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人类价值与民族价值的融合为实现自由指明了有效途径。在世界历史时代,各个民族通过普遍交往联系在了一起,组成了人类共同体,出现了人类的共同利益,也形成了人类的共同价值。只有到了这时候,人才真正成为类的存在物,人才真正“把自身当作现有的、有生命的类来对待,当作普通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19〕所以人类的共同价值——人类价值——是人类得以存在和发展的价值基础,也是人追求自由的价值基础。遗憾的是这种认识只有在各民族各自为阵、分散行动,形成对人类共同利益,特别是对人类生存的威胁时,在人们普遍感到失去或即将失去某些共同利益时,才引起人的普遍注意和重视。这是一对矛盾,是人类共同利益与民族特殊利益的矛盾,是人类共同存在和发展与个别民族独占鳌头、争夺生存和发展空间的矛盾,说到底是人类价值与民族价值的矛盾。它反映在自由问题上就是人类共同享有自由,还是个别民族单独享有自由。事实上,人类的利益就是民族的利益,各个民族都是人类共同体的一部分。人类只有一个共同的地球,各个民族都繁衍、生存在这个地球上,所以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只从自身的特殊利益出发,而做出对地球的任何一种损害,都是对人类利益的损害,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损害,也是对人类追求自由的损害。因此,我们实现自由的有效途径就是将人类价值与民族价值融合起来,彼此团结,共同行动。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价值分析与当代意义
我们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确实要搞清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这对我们自觉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具有极其重大的作用。它有助于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也有助于中华民族为人类自由作出新的贡献。
一、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价值分析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马克思主义学说时就清楚地表明他们的方法就是从现实的人出发,从现实的实践活动出发来考察一切,最后又回到人,回到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活动上来,最终着眼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作为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重要理论也产生于现实的实践。说它产生于实践是因为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楔入点、基石和基本研究对象。人的一切认识都源于实践,“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20〕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产生于实践,其价值也来源于实践。但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作为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学说旨在揭示人类任何从现实社会走向未来社会,全面而充分地实现人的自由与发展。因此,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又超越了现实的实践,这也就是说,人类社会的实践活动虽是人生存的基础,但这并非是实践的唯一目的。在实践中人除了生产和再生产出人的过程之外,还要“生产出他的全面性”。〔21〕故此,人类社会一以贯之的终极目标就是向往和追求“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并为此而努力建立一个“真”、“善”、“美”的清明世界。所谓“真”就是通过理性思维才能掌握的客观真理,它是真实而可信的,是我们人类进一步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认识基础和实践基础。所谓“善”从认识论上来讲是认识的基础和最终目的,从伦理学上来讲善又是最高价值,是一种最合理的存在和最普遍的真理,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价值内涵的集中体现。所谓“美”就是在主观与客观相互作用中,实现的一种主客观的统一。在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中“真”、“善”、“美”之间是辩证统一的。“美”是实现“真”的手段,“真”是实现“善”的前提,“善”是“真”与“美”的统一,是衡量“真”与“美”的终极标准。它们三者完全统一之时,就是人类社会解放(共产主义)实现之机。自由观念的形成,人类社会的解放,共产主义的实现都是人们不断追求“真”、“善”、“美”的结果。所以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价值目标就在于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并给人们对未来社会的逻辑认识,追求自由的信念和勇气,以及开辟一片人的全面发展的精神家园。“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价值理想,是衡量社会发展状况、规范人们社会活动、校正历史发展进程的最高价值标准。”〔22〕
依据价值及自由价值的双向效益关系,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价值应是指自由与实践自由的人、社会和自然及其相互间的效益关系。这就是说,人对自由的追求是一定素质的人,在一定的社会里,与自然相互交往中进行的。按照这样一种观点,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对人、社会和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提出了具体的价值要求:
(一)对公民意识和个人人格不断增强、完善
在现代社会,特别是在以市场经济为核心的文明社会中,要塑造出一种自觉的,具有主体性和创造性的生活方式,而这种生活方式的核心就是公民意识的确立和个人人格的完善。在西方,“公民”概念的产生与权利平等意义相关。公民意识的出现就是“人类自由自主活动内在精神的自觉反映和要求。”〔23〕其构成包括合理性意识、合法性意识、参与性意识和积极守法精神等。这些意识和精神是文明社会中社会成员获得政治解放的必然要求。这是因为“政治解放一方面把人变成市民社会的成员,变成利己的、独立的个人,另一方面把人变成公民,变成法人。”〔24〕公民意识的增强在我们现代社会中的完整体现就是民主集中制的建立与完善。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言,民主集中制有助于公民互利合作、公平交换、自由竞争、自我发展,同时也能使公民充分体验到自由、平等的主人翁地位。个人人格的完美就是“真”、“善”、“美”的统一在个体身上的体现,并将这种体现视为比自己的肉体生命还要宝贵。人格完美的形成是一个人以实践为基础的思想、文化、技能、道德、情操、理论修养等综合作用和培养的结果,其中思想解放、与时俱进的品质对人格完美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实践在不断发展,社会在不断进步,人的思想和认识也要随之而改变、提高。要能够和善于用先进的理论将我们自身培养成为一个世界观科学、信念坚定、求真务实、平等互助的人。人格的完美是我们最终实现人类解放,追求人类自由的根本动力,所以马克思说:“只有当现实的个人同时也是抽象的公民,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人劳动、自己的个人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只有当人认识到自己的‘原有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成为社会力量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当做政治力量跟自己分开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类解放才能完成。”〔25〕
(二)对现存的社会结构进行改造、重建和完善
这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的解放,自由的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建立,都需要人不断实践才能完成。但这种人的实践不是一种单个人的独立实践,而是一种相互联系的、彼此协作的社会实践,这就需要有一种合理、完善的社会组织结构。人类历史也正是如此。在人类的解放中,人类每前进一步,都必须有相应的社会制度的变革。例如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谈到:“被压迫阶级的解放必须意味着新社会的建立。要使被压迫阶级能够解放自己,就必须使既得的生产力和现存的社会关系不再继续存在。”〔26〕列宁也同样认识到这个问题,他说:“真正的自由和平等,将是由共产主义者建立的制度。”〔27〕“共产主义者建立的制度”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从现实社会发展状况来看,一个合理、完善的社会结构应包括高度发达的社会经济体系,管理科学的社会组织体系,先进高尚的社会观念体系和合理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等这样四个方面(见第八章第二节)。这种社会结构的建立是实现人类自由的社会基础。
(三)对社会权力进行公正、合理的分配
罗素(Bertrand Russell)在其所著的《权力论》一书中认为追求权力是人和动物的区别之一。他说:“在人类无限的欲望中,居首位的是权力欲和荣誉欲。”〔28〕一个人要拥有某种权力,在法制社会中必须要有法律的保障,但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并不意味着公正、合理。所以自由权力的实现还需要对权力本身进行必要的公正、合理的分配。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已深刻阐述了这一思想。他提出公民自由最有效的保障是分权,即将政府的功能(权力)在分离的独立的个体间进行分配,也就是把政府的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权力分配以后,不能滥用权力追求所谓的“自由”,还必须要有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否则就容易形成专制,成为扼杀自由的利剑。所以在人们追求自由的过程中,在对社会权力进行公正、合理的分配中,需要进行民主政治建设。民主政治的内容是让全体人民拥有最高权力,它虽是在资产阶级革命早期提出的,但其思想后来又被马克思主义者应用到了无产阶级革命中。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谈到:“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取民主。”〔29〕民主政治既能保障人民拥有权力,又能实施权力的制衡和监督,从而保证每个个体自由的实现。由此可见,没有权力的分配,就没有自由的实现,其中权力民主化是实现自由的重要因素。
(四)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断进行调解,达到和谐与统一
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自然,自然界是整个物质世界存在的基本状态,也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所以人类社会的解放与自由,必然要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否则就无从谈起。在人类社会存在的初期,人是自然的奴隶,受到来自于自然的约束和支配,人面对自然的威胁是渺小的、无能为力的。到了近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工业革命的兴起,人类战胜自然的能力逐渐增强,最终从自然的奴隶,变成了支配自然、改变自然的主人。然而由于这种能力过分的发挥,给人类自身带来了许多臆想不到的恶果,这使得人们又认识到人类要得到解放和自由并非是人一厢努力的结果,它需要有来自于自然的合作,并形成一种和谐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这种和谐关系具体表现为自然人化过程和人化自然过程的统一。它一方面使人类实践达到一种自由自觉的境界,另一方面也使自然界以其本身应有的状态存在和发展,从而为人类提供一个美好的生活家园。当今,虽然科学技术越来越发达,人的主观能动性亦越来越强,但人与自然的关系却越来越和谐,以人为主体的观念渐渐淡化,人越来越尊重、爱护自然。这是一种非常明智的觉醒与选择,否则科技发展的越快,人类的灭亡亦就越快。这种意识现已深入人心,且成为自觉。
二、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当代意义
“哲学研究的目的不仅仅是描述生活,不仅仅是揭示‘是’(包括外部世界与人的思维)之规律,不仅仅是为了使思维清晰、使思维方式更经济有效,而且是要为它所处的时代创造出具有根本性的、能引导好生活的价值理念。”〔30〕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当代意义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应如此。
(一)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理论意义
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理论意义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