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是那样洁白,血是那样猩红,人类真的是一个奇怪的种族,猜不到,摸不透,也只有他们的文字里,雪和血的发音是如此相近,几乎完全一样。白爪现已深埋雪下,它艳红的鲜血已不为我们所能见,这个世界关于白爪的痕迹就像那溃散的狼群,成了一场虚空,还能为世人所见的就只剩下这一捧掩埋了那绝世狼王的白雪,跟白爪毛皮一样洁白的雪。
我呆呆地看着这片白雪,小狐狸陪着我看着。雪无比洁白,又是无比苍白,为什么两种截然不同的情怀竟只差了一个字,白爪的死让我的头脑一片混沌,直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清醒。我没有白爪的胸襟,也没有白爪的智慧。如果死的是我,我想白爪可能只会站在我的坟前,静静看着,默默放下一朵干枯的花朵,然后转身离去,绝不会有半分不舍。而现在的我,有在坟前站着的傻气,却没有转身离去的坚强。
“白爪,白爪……”
小狐狸,它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在那里默默陪着我,让我看起来不那么孤独,让这白茫茫的雪山不是只有一个颜色。
其实,小狐狸在与不在,我都是一样的孤独。我检查过白爪的尸体,他的肚子上是有一道大大的口子,深入腹腔,导致它的肠子都流了出来,绝了生机,可是以白爪的身手,獒王又怎会那么容易地就在它的肚子上划开一道口子呢?检查了许久,终于被我想到了,在白爪被划开肚子以前它就受了不轻的枪伤,影响了它的行动,而这雪山上手里能有枪的,只有我的主人。
在见白爪之前,我还盼星星盼月亮一样盼着主人快点来,我还那么想回到主人身边。可现在,我有些怕了,见到主人,我又能怎样呢?主人是我的主人,这点无论发生了什么都不会变,可主人杀死了白爪,它就像我的兄长一样。因为主人的缘故,这雪山上的狼连一只也见不到了,走个干净,雪山和草原一定会大乱,原来的秩序土崩瓦解,未来又将如何……也许会有更多的动物死在主人猎枪之下吧。
如果白爪没死,现在站出来,它一定能傲立山巅,让一切恢复平静。可惜,白爪永远都不能回来了,而我,我能做的真的只有在这里像傻子一样站着吗?
无论我想了多少,我怎么希望雪山宁静草原和平,我怎么想念主人,还有主人爱着的那个女人……无论我想了多少,现在的我,也只是在白爪那无名的白雪之墓前,傻傻地站着。
“或许,你应该听狼王的,它死前不是让你去找那位乌金吗。”
小狐狸一直在我身边,它想要点醒我,它的声音自白爪死了之后就一直怯怯的。死亡真是可怕,它不只能带走人的生命,它更可怕的地方就在于它能震慑活着的人,没有人能避免死亡。
“去找乌金,结果无非是乌金把獒王制伏,然后对付我的主人,我不想对我的主人不利,我……我不能听白爪的话,我不能去找乌金了。”
此时,我什么都不敢再去想了,我集中精力,满脑子想到的只有忠诚。我对主人忠诚,所以我不能遵循白爪的遗命,唯有忠诚二字能让我狂热,能消解我心中的愧疚。都说狼冷血,现在看来,藏獒更是冷血,尤其是我。为了还活在人间的主人,我背叛了死去的朋友,因为藏獒的忠诚,我背叛的是这般坦然。冷血的我,现在站在死去朋友的墓前,悼念它深埋白雪之下的骸骨,道歉给它未能平息的灵魂,这世上有什么能比这个还要伪善?
我只能在这站着,守着白爪,给我的良心一个舒展的空间。虽然这块地上什么也看不见,只有皑皑的白雪,可谁又能否认从地底渗出来的殷红?
“小狐狸,你……回家去吧,我决定了,我去找主人。”
小狐狸一下子站了起来,没有离开,两只眼睛水汪汪,可怜巴巴地看着我,抿着小嘴唇。
“你……要回去找你的主人了吗?”
我点点头,不再多说什么。无论我怎么解释,在小狐狸心里,我都已经是一个背信弃义的叛徒,这是它作为雪山兽类的立场,我无力改变,无权干涉。我想做的,只是去找主人,弄清楚这一切。为什么事情会走到这一步,为什么?本来可以回答我的白爪已经不在了,它托付的乌金又因为主人的缘故我不能去找,所以我只有回到主人身边,自己弄明白这一切,看一看……那个整天教书的身影是不是瘦了。
小狐狸目送我远去,站在那里,它身边就是白爪那没有记号的坟,除了我和小狐狸,再没有第三个能找到这里,希望白爪像一个不能说的秘密一样,永远埋在这里,它的尸体将慢慢腐烂,永远不会被那些不懂事的家伙挖出来吃掉,与它守护了一辈子的雪山融为一体。
“听说主人还在白爪受重伤那个地方,他在那里扎了营,我……现在就去吧……”
这段时间,我的速度在白爪的训炼下有了很大的提升,可现在这段不长不短的路在我的脚下却这般远,以至于我走了好久好久,连目标都没有看到。整个世界只有上面雪一样苍白的天,和下面天一样苍白的雪。
“如果现在我还能听到一声狼嗥,那该有多好!”
可能是我感动了上苍,我正自语到这里,从远方真的传来了一声隐约的狼嗥。
“嗷……”
有狼!白爪一死,雪山上的狼少了这根擎天巨柱,又有獒王的威胁,如同烂西瓜上的苍蝇,轰的一下,全部散去,现在在雪山上想找一只狼可是难了,这里居然有狼的叫声。
不知为什么,听到狼叫我感觉异常的亲切,大概是白爪的影响,我不想让雪山上没来得及走的狼被獒群杀死,吃掉。
消失了的速度在这一瞬间又回来了,我的四条腿好像在速度的冲击中消失了,肚子下面只有风,风下面托着云。白爪复生,它也绝没有我现在的速度,而我的速度,一只藏獒的速度,居然是为了去见一只狼。
在老王最失意的那段日子,我不止一次看到他在以前啃猪蹄那条台阶上,什么也不啃的坐在那里,很颓然,叹气抱怨。他最常说的一句就是,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十之八九。说的也对,世上哪有那么多好事,更多的是惨事,白爪的死对我就是一个教训。我本不该期望事情有什么转机,可只要是能喘气能眨眼的生命,都离不了一样东西,那就是希望,因为希望,我们都在不断妄想。
李若兰还是如往常一样,站在草原上,望向天和草相接的地方,像是饭后吹吹风看看风景,也像是专门守在这里等着什么人。无论她坐在这里到底是做什么,天草相接的地方什么也没有过来,她也没有起身,只是坐在这里。王兵上次离开,她根本就没有做王兵再回来的打算。世人皆言痴心女子负心汉,好像说出了人世的几分真意,却不知人生在世,芸芸众生,并非只沉溺情爱之中,还有许许多多其他事、其他情感夹杂其间,情爱只是一部分,虽然感人,却难影响天下大势。
王兵并未负心,可李若兰却不想再痴情下去了。她喜欢的是王兵,是王兵这个人,但不是现在这个王兵。王兵变了,变得满身血腥,神情冷漠,好像一切都不重要,抑或一切都是他的敌人,他变得像个屠夫,身上的味道令人胆寒作呕。
李若兰是个聪慧的女子,虽然她面对王兵永远是一副笑颜,可她却并不是什么也不知道。王兵哪来的钱,他在做什么,虽然她不一清二楚,可长久以来王兵的种种变化,种种表现,她也能猜出个八九不离十。因为知道,她的心更寒。李若兰不愿把情感都投到这样一个人身上,她已经有了终结一段感情的打算,可对方却迟迟不来,让她没有一刀两断的机会。
“可惜了,串儿那么好的狗,怎么会跟了这么个主人。他……唉,他也是的,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无论李若兰怎么想,怎么说,这都不重要,因为王兵不在这里,她也找不到,她在这里,只是在等一个她认定了不会来的人。
谁又知道谁在哪,谁在想什么,谁又有什么苦衷呢?谁也不知道,命运,就像一条脱缰的野狗,比马更加难以捉摸,且是一条凶猛的藏獒,能对它了解一二的,少之又少。
我一步又一步跑向希望之地,同时也是白爪绝命的地方,我主人驻扎的地方。这时我的脑子简单无比,全然没有到了以后见到主人和一只即将受死的狼该怎么做的打算,可这不重要,自有那时的我去考虑,我现在只要努力跑过去就够了。
命运之轮还在不紧不慢地旋转,无人察觉。大雪洞里,乌金手上的珠串也在不断旋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