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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家,我就火了,因为我的电脑坏了。这对我来说,就像是倒了强大的精神支柱。我的怒气发在了主机上,我咣咣咣给了它三脚,没给第四脚的原因是我拖鞋的细带子在我踢第三脚时断了。姥姥还问我:“你这能修好吗?”我摇了摇头,说:“渺茫啊。”我放弃了电脑,承欢姥爷姥姥膝下。我揉过这个的肩,再捶那个的腿,拼命掩盖着我的落寞。其实,我不该落寞的,因为,好歹这次又是我甩了阿羽。
阿羽整晚没联络我。我心想,也好,这至少证明了他无意踩着两条船。可同时我又那么强烈地巴望着他能挽留我,虽然这会让我刚萌生的伟大功亏一篑,而我也会愚蠢得像蒙着眼睛拉磨的驴,一门心思地走,可实际上却是在转圈儿。
我给小顺拨了个电话。
“小顺,我电脑坏了。”
“你是想我现在教你怎么修呢,还是明天我上门?”
“我刚踹了它几脚,估计它是不可能在我手上重生了。你明天来一趟吧。”
小顺一直特佩服我,因为我身为一个天天和电脑打交道的知识分子,在面临电脑故障的时候,却完全束手无策。他更想不到这次我还动用了暴力。他说:“今儿晚上别再折磨它了,要不明天只能买台新的了。”
我给美人鱼发短讯:“头条:小鬼又把阿羽给甩了。”我一边发一边干笑,也不知道是笑给谁听的。美人鱼过了半天才回我:“你们整个一对儿冤家。”她下一句是:“我要敷面膜了,别烦我。”可我还是烦了她一句:“你怎么这么臭美啊?”她说:“等开学,我非得迷死班长哥哥。”我乐着倒在床上,心想,爱情啊爱情,你究竟想把我们折磨成什么样儿啊?
我睡得特不踏实,第二天早上就挂着两个黑眼圈去迎小顺了。
我们约在了我姥姥家那条街街口的书店。我一边向书店走,一边和小顺讲电话。
小顺说:“我带个哥们儿去,你不介意吧?”
我问:“英俊吗?”
“我们班他第一,我第二。”
“那我不介意。”
“他叫丁之。我跟他说了在书店门口会合。”
我走到了书店门口,小顺还没有到。我看见一个穿灰外套的小伙子脚踩着便道的护栏,面向着马路。我一点儿也没犹豫,过去就喊:“钉子?”小伙子一回头,我就知道我没喊错人。我见过他。我们班和精英班在上届篮球赛上交过手,而这钉子就是唯一一个让我重视的敌方队员,倒不是因为他球技多高超,只是因为他顺眼。我还记得,他的篮球衣也是灰色的。要不是跟了阿羽,我肯定顶着“老牛吃嫩草”的舆论,网罗这个学弟了。
他开口了:“我不叫钉子,我叫丁之,之前之后之所以的‘之’。”
我一拍脑门,忙说:“抱歉抱歉。小顺是跟我说你叫丁之,可我还以为他大舌头,想说‘钉子’没说清楚呢。”我又补充:“我太久没叫过别人大名了,听见什么都以为是外号呢。”
丁之笑得特腼腆,像早春的阳光。
他说:“想必你就是踢电脑的小鬼了。”
我倒抽一口冷气,心想小顺也太不给我留面子了。正尴尬着,小顺骑着车到了。我揪着他的车把,压着嗓门儿狠狠地说:“不准再宣传我踢电脑的事儿了。”小顺还委屈:“天地良心啊,我只告诉了丁之一个人。”我给了他一个抹脖子的动作,然后招呼着他们俩往姥姥家走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