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一灯萤然,粉红的帘帐在灯光下略呈淡黄色。梳妆台黄铜微闪,照射出一道倚栏而立的模糊身影。
“砰砰砰!”有节奏的敲门声打破房内的宁静。
这响声并未惊吓到出神之人,那身影只动了动,开门。星光下,来人一袭白衣,空灵似蓝天下洁白的云朵。
“师叔!”清脆的声音响起,吴攸侧身让白衣仙人进屋。
尤离点点头,狭长的双眼与少女微红的眼四目相对后轻轻移开,他将手中雕刻着紫竹的药瓶递给少女,淡淡道:“我明日将出谷问诊,这药每两日一粒。”
平日他出谷不过数日,便未给她专门配药。而今这番举动,只是他也不知道会在易陵城耽搁多久。
吴攸低垂着头不看他,只默默接过药瓶,半晌后方抬头笑道:“师叔,一路小心!”
白衣仙人“嗯”了一声,叮嘱她早点休息后,举步便走,到门口停步转头,轻声道:“若身体不适,便派人告知我。”
直到那抹白色身影消失于暗淡星光中,吴攸才轻轻将门关上,深深吸了口气。
灯灭,夜静,连虫鸣之声都不可闻。
只是,人间多愁苦,谁的泪滑落在这安静的夜里?
*
次日一早,尤离便已出发。吴攸梳洗好后,在紫泪堂只看见一团圆滚滚的东西扭着屁股正大吃大喝。
“攸丫头,终于舍得起来了!”刘凇嘴里包着肉,手里还拿着两个大大的鸡腿,含糊不清地向她打了声招呼。
吴攸坐在他对面嫌弃地皱了皱眉,伸手在他光头上拍了拍,毫不客气道:“胖叔叔,你再这么吃下去,‘千金轻’便要成‘千斤重’了。”
听到调侃刘凇只是笑笑,仍埋头于鸡鸭鱼肉中,好半天才抬起头,用手擦去嘴边的油渍:“你也知道我刘凇平生无甚喜好,也就是喜欢喝酒吃肉罢了。人生就那么短短几十载,不好好享乐怎行?再说有尤神医在,我怕是想成‘千斤重’也难啊!”
粗犷的声音中带着难以掩饰的笑,吴攸也被他自豪的表情逗乐了,想到自己的目的,便也不再为难他,从兜里掏出一瓶药扔过去:“喏,你的药!”
刘凇一把接住药瓶,随意在衣袖上擦了下便装进兜里:“攸丫头,你这次可变大方了,莫不是有事要求我?”
起身踮脚,她坐到他身边,伸出三根手指在他耳边小声道:“加三瓶窖藏四年的竹叶琼碧,换你那张人皮面具。”见他迟疑不答,吴攸嘟囔着嘴道,“再加一瓶百花泪,你换便换,不换就拉倒。”
“成交!”生怕她反悔,刘凇忙将一张薄纸样的东西交给她,简单嘱咐了两句,便兴冲冲地催她去取酒。
吴攸穿上前段时间让女婢缝制的男装,又用玉珏简单地将上面的头发挽起,带上人皮面具后活脱脱一个英俊潇洒的少年模样。她满意地摸了摸脸,一边惊叹千面君的手艺高超,一边窃喜于自己计划的顺利进行。
不让她出去?哼!镜中少年扬扬眉,得意地勾起嘴角。她自有办法跟去!
溪羽谷外两公里左右便是溪羽村,此处原不过是一个简单朴素的村子,因前往溪羽谷求医之人不断,此地也逐渐发展起来。虽比不得大城镇的繁荣,却也是五脏俱全,样样皆有,尤其多大夫。每月初一,溪羽谷便会派出一名讲师前来村中讲医,讲的不过是些普通的知识,却足够解决中等难度的疾病。因而,不是疑难杂症不进谷,溪羽谷因之少了不少事。
吴攸也曾随讲医的讲师出来过几次,但因每次都有婢女陪伴掣肘,她玩得并不尽兴。此次一个人出来,方察除了药铺,溪羽村还有不少有趣的商铺。她随意买了几件小玩意,便找到租车马的地方,问了几家都嫌易陵城太远,最多只能送到蒲河镇。无奈之下,她只能先到蒲河镇再另做打算。
到蒲河镇时已是第三天午时,小而淡的太阳悬挂在正中央,没有丝毫温度。街上人来人往,几家食店都人员满座。正当吴攸不知该到何处就餐时,一阵清馨香味飘来,她抿嘴一笑,沿着香气走进了一家兼卖饭食的酒肆。
这家酒肆并不大,店前插着一白一青的酒旗,店内整齐排列着十来张桌椅。同其他店一样,这家酒店的生意也很好。吴攸寻了半日,终于在临窗处找到一个空位。她颇有风度地走过去,朝桌上正喝酒的人拱手道:“不知兄台是否介意小弟在此入座?”
“请!”征得对方同意后,吴攸才款款坐下,招呼旁边的小二点了几个菜。吴攸婉拒小二是否要酒的询问后才慢慢开始打量对面的人,红衣鲜艳似火,乌黑的头发也同样用朱红珏束起,他低垂着头品酒,两侧的头发挡住了他的面容,吴攸只隐隐看到一双漆黑的眼睛。
这身装束在江湖上一个标志,但并不少见。在来蒲河镇的路上,她遇到的便不少于六人,另外还有灰衣、白衣、紫衣等装扮。其他的吴攸不是很清楚,只是从刘凇那道听途说,但她与尤离相处五年,如何不知道他的喜好?想起在路上遇到的与尤离穿相同衣服的人,她就气得牙痒痒,恨不能下去揍那些人一顿。同样的款式,在不同人身上那就是天壤之别。
这也无怪乎吴攸大惊小怪,她五年未离谷,并不知道在三年前出现了一个名为“俊朗无双”的成衣店,专门仿制江湖上有名之人的衣服。这个“俊朗无双”不仅量身定做提供各种成衣,而且价格实在,短短几个月便在各地广开分店。这不过是商人牟利的新手段,刘凇也没放在心上,已是吴攸现在才知晓有此店的存在。她这时才明白为何谷中的婢女们每次做的衣服都花样百出、从未有重复的。唉,想到这,吴攸不禁叹气,也真够难为她们的。
“兄台正值大好年纪,不知所叹何事?”富有磁性的声音缓缓响起,如棉花般柔软。吴攸呆愣了半晌,才从自己的思绪中反应过来。
“我叹这竹叶青虽好,却仍美中不足。”她微扬脸随意答道。
“哦?”对方显然很感兴趣,右手端着酒杯示意她接着说下去。这时吴攸才看到他的正脸,剑眉星目,是个十分俊朗的公子。
“此酒清甜甘醇,融合了竹叶与糯米的香气,比起一般的竹叶青不可不说为上品。但酿酒最重要的便是掌控火候和时间,直到开封前所有的程序都得循环渐进,急不得。此酒唯一的不足,便是在酿酒时多烧了一刻钟。虽是短短一刻钟,却破坏了酒最纯正的味道。”
红衣公子颇为意外地看着她,恍然大悟般点头:“怪不得我总觉得这酒没有以前好,原来是伙计惫懒,延误了时间。兄台只凭酒香便能将此酒的缺陷娓娓道来,不知是江湖上的哪号人物?”
“无名小卒,吴名也!”吴攸在来的路上已经给自己捏造好了名字,此番说来朗朗顺口,“不知兄台如何称呼?”
俊朗公子眸子一笑,淡淡道:“在下花陌归。”
花陌归!竟然是花陌归!她竟然遇上了江湖上鼎鼎有名的花花公子花陌归!而且她还和花陌归同行去易陵城!
一连串的幸福让这个初出江湖的少女仿若置身梦中,连走起路来都有些飘飘欲仙。
说起这个花陌归,那可谓是传奇人物,就她从刘凇那听来的版本,整整三天三夜都说不尽。据说他出生之时口含牡丹坠,百花绽放,不哭先笑,且次日能语,五日便行。一岁已知种花,二岁培育新品,六岁博闻强识,七岁入逍遥峰修行,十七岁便与天下第一高手齐逸齐名。传言他拥有一件凤凰羽做成的霓凰火衣,刀剑不入,水火不侵。更有传言说他是天上的牡丹仙子下凡,家中拥有一株绝世牡丹——三春含娇:大朵如盘,红黄白相娇艳,小朵似盅,紫蓝青互呼应。花开百日红,蝶绕蜂缠,连彩虹都在其面前黯然失色。因其酷爱红衣,又善于种花育花,因而江湖中人都称他为“花花公子”……
一路上吴攸不停地向他证实这些传闻,不想花陌归只是淡淡一笑:“陌归不过识得几个字,玩得一把剑,种得几朵花而已。江湖人抬举,名弟所闻皆非事实。”
虽如此,吴攸依旧兴致高涨,一路上唧唧喳喳直到易陵城中。
傍晚十分,一辆普通的马车缓缓停在易陵城门下。车上走下两位玉树临风的俊俏公子,其中一位红衣似火,翩翩然直立,另一位则一身青衣,兴奋地左顾右盼。
城内,车水马龙,叫卖声不断。太阳还没有完全落下,不少商铺已点燃灯笼,五彩灯光在橘黄的夕阳下别有一番风味。
在来的路上也有不少城镇,但没有哪一个能够与易陵城的豪华奢侈相提并论。琉璃白玉,红漆翠瓦,才子佳人,绫罗绸缎……可谓是应有尽有,看得吴攸眼花缭乱。城大且东西新奇,吴攸从一开始的看到什么都要去瞅瞅的乡巴佬形象中走出来,兴致乏乏地跟在花陌归身边。
“不知名弟到易陵可有什么安排?”
这下可把吴攸难住了。她想了很久都没想到一个可以顺理成章地进入祝府的理由。若说是找师叔,那岂不是一下子便穿帮了?俊俏的脸瞬间扭成麻花。
见她这副模样,花陌归微微一笑:“我到易陵拜访一位好友,其家也还有闲屋,若名弟不嫌弃,可与我同去。”
纠结了半天,吴攸点点头。如今也只能这样,待她想到混进祝府的法子再另做打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