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9919600000026

第26章 专业失职——医疗事故纠纷

【案情概述】

2007年8月14日上午,36岁的顾先生因“胸痛一小时”到医院急诊治疗,诊断考虑“肋间神经痛,带状疱疹”,给予补液留观处理。经治疗后患者胸痛无好转,出冷汗。中午经骨科医生会诊,诊断“胸壁挫伤”,下午诊断考虑“急性心肌梗死”。傍晚转市区医院后,检查诊断为“急性心肌梗死”,当日深夜顾先生因医治无效死亡。期间,顾先生家属共支出医疗费2.4万余元。2008年3月,顾先生家属诉至法院要求医院方赔偿。

顾先生家属诉称,顾先生“胸痛”被医院误诊为“胸壁挫伤”,延误了治疗时机,导致顾先生死亡。医院对此存在明显的医疗过错,应对顾先生的死亡承担责任。现请求法院判令医院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83.6万余元。

医院方辩称,本次医疗纠纷经鉴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院方承担次要责任,为此,院方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司法判决拟要】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起医疗纠纷经鉴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依据充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权威性、公正性,应当作为本案的定案证据。且依据该鉴定结论,医院在对顾先生的诊治中,的确存在一定的过错,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死者顾先生家属20余万元。

【公民行动法律指南】

误诊是一种严重的医疗事故。这种事故侵害的是自然人的身体健康甚至是生命权,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因误诊而权利受到伤害的自然人及其近亲属当然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临床误诊的性质不同,涉及到法律责任也不同,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的误诊有以下几种法律责任。

一、医疗事故责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二、民事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对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对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度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误诊给病人带来的损害,医院应赔偿患者因误诊误治增加的不必要医疗费、交通费,根据不同情况赔偿病人因营养支持从而支出的营养费,因误诊误治产生的误工费,如侵权后果严重,还要承担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等。

三、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本案里医院因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对病患者的症状做出一种错误的诊断,故而在这个错误的基础上做出了错误的治疗行为,延误治疗甚至加重病情,最终导致病患者死亡。这已经构成法律上的医疗事故责任的条件,因此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原告是有依据的。

总结陈词:发生误诊的原因有主客观两方面;主观方面因素包括临床经验、学术水平及工作责任心。认定是否误诊,首先着重考察其工作责任心。客观方面因素包括就诊时间早晚、症状表现典型与否、是罕见病还是常见病、医院条件设备等,鉴定人对此应充分考虑。应允许临床诊断与病理诊断误差的存在。据统计,即使是在条件最好的现代化医院,将临床诊断与病理诊断相对照,其误诊率亦不低于10%。作为一种数据参照,这也不失为一种行业标准。

关联法律条款援用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同类推荐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基本法律知识宣讲系列丛书之一,具体内容是对我国刑法分则第6章所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与其相关的司法解释等内容进行宣讲和普及。
  • 医疗损害赔偿

    医疗损害赔偿

    近年来,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医疗纠纷不断增多,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日渐成为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如何正确地处理各类医疗纠纷,维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由于《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实施,改变了施行已久的医疗侵权纠纷二元化处理模式,医疗侵权责任不再按照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进行区分,而被《侵权责任法》统称为医疗损害责任。
  • 中国历代名案

    中国历代名案

    《中国文化知识读本:中国历代名案》以通俗浅显的文字和一系列脍灸人口的故事编写而成。《中国文化知识读本:中国历代名案》讲述了包括晁错被诛、华佗之死、狸猫换太子、铡美案、窦娥冤等一系列中国古代历史名案。让青少年从故事中鉴古明今。
  • 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律案例精讲

    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律案例精讲

    本书从7个方面介绍了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的26个案例。农民离开本土外出务工,有的走出了家乡,更多的是就近务工。所以,本书既包括农民在城里务工的案例,也包括农民就近务工的案例。农民工遇到的法律问题很多是确认劳动关系的问题,了解这些案例有利于吸取教训,少走弯路。农民工被解除劳动关系后,容易失去应有的保障条件,针对这一情况,本书还收集了一批在被解除劳动关系时如何保护合法权益的案例。在重点介绍农民工工伤与一般伤残的案例同时,也注意收集短暂受雇务工保护合法权益的案例。农民在转包工程劳务活动中务工,往往要面对多个老板和包工头,因此,其中也介绍了在转包工程劳务务工中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案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热门推荐
  • 仙魔情仇录

    仙魔情仇录

    青年医生木曦从车祸死亡的父母手中得到一枚戒指,因卷入一场医院的黑幕,机缘巧合被戒指传入异界之中。异界之处,妖魔盛行,暗黑汹涌,正途无道,苍生临危,情仇未免,相爱相杀……
  • 兵家鼻祖:孙武

    兵家鼻祖:孙武

    孙武[挟三万兵,纵横天下无敌],他靠的是什么?靠的是《孙子兵法》。此书早已被广泛流传到了世界各个国家,被翻译成多种语言,并运用到军事、政治、经济等多个领域。这部传奇的兵法是如何完成的,我们不妨看一看孙武的传奇人生。读《兵家鼻祖:孙武》,不但可以感受到孙武生活中的曲折、离奇,又能够被战争中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争权夺利的紧张形势所牵掣,也能够了解到孙武、伍子胥、吴王阖间、伯韵等人物的性格、脾气,以及品质的不同。
  • 黎明的——曙光

    黎明的——曙光

    一场大雨,改变了现在所有人的世界,当你看见街上有人在光明正大的行走时,要记住,那个人,不,或者说他已经不再是人了,它是一只怪物,只有新鲜的血肉才是它的最爱........在这个时代文明这个词将会变得非常的脆弱,法律和秩序也不过是一句笑话,剩下的只有人类无穷无尽欲望和贪婪,人的本性将会毫无保留的展现出来,存活下来的人们能否看见第二天的黎明........(这是真实的末世生存小说,没有任何的异能吊炸天BUG有的只有人的本性以及生存的技巧,幻想狂还是去看玄幻类吧。。。新书求推荐)
  • 玄真帝君

    玄真帝君

    诸神时代,天神榜排行最末的玄真帝尊不幸陨落,万年后,沧海桑田,谁主沉浮?且看逗比玄帝,如何强势回归,再次争霸天神榜!
  • 落世魔骨

    落世魔骨

    不死传说谁不羡,九世孤独何人怜!!!!!!
  • 易烊千玺之玺幻你

    易烊千玺之玺幻你

    我真的好喜欢你,不知何时何年何地。我真的好爱好爱你......
  • 天空次元之城

    天空次元之城

    本故事主人公主角光环偏弱,自卑还有点妄想症。可是有一天,他获得了超能力,来到了天空之城,与其他位面的人一起守卫这个星球······
  • 异界之命魂天下

    异界之命魂天下

    我会为了守护,而不惜一切代价变强,不计任何后果的扫平所有障碍离天
  • 世界最具震撼性的战争故事(2)

    世界最具震撼性的战争故事(2)

    我的课外第一本书——震撼心灵阅读之旅经典文库,《阅读文库》编委会编。通过各种形式的故事和语言,讲述我们在成长中需要的知识。
  • 灵主传

    灵主传

    他是灵界之主,强大异魔入侵,灵界处于被毁边缘,至爱之人为之挡剑,最终陨落。万念俱灰的他最终选择与敌人同归于尽来结束这场战争,却意外被神器所救,灵魂流落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