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烨
序:我想从概念上这会是一篇青春题材的小说,仅仅是题材。
秋天刚出现落叶的那段时间里,人人都显得很惶恐。有人说这是青春期,而我想如果用行为动物学的角度讲这是发情期。这两者时常混淆。
这个时候我或许并没有太多的惶惶不安。具体表现很多,譬如我不会经常上厕所,而且我也不会在路过女厕时萌生罪恶感,这说明我很纯洁。尽管我还是喜欢在晾衣服时不经意地向对面的女生宿舍瞥上几眼。这是很正常的,也能说明我还纯洁。
不纯洁的绝对不会是我。我的室友经常以晾衣服为由把自己晾在阳台上,任风吹雨打的与女生宿舍面对面。这说明他们不纯洁。因为他们把晾衣服当成了借口,而我确实是需要晾衣服。而更重要的是我很少洗衣服,而他们经常洗衣服。这就是所谓的动机不纯。
当然,不纯洁是相对的。偷看妇女的是色狼,但光明正大的看就是艺术鉴赏了。这并不难理解,难以理解的是为何那么多人拒绝艺术。
这一周第二次洗衣服时,秋天的落叶已经飘了两次。我站在阳台上,眼神被肃徐徐落下的肃秋叶屏住。我的思绪穿透了那抹金黄,陷入了哀伤中。后面的女生宿舍若隐若现,在一幕夜色里不可望更不可即。
当我转身的时候,才发现与我一同哀伤的人已经站成了两排,挤满了整个阳台。不知道的会以为是橱窗陈列的男模特。
我挤出一条路来,倒在床上悠悠的睡了。
醒来的时候天还早,实际上我懒得去看时钟,这是大脑虚幻的想法而已。我继续睡下,四处鼾声此消彼长,大有秋天的肃杀。我忽然想到可能每个人都抱着和我一样的想法在睡,这个念头让我倍感恶心。
我希望我一人恶心就够了。
第二天已入深秋,每个人都恍若隔世,大多是因为昨晚没有睡好。各有各的原因,结果却是一致的,那就是下午的课睡了半个班的男生。
这种感觉真的很痛苦。我们需要借以催眠的东西,比如说烟酒,又比如说女人。只可惜烟酒乃身外物不近人情,而女人则普遍抱有同样想法。但两个有着同样想法的人碰到一起时,大多数时候是恶心而不是惺惺相惜。
生命就是这样一种恶心的东西。如果给个机会我会跳楼,但上天迟迟不给我这个机会。而我对这一轻生行为的要求很简单,跳下去,砸死自己。还有临死要有三个垫背。
上天的回应是无奈的。往往是有垫背的却凑不上三个,而凡铿锵三人行却无一愿为垫背。我的计划只能推迟。
我抱着这种心态直到某个时期看着无数片秋叶在眼前晃来晃去的时候彻底改变。我看见了某个足以颠覆我人生观的女孩。她正在晾衣服,校服的丑陋丝毫不能掩盖她的美。
我为此景创作了一首现代诗,这首诗代表了我人生第一个创作高峰的到来和诗歌生涯的结束。诗摘录如下:
她的腿,蜿蜒曲折
流出一地的碧玉
像天空上的洁白
啊
那是爱情,是维纳斯的圣洁
是海伦的诱惑
那鲜艳的短裤下
是诗
这首诗当时作为内部稿件保留在了我的头脑里,直到后来听到有人说人应该有所创造,我就把这首诗投给了校刊,而后发表,除诗名外无一改动。
诗名改为《韩江,我的爱人》。
从此我对诗歌敬而远之,当然这是后话了。
我觉得我们学校是很开放的,这首“淫诗”居然未能成为“淫诗”而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就足以证明这一点。
而我又忽然萌生了一种想法,那短裤下面的应该是尸。当然我没有再去投稿,否则这首诗可能会有很大影响,那时候它的题目将会是:
《南京1938》
唯一的改变就是,维纳斯和海伦双双沦落。而这就是艺术。
我曾经想过一个人走在缓行的路灯间,然后面容被敞亮一半,之后是秋风肃肃杀来。落叶漫天,只是已经没有一点印象。
我和朋友们交流了一下看法,大家一致认为,这人有毛病。
从此我的生活变得很清静。
那个时间里,我们总喜欢聚在一起感叹人生没有任何意义,生命没有任何价值。原因可能是早上亲眼目睹了晨起的屠夫在杀鸡。我们经过了很长时间的思考,略微作了一下调整,那就是人生没有任何意思,生命没有任何价格。这让我们又困惑了良久。
直到后来我认识了这个女子——
她叫柯蒙。
柯蒙这个名字给我的唯一印象是荷尔蒙,在此之前我坚持认为这是一个男生。而人们告诉我不是。
于是我又想了很久,没有人为我解惑。
直到有一天我偶然的遇见了一个学长,他谈到了柯蒙。我问他柯蒙到底是不是一个男生。
“不是的。”他说。
“那他是女生?”我问,对于我为何要问这个近乎傻子的问题,一时很难解释。
“也不……”
尾巴上的停顿让我的想象力一脚踏空。
“是男人。”他补充道。
我的心理防线溃不成军。我忽然想起了生命没有任何价格这个话题。
后来我还是改变了看法,当然那是在和她接触之后。
尽管我只是在宿舍的楼上远远的窥见过她,但我仍然坚信这是缘分。而这种说法很容易让人怀疑,那样的话我和宿管将有更多的缘分。
最终我们还是碰上了头,这是上帝扔给我的一个巧合。
能够和柯蒙接触,对我来讲实在是一种考验,因为爱情的路途总是崎岖的,尽管情爱的路途却总是很顺畅。那是在寒冬破晓的时节,冷气层层叠叠,在地面上积蓄了好几层。而我就在这样的漫野冷气中游弋。
这种游弋一直以无关痛痒的姿态继续着,直到我意犹未尽地隐入灯火昏沉中躲雪时,事情发生了转折。
当时柯蒙就站在我旁边。她很惊异这么冷的天气居然有人会到外头来散步。而我也很惊异,这么大的雪居然有人浪漫的躲在路灯下。我们俩相视无语。
而无语像一条生命力顽强的游虫,在我俩之间停搁不前。
于是我们就在这漫天大雪中无语了很久。
路灯依旧很昏暗,努力在黑暗中挤出一丝光明。而我们俩更像乞丐,在黑暗中乞讨光明。我能够依稀辨清裹在羽绒服下她的脸,与身上的衣服浑然一体。
我看见她的嘴唇在动,似乎有话要说。于是我靠近了一步。
因为这一步,我挣脱了积攒很久的暖意,又陷入了冷空中。
而也因为这一步,我又近了一点。而她看着我,嘴唇还在动着,可惜声音小到我难以听清。我给了自己一个比较浪漫的说法:冷意封冻了我的听觉。
我又靠近了一步,把我们之间的空气挤开了一层。
一层又一层,我的思维越来越急躁。我很想听清她在说什么,对于一个初次相识的人,最大的无礼莫过于对方说了半天你一句也没听进去。
我又迈了一步,立定在了她的左侧不足十厘米处,眼神亲切。
而奇怪的是,她眼神恐惧且茫然。我能够听到借着风力打来的语音——
“你快来接我,有流氓!”
诺基亚银光绽亮,我大惊失色。
事件的末端是,我被一群人拖出去揍了一顿。直到有人在这茫然一切的白雪里认清我是谁时,我才得以获救。对此柯蒙相当抱歉,她去校医室看望了我三次,眼神莫名。
而我那时的想法是,这姑娘很靓。
此外别无他念。
我在校医室里躺了一个星期,并以美人造访为荣。这种生活持续到了期中考前,我在想起日期之后慌不择路的逃走。
这次期中考试我理所当然的惨败。可幸的是,柯蒙的负罪感又加深了一层。她几乎天天跑到宿舍来看我,并且坚持要为我补课。
“为我”二字一如冬意,久久地凝结在我的心底。
而柯蒙的那伙弟兄也很抱歉,他们赔偿我三次免费的呼救行动。我的感觉是,三次免费的打手行动。对此我十分满意。
直到我的心理和生理都健全以后,我开始出去继续游弋,只是再也不敢晚上出去。每次出去柯蒙都陪着我,并且坚持要扶着我。
我的感觉是,春风吹满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