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为什么要读书学习?
《××晚报》编辑部接到了一封家长来信,信中列举了元旦放假期间学校老师布置给孩子的作业:数学,三大张印刷资料,应用题38题,计算题60题;科学,两套试卷,大大小小共计76题;语文,单元练习卷一份(2页),期末模拟考试卷一份(3页),听写第五、六单元词语近百个,背诵8篇课文的全文或段落;外语,默写7篇课文的段落,听写第三、四单元单词,听力材料2小时以上。
家长感叹道:“我不知道老师们、教育专家们、主管教育的领导们,以及政府和社会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从我个人的认识来说,我们的教育出了很大的问题。是要把他们训练成为能验算各种题目的机器呢?还是应付各种考试的能手?学习究竟是什么?……”
家长的一声叹息打破了新年的宁静:期末考试到了,救救应试少年,孩子们要过年关了!这封信在报纸上全文刊登后,引发了社会各界关于“救救应试少年”的大讨论。
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是一个沉重的旧话题。家长一方面心疼自己的孩子,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另一方面又不惜重金送孩子去读各种补习班、家教班,挖掘一切社会资源把孩子送进那些管得紧、考试成绩优异的学校。教师一方面不堪重负呼吁给自己减负,另一方面又迫于各方压力不得不层层加码增加自己和学生的负担。学校也面临两难的境地:不减负,学生压力过大;减负,家长表示怀疑“我的孩子减负了,别人的没减怎么办?”
稍有教育心理学常识的人都知道练习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提高学生的考试成绩。加班加点,勤学苦练,争取在考试中胜出,读大学、读重点大学、读名牌大学,读本科、读硕士、读博士……已经很少有人去关注教育内容对孩子成长的价值,关注学习过程对孩子成长的意义,似乎只有通过学习通过考试才是教育的真正目的,只有取得高学历才是学习成功的标志。
一、学习的实质
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最大的特点是能主动求知。人类在了解并适应居住环境,进而企图改变并控制其外在的物质环境,从而获得生存安全和舒适的过程中,将获得的经验上升为科学、技术知识;在认识自我、处理自我与周遭关系,化解困惑与冲突,丰富其内在精神世界,从而获得生活的意义与价值的过程中发展了心理学科,甚至是不同流派的哲学、宗教。
1.学习的一般概念
学习的实质就是要回答什么是学习(learning)。学习过程是复杂的,学习理论流派关于学习的定义内涵和外延界定众说纷纭。
索普(Thorpe,1963):学习是通过由经验产生的个体行为的适应性变化而表现出来的过程。
金布尔(Jimble,1961):学习是由强化练习引起的有关行为潜能的持久性变化。
加涅(Gagne,1965):学习是人的倾向或能力的变化,这种变化能够保持而不能单纯归因于生长过程。
威特罗克(Wittrock,1977):学习是描述那种与经验变化过程有关的一种术语。它是在理解、态度、知识、信息、能力以及经验技能方面学到相对恒定变化的一种过程。
温菲尔德(Winfield,1979):学习是由练习或经验引起的行为或知识的较持久的变化。
鲍尔和希尔加德(Bower,Hilgard,1981):学习是指一个主体在某种规定情境下的重复经验引起的、对那个情境的行为或行为潜能的变化。
潘菽(1980):学习是人及动物在生活过程中获得个体的行为经验的过程。
张春兴(1994):学习是因经验而使个体行为或行为潜势产生改变且维持良久的历程。
陈琦(1997):学习是由于经验所引起的行为或思维的比较持久的变化。
皮连生(1997):学习是机体通过与其环境相互作用导致能力或倾向相对稳定变化的过程。
施良方(1992):学习者因经验而引起的行为、能力和心理倾向的比较持久的变化。这些变化不是因成熟、疾病或药物引起的,而且也不一定表现出外显的行为。
张大均(2005):有机体在生活过程中,凭借经验而产生的行为或行为潜能的相对持久变化。
从以上关于学习的概念界定中,我们可以发现学习有四个特点:首先,学习必须使个体自身产生在行为或心理方面的某种变化,并且是指引起这种变化的活动过程,而不是指变化所获得的结果。儿童从不会叫妈妈到学会叫妈妈是学习,以后重复叫妈妈就没有学习。又如,两组中学生学习数学,A组进行“题海”式的反复训练,B组进行解题方法的训练,即使经过测验A组成绩显着高于B组,从学习的定义来看,A组有训练无学习,B组的训练产生了学习。
其次,这种变化是由于经验引起,而不是个体由于发育成熟、本能表现、疲劳、药物等所导致的,这种经验即是由个体通过参与实践活动而得来的,反映客观现实,体现出个体与环境的交互作用。学校中学生通过有目的、有计划的训练或练习而获得知识的过程是学习,生活情境中从偶发事件中得到的经验也是学习,因此,让中学生多参与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等活动是非常有必要的。
第三,这种变化不是暂时的,而是相对持久地保持着的。学习导致的行为变化的速度相对较快,虽然习得的知识会发生遗忘,但相对个体的其他变化,如适应环境、因药物或疲劳等引起的暂时性变化,它们的保持时间还是比较持久的。而很多技能,如打球、骑车、游泳、弹琴等,一旦学会几乎终身不忘。
第四,这种变化可以是外显的,表现为行为上的变化,但也可以是内隐的,表现为心理上的变化,即认知性变化和情感性变化,如认知结构上的变化、能力上的变化或好恶倾向上的变化等。
2.学习的种类
(1)接受和发现学习、意义和机械学习
依据学习主体所得经验的来源不同,可以将学习分为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依据所得经验的不同,可以将学习分为意义学习和机械学习。奥苏贝尔是该分类的代表人物。
接受学习是指将所学习的内容以确定的方式传授给学生。学生只需要把呈现出来的材料加以内化或主动建构,以便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可以利用它或把它再现出来。
发现学习是指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经由自己的探索、发现,构建起一定的经验结构。换言之,知识或规律是学生独立发现的,人类早期的学习就是发现学习。
意义学习是学生在原有经验基础上进行新的学习,建立新旧知识之间的联系。这种学习有三个特点:第一,学习材料有逻辑联系;第二,学生认知结构中具有同化新概念的相应知识;第三,学生具有意义学习的心理准备。
机械学习是指学生对学习内容进行人为的和字面的联系的学习。这种学习也有三个特点:第一,学习材料本身无逻辑意义;第二,学生认知结构中缺乏同化新概念的相应知识;第三,学生缺乏有意义学习的心理准备。
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是个体获得经验的两条基本途径。接受学习可以是机械学习,也可以是意义学习;发现学习也存在意义学习和机械学习的差别。
从心理过程上看,有意义的发现学习比有意义的接受学习显然更复杂一些,因为发现意义并把意义内化以前必有一个问题解决阶段,其后学生必须重新编排信息,然后与已有的认知结构进行信息整合、改组或转换。
(2)认知学习、动作学习和情感学习
依据学习的结果,可以把学习分成三个领域:认知学习、动作学习和情感学习。
加涅在《学习的条件》1985年修订版中,根据学习的结果或形成的能力不同,提出了三类五种学习结果:①言语信息,指能用语言文字表达的知识;②智慧知识,指运用符号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能力;③认知策略,指内部组织起来的、用于调节自己的认知活动的特殊认知技能。以上这三项学习结果属于认知领域的学习。动作技能,指习得的、协调自身肌肉活动的能力;⑤态度,指习得的、决定个人行为选择的内部状态,这是属于情感领域的学习。
我国新一轮课程改革提出三维教育目标,即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目标。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重视学法指导,而不仅仅强调学业最终结果,还学生学习以真实情境;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教育目标,是学生成为一个完整的人所必备的素质。新课改的核心理念全面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这样的教育培养出来的学生才更具有生存能力和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为其一生的发展奠定必要的基础。
(3)知识学习和规范学习
张大均把学生学习概括两个方面。一是知识学习,包括陈述性知识的学习、程序性知识的学习和策略性知识的学习。这是以解决知与能问题为目标的学习。二是规范学习,即社会性学习,包括纪律、法律、态度和品德等的学习。
陈述性知识学习是指个体掌握言语信息的过程,即个体运用已有的知识同化、理解新知识,使其在头脑中得到储存并用于解决有关问题的过程。程序性知识学习是指个体掌握“怎么办”和“如何做”等内容的学习。
陈述性知识学习与程序性知识学习有以下几点不同:第一,在基本结构上,陈述性知识学习是以符号为代表的概念、命题与原理的意义的学习;而程序性知识学习是以熟练掌握操作方法的学习;第二,从意识控制的程序来看,陈述性知识学习是一种意识控制程度较高的学习,激活速度慢,往往需要有很强的意识参与;程序性知识学习是一种意识控制程度较低的学习,激活速度快;第三,从学习速度来看,陈述性知识学习速度快,能在短时间内大量积累,但遗忘也较快;程序性知识学习速度慢,需要大量的练习才能达到熟练水平,但不易遗忘。
策略性知识的学习是指个体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的方式方法,以及对与信息加工有关的学习者自身生理的、情绪的、社会性的影响因素的处理和控制。
策略性知识的学习以认知策略学习为主。授人以“鱼”还是“渔”、“教是为了不教”的讨论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策略性知识学习的重要性。
规范学习是通过对规范的内化,从而形成对外部行为的调节的过程。一方面,通过活动不断地将外部行为规范要求转化为内部行为需要,把外部规范冲突转化为内心的动机斗争;另一方面,又通过活动不断地将已有的规范表现出来。它包含认知性、情感性、行为性内容的学习,通过规范自主活动的反复实践,构建以情感为核心的知、情、行一体化结构,形成对人、对事、对己的基本态度,从而获得参与社会生活的交往经验。
(4)研究性学习和探究性学习
研究性学习,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以类似科学研究的方式去获取知识和应用知识的学习方式。在《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中,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包括研究性学习、劳动技术教育、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四部分内容。与学生熟悉的接受式学习方式相比,研究性学习对学生们提出了完全不同的要求:在研究性学习中“学什么”要由你自己选择,“怎么学”要由同学们自己设计,“学到什么程度”要由同学们自己作出预测和规定。
研究性学习一般经过以下几个阶段:①个人选择课题;②组成课题小组;③拟定课题计划;④组织课题评审;⑤开展课题研究;⑥教师监控指导;⑦形成成果报告;⑧课题答辩。研究性学习的基本特征是重过程、重应用、重体验、重全员参与、重合作交流。开展研究性学习是为了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对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发学生潜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当然,高中属于基础教育阶段,高中的研究性学习和大学、科研机构的“研究”在内涵和要求上有着根本的区别。它仍然是一种学习,只不过是“像科学家一样”的学习。它形式上是“研究”,实质上是学习,一种综合性的学习。
探究性学习指的是仿照科学研究的过程来学习科学内容,从而在掌握科学内容的同时体验、理解和应用科学研究方法,掌握科研能力的一种学习方式。
在美国国家科学教育标准中,探究也指学习过程。它是一种积极的学习过程——“学生去做的事,而不是为他们做好的事”(something that students do,not something that is done to them)。最早提出在学校科学教育中要用探究方法的是杜威。1909年杜威在美国科学进步联合会的发言中说,科学教育不仅仅是要让学生学习大量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学习科学研究的过程或方法。
探究性学习有五个基本特征。提出问题:学习者投入到对科学型问题的探索中;②收集数据:学习者重视实证(evidence)在解释与评价科学型问题中的作用;③形成解释:学习者在实证的基础上,根据逻辑关系和推理,找到事件的因果关系和其他解释。由于学生已有的知识有限,探究性学习所产生的新知识可能只是针对学生本人而言。评价结果:学生只要将他们的结果和适应他们的发展水平的科学知识相结合,就达到了探究性学习的目的。⑤检验结果:学习者交流和验证他们提出的解释,让学生们交流他们的研究结果可以为其他人提供问题、检验实证材料、找出错误的推理、提出实证资料所不能证明的表述以及根据同一观察资料给予其他不同解释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