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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对不起还是谢谢你(2)

“什么?和她交往了吗?”我一时间没有回过神来,怎么会这样!

当我终于要告诉他我的心意的时候,他却……

“嗯,她就是我的糖果女孩,你为我开心吧!”高阳高兴地给我来了一个拥抱。

这是第一次感受到他的拥抱,那么温暖,却是为了别人。

我霎时间泪流满面。

“怎么哭了?”高阳吓了一跳。

“白痴高阳,你终于找到幸福了,我替你高兴啊!”我捶了一下他的肩膀。

“笨蛋,哭了多难看啊!”高阳宠溺地抹去我的眼泪,他还是那么温柔。

从那天起,我经常能看到高阳和唐蕾在成双入对的身影,而我却从来没有后悔过自己的决定,不管他是否误会,不管我们是否错过,我只知道,唐蕾在他身边的时候,他很开心。

只因为在那天他说他和唐蕾交往的时候,脸上那一抹红云里,溢满了太多的幸福。

不管谁是糖果女孩,只要他幸福,那么我就不想打破那个画面。

一个特别的电话

侯拥华

那是几年前一个周末的傍晚,他到朋友新开的话吧玩儿。话吧就位于大学城的一条商业街上,他走过去大约需要十几分钟。

那时,天刚黑下来,他看见三五成群的大学生陆陆续续涌出校园奔向大学城这边的商业区。等他走进话吧的时候,朋友的小店已经人满为患。店里所有的电话都在忙碌,虽然电话都被隔板隔离成了一个个封闭的“小区”,不过打电话的声音还是从一个个“小区”上面悄悄漫出来,在小屋子的上空,此起彼伏轻轻地回荡。

朋友兴致很高,边和他闲聊,边照看生意。

这时他才知道,到他这里打电话的大多是附近几所大学的学生,许多大学生都有煲电话粥的习惯。不过,他们打给父母的极少也极短,大多的“长话”

是打给男朋友或女朋友的。

正聊着,一个大学生模样的女孩子走了进来。

她穿着雪白的运动服,留一头齐耳短发,戴着眼镜,肩膀上挎一个红色的小背包。她进屋子,瞥了他和朋友几眼后,就急匆匆转身往外走。朋友赶紧笑脸相陪,问,“打电话?”女孩儿低头轻轻应了一声,并没有停下脚步。

女孩儿的举动让他很是不解。“这么大的姑娘打个电话还害羞?”他笑着说。朋友说:“不是。”“是嫌弃打电话的人多?”他又问。或许是吧,朋友不以为然地笑了笑,说:“不过,过一会儿她还会回来——附近没有公用电话,打电话也只有我这一家话吧,何况她一女孩子,到远处又不安全。”

朋友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果然,约莫过了半个小时,那女孩儿又来了。她探进头,四下焦急地张望了几下后就又往回缩。朋友不失时机地追了出来。

“进来吧,里面有空位!”

女孩儿还是进屋了。朋友指着一个敞开门的电话位,告诉她,你去那里打吧。女孩儿听了,并不理睬,淡淡地说:“等一下再打。”

朋友给她拉过一个凳子请她坐下,和他对视一笑后冲她说:

“别不好意思,都是自己人,想打就打吧!”女孩儿的面孔就扭曲了一下,坐在凳子上的身子微微欠了欠,又挪了一下屁股,最终还是没有起身。

看她着急的样子却又不打电话,朋友一时搞不明白,便没有再理她,又和他闲聊起来。她似乎成了店里一个多余的人,干巴巴地坐着。其间,他看见店里一拨又一拨的客人来了又走,而女孩儿,始终坐在那里一动不动,脸上流露出焦灼不安的神情来。

后来,夜色渐浓,他看见外面的许多店铺都关门了。当店里最后一个打电话的青年男子结束一段浪漫缠绵的长话后,他终于起身决定向朋友告别。这时,那女孩儿忽然站了起来,嗫嚅地说:“我现在打个电话!行不?”朋友就皱了下眉头。朋友说:“好吧,那快点儿。”

奇怪地是,这时,他看见女孩儿,站在那里,还是没动。

“怎么了?需要他们两个回避一下?”朋友试探着问。

女孩儿脸上飞上了红晕,点了点头。

他和朋友一下子懵了。是有什么难言之隐,还是和男朋友有什么特别的悄悄话?

他和朋友轻轻地为她关上门,走出话吧,守在门外。透过玻璃窗,这时,他们看见女孩儿从挎包里取出一个崭新的随身听,放在桌上。她轻轻摁了一下随身听,然后带着它走进一个隔间。她没有关门,而是给他们留一个消瘦婀娜的背影。

此时,四周静悄悄的,只有电话的“嘟……嘟……”的接线声在屋子里响彻,以至站在外面的他们都可以听得清楚——女孩儿竟然将电话设置成了免提。

之后不久,他们看见女孩儿探下身子,用嘴巴冲着话机喊。女孩儿很兴奋,一改当初羞涩的样子,大声地用方言笑着说起来。而电话那头,先是响起一个老女人的问候声,之后又换成了一个男人沧桑的说话声,男人的声音中夹着笑,沉稳简短,后来又变成了女人低沉的啜泣声。

电话那头几次易主后,女孩儿才结束缠绵而毫无头绪的通话。最后,她挂了电话,摁了一下随身听,转身,满意地冲窗外望了望,他们才推门进屋。

女孩儿收敛起刚才的笑容,一脸的凝重,掏钱开始结账。他终于忍不住好奇地问:“打电话还要录音,一定是很重要的谈话吧?难道是为了以后打官司,留证据?”

他的话有些调侃。女孩儿听了,低头不语,片刻之后竟然哭泣起来。她神情极其悲伤,后来到了几乎难以抑制的地步。

他赶忙过来道歉。过了许久,她才止住哭声。

女孩儿镇静片刻,才开口。她说:“对不起!刚才失礼了。不过你也不要愧疚,刚才不是因为你的话才哭,真正的原因,是我的父亲。”

她的话,让他和朋友一头雾水,更加迷惑起来。

“今天下午放学的时候,我接到了母亲打来的电话。母亲说,这几天,可能就是父亲最后的日子了,让我火速回家。家人一直隐瞒着我,也一直隐瞒着父亲——直到今天,我才知道父亲是个肾癌晚期患者。可是,以最快的速度回到千里之外的家,我害怕也来不及见上父亲一面呀!”女孩儿说完后,心情还是有些沉重和伤痛。

“而那个随身听是……”

“我想用它留住父亲声音。那或许,是父亲留给我的最后的礼物——我想把它珍藏起来。”女孩儿从容地解释。

原来,那是个极其珍贵的,可以永远珍藏的电话。

说完后,女孩儿转身迈出小店,没入夜色中。他也开始告别朋友,走出话吧。

此时,微风吹拂在脸上,他感觉自己的眼角湿漉漉的。而前方不远处,忽然又响起了女孩儿滔滔不绝的打电话声。

女孩儿大声笑着说:“妈,我在学校挺好的,你不要挂念……爸,想我不?你可要注意好自己的身体啊……爸,学校最近放短假了,女儿回家看你吧……女儿给你捎了好多你喜爱吃的东西,你在家可要等着我呀……”

约定

稀饭

她在等一个人,等那个在所有人的眼中都是坏孩子的杨佑。

他们是恋人,如今是分隔异地的苦命情侣。分别的那天,杨佑和她约会,特地准备了许多蜡烛,将它们摆成桃心的形状。那晚杨佑牵住她的手放在了自己心口的位置,要她感受皮肤下的跳动。

杨佑说:那是对她的爱情。

离别是很久以前就想到的事,青春的事谁都说不准。好在这没有影响他们的笑容。杨佑说:“我会在一个落雪纷飞的时间回来,你会等我吗?”

她点头答应,眼里满满全是爱。她喜欢杨佑带给他的安全感,这足以让她无条件地去信任和期待。跟杨佑相比,她实在太优秀了,被称为全班最漂亮的女孩子,每天早上去学校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整理桌子上的情书和礼物。杨佑也写过一张给她,唯一的一张。内容简单,整篇还不到一百个字。可她就是这么没出息地沦陷进他的霸道里。

杨佑因为家庭原因去了另外一座城市生活,他走以后,女孩的闺蜜曾经劝她:“喂,你就这样等他,值得吗?他肯定会忘掉你的。”

这个时候她就是摇头反驳:“可是,没有一个人像他啊。”她的心绪早已飘到了远方,期待着那个落雪纷飞的日子,杨佑会在她不知道的那刻,出现在她的面前。

小玲只好无奈地摇摇头,暂时作罢。

学校里的假山是她最喜欢来的地方,因为杨佑以前说过,终有一天,会站在这里,认认真真地对她表白一次。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花草香,这是初恋的味道,她怀念着抚摸着自己的唇,上面似乎还有着杨佑残余的温度。

“好消息哎,我听说,再有七天的时间,便会下冬天的第一场雪,你的等待,终于可以到头了!”课间休息时小玲突然说,吓了她一跳。

她暗喜,其实在这之前就已经幻想过很多次落雪纷飞的场景,那是他和她的约定。

可是世事总是无常,三天后班主任告诉她,学校为了参加这次市里举办的钢琴比赛,要送她到距离这里很遥远的一个城市,去一个以音乐闻名的名校补习乐理。

她瞬间沉默了,知道自己不能不走。

上火车前,她看向远处的高山,已经隐约可见白雪皑皑,再过不久,第一场雪就要落下来了。她怀着异常复杂的情绪踏上了旅途,前往了那个全然陌生的城市。

学习钢琴的日子里,她像一只迷失的小鹿一般焦虑不安。她必须去等他,她必须去见他。终于有一天,她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独自一人离开了那座城市。

她知道杨佑是一个很信守承诺的人,所以不想让她看不到自己,不想让他失望。

意料之中,回途的电话快被打爆了,她索性关掉手机,决定任性一回。一路匆忙,一路希望,当她走下火车的时候,大雪正好落下,再次回到了熟悉的学校。

是了,她看到了。

“喂,傻瓜,发什么呆呢,还不过来?”杨佑竟然穿着与她相同款式的衣服,这是很早以前买来的情侣装,和雪花一样白色。

她揉了揉眼睛,确定眼前的一切不是幻想。她扑进他的怀里,激动地抱着他。许久不见的怀抱,还是那样温暖,未曾有过丝毫的改变。

杨佑同样抱着她,宠溺地揉着她的头发,说:“有没有想我?”

“嗯!”她近乎疯狂地点头,旋即将鼻尖凑到他的衣领里,贪婪地嗅着他身上的味道。此刻,她只想将自己融化在他的呼吸里。

这是一片白皑皑的场景,落雪纷飞的画卷终于在这一刻形成,她靠在他的怀里,想着那关于两个人的约定。

我爱你,终究与你无关

风颜

叶明珠喜欢歌德,真的很喜欢。

做头发的时候,她看着头发正一点点被拉直,对着镜子里的叶珍珠抱怨:“哎,小猪,真想把头发弄成个卷毛,就跟歌德一样,只可惜学校不让!”

“哎!大猪,你被歌德附体了吧!天天嘴里叫着歌德!”叶珍珠反驳。

“你被奥特曼附体了,天天见了谁都想把人家当做怪兽,打得稀里哗啦!我们彼此彼此!”叶明珠笑着顶回去。

叶明珠一直说她们是叶家二猪。

南菲进来的时候,叶明珠正念着德语版的那句:“我爱你,跟你无关,即使是夜晚无尽的思念,也只属于我自己,不会带到天明……”有点发音不准,南菲一下子就听出来了,抬眼便看见一个可爱的小姑娘被理发师拉得东倒西歪,一边还扯着嗓子大念着歌德的诗,滑稽极了。南菲“扑哧”一声,咧嘴笑了。

当晚,叶明珠拿着滚着金边珍藏版的邀请卡,陪同父母去参加一个什么少爷的晚宴,她站在金碧辉煌、以秒计价的皇庭门口不禁感叹:“腐败的金钱主义啊!毁了我的良知!”腰部突然被老妈狠狠掐住,三百六十度旋转着警告:“你今晚上不准给我口出狂言,摆弄你那个什么德!”

“是歌德!不是什么德!”叶明珠据理力争。

南菲穿着一身白色的西装,严肃得像个老头,正站在闪着金光的旋转楼梯上,接受众人的祝贺,其实没有几个是真心,他们祝贺、巴结的无非只是他父母显赫的身份和家族的财富。他一眼便望见人群中的她,穿一件印着HELLOKITTY图像的裙子,在这个场合,显得无比滑稽,她正穿梭在美食之间,津津有味地吃着小甜点,嘴角粘着白色粉色的奶油。

他走过去,叶明珠笑着挥手,“嗨!帅哥!我们又见面了!”

她把点心端起放在他面前,“要来点吗?”他摇头,拿开她递来的叉子。

“你别绷着脸,要常笑,笑一笑,十年少的!本来是个大帅哥,被你这么一绷着,整个人就是一个小老头!有什么意思?”她笑着拍拍他的胸脯。

他“扑哧”又一次被逗乐了,仿佛距离他开怀大笑的时光已经簌簌过了好多年。

他已经很久没有与人如此地亲近过了,活在地狱里的人有什么快乐可言,被当成机器人训练的接班人,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笑话。

开学伊始,她被分到了高三3班,看到那张仍旧冰封的脸,她走到他的书桌前,笑容灿灿:“喂,我们是同学了啊!请你以后多多关照!”

之后的日子,叶明珠总是时不时地走到南菲面前,打打闹闹。

叶明珠缠着他:“南菲,南菲,你为什么要叫南菲呢?难道你是在南非出生的?你不是中法混血儿吗?为什么又是南非呢?”

“南菲,这个周末,陪我去看海边看日出!”

“南菲,我们去动物园看猴子吧!我老妈说我可以跟它们学得再精湛一些,它们是我的同类,我要去喂食!”

“……”

作文讲评课上,语文老师语重心长,“我想请我们班的某个同学再一次记住,我说的是写话题作文,希望下次我再也不要收上来什么诗歌,读得我胃酸!”

全班的目光齐刷刷落在叶明珠的身上,她一脸茫然,明明自己交的是从别处摘抄的议论文嘛,干嘛都看她,她索性瞪起眼睛嗖嗖地射过去,好像在说:

“看!再看!把你眼睛戳掉!”

她回头去看南菲,他对着她微笑,笑容很纯,她没有见他这样子笑过,如沐春风。

她坐在南菲的左前方,拿出小纸条,上面工工整整一笔一捺的写到:“南菲,放学我们去郊外骑车放风筝吧!”

他们在学校的自行车俱乐部租了一辆自行车,叶明珠还专门去买了一个蝴蝶风筝。

她小时候有一个梦想,就是骑着脚踏车去放一次风筝,只是因为自己的身体不适合剧烈的运动,所以从来不被允许接近这些。

“南菲,谢谢你帮我实现这么多的愿望!”

她始终藏着一个秘密,在他还不认识她的时候。

那天,他在一场街头混乱中救出她,为她受伤的时候,她就记住了他,因为记住,于是喜欢,因为喜欢,于是舍不掉,因为舍不掉,于是主动认识。

可是南菲只在学校呆了三个月就离开了,没有人知道他的去向。

叶明珠花了好多的时间找他,发现他QQ永远不在线,他的手机永远是空号。后来叶明珠开了一个微博,开始在上面发各种状态。

她有一个昵称,德小妹。

她的第一条状态是:“最喜欢歌德,我爱你,跟你无关。”

没有多久,有了第一个粉丝,威尔逊,貌似还是个外国人,很快回复了一句法语,她看不懂,认为这人有病,写不知道哪国的语言。

再后来,她发的消息越来越多,只是每一次第一个评论的都是那个人,有时是德语,有时是英语,汉语的情况很少,她从来没有去特别在意。

这样的日子平淡如水,有时候她想,或许这样更好吧,他不记得她,就不会在离开时难过。

直到她发病住进院才重新有了他的消息,她接到他打来的电话:“明珠,我能不能见见你?”她当然答应,央求了护士姐姐好久,才被允许离开医院。

那天,他一杯一杯地喝着酒,一遍一遍地问她:“不要离开我,好不好?我不要再这么孤单下去……”

她走了,一边哭一边跑了很久很久,终于心脏不负重荷地晕倒在地。

在医院醒来的时候,意料之中被大家训斥了一顿,她也忘记了要开手机。

一个星期之后,她在报纸上看到,南菲的父母已经离婚了,父亲因为贪污被判入狱。母亲要带他远赴他乡找外祖父——法国的贵族,他是贵族的后裔。

他登上飞机,冲上云霄的那一刻,他缓缓闭上眼睛,眼角滑下一滴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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