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本·凯西尔《〈古兰经〉注》汉译本前言
丁俊
《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的根本经典,是穆斯林宗教信仰、道德行为和社会生活的最高准则,其中阐述了以认主独一、拜主独一为核心的教义教律大纲,哲理深邃,内容广泛。《古兰经》也是阿拉伯语言文学的巨着,文辞优美,风格凝重。《古兰经》是伊斯兰哲学思想的基础,是伊斯兰文化诸学科的源泉,对伊斯兰文化的兴起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古兰经》是由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在公元610年至632年23年间陆续宣授给圣门弟子们的,后来汇集成册,凡114章,各章长短不一,错落有致,长者洋洋数百节,短者仅有几节,如最长的《黄牛章》长达286节,而最短的只有3节,如《时光章》、《多福章》、《援助章》等,各章排序基本上是长章在先,短章在后,但首章《开端章》却仅有短短7节。后人为便于背诵记忆,将全经分为大体上长短相当的30部分,每部分为一卷,中国穆斯林有“天经三十部”的说法,即指此而言。
《古兰经》的原文是“以明白的阿拉伯语”(26∶195)降示的,文辞典雅流畅,语义明朗,鲜有玄虚晦涩之处。一些学者据此认为,《古兰经》无需解释,只要懂得阿拉伯语,即可明白其义,如着名的历史学家伊本·赫勒敦(1332-1406)即持这种观点,他在《历史绪论》中说:“《古兰经》是阿拉伯人的语言,依照阿拉伯文的文法和修辞的习惯,所以,阿拉伯人完全能理解它的意思,懂得它的字句和构造。”
其实,并不是懂得阿拉伯语的人就能了解《古兰经》的微言大义,因为人们的理解丁俊:回族,博士,西北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兰州大学伊斯兰文化研究所特聘研究员。
能力、知识水平等都是有差别的,一些人能了解的,另一些人未必能了解。同时,《古兰经》的每一节经文都有不同的降示背景,所以,《古兰经》是需要解释的。事实上,对《古兰经》的解释几乎是与其经文的降示同步进行的。《古兰经》的第一位注释家可以说就是先知穆罕默德,穆圣的圣训就是最早的也是最权威的《古兰经》注,这实际上也就是《古兰经》与圣训关系的实质。先知穆罕默德之后的圣门弟子,也对《古兰经》有不同程度的解释。再以后,历代都有伊斯兰学者对《古兰经》作注,逐步形成了伊斯兰诸学科中一门独特的学科——经注学。
一、《古兰经》的最早注释——圣训
穆圣对《古兰经》的理解是准确而全面的,既完全明悉其具体内容,又深刻领悟其内在精神。他不仅向圣门弟子宣授《古兰经》,而且还向他们讲解《古兰经》,解答他们所提出的问题。他是圣门弟子学习《古兰经》的导师,实际上也是《古兰经》的第一位注释家。正如《古兰经》中所说:“我降示你教诲,以便你对众人阐明他们所受的启示,以便他们思维。”(16∶44)例如,据圣门弟子伊本·曼斯欧德转述:当“确信真主,而未以不义混淆其信德的人,不畏惧刑罚,而且是遵循正道的。”(6∶82)这一节经文颁降时,人们很觉费解,他们就问:“真主的使者呀,我们当中有哪一个没有对自己不义啊!”使者说:“不义并不是这个意思,难道你们没有听到智贤之士鲁格曼所说的吗?
‘以物配主确是最大的不义’。”(31∶13)这里,穆圣引用了另外一节《古兰经》文对前一节经文作了解释,将其中的“不义”解释为“以物配主”。再如,穆圣将《古兰经》中所说的“最贵的礼拜”(2∶238)解释为“晡礼”;将“使他们坚持敬畏辞”(48∶26)中的“敬畏辞”解释为“万物非主,唯有真主”;将“我确已赐你多福(10∶1)中的“多福”解释为“真主在天园中赐给我的一条河”等等。
穆圣对《古兰经》所作的解释很多,在《布哈里圣训实录》等各大部着名圣训集中,均辟有“经注”专章,收录了大量穆圣对《古兰经》具体经文的解释以及说明有关降示背景的圣训。可见,穆圣不但对《古兰经》是作了解释,而且经他解释的经文为数不少,但这种解释究竟多到怎样的程度,是全部还是部分,是大部分还是少部分,对此学者们有不同意见。伊本·泰米叶(1263-1328)等学者认为,穆圣对《古兰经》全部予以解释;哲拉鲁丁·苏尤蒂(1445-1505)等学者则认为,穆圣对《古兰经》只作了部分的解释。
实际上,上述两种说法都有各自的道理,因为穆圣对《古兰经》的解释可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就狭义方面而言,亦即对《古兰经》各节经文的具体解释,穆圣只作了部分解释,也就是对《古兰经》中的一部分经文和词句而不是全部经文作了具体解释,苏尤蒂的观点当属狭义方面。就广义而言,可以说穆圣对《古兰经》是作了全面阐释的,也就是说对《古兰经》的总精神及其各项教义原则和教法律例,穆圣都作了全面而具体的说明,并无丝毫遗漏,而这种说明和阐释就是他的言传身教,也就是圣训。伊本·泰米叶的观点当属广义而言。洋洋千万段的圣训,从总体上看,都是对《古兰经》基本精神的具体阐发,也就是广义上的《古兰经》注释。圣训的内容离不开《古兰经》的基本精神和原则纲领,理解《古兰经》也就必须依靠圣训,因此,经注学上才有“《古兰经》对圣训的需要甚于圣训对《古兰经》的需要”的说法。
穆圣对《古兰经》的解释和阐发的具体情形,大致可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古兰经》中总说,提纲挈领,只讲原则,而穆圣则予以具体解析,加以阐明。
例如,《古兰经》中讲穆斯林要履行拜功,缴纳天课,朝觐天房,但并未细说如何具体进行和完成这些宗教功课,圣训对此一一予以详细说明,对如何礼拜、礼拜的时间、方式、次数、种类以及天课的份额、朝觐的礼仪等等都作了详细解说,并且身体力行,不但言传,而且身教。穆圣说:“你们就照我礼拜那样礼拜吧!”还说:“你们跟我学习你们的宗教礼仪。”
2.对《古兰经》中的一些语言难点,穆圣予以解释和说明。如《古兰经》中说:“直至黎明时分,黑线和白线对你们截然划分。”(2∶187)对这里所讲的“黑线”和“白线”,当时有人以为是指一般的黑线和白线,便拿两条线(黑线和白线)在黎明之时辨别。于是穆圣解释说:“黑线”和“白线”指的是黑夜之黑和白昼之白。这是讲在斋月期间,黎明时天边有黑白之分时即要停止饮食。
3.《古兰经》中泛指,穆圣则加以解释,予以特指。如《古兰经》中说:“信仰真主,并且未以不义混淆其信德者……”(6∶82)穆圣将这里的“不义”特指为“以物配主”。
4.《古兰经》中笼统而言,穆圣予以具体指明,加以限定。如《古兰经》中说:“偷盗的男女,你们割去他俩的手。”(5∶38)这里的“手”讲得笼统,穆圣加以指明,具体限定为“右手”。
5.《古兰经》中讲得抽象,穆圣予以解释,说明其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和意义。如《古兰经》开端章中讲的“受谴怒者”和“迷误者”(1∶7),穆圣解释说分别具体指的是“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古兰经》中说:“他们在乐园里将享有纯洁的配偶。”(2∶25)穆圣解释“纯洁”指的是没有“月经”、“痰液”等不洁之物。
6.在《古兰经》所讲教律的基础上,穆圣再增补一些教律细则。如有关开斋节施济、祖母的继承权、依据一个证人及其誓言作出法律判决、禁止同时娶一女及其姑姑或姨姨等教律细则,都是《古兰经》中没有提及的,而穆圣予以详细说明。
7.说明《古兰经》中某些废止和被废止的经文,即说明某节经文废止了某节经文所讲的教律。例如:《古兰经》中说:“你们当中,若有人在临死的时候,还有遗产,那么,应当为双亲和至亲而秉公遗嘱。”(2∶180)而圣训则讲:“法定遗产继承人无权再按遗嘱继承遗产。”
这段圣训将前面那节《古兰经》经文的教律废止,即尽管这节经文在《古兰经》中照样被诵读,但其教律已被废止。
8.《古兰经》中讲明某事,穆圣再予以重申和强调。如《古兰经》中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要借诈术而侵蚀别人的财产,惟借双方同意的交易而获得的除外。”
(4∶29)圣训进而重申:“一个穆斯林的财产,对另一个穆斯林而言是非法的,除非获其同意。”又如《古兰经》中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得强占妇女,当作遗产,也不得压迫她们……你们当善待她们。”(4∶19)穆圣对此予以重申和强调:“在妇女方面,你们当敬畏真主!因为她们是你们的助手,你们聘娶她们,真主将她们交托给你们,你们当守信,你们凭主的尊名与他们结合”;“你们当中最优秀的人是最善待妻室的人,我是你们中最善待妻室的人。”
以上就穆圣对《古兰经》的阐释的具体情形只作了蜻蜓点水式的解说,不过由此我们也可以得知,穆圣对《古兰经》所作的解释和阐发,形式是多样的,内容是丰富的,而且也是最具权威的。正因为如此,穆圣的这些解释,包括所有圣训,都成为历代经注的一个重要源泉,备受历代经注家的重视,成为他们作注的重要指针。
尽管《古兰经》是针对全人类的,但它毕竟采用的是阿拉伯文,其内容与阿拉伯的历史背景、社会背景和文化背景密切相关,了解这些背景,对于了解和研究《古兰经》是非常必要的。而且,虽然《古兰经》采用的是明白流畅的阿拉伯文,但并不是懂这种语言的人都能很好地理解其内容。圣门弟子们都是熟谙阿拉伯语的人,同时又了解《古兰经》的降示背景和阿拉伯的社会历史背景,即使这样,他们也并不是人人都能理解全部的《古兰经》,他们各自的理解也是相互有所差距的,所以他们才时常请教穆圣。
对于我们今天的人来说,尤其是我们中国穆斯林和中国的学术界,要学习、了解和研究《古兰经》,就更加需要注解了。仅凭《古兰经》的汉译本是远远不够的,无论汉译本的译文多么明白流畅和忠实于原文,倘若仅仅依靠汉译文理解《古兰经》,就难免会犯望文生义、牵强附会的错误。因此,穆圣对于《古兰经》的解释也是我们了解和研究《古兰经》的一把钥匙,是不可忽视的。进而言之,对整个圣训的了解和研究也是必不可少的,不了解圣训,就不可能很好地理解和研究《古兰经》。同时,向我国穆斯林和学术界翻译介绍一些着名的《古兰经》注本,不仅是十分必要和极有意义的一件事,而且也是非常迫切的一项学术任务。
二、《古兰经》注释学的兴起
在人类文化发展的漫长历史长河中,大凡重要的经典文献都有相当多的诠释注释,如中国的《十三经注释》就很有名,可是像《古兰经》那样,注本历代层出不穷,多得几乎难以计数的典籍却是少见的,而且仅仅一部经典的注释就形成一门独立而经久不衰的学科,更是举世罕见的。
《古兰经》的注释阿拉伯语叫作“泰富析尔”,这一词语的原意是“解释”、“揭示”、“阐明”,如在《古兰经》中就使用了这一词汇:“他们每向你提出一种非难,我就启示你真理和更美满的解释。”(25∶33)最初,《古兰经》的注释又叫“泰阿微理”,意思是“阐释”,与“泰富析尔”同指《古兰经》注释;稍后,两词所指略有区别,“泰富析尔”偏重指对词句字面意思的解释,而“泰阿微理”则偏重指对哲理奥义的阐发;再以后,当《古兰经》注释逐渐形成一门独立的学科后,便约定俗成,只用“泰富析尔”一词了。“泰富析尔”成为专指《古兰经》注释的学术术语了。
作为一门学科,穆斯林学者对“泰富析尔”的定义是:“它是一门研究《古兰经》的读音、语义、教法律例、颁降背景等的学科。”
由于《古兰经》的内容异常广泛,因而使《古兰经》注释的内容也异常丰富,宗教、语言、历史、天文、地理,几乎无所不及。因此,可以说,一代代《古兰经》注释家的孜孜努力,一部部《古兰经》注释的不断问世,充分体现了穆斯林各民族追求知识、探求真理、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历史进程;卷帙浩繁、汗牛充栋的《古兰经》注释,是历代穆斯林各民族智慧的重要结晶和思想文化的荟萃,它不仅大大丰富了伊斯兰文化的宝库,而且也丰富了全人类的文化殿堂。
《古兰经》是由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于公元610年至632年的23年时间内,零零星星宣授给他的弟子们的,它的汇集成册则是穆圣去世以后的事了。而对于《古兰经》的解释并不是在其汇编成册后才有的,它几乎是与《古兰经》的最初传授一起产生的。
如前所述,当穆圣向圣门弟子们教授一节经文后,若有人不明其义,便直接询问穆圣,穆圣便予以解释。穆圣的这些解释便是《古兰经》最初的诠释。因此,穆圣可以说是最早的一位《古兰经》注释家了。
穆圣去世后,圣门弟子中有学识的一些人也解释《古兰经》经文,他们大都是向求教者转述他们所记取的穆圣的解释,也有一定的个人见解。大学者苏尤蒂在其名着《古兰学精论》中列举了圣门弟子中最有名的10位经注家,他们是四大哈里发艾布·伯克尔、欧默尔、奥斯曼、阿里以及伊本·曼斯欧德、伊本·阿巴斯、伊本·卡尔伯、宰德·本·撒比特、艾布·穆萨·艾氏阿里、阿布都拉·本·祖拜尔。在这些圣门大弟子所在的地方,往往形成一个传授学术的中心。《古兰经》注释的传授中心主要有三个:
1.麦加,以圣门大弟子伊本·阿巴斯为师,着名再传弟子有赛义德·本·朱拜尔、穆嘉海德、阿克拉曼、塔乌斯、阿塔伊等。
2.麦地那,以圣门大弟子伊本·卡尔伯为师,着名再传弟子有宰德·本·艾斯兰穆、乌拜优·阿里耶、穆罕默德·本·卡尔伯等。
3.伊拉克,以圣门大弟子阿布都拉·本·曼斯欧德为师,着名再传弟子有阿格拉曼、曼斯茹歌、艾斯万德、阿密尔、甘塔丹等。
圣门弟子及再传弟子的时代,大体也就是希吉莱历第一、二世纪,是《古兰经》注释的产生和兴起时期,注释的依据主要有三个,一是《古兰经》本身,即以一节经文解释另一节经文;二是圣训;三是圣门弟子及再传弟子的见解。在形式上,基本上是口耳相传,因此,这个时期也可以称作口注时期。尽管这一时期的经注还是比较零散的,不够系统,也没有记录成册,但在整个《古兰经》注释的发展史上,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因为正是这一时期的注释,为以后经注的发展和繁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古兰经》注释学的发展
到希吉莱历3世纪左右,《古兰经》的注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从原来的口头注释开始发展为笔注,但这时的所谓笔注,实际上仅仅是对前一时期注释的搜录,而且基本上是作为搜录圣训工作的一部分来进行的,因此这时的经注学实际上还是“圣训学”的一部分。
不过,这时期,一些语言学家开始重视《古兰经》生僻词汇的解释,这也是经注学方面的一个重要的进展。到希历3世纪以后,《古兰经》的注释逐渐系统起来,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开始日趋成熟,其成熟的主要标志,就是从原先的“圣训学”中分离出来,形成一门独立的学科,而且涌现出一批很有成就的经注学家,如伊本·马哲(希历?-283)、伊本·哲利理·泰伯理(希历?-310)、伊本·乌拜·哈梯穆(希历?-327)、乃撒布尔(希历?-371)等。特别是泰伯理的经注《古兰经解总汇》的问世,更标志着《古兰经》注释的完全成熟和空前繁荣,泰注可以说是第一部全面系统而又影响深远的经注,也是流传至今的最早、最完整的《古兰经》注,洋洋30巨册,资料异常丰富,以后的经注,几乎无不受惠于此着。
在泰伯理以后,《古兰经》注历代层出不穷,异彩纷呈,经注家们从教义、教法、语法、修辞乃至历史、传说、天文、地理等等不同方面、不同角度予以注释,有的侧重于某一方面,有的则兼容并蓄,以至使《古兰经》的注释内容非常庞杂,有的甚至几乎是百科全书式的,内容几乎无所不包。例如,拉齐的经注《奥秘之钥匙》洋洋数百万言,近乎包罗万象,仿佛已不再是经注,而是各种知识的大汇总,以至有学者戏言拉齐的经注为“其中包罗万象,却只差经注”。各个不同的学派和教派也竞相推出自己的经注,从而在注释中宣扬各自的观点。
到了近现代时期,《古兰经》的注释仍不断问世,不过,与古代经注相比,在内容上有了较大的变化。近、现代,大体也就是奥斯曼帝国覆灭以后,穆斯林民族的强盛和伊斯兰文化的辉煌已成为历史,因为西方列强对伊斯兰世界开始了长时期的侵略掠夺和殖民统治,伊斯兰国家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内忧外患。与此同时,西方的科学技术有了日新月异的发展。这些重大的社会历史变化,在近现代经注中有充分反映。一方面,注释家们努力阐发《古兰经》中经世济人的治世方略和修身之道,以求得解决现实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另一方面,又大力弘扬《古兰经》注重理性、倡导科学的精神,以说明《古兰经》与科学的一致性,从而鼓励人们掌握科学技术。
综观《古兰经》注释的千年历史,可以清楚地发现,不同时代的经注反映出不同时代的特征,包含有不同的知识体系。社会在不断发展,不断变化,知识在不断丰富,不断更新。《古兰经》注释的不断发展正好形象地反映了穆斯林各民族人民追求知识、探求真理、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历史进程,这一历史进程不会停止,《古兰经》的注释也就不会完结。
四、《古兰经》注释的种类
《古兰经》注释的种类很多,根据不同的分法,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根据经注侧重阐释的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语言经注”(侧重诠释字词含义、语法现象、修辞手法等,其中多引用古典诗文为证)、“教法经注”(侧重解释教法律例)、“历史经注”(侧重考释历史事件、人物典故等)、“哲理经注”(侧重阐发《古兰经》中的哲理、智慧和奥义)等;根据经注的学派、教派观点不同,可以分为“正统派经注”(即逊尼派)、“什叶派经注”、“穆尔太齐赖派经注”、“苏非派经注”等;根据经注所采用资料的不同,可以分为“经训经注”(即以《古兰经》本身、圣训以及圣门弟子言论为依据的经注)、“见解经注”(注释中发挥个人见解或引用其他学者观点的经注)、“以色列式传闻经注”(即援引犹太教、基督教《圣经》的一些材料来作注释的经注,这种注释大多掺杂于经训经注或其它种类的经注中)。另外,还可以根据经注的不同时代而分为“古代经注”、“近代经注”、“现代经注”;根据经注所使用语言的不同而分为“阿拉伯文经注”、“波斯文经注”、“乌尔都文经注”、“土耳其文经注”等,当然,《古兰经》的注释主要是阿拉伯文的。
实际上,许多经注并不仅仅属于某一种类,而是融合多种经注的特征,其中既有经训,也有见解;既注字词,也释教法;既立一家之言,也取他家之说,等等。以上诸种类型的经注事实上都可以划归于“经训经注”和“见解经注”两大类中,因此,这里着重介绍一下这两种经注。
(一)经训经注
经训经注指的是以《古兰经》经文本身、圣训、圣门弟子关于《古兰经》的理解为依据的经注,注者往往只引证经训,不作个人发挥或推论,也不增加其他解释,这是严格意义上的经训经注,但将那些以引证经训为主,同时夹有一定个人见解或以色列式传闻的经注也通常归于这类经注。经训注释是《古兰经》注释的最初、也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体例,是最受穆斯林信任的经注。下面就其具体情形作进一步的说明。
1.以经注经。在经注学中,以经注经被视为第一级别的注释,故颇受经注家的重视。大学者伊本·泰米叶(1263-1328)说:“若要问什么是经注的最好方式,答案是以经注经,因为在《古兰经》中,一处笼统而言,另一处则具体阐明;一处简要提示,另一处则详细阐述。”
以经注经的具体情况是:
(1)一节经文本身隐含着该节经文的含义。如“假若有一部《古兰经》,可用来移动山岳,或破裂大地,或使死人说话……”这节经文,按照阿拉伯语的表达方式,是一句省略语,其中隐含有“那么它就是这部《古兰经》”的含义。
(2)上句经文的意义在下句经文中隐含着。如“真主为伊斯兰而开拓其胸襟,故能接受主的光明者‘难道跟胸襟狭隘的人一样吗’?悲哉为记忆真主而心硬者,这等人是在明显的迷误中的”(39∶22)。其中“难道跟胸襟狭隘的人一样吗?”并未在原文中说出,而是在后句经文中隐含着的。
(3)前节经文泛泛而言,后节经文具体阐明。如“人确是被造成浮躁的,遭遇灾殃的时候是烦恼的,获得财富的时候是吝啬的”(70∶19-21)。这三节经文,后两节是对第一节中“浮躁的”一词的具体解释。
(4)某章中的某节经文,是另一章中某节经文的解释。如第一章中“报应日的主”一节,何为“报应日”,本章并未言明,而在第八十章中作了解释:“你怎能知道报应日是什么?你怎能知道报应日是什么?在那日,任何人对任何人不能有什么裨益;在那日,命令全归真主。”(80∶17-19)
2.以训注经。“训”包括圣训和圣门弟子言论。《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的原则和大纲,圣训是对这个原则大纲的具体阐释,因此,大量的圣训是《古兰经》注释最丰富的源泉。《古兰经》中对此亦有说明:“我降示你教诲,以便你对众人阐明他们所受的启示,以便他们思维。”(16∶44)穆斯林宗教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项律例制度,在《古兰经》中只是原则性地加以指示,具体如何执行,则都在大量的圣训中予以说明,因此,从总体上说,整个圣训也就是对整部《古兰经》的详细诠注和阐释。有的圣训是对《古兰经》具体经文的解释,而更多的则是对《古兰经》原则精神的阐述,所以,不管什么类型的经注,无论哪个时代的经注,都非常注重对圣训的运用,而精通圣训也是经注家所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例如,《古兰经》中说:“你们当谨守拜功,完纳天课,与鞠躬者同齐鞠躬。”(2∶43)但是并未说明具体如何谨守拜功,完纳天课,其具体情形在大量的圣训中予以说明。
圣门弟子和再传弟子们的有关言论也是以训注经所采用的重要依据,因为这些人是与穆圣同时代或离他最近的人,所以,他们或聆听过穆圣的教诲,或了解《古兰经》颁降的有关背景,又都信仰虔诚,没有宗派观念和个人私意,因而他们的言论自然也为经注家所重视,也被视为圣训的一个组成部分。
3.“以色列式传闻”。许多《古兰经》注释家在经注中引用了不少《圣经》传闻材料,包括犹太教的《旧约全书》和基督教的《新约全书》,对此,通称为“以色列式传闻”。之所以在《古兰经》注释中引用《圣经》材料,一方面,是因为穆斯林承认伊斯兰教是与犹太教和基督教一脉相承的宗教,承认历代先知,如阿丹(亚当)、穆萨(摩西)、苏莱曼(所罗门)、达吾德(大卫)、伊布拉欣(亚伯拉罕)、尔萨(耶稣)等,但不遵奉此二教的教律教条;另一方面,由于有不少犹太教和基督教徒归信伊斯兰教,加之伊斯兰教向域外的传播,使得伊斯兰文化与《圣经》文化有了广泛的接触和交流,这几方面的原因才使“以色列式传闻”成为《古兰经》注释的材料。特别是有关历代先知的事迹、古代民族的逸闻等方面的内容,在《古兰经》中只是蜻蜓点水式的有所提及,注释家往往取《圣经》传闻材料予以细说。
在《古兰经》注释中,《圣经》传闻材料的引入,既有积极的意义,也有消极的一面,积极意义在于它开阔了注释家的视野,丰富了经注的内容,消极的一面是有不少传闻并不确凿,牵强附会。因此,穆斯林学者对这些《圣经》传闻材料的基本态度是:符合伊斯兰教的予以采纳;有悖于伊斯兰教的予以扬弃;未置可否的予以保留,不作肯定,也不作否定,仅作参考。
(二)见解经注
见解经注指的是经注家在依靠大量经训的基础上,还有相当的个人推理和见解。由于有个人的见解,就难免有误,甚至有曲解和歪曲,据此,见解经注又被分为“受赞经注”和“受贬经注”,受赞经注指注释立言公正客观,态度严肃认真的经注;受贬经注则指那些注释不求甚解、望文生义甚至穿凿附会、信口开河的经注,以及各种宣扬宗派主义思想甚至异端邪说的经注。
五、注释《古兰经》的条件
《古兰经》是伊斯兰教最神圣的经典,因此,注释《古兰经》也是一项崇高而神圣的工作,不是一件随意可做的事,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去注释《古兰经》。作为伊斯兰文化的一门传统学科,经注学对注经工作及经注者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包括应当通晓的学科和应具备的相关知识。所有这些,都是注释《古兰经》应具备的主要条件。注经者最需要具备的专业性学科知识主要有:
语言学:注经者应当精通阿拉伯语,熟悉阿拉伯语的语法学、词法学和修辞学,因为《古兰经》是以阿拉伯语降示的,不精通阿拉伯语,没有掌握阿拉伯语的相关知识,就无法准确理解经文的意义,也就不具备注经的资格。
教义学(认主学):注经者应当掌握伊斯兰教教义学的知识,对伊斯兰教认主独一的信仰有准确的把握。《古兰经》的基本内容之一就是申述伊斯兰教认主独一的信仰体系,注经者若不具备教义学的知识,就难免对经文做出错误的理解,从而曲解原意,背离《古兰经》的真精神。
教法学:《古兰经》中有大量关于伊斯兰教教法的经文,涉及礼拜、斋戒、天课、朝觐等宗教功修以及婚姻、遗产继承、战争等诸多民事和刑事法方面的内容,因此,注经者要熟知伊斯兰教的教法学和教法原理学,这样才能正确理解作为伊斯兰教根本大法的《古兰经》,对相关经文做出符合伊斯兰教法理的正确注解。
古兰学:注经者要通晓古兰学,了解古兰经诵读学,对《古兰经》独特的语言风格和修辞技巧以及废止与被废止的经文、明确的经文与隐晦的经文、泛指的经文与特指的经文、概括的经文与详解的经文、笼统的经文与限定的经文、经文的本义与引申意义等等都要有全面正确的理解。还要了解《古兰经》经文的相互注解。
圣训学:注经者必须熟习圣训及圣训学,因为经训不悖,圣训是对《古兰经》最权威的注释。不熟知圣训,是无法注释《古兰经》的。
历史学:注经者要了解世界各民族历史,特别是阿拉伯民族的历史,熟知历代先知以及穆罕默德先知及其圣门弟子的生平事迹,了解《古兰经》降示前后的时代背景,明晰当时的重大历史事件及阿拉伯半岛的社会状况、民情风俗等。此外,还应当熟知其他宗教的基本教义,了解其经典,特别是要熟悉犹太教和基督教的教义和经典,熟知这两大宗教的发展历史。
除了上述伊斯兰专业学科知识外,注经者还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良好素养:
渊博的知识:注释《古兰经》的学者不仅要精通伊斯兰教宗教学的各相关学科,而且应当有渊博的知识,具备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丰富学养,对于各个时代的哲学、伦理学、教育学、历史学、地理学、天文学、医学、动物学、植物学、生物学等各个学科的成就和前沿成果有所了解。因为《古兰经》中含有各个学科的内容。不具备必要的哲学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知识,就不能较好地把握《古兰经》中相关经文的微言大义,甚至望文生义,做出错误的解释。
纯正的举意:注经者要心怀纯正的举意,一心一意为真主,全心全意弘扬真主之道,正如圣训所说:“一切工作,全凭举意。”如果目的不纯,注经只是为了尘世的利益和虚名,便是十分可憎的事,也不会获得真正的成功,怀着各种各样的私欲和不纯的动机而作的经注,是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的,而且是对真主言辞的不敬和亵渎。
严谨的治学态度:注经是一项神圣而严肃的学术工作,注经者要有一丝不苟、求真求实的严谨治学态度,做到字斟句酌,慎之又慎,不可马虎粗心,草率行事,更不可断章取义,妄加猜测。
虔诚的信仰:注经者要有正确而虔诚的信仰,要有一颗敬主畏主之心。没有正确的信仰,或者信仰不坚定,不明确,都是断然不能正确注释经文的,以其昏昏,何以使人昭昭!
良好的道德品质:注经者还要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敬主爱人,谦虚好学,从善如流,疾恶如仇。品德不良者是不配注经的。
可见,注释《古兰经》绝非一般性的学术工作,而是一项极其严肃而神圣的艰巨工作。古今伊斯兰学者们一致认为,只有具备了以上诸项条件的学者,才有资格注释《古兰经》,否则就不可以注释《古兰经》。倘若有人自恃学高,且目的不纯,轻率地去注释《古兰经》,那么,他的经注在经注学上就被视为“受贬的经注”,这样的经注,不但会导人于迷误,而且将获罪于真主,真是害莫大焉!诚如《古兰经》中所警示的:“他们中有些文盲,不知经典,只知妄言,他们专事猜测。哀哉!他们亲手写经,然后说:
‘这是真主所降示的。’他们欲借此换取些微的代价。哀哉!他们亲手所写的。哀哉!他们自己所营谋的。”(2∶78-79)
由于《古兰经》注释是一项十分严肃而艰巨的学术工作,所以,伊斯兰文化的传统历来要求经注家、特别是见解经注家,不但要有很高的人品修养和知识水平,高尚的道德,虔诚的信仰,而且要有渊博的知识,丰富的阅历,同时特别要精通阿拉伯语和伊斯兰教诸学科。因此,《古兰经》注释这一工作并非一般平平学者所敢问津的。即便有出自一般凡夫俗子的平平之作,也是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往往销声匿迹在历史的长河中;
而古往今来的经注名作,皆出自于大师级的学者之手。下面就从众多的名着当中列举一些具有较大影响和较高价值的经注。
六、《古兰经》注释名着举要
各式各样的《古兰经》注释历代层出不穷,真可谓是汗牛充栋,浩若烟海。从古到今,《古兰经》到底有多少注本的确难以统计,最保守的估计也不下千种,如此浩繁的经注,要尽知其名,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里,大致以时间为序,列举出39部历代有影响的名着。
1.《古兰经解总汇》:又称《泰伯理经注》,是早期经训经注的代表作,也是完整流传至今的最早的《古兰经》注本,汇集经训资料异常丰富,篇幅巨大,洋洋30巨册,对后代经注影响深远。注者穆罕默德·本·杰利理·泰伯理(希吉莱历224-310),出生于里海南岸的泰伯理斯坦,逝于巴格达,是着名历史学家、圣训学家,着作丰富。代表作除了这部经注外,还有历史巨着《历代民族、帝王史》等。
2.《古兰经律例》:又称《贾萨苏经注》,是哈乃斐学派的着名教法经注,注者艾哈曼德·本·阿里·拉齐·贾萨苏(希历?-370)
3.《知识之海》:又称《撒玛尔汗迪经注》,着名经训经注,注者艾布·莱斯·耐苏尔·本·穆罕默德·伊布拉欣·撒玛尔汗迪(希历?-373),是着名的哈乃斐派教法学家。
4.《古兰经注阐释》:又称《撒尔兰比经注》,是经训经注的名着。注者艾布·伊斯哈格·艾哈曼德·本·伊布拉欣·撒尔兰比(希历?-427)。
5.《古兰经律例》:又称《利克雅·哈拉斯经注》,是沙斐尔学派的着名教法经注。注者艾布·哈桑·穆罕默德·本·阿里·泰伯理·利克雅(希历?-504)。
6.《启示华貌》:又称《斑俄威经注》,着名经训经注。注者胡赛尼·本·曼斯欧德·斑俄威(希历?-510),是沙斐尔学派着名教法学家、圣训学家。
7.《启示真谛揭秘》:又称《卡沙夫经注》,着名语言经注,对《古兰经》语法修辞方面的解析颇有见地,影响较大,思想方面有穆尔太齐赖派观点。注者艾布·嘎西穆·曼和穆德·本·欧默尔·本·穆罕默德·本·欧默尔·宰玛合舍里(希历467-538),着名文学家、语言学家。
8.《古兰经律例》:又称《伊本·阿拉比经注》,马立克学派的着名教法经注。注者穆罕默德·本·阿不都拉·安达卢塞(希历?-543)。
9.《天经注解编要》:又称《伊本尔退耶经注》,着名见解经注。注者阿布都哈克·本·尔退耶·安达卢塞(希历?~546)。
10.《奥秘之钥匙》:又称《拉齐经注》或《巨注》,着名见解经注,篇幅宏大,内容繁杂,注重自然科学内容的引用和哲学思想的阐发。注者穆罕默德·本·欧默尔·本·胡赛尼·樊赫鲁丁·拉齐(希历?-606),着名哲学家、数学家和自然科学家。
11.《古兰经律例大全》:又称《顾尔图比经注》,着名见解经注。注者穆罕默德·本·范里和·顾尔图比(希历?-671)。
12.《启示光辉和经文奥秘》:又称《拜达威经注》或《嘎最经注》,着名见解经注,注重语法修辞的解析,对宰玛合舍里的《卡沙夫经注》多有所取。此经注在中国穆斯林经堂教育中被长期用作经注教材。
注者嘎最·阿布都拉·本·欧默尔·拜达威(希历?-685),着名沙斐尔学派学者,曾任设拉子法官,故以嘎最(法官)着称。
13.《启示解知和经义真谛》:又称《奈塞菲经注》,着名见解经注。注者阿布都拉·本·艾哈曼德·奈塞菲(希历?-701)。
14.《古兰经妙义览胜》:又称《内沙布尔经注》,着名见解经注。注者胡塞尼·本·穆罕默德·内沙布尔(希历?-728)。
15.《海洋》:又称《艾布哈雅尼经注》,着名见解经注,洋洋8巨册,内容丰富,语法分析尤为精深。注者艾布·阿布都拉·穆罕默德·本·优素夫·本·哈雅尼(希历654-745)。
16.《启示真意释萃》:又称《哈兹尼经注》,实为《启示华貌》的缩注。注者艾布·哈桑·本·穆罕默德·哈兹尼(希历678-741)。
17.《古兰经注释》:又称《伊本凯西尔经注》,最着名的经训经注,4巨册。亦即读者现在手中的这部译着。注者艾布·菲达·伊斯玛易·本·凯西尔(希历700-774),着名经注家、圣训学家和历史学家。对这部经注,容稍后专门论及。
18.《古兰经注释精华》:又称《塞尔兰比经注》,着名经训经注。注者阿布都·拉赫曼·伊本·穆罕默德·塞尔兰比(希历?-876)。
19.《胡赛尼经注》:又称《胡赛尼》,波斯文经注,偏重哲理阐释,约成书于希历896年左右。注者胡赛尼为印度着名学者。这部经注与前面提到的《嘎最经注》一样是中国穆斯林经堂教育中长期采用的教本。
20.《经训经注辑珍》:又称《苏尤蒂经注》,着名经训经注。注者哲亮鲁丁·苏尤蒂(希历849-911),是埃及着名的大学者,学识渊博,着述宏富,尤其在经注学、古兰学、语言学领域成就卓着,一生着作多达600余部,流传至今的有100多部。
21.《经解之冠》:又称《苏尤蒂经注》,着名教法经注,注者同上。
22.《哲亮莱尼经注》:着名简注本,经训、见解兼容,注释简洁明了,也是我国穆斯林经堂教育中最流行的注本,各国多次印行,版本甚多,影响广泛。1982年中国伊协在北京影印发行了该注的贝鲁特版本。注者有两位,一位同上,另一位是哲亮鲁丁·马哈里(希历797-874)。
23.《古兰经览胜导读》:又称《塔哈威经注》,着名见解经注,注者为哈乃菲派着名学者艾布·萨乌德·穆罕默德·本·穆斯塔法·塔哈威(希历893-982)。
24.《明灯》:又称《韩推布经注》,着名见解经注。注者穆罕默德·沙尔比尼·韩推布(希历?-977)。
25.《辞义之魂》:10巨册,内容丰富。对苏非派思想多有吸收。注者伊斯玛易·哈吉(希历?-1136),土耳其着名学者。
26.《经义之魂》:又称《阿鲁西经注》,是一部综合性的大型经注,内容涉及许多方面,博采众长,汇集前人成果。注者赛义德·曼和穆德·阿鲁西(希历1217-1270)。
27.《全能主的胜利》:5巨册,注释内容丰富全面,尤以语言文学分析见长,有宰德派观点。注者穆罕默德·本·阿里·本·穆罕默德·邵卡尼(希历1173-1250)。
28.《在古兰经的绿荫下》:又称《绿荫经注》,现代着名见解经注,注重对《古兰经》思想的阐发,并与实际相结合,以探求解决现实问题的途径,不仅思想深邃,而且文采斐然。已有英文全译本问世。注者赛义德·顾图布(公元1903-1966),埃及着名文学家、诗人、文学评论家。
29.《古兰经注》:又称《光塔经注》,现代着名经注。注者穆罕默德·热西德·黎达(希历1283-1354)。
30.《曼拉额尤经注》:着名现代经注,注者艾哈曼德·穆斯塔法·曼拉额尤。
31.《经解精华》:又称《嘎西米经注》,着名现代经注,注者哲玛鲁丁·嘎西米。
32.《简明经注》:着名现代经注,注者穆罕默德·曼和穆德·昔嘉兹。
33.《辞义精华》:又称《曼赫鲁夫经注》,着名现代经注,注者胡赛乃尼·曼赫鲁夫。
34.《辞义之开拓》:又称《哈桑汗经注》,着名现代经注,注者孙迪格·哈桑·汗。
35.《焦海里经注》:着名现代经注,注者谭塔威·焦海里。
36.《穆米尼经注》:着名现代经注,注者阿布都·瓦都迪·优苏夫。
37.《经注基础》:着名现代经注,注者萨埃德·哈威。
38.《经文律例注释》:着名现代教法经注,注者穆罕默德·阿里·萨伊斯。
以上列举了历代《古兰经》注释的部分名着,限于篇幅,不再多列,也未多作详细解说,下面着重介绍一下伊本·凯西尔的《〈古兰经〉注》。
七、伊本·凯西尔的《〈古兰经〉注》
伊本·凯西尔(约1302-1373),全名艾布·菲达·伊斯玛易·本·欧麦尔·本·凯西尔,是14世纪伊斯兰教正统派(逊尼派)着名学者,是造诣深厚、卓有建树的经注学家、圣训学家、教法学家和历史学家。他出生于叙利亚的布斯拉(Busra),父亲在一个清真寺任职,在伊本·凯西尔3岁时即去世。伊本·凯西尔在哥哥的抚养下成长,在5岁左右时就迁往大马士革求学,博闻强记,才华出众。他师从诸多学者,有据可查的就有16位,其中有伊本·泰米叶等不少知名学者,因而学业日进,成绩优异,尤其在圣训学方面成绩显着,记忆力超群,据传他背记了20多万段圣训。
伊本·凯西尔于1366年担任大马士革伍麦叶清真寺总教长,招收弟子,从事教学与学术研究活动,着述颇丰,今日可知其名的有22部,涉及经注学、圣训学、教法学、历史学等学科领域,其中一些并未流传下来,一些是未能完成的手稿,至今仍未整理出版。伊本·凯西尔晚年失明,于希吉莱历774年(1373年)8月26日星期四在大马士革辞世,葬于当地苏非公墓。
《〈古兰经〉注》和《始与终》是伊本·凯西尔最着名的着述。《始与终》浩浩14卷,搜集整理了大量重要的史料,记述了从人祖阿丹直至作者所在的时代的历史大事,特别是着重记述了伊斯兰教传播发展的历史,是阿拉伯伊斯兰史方面重要的历史文献。有开罗、贝鲁特、大马士革等地出版社出版的多种版本行世。
伊本·凯西尔的《〈古兰经〉注》是历代众多的经注中最具权威的经注之一,历来受到伊斯兰学术界的高度评价。经注正文前有作者撰写的长篇前言,阐述了有关《古兰经》及经注学的一系列问题。这部《〈古兰经〉注》是“以经注经”类经注的典范,注者始终严格坚持以经解经的原则,所采用的基本体例是,在援引一节或数节《古兰经》正文后,即对经文的大意作简要的解说,释文中首先选取《古兰经》中的相关经文来做解释;若无相关古兰经经文,即选取相关圣训,阐释经意;若无圣训,则选取圣门弟子的相关解释;若无圣门弟子的解释,则选再传弟子的相关解释;若无再传弟子的相关解释,最后才考虑选取前辈学者的解释。伊本·凯西尔是着名的圣训学家,精通圣训学,熟谙圣训,故释文中注者引用了大量圣训,这是这部经注最突出的特点和长处,也是其权威性所在。
伊本·凯西尔也是着名的教法学家,对教法学的研究颇有造诣。因此,在经注中还特别注重对教法问题的解说,例如,在对《黄牛章》第185节关于斋月斋戒的经文的解释,就很详尽,引用大量圣训,对有关斋戒的诸多问题,作了深入的教法学解说;再如对该章第230节关于离婚休妻的经文,同样有详尽的教法解说。在整个经注中,像这样对《古兰经》有关教法问题的经文所作的详尽解说很多,这是这部经注的第二个突出特点。
伊本·凯西尔在学术上受到众多学者的影响,特别是受到他的老师之一伊本·泰米耶的影响,但这并意味着伊本·凯西尔是一位毫无创见的学者,其实他是一位颇有个人独立见解的学者,尤其在教法问题方面更是如此。众所周知,伊本·泰米耶在教法问题上大都坚持罕伯里学派的主张,而伊本·凯西尔则不然,他是沙菲仪学派的教法学家,在教法见解上颇有沙菲仪学派的风格。
这部经注的第三个突出特点是,引证的资料丰富翔实。在《古兰经》经注史上,以引证资料丰富而见长的最着名的经注是《古兰经解总汇》,即《泰伯理经注》,其中汇集的经训资料异常丰富,因而篇幅巨大,洋洋30巨册,对后代经注的影响深远。伊本·凯西尔的经注在很大程度上受惠于《泰伯理经注》,援引了其中的大量资料,不过,并不是不加选择的照抄照录,而是有所选择,有所考证。伊本·凯西尔选取资料的态度更为谨慎和精细,特别是其中的以色列式传闻资料。除《泰伯理经注》外,伊本·凯西尔还从前辈诸多经注家的经注中选取了资料,诸如胡赛尼·本·曼斯欧德·斑俄威的《启示华貌》(《斑俄威经注》)、阿布都哈克·本·尔退耶·安达卢塞的《天经注解编要》(《伊本尔退耶经注》)等等。
这里特别应当提及的是伊本·凯西尔对以色列式传闻资料的审慎态度,这或许更能体现注者在经注资料取舍方面的严谨态度和求真求实精神。伊本·凯西尔在自己的经注中选用了一些以色列式传闻资料,不过他在选用这些资料的同时,又明确表达了自己对这些资料的审慎态度。例如,在对《黄牛章》第67节经文——“当时,穆萨对他的宗族说:‘真主的确命令你们宰一头牛。’……”——以及其后关于宰牛的各节经文的注释中,伊本·凯西尔援引了以色列式传闻资料中的一个很长的故事,在讲述完故事后,又引述了一些前辈学者的有关看法,最后注者讲到,这些资料来自于以色列式传闻,引述无妨,但强调对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历来有不同见解,故应持保留态度,存而不论。
再如在对《戛弗》章第1节经文中“戛弗。以尊严的《古兰经》盟誓……”的注释中,注者引述了前代传说,称“戛弗”是一座大山的名称,该山环绕着整个大地云云,注者认为,这也是来自色列式传闻中的说法,当存疑不究,因为在以色列式传闻中的确有大量不真实的资料和任意杜撰的故事,这是不足为怪的,因为就连在时间上距我们很近的圣训中都存在一些伪造的,何况更古老的以色列传闻。况且,深究这些传闻的真伪,对穆斯林的宗教信仰和现实生活均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因此,注者认为对这些传闻应持存而不论的态度,既不肯定,也不否定。由此足见伊本·凯西尔注经的严谨态度。
既然以色列式传闻中真伪掺杂,在《古兰经》注中不予引用即可,为什么包括伊本·凯西尔等在内的严谨的经注家依然要引用呢?这是因为,穆斯林认为伊斯兰教并不是先知穆罕默德新创立的一个新宗教,而是“开天古教”,犹太教和基督教一脉相承,穆斯林承认并敬仰穆萨(摩西)、伊布拉欣(亚伯拉罕)、尔萨(耶稣)等历代所有先知,对他们不加任何歧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伊斯兰教认为,犹太教和基督教到后来发生了各种变异,偏离了原本的真精神,伊斯兰教的使命就是纯化和传承认主独一的正教,伊斯兰教与犹太教和基督教虽有渊源关系,但又决然不同于伊斯兰教与犹太教,正因为如此,包括伊本·凯西尔在内的严谨的穆斯林学者,才对这些《圣经》传闻材料持谨慎态度。他们的基本立场是:符合伊斯兰教的予以采纳;有悖于伊斯兰教的予以扬弃;未置可否的予以保留,既不肯定,也不否定,存而不论,仅供参考。
概言之,伊本·凯西尔的《〈古兰经〉注》是一部典型的经训经注,在经注学领域有很大的影响,备受历代学者的高度赞誉,称之为是一部无与伦比的经注杰作,从来不曾有人像他一样以独具特色的模式注出这样的经注。
伊本·凯西尔的《〈古兰经〉注》的版本很多,早期的手抄本也有8种,这些手抄本分别是麦加抄本1种、埃及抄本1种、伊斯坦布尔抄本4种、印度抄本2种。印刷本则版本更多,在开罗、贝鲁特、利雅得等的着名出版社曾多次印刷出版,行销阿拉伯各国,流布广远。现在,要找一部伊本·凯西尔的《〈古兰经〉注》,已是很容易的,但由于这部经注卷帙浩繁,一般读者一时难以通读,故又有一些简缩本问世。
八、《古兰经》注释在中国
《古兰经》注释的不少典籍很早就已传入我国,例如,明末清初的大学者刘智着《天方性礼》等着作时,参阅了大量阿拉伯文典籍,其中就有不少是经注学方面的典籍,他在“采辑书目”中提到的经注有《特福西尔咱吸提》、《特福西尔噶最》、《特福西尔白索义尔》等。迄今为止,在我国穆斯林经堂教育中所采用和流行的经注不下10种,例如《拜达威经注》(即《嘎最经注》)、《胡赛尼经注》、《哲亮莱尼经注》、《光塔经注》等,但这些经注长久以来基本上局限于经堂教育的范围内,仅为阿訇和满拉所知,没有译为汉语,因而鲜为外界所知。
现代以来,我国学者在《古兰经》的翻译和研究方面取得了显着的成绩,仅《古兰经》的汉语全译本就有12种,再加上维、哈两语种的译本,共有14种之多,然而却少有《古兰经》注释的译本,实为憾事。不过,有一些学者已在这方面做了可贵的努力,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王静斋阿訇和马坚教授。
王静斋阿訇(1879-1949)是现代中国穆斯林着名经学家和翻译家,他先后以文言文、经堂语、白话文通译《古兰经》,其中,白话文译本(丙种本)《古兰经译解》最有影响,不仅译文畅达典雅,而且加有许多“夹注”、“略解”、“附说”及1943条“注释”,或采自不同经注,或有个人见解,立言有据,客观公正,实为一部《古兰经》简注,对读者阅读和理解《古兰经》是颇有裨益的。
马坚先生(1906-1978),是北京大学东方语言文学系教授,他的《古兰经》汉译本于1981年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1996年再版,发行量很大,特别在学术界影响较大。马坚先生在翻译《古兰经》的同时,对《古兰经》注也用力甚多,译注《古兰经》是马先生毕生的心志,只可惜由于种种原因,仅完成了前8卷的注释。这前8卷的带注本《古兰经》(上册)曾由北京大学出版部及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深受读者欢迎,堪称中国学者的经注精品。
另外,当代穆斯林学者林松先生的《古兰经韵译》于1988年由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出版,其中也加有相当注释,包括“题解”和1898条“脚注”,或介绍有关背景,或解释疑难词句,或采前人之说,或表个人见解,可谓是20世纪中国学者在经注学方面的新成果。
1986年北京民族出版社出版的《古兰经》维吾尔语译本中,其中也夹有一定数量的注释。
进入新世纪后,我国学术界特别是穆斯林学者在经注学翻译介绍和研究方面又取得了不少进展,发表了一定数量的专题论文,体现出对经注学的重视。
2004年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出版了马仲刚先生编译的《古兰经简注》,注文主要引用圣训,是典型的经训经注。编译者马仲刚先生是云南伊斯兰教经学院的教师,长期从事经注学的教学工作,他的这部译作在经注学方面是很有价值的。
研究方面,这里值得提及的是,宁夏大学阿拉伯语系的青年教师金忠杰先生首次对经注学作专题性研究,他2006年申报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古兰经》注释研究”被批准立项,这标志着对《古兰经》注释的研究业已受到我国学术界的高度重视。
青年学者孔德军阿訇历时5年将伊本·凯西尔的《〈古兰经〉注》翻译出来的,如前所述,这是众多《古兰经》注本中的最权威的经注之一。翻译期间,译者多次提到翻译的难度和艰辛,我在深表理解的同时,总是鼓励阿訇坚持到底,因为孔阿訇有比较扎实的经学功底,而且十分好学,理应胜任这一译事。译事难,译宗教经典更难,译《〈古兰经〉注》这样的经典名着,则是难上加难,期间的甘苦艰难,怕是只有译者自己心知肚明。孔阿訇孜孜努力、知难而进的精神,令人感佩,他终于不负众多鼓励他的朋友的期许,完成了这部洋洋数十万言的译着,完成后又多次修润,反复校核,甚至央请不少学人参与修润,参考英译本等大量资料帮助校改,体现出译者精益求精、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
当然,世上没有尽善尽美的事,这部译着也不是完美无瑕的,其中必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这是需要慧眼识者不吝指正的。需要说明的一点是,这部译着还不是伊本·凯西尔《〈古兰经〉注》原着译本,而是其修订本的翻译。这个修订本是众多伊斯兰学者综合已往出版的各种版本之所长,经过全面详细的修订校正而成的,主修订者是现代伊斯兰知名学者萨菲叶·阿罕曼·艾勒·穆巴尔库夫利。
该书又称《明灯》,自2000年4月出版以来,已有英文等多种文字的译本问世。应该说这是迄今为止伊本·凯西尔《〈古兰经〉注》的最新也最权威的版本,完全展现了原注本的风貌。这部经注汉译本的顺利出版,无疑是我国穆斯林精神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学术史上的一桩盛举,对广大穆斯林更好地学习和理解《古兰经》,促进学术界对《古兰经》及《古兰经》注释学的研究,都是很有帮助的,真可谓泽被穆民,惠及学林,功莫大焉,可喜可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