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外报道机构的设置与更替,体现出社会政治力量对于对外传播活动的整体把握与深远影响,因此,对外报道机构的演变也是伴随着新中国的建设以及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进行的。本章着重对我国对外报道机构设置及演变、对外报道机构的运行机制、经营状况与组织管理等情况进行分析。
第一节 对外报道机构设置及演变
对外报道机构,也即以国际受众为传播对象,从事国际传播活动的各类实体的总称。所谓实体,既可以指国家机关,也可以是媒体或公司等。
自抗战时期以来,我国对外报道机构的设置及演变可以分为四个时期。
一、(1937.7~1949.10)中国共产党对外报道机构初创期
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11月7日,临时中央政府的机关通讯社“红色中华通讯社”(简称“红中社”)创建,并播发了一篇英文稿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对外宣言》。红中社对外播发新闻的呼号是C.S.R(Chinese Soviet Radio——“中华苏维埃无线电台”的英文缩写)。
1944年8月,新华社“英文广播部”在延安成立,并于8月8日开始试播。9月1日,新华社英文文字广播正式开播,每天播两次,用莫尔斯电码定向发英文电讯,定向地点是旧金山,但声音十分微弱。电讯稿内容主要反映中国共产党的政策主张、八路军和新四军在前线作战的情况以及各解放区的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情况。呼号为CSRDEXN-CR。一天可播5—6条消息,相当于中文1800到3000字左右。这是我党对外新闻传播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是新华社历史上正式对外报道的开端。新华社英文广播从延安时期开始,到太行、平山时期得到逐步加强,进入北平时,对外报道已经积累了初步的经验,并具有一定的规模。1949年9月的一项统计表明,新华社对外英文广播每天广播3小时,同时用两部发射机分别对美国旧金山和欧洲地区(以布拉格为中心)广播。英文广播部在1949年至1952年间曾先后隶属于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和国际新闻局。直至1952年2月,才回到新华社,成为对外新闻编辑部[1]。英播部是以新闻专线对外宣传的第一个机构,其设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外宣传的正式开始,从此,中国共产党才有了以海外受众为特定对象,使用现代通讯手段、系统并具有连续性的、正规化的对外宣传事业[2]。
二、(1949.10~1966.5)中国对外报道事业全面开展期
1.国际新闻局的建立与演变
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为了创建比较有系统的、多方面的对外宣传和新闻出版事业,正式成立了主管对外宣传、新闻报道和出版工作的国际新闻局(China Information Bureau),隶属于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该局任务主要是:
(1)编写新闻和时事性通讯稿并用外文向国外发布;
(2)以“外文出版社”名义出版毛泽东著作等政治书籍和有关中国革命经验的小册子;
(3)出版《人民中国》英文杂志;
(4)出版《人民中国报道》世界语杂志;
(5)管理在中国的外国记者;
(6)受中共中央宣传部的委托,编译欧洲9国共产党情报局机关刊物《争取持久和平,争取人民民主》周刊中文版。
该局下设新闻处、编撰处、出版发行处、联络处、《人民中国》编辑部和资料研究室。全局110人。首任局长乔冠华,副局长刘尊棋,秘书长冯亦代[3]。
1951年1月1日外文印刷厂在京成立,隶属于国际新闻局。10月《中国文学》英文版创刊。12月1日新闻总署署长胡乔木指示国际新闻局:将该局管理的英文新闻广播划归新华社;外国记者管理划归外交部[4]。
1952年2月,该局撤销,改组为外文出版社(1963年国务院成立外文出版局),原国际新闻局下设的新闻处划归新华社对外编辑部。
1952年7月1日,经政务院批准,国际新闻局正式改组为外文出版社,行政上受出版总署领导,业务上由中宣部领导。首任社长师哲,副社长刘尊棋。不久又任命吴文焘为副社长。
1963年4月28日,政务院文教委将《关于国际新闻局改组为外文出版社的报告》呈政务院。报告称:改组后的外文出版社为编译出版我国对外宣传之外文书刊的统一事业机构。具体业务范围:
(1)选择国内已出版的文章、书籍中适宜于对外宣传之用者,按照原文或取得原作者的同意加以必要的改写后,译成外国文字刊行;
(2)编写和组织专为外国读者阅读的文章、图书、画册;
(3)出版外文书刊(英、俄文本《人民中国》,世界语《人民中国报道》,英文本《中国文学》季刊及各种文字的图书和小册子),以销售(为主)和赠送(为次)的方式推行到国外去;
(4)以编译稿件按照一定合同或其他办法,供给外国进步出版社或报刊出版发行;
(5)协助《人民画报》英、俄文版的翻译工作[5]。
1963年5月21日国务院第一百三十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报请人大常委会批准。人大常委会于5月25日举行第九十七次会议,批准设立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作为国务院的直属局。1963年9月,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正式成立,直属国务院。业务上由国务院外事办公室领导。首任局长罗俊,副局长江牧岳、阎百真。国家编制委员会批准外文局及其直属单位1104人,为事业编制[6]。
外文局的任务是:
(1)对我国外文书刊(包括外文出版社的外文书刊和工、青、妇的外文书刊)的出版进行总体规划;
(2)组织各种出版物的对外发行;
(3)领导《北京周报》、《人民画报》、《中国建设》(现名《今日中国》)、《人民中国》、《中国文学》、《人民中国报道》(现名《中国报道》)以及外文图书的日常编译出版工作;领导国际书店(成立于1949年12月1日,隶属新华书店总管理处,后由对外文委领导,1963年9月起划归外文局领导,现名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和外文印刷厂的工作;
(4)管理上述单位的人事工作、行政工作和党的生活。
2.新华社“英播部”演变为“对外部”
1952年,前身为新华社“英文广播部”的新闻总署国际新闻局新闻处改为新华社“对外广播编辑部”,简称“对外部”。作为新华社中国新闻对外报道的主要职能部门,对外部负责采编的主要是以下六个部室:
港台部主要负责向港澳台地区的用户提供对外中文稿件。
国内室负责将新华社各个国内分社的地方新闻编译成英文稿并对外播发。
经济室负责采写中国国内经济新闻的对外报道。
政文室负责采写中国国内政治和社会文化新闻的对外报道。
中央新闻采编中心负责中央外事新闻的对内、对外报道。
对外进行各种语文广播的五个部室包括法文编辑室、俄文编辑室、西班牙文编辑室、葡萄牙文编辑室以及阿拉伯文编辑室。
以上六个部室的工作人员构成了新华社总社的对外报道采编人员队伍。除总社之外,新华社在国内的各个分社都下设分社对外部,分社对外部记者除了负责日常对外新闻的采编之外,当总社总编室有大型选题策划的时候,也会和总社对外部记者合作采写对外报道。
全国对外宣传的方针政策、重大对外宣传的指导归中宣部,下设国际处。中央外事小组下设外事宣传组,具体指导外宣,并通过国际处行事。
至“文革”以前,陈毅主持全国的对外宣传工作。
三、(1966.5~1976.10)中国对外传播事业停滞期
“文革”十年,在极左思潮的干扰下,新中国成立后打下的外宣基础被破坏殆尽。
四、(1976.10~)全方位对外传播大格局
1980年4月,成立“中央对外宣传小组”,由有关部门包括中宣部、中联部、外交部、文化部、国务院侨办、港澳办及主要新闻单位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广电部、外文局等14个单位的领导组成。后又调整经贸部、安全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等单位参加。
1986年7月3日成立“对外文化交流协会”(CHINA INTERNATIONAL CULTURAL ASSOCIATION),作为中央外宣小组的民间机构。其宗旨为:在中国文化部直接指导和支持下从事民间文化交流与合作,繁荣人类的文化事业,增进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友谊,促进社会进步,维护世界和平。
1990年召开了全国性对外宣传工作会议(此后每年召开一次),探讨外宣工作的性质、作用、原则。会后,成立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State Council Information Office),主管对外传播工作。
就中央电视台的情况来看,1984年,中央电视台正式成立对外部,开办了第一个对外中文专题栏目《华夏掠影》。随后《英语新闻》等节目相继开办。1990年全国对外宣传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发展对外电视、广播、通讯社,重点办好三台、一社、一报、三刊”。从此,电视对外宣传成为我国对外宣传战线上的一支重要力量。1991年7月16日,中央电视台成立对外电视中心。同年9月1日,正式租用亚洲一号卫星,将第一套节目送上卫星,其信号覆盖在东南亚和港澳台等地区,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信号首次跨出国门,向海外播出。
1992年10月1日,以海外华侨、华人以及港澳台同胞为主要对象的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CCTV-4正式开播。2000年9月25日,面向国外主流社会观众的中央电视台英语国际频道CCTV-9正式开播。这两个面向海外的频道的开播,标志着中国电视真正打开了走向世界的大门,中国电视对外宣传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这10年,是我国的电视对外宣传事业快速发展和取得显著成果的10年。目前,CCTV-4和CCTV-9已经成为我国整体对外宣传的主力军和主渠道[7]。
而今,我国的对外报道已形成了“全方位对外传播大格局”的局面。这里,全方位指多领域、多层次、各部门、各个行业、各个阶层共同参与其中。在新形势下,从中央到各省、市都设立了外宣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人员。各部委纷纷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驻外使、领馆纷纷重视对外传播工作,注意收集和交流意见反馈信息。各种外宣媒体包括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各层次的外宣机构,都在挖掘自身潜力的基础上,发挥各自优势,互相配合加强协作[8]。
第二节 对外报道机构的运行机制
对外报道运行机制是指为实施报道而建立的组织机构、工作流程及其管理制度。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全方位立体传播的对外传播大格局,参与对外报道的决策、咨询、执行机构包括从中央到各省市的外宣领导机构、各外宣媒体以及文化传播机构等,不胜枚举。由于涉及的机构数目众多,下面将按照不同的职能将对外报道机构作一个分类,并深入剖析其运行机制:
1.对外报道决策机构
我国对外报道的重大决策无疑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我国对外报道工作紧密相关的重要党内决策部门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中共中央宣传部,该机构属于中国共产党领导部门;
(2)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中央对外联络部,这两个机构属于直属机构;
(3)人民日报社,属于直属机构,具有决策、参与和重要的执行职能;
(4)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顾问委员会,这些机构属于中国共产党非常设的领导机构。
这些机构中,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对外宣传工作办公室在传播决策方面的职能最为明显。宣传部对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新闻出版等行政部门有指导和监督的责任。在我国,舆论工作由中国共产党直接管理和领导,具体工作由宣传部承担,故各级各类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宣传舆论工具,都必须接受中共中央各级委员会的领导,服从中共中央宣传部门及各级宣传部在业务等方面的领导、指导和管理。在宣传的方针、政策、方向、内容等方面都由宣传部直接管理。
由于传播事业的特殊性,我国目前的国际传播决策和许多行政机构有关,具体而言,在我国与国际传播决策相关的行政机构主要有以下几类:
(1)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该机构属于国务院办事机构,同时与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工作办公室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
(2)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这两个机构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
(3)外交部新闻司、文化部对外文化传播处;
(4)新华通讯社,该机构属于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涉及决策,偏重于执行。
以上这些机构都涉及我国的国际传播活动,既有决策职能也有执行职能[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