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牧师带贾晴去台胞家试谈,双方一拍即合,他们对贾晴的教养、温柔和耐心很是称赞,开出了半日工作、月薪900美元的条件。这个工作和报酬令贾晴感到十分满意,钱虽然不多,但可以贴补家用了。贾晴为人坦诚,工作兢兢业业,除了带孩子外,还帮着做点家庭清洁工作。
志华和贾晴是模范的基督徒夫妻,每天吃饭睡觉前要做祷告,碰到好事要感恩,做了错事要忏悔,夫妻俩互相帮助,互相鼓励,虽然生活不宽裕,但心境平和,比有钱的富裕家庭生活得更充实更美满,这就是所谓的“知足者常乐”吧。
贾晴出国半年后,父母多次来电话催促,一定要她和志华回家补办婚礼。宁波人规矩多,在美国草草了事的婚礼,说什么也不能作数。有钱人爱争面子,花点钱无所谓,要的是留美女婿为他们增添光彩。老人把话说绝了,夫妻俩不去也不好。一开始,志华想不通,已经都结过婚了还补什么,而且现在学业未成,时间和金钱都不充裕,虽然岳父母夸下海口,所需费用全部由他们出,但这怎么可能呢?这次补办婚礼,无论是时间还是金钱都是无谓的浪费。但他每天看到妻子满面愁容,心就软了。反过来想想,长辈也是对子女疼爱,不予理睬是不近情理的,只得软下来和妻子商量回国的事。
两人回国,机票等一切费用再加上必需的礼品,没有三四千美元是不行的。结婚以后,他们手中的存款已经不多,离春节还有两个月时间,夫妻俩只能趁此期间多打几份工了。
1996年1月下旬,也就是中国春节的前几天,夫妻俩乘机回国了。飞机在北京入关,因为是顺路,理所当然要先到志华家拜望父母。志华的家乡是当地的穷山沟,当时还没有进山公路,下了长途公共汽车后,还要翻过几个山头才能到家。山高路陡,风雪封路,贾晴心里很是害怕。但志华从小在这里长大,小时候上中学每天来回都要走山路,这次进山,他眼前浮现出儿时许多温暖又艰辛的生活片断,自己仿佛又背起了书包向儿时的学校走去。只是苦了贾晴,好不容易翻过两个山头,眼前又是一座更高更大的山头,这下腿全软了,后面的路都是志华连拖带拉地护她到家的。下午三点半离开公路,几个山头走了三个半小时,抵达家门口时已是暮霭沉沉了。山沟里天黑得早,好在整个山村变化不大,周围环境依然如故,天色再晚也难不倒志华。
这个村子不大,邻居知道了等于全村全知道了。听说志华带着新娘子从美国回来探亲,大伙儿都纷纷前来探望,各家都送来田里刚采摘的新鲜瓜果蔬菜。乡亲们早就听说美国什么都有,就是难得吃到现采的瓜果蔬菜。乡亲们对志华表现出来的真挚的爱护和关怀,让贾晴深为感动。城里人好虚伪客套,吹捧中透着虚情假意,缺少山村人的朴实和真诚。
他们在家里只住了3天,回访了全村的每个乡亲,把从美国带来的一些如糖果饼干之类的小礼物分给了大家。礼轻意重,大家都知道志华还在读书,新近又结了婚,经济一定不宽裕,不会对此计较。礼拜天,他们和乡里人一起在小教堂里做了一场礼拜。志华在讲经台上讲读了一章圣经,并表达了对村里人和教友的感谢和敬爱。看到山村的贫穷落后,志华心里暗暗发誓,自己将来一定要对这块生养他的土地有所回报。
志华回国的重头戏在宁波。他心中已有了打算,到宁波一切听贾晴安排。他不喜欢宁波人的规矩,不懂客套应酬,只怕动辄得咎,还是少说为好。做人都会碰到许多麻烦和为难之处,都会有些自己不愿意而又不得不做的事情。出国留学之前,贾晴带他来过宁波,见过父母,宁波人那种诸如请客吃饭的热情排场,在志华看来简直是受罪,现在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到一家吃一家,不吃是不敬,满桌的好菜,热情的主人使劲往你盘子里塞。更可怕的是劝酒,不喝不行,在他们看来,哪有男人不会喝酒的。一顿饭没有两三个小时休想离席。对这种无休止的客套,无聊的应酬,他厌烦透顶。为什么要把宝贵的时间和金钱这样挥霍浪费掉?贾晴家里人也看出志华的反感,同时,他们对志华的乡土气和书呆子气也颇为不满。
这次宁波回门,实际上是补办婚礼。贾晴父母不承认他们在美国举行的婚礼,原因有二:一是男女双方家长都未到场;二是教堂婚礼不合他们的规矩。宁波是个既保守又开放的城市,既有自己的传统习俗和规矩,又有新的讲究和排场。摆在志华面前的是道道难关。
贾晴爸爸是个要面子的人,这次女儿和女婿从美国回乡结婚,他觉得面上有光,一出手就是5万元人民币,给女儿办婚礼之用。美国婚礼隆重而简朴,可惜他们未能参加,这次一定要热闹一番。婚礼从酒宴开始,他们在宁波大饭店包了一个大厅,席开12桌,亲朋邻里来了百多人。礼仪烦琐,先是主婚人讲话,再是新人谈恋爱史,嘘闹起哄,花样百出,弄得志华手足无措,张口结舌,只能由人领着各桌敬酒、答谢。志华稀里糊涂连自己也不知道是如何过来的,这一天大概是志华这一生中过得最累的一天吧。贾晴看着也有点心疼,但也无可奈何。
婚礼之后,志华找了个借口,说自己酒喝多了,身体不舒服,拒绝了一切应酬,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睡大觉。他也知道这不太好,会使贾晴为难的,但他实在抗不住了。宁波不仅城市繁华而且风光秀丽,沿海碧水蓝天,名山古刹清幽,是华东的旅游胜地之一,平日里游客不绝。但志华由于心情不好,哪儿也没有去。他们在宁波住了一个多星期,只去过一次教堂,见了几位不能不见的长辈。贾晴就忙多了,志华失礼的地方,全靠她补上,还要访亲戚,会同学,购买东西,准备行装。听完了父亲的教训,还要听母亲的唠叨,直到坐上了回美的班机,他们俩才算松了一口气。
返回美国,他们又恢复了正常生活。这次回国,他们把积攒下来的一点钱都用完了。志华还要抽空去打点工,贾晴还要继续在台胞家做家庭教师。经过了宁波的折腾,他们觉得现在的生活更美好了。过了几个月,贾晴觉得应该安排时间去学点东西,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志华。这是合乎情理的要求,志华欣然同意,并主动为她联系社区夜大学。
贾晴是外贸专科学校毕业的,因此希望在这方面有所提高,也可以再学点会计、统计和电脑之类的课程,毕业后在当地公司或商店找个普通工作也方便。其实,这也是她父亲临别的嘱咐,希望女儿在美国能有个正式工作。一个人总不能永远依靠他人生活,要把眼光放长远了,万一将来有个闪失,也好有备无患。为教会服务有做不完的工作,而且受大家尊敬,但要忘掉家庭和自我,她自认为还没有那么高尚的境界。在经济上能够自立才是男女平等的真实基础,完全依赖一方,平等只是一句空话。
圣路易斯市有很多社区大学,多种专业都有,报名很方便,没有严格的学历要求。你认为合适的,交了学费就可以上学。这类学校以晚上授课为多,所以又称“夜大学”。因为晚上可以利用正规学校的教室,不必另建校园。而且,在夜大学里学好了一样有学位证书,在本地找工作还有些优惠条件。
贾晴求学并没有紧迫感,只是为了不辜负父母之托,而且学点东西总归是有用的。她想到志华明年就可以取得博士学位,他成绩优异,又有宗教背景,找工作是不难的。又过了几个月,贾晴开始喜酸呕吐,经诊断是怀孕了。贾晴的体质比较差,每天都感到疲乏和劳累。志华劝她暂时停止家庭教师的工作,夜大学也别去了,就在家里休养,其他的一切皆待生了孩子再说。事实上生了孩子,贾晴更难找工作了,孩子将占据她的全部生活。
1997年夏天,志华以优异的成绩取得了博士学位。毕业于圣路易斯市的第一名校,又有宗教背景,志华很快就被一家大企业聘用。全家庆幸、感恩之余,决定要好好安排今后的家庭生活。此时距离贾晴的预产期只有3个月了,为了让孩子出生就有个良好的环境和舒适的家,一座属于自己的房子是必不可少的,小洋房哪怕小一点,也比公寓好。因为它有花园草地和儿童小乐园,室内空间也比较大,可以为教会做更多的工作。在家里做个小礼拜,搞个聚会,交流读经心得也方便,还可以接待来往的教友。
志华刚开始工作,经济并不宽裕,好在他对生活的要求也不高,考虑之下,他决定买一幢16万美元的半新小洋房,有3个卧室,2个卫生间,还有客厅、餐厅和厨房等,一般家用电器如冰箱、电炉和洗衣机等都是现成的。圣路易斯地区的洋房一般都有一个和地面建筑一样大的地下室,虽然因为潮湿不宜作卧室,但稍作整理装饰即可成为一个可以容纳几十人的小礼堂。
房前绿草如茵,房后鲜花似锦,建造了十来年的房子还不见老腐,可见老主人保养得好。整幢房子,无论外观还是内部装饰都还很新。老主人还是一位会种花且有相当审美观的人,房子前后有好几处花坛,种满了花草树木。志华计划在后花园的一角开辟一块地,用来种点蔬菜瓜果,不仅可以节省菜钱,还可多点乡土气息以及对家乡的回忆。另外,适当干些农活对身体健康也大有好处。
搬进新居后,贾晴的身体每况愈下,平时都感到特别吃力,胃口又差,她常想起妈妈烧的小菜,渴望那诱人的美味。
志华明白她的意思,生产时,如果有妈妈在身旁,对贾晴的精神支持、饮食调理以及对婴儿的料理都很重要。因而他主动提出了请她父母来美探望的想法,请老人家来照顾贾晴分娩前后的生活。这本来是贾晴的心里话,现在由志华先说出来,她倍感欣慰。
时间紧迫,想到了就马上做,志华写了一封邀请函,并电话通知贾晴的父母,请他们快点去申请护照,办理探亲签证。女儿分娩,做父母的哪有不担心的,而且他们一直想来美国看看,这次正好两全了。经过一番努力,他们在贾晴分娩前不到一个月的时候顺利地来到了美国。志华刚工作不久,新近又买了房子,经济和时间都不宽裕,所以这次老人来美,他也无法到中国去接,只能托一位探亲返美的教友一路照顾。贾晴的爸爸是生意场上的过来人,见多识广,又有会英语的人照应,一路上非常顺利。
9月中旬,父母在贾晴分娩前半个月到达圣路易斯城。贾晴顿时心情大好,良好的心情对一个待产的孕妇是非常有益的。贾晴妈妈特别擅长干家务,烧菜更是一等好手。在国内时,左邻右舍,亲戚朋友有喜庆宴会都会请她来帮忙,她烧的菜没有人不赞不绝口的。贾晴的爸爸也是很能干,多才多艺不仅生意做得好,还学了不少本领,从种地、造房、木工、裁缝到维修电器,样样精通。
宁波人特别讲面子,虽然这次来得仓促,但还是带来了许多东西,婴儿用品样样不缺,窗帘被套装了一大箱,还有其他营养补品,香烟老酒。他们听说在美国买窗帘被套要花很多钱,所以他们向女儿要来了各扇窗子和被褥的规格,请人连夜赶做出来,这真是帮了女儿家的大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