用。产业组织是商品生产者群体组合的形式,包括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所有制结构、企业组织规模和所采取的基本的生产经营方式。产业组织是商品生产的产物,与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对应性。在缺少政府组织的状况下,产业组织的合理化要经历漫长的阶段,在这期间产业组织的形成受到个人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影响而出现一些不规则的波动。政府塑造产业组织的任务,主要是减少非生产力因素对产业组织成长的干扰,加快其自然成长的过程。产业组织的成长在全国具有统一性,总体上要依赖于国家的经济体制环境,经济体制越合理,越能减少产业组织合理化的障碍。但是地方政府结合区域生产力的实际状况进行积极的引导,能够率先在本地形成合理化的产业组织,并推进区域经济运行。
(三)制定本地区市场运行规则
社会主义市场应是全国统一的市场,市场规则具有全国统一性,统一的市场规则是保证资源自由流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效率和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条件。地方政府制定本地区市场运行规则要以全国统一的法令和统一的市场规则为指导。地方政府制定本地区市场运行规则的目标是逐步缩小地区市场的差距,培育完善的市场体系,以维持地区经济竞争的公平性。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遵循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凡是中央政府已经明确放开的市场、放开经营的商品,地方政府都要制定具体的细则来落实。
(2)制定适当的有利于市场公平竞争的保护性规则。地方政府还需要制定规则保护本地区内人民生活需求稳定、而供给容易波动的农产品等。
(3)制定地区市场交易规范,约束各个经济主体规范经营。
(四)提供地方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政府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一种最基本角色。因为公共产品消费的非排他性,使得以价格机制为核心的市场不能做到生产和供给达到最优;靠个人之间的直接交易去解决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由于成本太高而得不偿失。私人经济部门或者由于投入多、效益低而不愿意或无力生产或提供或者容易造成垄断,导致成本上升,效率下降,损害消费者利益,因此,政府必须通过国家预算开支,担负公共产品的生产和供给的主要责任。以上观点充分说明了政府在公共产品提供中的作用,政府必须通过对自己的重新定位和转变职能,来成为公共产品的提供者,而不是把公共产品供给作为经济建设的副产品,通过发展经济来带动公共产品供给。现代市场经济还认为,宏观经济的调控、收入及财产的再分配是中央政府的职能,市场秩序的维护和外在效应的消除是按照全国统一的法律、在统一的市场体系来进行,不是地方政府自身所能做到的,不是地方政府的首要职能;而地方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地方政府可以发挥主导作用,是地方政府的首要职能。
地方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种类繁多,诸如城市规划、市容美化、消防救灾、提供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大部分的道路、桥梁、医院、学校、公园等,都在其列。其中有许多属于准公共产品,可以实行“用者付费”原则。准公共产品的提供,不必完全由政府亲力亲为。政府应该大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各种准公共产品,例如发展民办教育和民办医疗事业,吸收民间资金参加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要做好政策规划和组织、监督工作。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方面,政府如何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依然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目前在一些地方的城市基础建设中,还存在“投资缺乏约束,造成难以控制;重视计划立项,忽视投资管理”的问题,一旦项目计划确立,在投资的使用管理上往往重视不够,管理薄弱,结果,成本偏高而效益不佳的现象相当普遍。解决诸如此类的问题,不仅需要加强管理,而且也常常要求对一些管理体制和政策规定进行改革。
复习思考题:
1.试述区域的概念及其内涵。
2.经济区域有哪些构成要素?
3.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新的区域经济问题主要有哪些?
4.试述区域经济的特征。
5.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管理中的主要职能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