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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琼玛和牛虻顺着阿诺河河边静静地走着。他那股激昂慷慨的劲儿似乎消耗殆尽了。在他们离开列卡陀的寓所之后,他几乎一句话都没说。琼玛见他一言不发,心里着实感到宽慰。和他在一起,她总是感觉到难为情。比起往常来,今天比往日更甚,因为他在会上的举止使她感到十分困惑。

到了乌菲齐宫时,他忽然停了下来,转身面向她。

“你累吗?”“不累,怎么啦?”“今晚不是特别忙吗?”“不忙。”

“我想求你一件事。你陪我散会儿步好吗?”“去哪儿呢?”“没有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你决定吧。”“这是为什么呢?”

他踌躇了片刻。“我……不能告诉你……至少现在,说出口很难。不过,如果方便的话,请跟我来。”他忽然抬起之前一直看着地面的眼睛,眼里的神情是那样奇特。“你一定是有什么心事。”她温柔地说道。他从插在纽扣孔的那枝花上撕下一片叶子,然后开始把它撕成碎片。

她觉得他很像一个人-谁呢?那人的手指也有这种习惯动作,也是这般匆忙和神经质。

“我遇到了麻烦。”他低头盯着双手,声音低得几乎让人听不到,“我……我今晚不愿意一个人待着。你来吗?”

“当然可以,你还是到我的公寓去吧。”“不,陪我去餐馆吃饭吧,西格诺里亚有家餐馆。请你不要拒绝。

你已经答应我了!”他们进到一家餐馆,他点了菜,可是自己的那一份动都没动。他执意闷声不响,把一片面包放在桌布上揉得粉碎,同时揉搓着餐巾的边缘。琼玛觉得很不自在,开始后悔不该跟他前来。沉默变得越来越令人尴尬,但是面对这样一个似乎忘记她的存在的人,她又不好意思胡乱扯些闲话。

他终于抬起头,唐突地说道:“你想去看杂耍表演吗?”她惊讶地望着他,他怎么会冒出看杂耍表演的念头呢?

“你见过杂耍表演吗?”还没等她回答,他又问道。“没看过,我想,那没多大意思。”“很有意思呢。我倒认为,不看杂耍表演的人是不能研究平民生活的。

咱们回克罗斯城门那里去吧。”等他们到了那儿,卖艺人已在城门旁边撑起了帐篷,刺耳的小提琴声和咚咚作响的大鼓声宣布演出开始了。那场表演实在俗之又俗。几个滑稽丑角、数名玩杂技的、一位骑马钻大铁圈的,再加上那个浓妆艳抹的马戏女郎和做出各种各样无聊而又愚蠢滑稽动作的驼子,构成了杂耍班子的全部班底。总的来说,那些笑话既不庸俗又不可恶,只是平淡而又陈腐,整场表演实在没劲儿。不过观众出于塔斯加尼人那种天生的礼貌,一边大笑一边拍手,实际上他们最欣赏的还是那个驼子的表演。看客们都模仿他的怪样,并且把孩子举到肩上,让小家伙们看清那个“丑八怪”。但琼玛认为他的表演既不幽默又不巧妙,只是扭腰曲背,动作奇怪而丑陋。

“列瓦雷士先生,你真的认为这有吸引力吗?”琼玛转身对牛虻说道。此刻,他用一只胳膊搂着帐篷的柱子,站在她身旁。

“在我看来……”她突然打住了,默不作声地看着他。除了那次在里窝那的花园门口所见的蒙泰尼里,她从没见过一个人的脸上表现出这样深沉而绝望的痛苦。她望着他,不由得想到但丁笔下的地狱。

不久之后,一个小丑踩了驼子一脚,驼子一个转身,翻了一个跟斗,随后身体一瘫,怪里怪气地倒在圈子外面。两个小丑开始对话了,此时牛虻好像从梦中清醒了过来。

“我们走吧?”他问,“你还想再看一会儿吗?”“我们还是走吧。”他们离开帐篷,穿过阴暗的草地走向河边。好一阵子谁也没有说话。“你觉得表演怎么样?”过了一会儿,牛虻问道。“我觉得整个演出沉闷得让人透不过气来,其中有一段让人看了很不愉快。”

“哪一段?”“那些鬼脸,还有那些扭腰驼背,完全是丑陋不堪,没有一点儿高雅之处。”

“你是说那驼子的表演吗?”琼玛没有忘记他对涉及自身生理缺陷的话题特别敏感,所以刚才避免提到演出中的这个节目,现在既然他自己提起,她便回答说:“是的,我十分讨厌这一部分。”

“可这是人们最欣赏的部分。”“没错,这正是最糟糕的地方。”“是因为没有艺术性吗?”

“不,整个演出都没有艺术性可言。我的意思是它太残忍了。”他略微一笑:“残忍?你的意思是针对那个驼子而言吗?”“我是说-当然啦,那个人自己好像无所谓,毫无疑问,那是他谋生糊口的一种方式,就像马戏骑手和马戏女郎一样。但这总让人觉得不愉快。这是耻辱,是一个人的堕落。”

“他或许不见得比干这一行之前更堕落吧。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堕落的,只不过各自堕落的形式不同罢了。”

“对,但是在我来看,一个人的躯体是神圣的,我不愿看它受到亵渎,更不愿使它变得丑陋不堪-你肯定觉得这是一个荒谬的偏见。”

“一个人的灵魂呢?”他突然停住脚步,一手扶着河堤的石栏杆,直直地望着她。

“一个人的灵魂?”她一面重复着这句话,一面也停住脚步,惊异地看着他。

他突然张开双手,激动不已。“难道你没有想过那个可怜的小丑也有灵魂-一个鲜活的、挣扎着的人的灵魂,它被束缚在一个扭曲的躯壳里,不得不受驱使和奴役?

你对一切都是一副慈悲心肠,你怜悯那个穿着丑角彩衣、挂着铃铛的躯体,然而你可曾想过那个没有五颜六色的衣服掩盖、裸露在外的灵魂吗?想想它在众人面前冻得哆嗦,屈辱和苦难使它喘不过气来-感受着鞭打一样的嘲笑-他们的哄笑就好比通红的烙铁烫在裸露的皮肉上!它在众人面前那样无助,因为大山不愿压住它,岩石无心遮盖它,它无处藏身,于是它只有妒忌那些躲进地洞的老鼠。而且,一个人的灵魂不会说话-想喊无声,欲哭无泪-它必须忍耐,忍耐,再忍耐。哦!我在胡说八道呢!你怎么不笑呢?你这个人没有幽默感!”

琼玛慢慢转过身,在死一般的寂静里沿着河岸向前走去。一直以来,她从不知晓他的烦恼与杂耍有什么关系,而刚才这番突然迸发的感叹隐隐约约勾勒出他的内心生活状态。尽管她可怜他,却不知说什么才好。他默默地走在她身旁,望着远远的河水。

“我想让你知道,”他忽然以一种咄咄逼人的口气说道,“我刚才对你说的每一句话纯粹是无稽之谈。我这个人就是喜欢幻想,但不喜欢别人真拿它当回事。”

她没有作答,他们静静地往前走去。当他们路过乌菲齐宫的大门时,他穿过马路,停在一个倚在栏杆上的“乌黑包裹”前。

“小家伙,怎么啦?”他问道,这样柔和的语气是她从未听过的。“你为什么不回家?”那个“包裹”动弹了一下,呻吟似的呢喃着什么。琼玛走了过去,见到一个大概六岁的小孩,衣服又破又脏,蹲在人行道上仿佛是一个受到惊吓的小动物。牛虻弯下腰,用手抚摩着那个头发蓬乱的脑袋。

“怎么回事?”他把身体压得更低,以便听清模糊不清的答话,“你应该回家去睡觉,小孩子晚上不要出门,你会被冻坏的!把手伸给我,像个真正的男子汉那样跳起来!你家住在哪里?”

他拉住那个小孩的胳膊,把他拉了起来。没想到那个孩子尖叫一声,立刻缩回身子。

“怎么了?”牛虻跪到地上,“噢!夫人,看这儿!”那个孩子的肩膀和外套沾满了血。“告诉我出什么事了?”牛虻以爱抚的口吻继续说,“是摔了一跤,对吗?不对?有人打你了吗?我猜也是!是谁?”“我叔叔。”“啊,是这样!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今天早上。他喝醉了,我……我……”

“你跟他找麻烦了-是这样吗?大人喝醉了的时候,你是不能麻烦他的呀,小家伙,他们是不喜欢别人来找麻烦的。我们拿这个小东西怎么办呢,夫人?到亮光下来,孩子,让我看看你的胳膊。来,搂住我的脖子,我不会弄疼你的。这就对啦!”

他双手抱起那个男孩,穿过街道,把他搁在石栏杆上,然后掏出一把小刀,熟练地划开那只撕破的袖管,同时用胸部支撑着小孩的头。那孩子的肩膀已经肿了起来,胳膊上还有一道深深的刀痕,琼玛小心翼翼地扶着他那只受伤的胳膊。

“把这样小的孩子伤成这样子,真不像话。”牛虻一边说着,一边将手帕包扎在伤口的周围,以免衣服蹭疼伤口,“他用什么打的?”

“铁锹。我请他给我一个索尔多[1],想去拐角的那家店里买点儿米粥,他就用铁锹打了我。”

牛虻打了个寒战。“啊!”他轻声说,“那可疼得很啊,是吗,小家伙?”“他用铁锹打我-我就跑出来了。”“然后你就四处流浪,饭也没吃?”那个小孩没有作答,开始失声痛哭起来。牛虻把他从栏杆上抱了下来。“别哭!别哭!马上就没事了。我不知道从哪里能叫一辆马车,恐怕所有的马车都等在剧场门口了,因为今晚那儿有一场盛大演出。真对[1]意大利铜币。

不起,夫人,我拖累你了,不过……”“我愿意跟你在一起。你也许需要有个人帮忙。你觉得你能抱他走那么远吗?他不是很重吗?”“噢,我能行,谢谢你。”

他们在剧院门口叫了几辆马车,可里面全都坐了人。演出已经散场,观众已经离去。墙上的海报醒目地印着绮达的名字,她在这场芭蕾舞中担任主角。牛虻拜托琼玛等他一会儿,然后他走到演员出口处,跟一位侍者交谈起来。

“莱尼小姐走了没有?”“没有,先生。”那人看到一位穿着讲究的绅士抱着一个衣衫破烂的街头小孩,感到有些困惑,“我想,莱尼小姐应该快出来了。她的马车在那儿候着呢。瞧,她来啦。”

绮达挽着一位年轻骑兵军官的臂膀走下楼来,大红的丝绒披风罩着晚礼服,一把用鸵鸟羽毛织成的大扇子挂在腰间,显得风姿绰约。走到门口,她突然停住,将手从军官臂弯里抽出来,惊诧地走近牛虻。

“费利斯!”她低声叫道,“你手里是什么玩意儿!”“我在街上捡到了这个小孩,他受了伤,还饿着肚子,我想尽快把他带回家,但是怎么也找不到一辆马车,所以我想借用你的车子。”“费利斯!你打算把这样一个可怕的孩子带进你的屋子!去叫警察来,把他带到收容所或者其他适合他的地方。你总不能把全城的叫花子都带回家吧!”

“他受了伤。”牛虻重复了一遍,“就算送收容所,也得等到明天。现在我要照顾他,给他弄点儿吃的。”

绮达眉头紧皱,微露厌恶之意:“你就这么让他的头靠着你的衬衣!你怎么可以这样呢?他恶心死了!”

牛虻抬起头,怒气形之于色。“他可饿着肚子呢。”他怒不可遏地说,“你不知道挨饿的滋味,是吗?”

“列瓦雷士先生,”琼玛走上前插话说道,“我的住所离这儿很近,我们还是把孩子带那儿去吧!你要是再找不到车,我会想办法安排他过夜的。”

他立刻转过身去:“你不介意吗?”“当然不。晚安,莱尼小姐!”那位吉卜赛女郎愤然耸了耸肩膀,然后挽起军官的胳膊,撩起裙摆上了那辆马车。“如果你需要的话,我会打发马车回来接你和那个孩子。”绮达在马车的踏脚上停了一会儿。“好极了,我这就把地址告诉他。”他走到人行道上,把住址给了车夫,然后抱着那个孩子又回到琼玛的身边。

凯蒂在家等待着她的女主人。听到出事之后,她跑去端来热水和一些需要的东西。牛虻将孩子放在椅子上,自己则跪在他身旁,灵巧地替他脱掉那件褴褛的衣服,然后熟练地给孩子洗了澡,并把伤口包扎好。当他用一块暖和的毛毯包裹住孩子的时候,琼玛端着一只托盘走进来。

“你的病人准备吃饭了吗?”她一面发问,一面冲那个陌生的小家伙笑一笑,“我已经给他准备好了。”

牛虻把那件脏衣服捆成一团:“你的房间恐怕被我们弄得乱七八糟了,这衣服最好扔进火炉里去,明天我给他买几件新衣服。你屋里有白兰地吗,夫人?我想,我应该给他喝一点儿。请原谅,我得去洗一洗手。”

吃完晚饭后,那个孩子将乱蓬蓬的脑袋靠到牛虻的白衬衫上。不一会儿,孩子便在他的怀抱中睡着了。琼玛帮助凯蒂把房间收拾整齐,然后才在桌旁坐下来。

“列瓦雷士先生,你回家前必须吃点儿东西-你几乎没怎么吃晚饭,况且现在已经夜深了。”“要是方便的话,我想来一杯英国式的茶。对不起,让你忙到这么晚。”“不用客气!把那孩子搁到沙发上,他会累垮你的。等一等,让我在坐垫上铺一条毛毯,明天你打算怎么办?”“明天吗?我打算查一查,看看他是否有除了那个酒鬼恶棍之外的其他亲人。如果没有,只好按照莱尼小姐的主意,把他送到收容所去了。最仁慈的办法或许是在他脖子上挂一块石头,然后把他扔进河里,不过那样做的话,我可就得承担不愉快的后果了。睡得真沉!不走运的小东西,甚至还不如一只走失的小猫会保护自己!”

当凯蒂提着茶壶走进来时,那个男孩醒了,他带着惊恐的表情坐了起来。他一眼认出牛虻(那孩子已经把牛虻看作自己的保护人了),然后挣扎着下了沙发,拖着毛毯走过来依偎在牛虻身边。这会儿他已恢复了精神,于是指着牛虻那只残废的左手好奇地问道:“这是什么?”

牛虻的左手拿着一块饼:“这个吗?饼。你想再吃一点儿吗?我以为你已经吃饱了,小男子汉,等到明天再吃吧。”

“不是-是那个!”他伸出一只手摸了摸牛虻的断指残根和手腕上的大疤痕。

牛虻放下手中的饼:“噢,是这个!这和你肩膀上的那个东西是一样的-我被一个比我壮实的人打了。”

“很疼吗?”“我不知道-不见得比别的事情更让人感到疼痛。好啦,好啦,回去睡觉吧。天这么晚了,不要再提问题啦。”马车来的时候,那个孩子已经睡着了。牛虻没有喊醒他,温柔地把他抱起来,随后出了房门,走到楼梯上。“今天你似乎是服务天使。”牛虻在门口停了一会儿,然后对琼玛说,“可是这并不妨碍我们今后尽情辩论。”“我可不愿意和任何人争吵。”

“啊!可是,对于我来说,没有争吵,生活就难以忍受。一场激烈的争吵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比杂耍表演更有意思呢!”

说完,他抱着那个熟睡的孩子,笑着走下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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