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人民群众的贴心人——记天祝藏族自治县天堂镇党委书记贾宗玺
〔组织点评〕
贾宗玺同志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事事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能够静下心来思考问题,俯下身子为民办事,展现了一名基层领导干部扎根基层、无私奉献、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他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确保了天堂镇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赢得了上级党委政府和农牧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中共天祝县委员会
〔个人感言〕
要深怀爱民之心,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关注民生,坚持说实话、干实事、求实效。敢于迎难而上,敢于攻坚克难,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乐于奉献、不计得失,带头恪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
走进天祝藏族自治县天堂镇,街道整洁宽阔,楼群错落有致,金瓦壁画交相辉映,草坪花坛星罗棋布,小城镇面貌焕然一新,处处呈现出一派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人民安居乐业的喜人景象,所有这些都凝聚着现任天堂镇党委书记贾宗玺的心血和汗水。
2008年4月,贾宗玺被任命为天堂镇党委书记。上任伊始,面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滞后、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不高和藏族群众聚居区维稳的严峻形势,他深深感到肩上担子的沉重。为了尽快改变这种局面,贾宗玺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到各项工作之中。他以多年担任党委书记积累的丰富工作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功底,边工作,边学习,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使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近年来,他紧紧围绕“旅游兴镇、产业富镇、项目强镇、小城镇建设带镇、商贸服务业活镇”的发展思路,着力打造以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宗教文化、休闲避暑为一体的旅游小城镇,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现已形成红提葡萄生产区、油菜杂交制种区、旱作农业示范区、优质牧草种植区、高原夏菜种植区五大产业区,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全镇生产总值达到1.5亿元,旅游业收入2100万元,劳务收入3200万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200元,整体实现了温饱有余的初步小康水平。在项目建设上,他带领班子成员积极跑项目、争取资金,先后投资1.2亿元,建成了天堂民族文化广场、易地搬迁商住楼、机关办公楼、天堂路、天龙苑景观广场、小城镇给排水等工程,实施了人饮工程、电网改造、村组道路整修、农村危旧房改造、整村推进等涉及民生及景点建设的重大项目,使天堂镇成为全省小城镇建设重点镇和特色旅游名镇。
天堂镇是一个以藏族和土族为主的民族镇,境内著名的天堂寺是甘青两省信教群众的主要活动场所。贾宗玺始终把民族宗教和维稳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一手抓稳定,一手抓发展”,加强党对民族地区维稳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维稳工作中的坚强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每当重大佛事活动和敏感节点期间,他放弃节假日,带头坚守在维稳工作一线,在他担任党委书记的三年间未在家过一次春节。为实现寺院“以寺养寺”的目标,减轻信教群众负担,他协调为僧人划分口粮田,无偿划拨建设用地用于寺院商铺开发,制定旅游开发项目,增加寺院经济收入。为解决僧人生活困难的问题,他将5名年老僧人纳入五保供养,将35名困难僧人纳入城镇低保,动员全体僧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改善僧人住宿条件,他多渠道争取资金300万元,修建“庭院式”僧舍20套。每逢传统佳节、藏历新年,他带领班子成员进寺院入僧舍,慰问走访德高望重的活佛和贫困僧人,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扩大了党在宗教组织和信教群众中的影响力和感召力,确保了他们与党委、政府同心同步。
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就是老百姓。作为一名基层党委书记,他几乎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全部奉献给了基层,奉献给了百姓,为了大家顾不上小家,为了乡亲冷落了亲人。“我们愿意找贾书记,他能给我们办实事。”这是乡亲们发自内心的话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他郑重承诺为民办实事30项,事事关民生、件件贴实际,从不搞“形象工程”、“数字工程”,每项工作都要亲力亲为,安排周到、督查得力、落实到位。无论在维护稳定执勤点、寺院,还是在项目建设工地、防汛救灾工作现场总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他点点滴滴亲民爱民的情,实实在在利民益民的事,感动了各族群众的心。他始终奉行“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的古训,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小城镇建设工程中,从不利用手中权力干预或插手建设工程,他先后拒贿16起,退还礼金20余万元,以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其身。”贾宗玺始终以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勤奋工作的精神状态、饱满激昂的为民热情,以优秀的品质、高尚的人格、勤奋务实的风范,在雪域高原奏响了一曲基层党委书记立党为公、勤政为民的时代赞歌。
贾宗玺同志获奖情况
2009年,被中共天祝县委评为“全县统一战线工作先进个人”;
2009年,被中共天祝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
2009年,被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2010年,被中共天祝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优秀党务工作者”;
2010年,被中共天祝县委、县政府评为“支持教育工作的先进个人”;
2010年,被中共天祝县委、县政府评为“县庆60周年庆典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
2011年,被中共天祝县委、县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2011年,被中共天祝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