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生了万物,却又将万物无情地抛弃。于是,时间不以万物的喜悲,无情地流逝。
一晃,十年过去了!
大理国东南边境,有一天高镇。镇子不大,人口也不多,却因处于两国搭界处,每日里来往商人不断,这小镇倒也繁荣。
小镇外有条小河,河不宽水不深,却架了一座桥。桥头守着一队家丁,衣服胸口处绣着一个“田”字,每日里对过往的商贩行人盘查一番,待收得过桥费方才放行。
每月初,也有几伙家丁对镇里的商铺店肆挨户地收取保护费。
大家敢怒不敢言,因这些家丁是镇里田老爷养的打手。
田老爷本是大理京城一高官后代,数次考取功名未果,便寻了这小镇,养了一群打手,巧取豪夺,鱼肉乡里。几十年来,这小镇的天都被田老爷挖高了两尺,老百姓便将这小镇取名“天高镇”。
这日,守桥家丁拦住了一名女子。
她穿了一身淡绿色罗衫,裙摆上方绣有连绵青山以点缀,一条白云纹软纱腰带,将那不堪一握的纤纤楚腰束住。三千青丝简单地挽成一个髻,插着一支莲花白玉簪。一对红翡翠耳坠挂在那晶莹剔透的耳垂上,左手皓腕戴着一只粉红玉镯。
秀眉淡扫,清眸明亮中带着一分冷漠。冷眸下掩着一块白纱,看不出她的年纪。
一个家丁摸着下巴靠近这绿衫女子,色眯眯的上下打量着,双眼中闪烁着光芒。
他咳嗽一声,努力做出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道:“小娘子,可是要过桥?要不要我送你一程?”
绿衫女子口气冷漠地斥道:“滚!”
那家丁脸色一变,正欲说话,却见绿衫女子素手一挥,他的身子便腾空而起,狠狠地撞在了后面几个家丁身上,几人吐出一口鲜血,后退了几步跌倒地上。
绿衫女子神色淡然地走上桥去。其余的家丁惊慌失措,哆哆嗦嗦地让开了一条通道。
进了小镇,绿衫女子寻了一家客栈,要了一间客房。
待进入房中,坐在桌前,面纱轻轻摘下,露出一张皓若秋月的精致脸庞。
竟是张思伊!
虽然,已过去了十年,但是她的容貌并没有太大变化。只是,一张鹅蛋脸上,昔日的稚嫩与娇柔如今已被成熟与冷艳代替了。
十年是悠长难耐的。
自从跟随师父修真,如今自己已是知者境中期,是凡人口中的“上仙”了。十年来,只要闲暇下来,就不由自主地想起哥哥,忆起往昔的点点滴滴,心里有如刀剐般地难受。所以,她努力修炼,不敢让自己有太多时间的闲暇。
十年又是短暂易逝的。
自己的相貌没有什么变化,在脑海中,哥哥也依然是那十年前的样子。每次做梦,一切都像发生在昨天般清晰。在归城里发生的一幕幕,更是无数次从梦中惊醒。
师父说,如果能明悟前身,自己可能就会淡忘一些今生的过往。所以,她更加努力修炼。除了父亲和哥哥,她想忘掉一切!
“笃笃笃——”
敲门声将张思伊从迷茫中惊醒。
“谁?”
“小姐,小地来给您送热水了。”
张思伊带上面纱,衣袖一挥,房门便吱呀一声打开了。
一个灰布衣青短裤的客店伙计,提着一壶热水,低头哈腰地快步走进来。将水壶放在桌上后,又躬身后退关门而去。
张思伊倒了一杯水,面纱掀起一丝,粉唇轻抿了几口。虽未着茶叶,却有着一股淡淡的甜味透过味蕾。秀眉微皱间只觉得阵阵困意涌上。
心里一惊,瞥了一眼房门,她眼中闪过一丝冷厉,闭眼趴在桌上。但是,暗中却运转元力,元力在经脉运转,将那困意逐渐驱除。
过了半盏茶的时间,房门被人轻轻推开,方才送茶水的伙计探头探脑地打量了一番后,转身关上门,走了过来。步伐带着得意,脸上挂着荡笑,搓着手,自言自语道:“好一个标致的小妞……真是我见犹怜啊!只看这身材都让六爷忍不住了!嘿嘿——”
来至张思伊身旁,伸出手正欲将面纱拿掉,张思伊却猛然坐起身子,冷漠地盯着那六爷。
那六爷一惊,暗道不好!
一步跨过桌子,落在窗前,再一蹬地,便破窗而逃。
张思伊冷冷地“哼”了一声,心中元力一动,身子直接飞起,从窗子飞了出去。
陶麻六满心苦楚。感叹着自己真是命运多舛。
从大理京城一路逃至这边境小镇,幸亏修炼了一篇无名遁法的基础篇,不然早就被那天木一剑阁的弟子给擒住了。几日里躲在这个客店扮起伙计,本以为甩开了天木弟子便安全了。却不想色心一起,又惹来了一个厉害的母夜叉。
能无声中驱除掉自己下在壶嘴里的“睡仙粉”,也只有知者境以上的修真者才能做到,远远不是自己这道者境中期能抗衡的。
一个在地上狂奔逃命,身后扬起一道长长的尘土,一个在天上隔着几十丈紧紧追赶,脚踏粉红玉镯,划出一条粉带……
好在此时正值晌午,人们都在休息,便是那些行商者,也不会顶着烈日赶路。一路上不见人影,不然未免有些惊世骇俗了。
不知不觉间,张思伊已追了二百余里。心中诧异:那贼人明明未到知者境,还不能御剑飞行。但是不知习了什么法术,竟然始终甩开自己几十丈远。而且这个距离还有渐渐变大的趋势,自己根本没有多余心神去施法攻击。
再往前百余里外,便是一片广袤的森林了。若这贼人逃进林中,只怕顷刻就能把自己甩开。
张思伊暗自焦急和不甘。看这贼人的下药手法,隐蔽而熟练,也不知被他祸害了多少良家女子!
这时前方传来一声叱咤,一道青光急射而出。瞬间落在那道尘土前端。一时间,尘土滚滚,碎石乱飞。
张思伊几个呼吸间飞过去落在地上,只见那贼人直挺挺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不知是生是死。
眼前一晃,一男子站在自己面前。
一身红袍以黑带束着,左胸处,银丝绣出一团翔云,一把青剑立于云中,只露出剑柄和剑尖,金丝描芒,夺目万丈。
手持一把三尺青色木剑,坠着红丝剑穗。
气质优雅,相貌堂堂。二十七八岁的样子,正是一个男人一生中最辉煌而迷人的时候。
张思伊知道方才出手的正是这红衣男子,淡淡开口道:“多谢道兄!”
那红衣男子细细打量了一下张思伊,虽然带着面纱看不到容颜,但是,无论是气质还是身材,都能看出这是一个美丽至极的女子。
眼中闪过一道亮光,瞬间又恢复平静。拱手道:“应该是在下道谢才是!在下追这采花贼已数月,险些被他逃了。今日多谢仙子相助,才将这贼子擒住。在下天木一剑阁李逸,敢问仙子芳名?在哪个门派修道?”
张思伊不想与之有什么交情。云淡风轻地说道:“不打扰李兄了。告辞!”
说罢,便转身离去。
李逸心中升起一丝怒意,又强行压制住,向着那曼妙身影,道:“李某先将这贼子押回复命。他日若有缘再遇仙子,还望能告诉李某仙子的芳名!”
也不管张思伊是否听见,又是否将他的话放在心上,便提着那六爷的衣领,御起青木剑腾空而去。
又是悠悠数月一晃而过。
自下山寻找哥哥,已过去两年多了,张思伊寻觅无果,便决定回山静修,望能明悟前身。
一路向北。白日沿着道路而行,夜间遇城则寻间客栈休息一夜,无城则找处僻静处打坐修行。
这一日傍晚,她来到一个县城。此地离自己门派只有月余的路程了。
在一家客栈,正行在楼梯上,却被楼下的吵闹声打断了脚步,她驻足转身望去。
原来是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趁伙计不防,偷偷溜了进来,低着脑袋站在一桌正吃饭的客人旁边。伙计发现后,赶紧过去驱赶,一把薅住乞丐那披散着的,挂着树叶柴草的浑黄头发,将他甩在地上。
伙计先是弯着腰向那桌客人赔笑道歉。等客人不与他计较,他这才转过身去,脸色一变。
对着躺在地上的乞丐,啐了一口,指着他骂道:“你这混货!告诉你多少次不准来这里乞讨了?非要被我打死才长记性吗?”
那乞丐头发遮盖着脸庞,看不见面容和表情,声音低哑地问了一句:“我不是讨吃的……”
伙计闻言更怒:“不是讨吃的?我让你不是讨吃的!”
抬腿向那乞丐肚子上狠狠踹去。
边踹边怒骂着:“老子就是拿着鱼肉去喂狗,也不给你一口剩饭剩菜……”
直踹得那乞丐抱着肚子蜷缩起身子。任由伙计踹在他的身上,一声不吭,也不反抗。而店里其他人都脸上带笑地看着热闹,不管不问。
张思伊眉头皱了皱,开口道:“住手!”
众人闻声望去。
张思伊自袖中划出两块碎银,扔到那伙计脚下,淡淡说道:“给他些吃的!”说完,便头也不回地上了楼。
张思伊不是心生怜悯,只因为哥哥经常这样做。虽然,他说钱太多,揣在身上真的太沉了,不如找些人帮忙花花。
但是,她却记住了,也学他一样,遇到乞丐,总会扔下一些银子或者食物。她不求他们能感恩戴德,只求能为哥哥积点善德。
一夜打坐。
天亮后,张思伊的身影出现在城中街道上。
城中的人们,或从身边匆匆而走过,或坐在铺子里吃着早点,聊着天……
感受着芸芸众生每天为了生存而生存着,一种怀念感涌上心头。
初阳下,张思伊的身影长长地映在地上。脱尘却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