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货币金属学说、单纯的货币商品学说
金属学说,往往又叫着金属主义。它主张:货币之所以能够成为货币,是因为货币本身具有币材价值,是因为充作货币的贵金属本身所具有的价值的缘故。所以金属学说认为货币的本质就是贵金属,贵金属即货币,货币即贵金属。
其次,一定量的贵金属,可以随时铸成货币(金币或银币),货币也可以随时熔化成一定量的贵金属,而贵金属不过是许多商品中的一种,因而货币也不外是一种商品。这就是从金属学说的主张演绎下去,必然会得到的一个结论;同时,这也说明了,货币金属学说和货币商品学说之间的必然的密切的关联。
货币金属学说的代表者,一般都认为是古典学派(Classical school)。古典学派的李嘉图(David Ricardo),在他所著的《经济学及赋税之原理》(Principle of Political Economy and Taxation,一八一七年)第二十七章上曾说:“倘若国家铸造货币,不收造币费时,则货币价值,就跟成色重量相等的同一金属片的价值相等;倘若要收造币费,则货币价值,就比未铸货币的金属片为大。其差额,就是造货币。”李嘉图在这里所说的货币,就是指金银而言,他所说的金银,即指货币,这两者在文字上并没有严加区别,因而金属概念跟货币概念,往往混同不分。
货币金属学说的错误,是显而易见的:
第一,货币金属学说误认为货币之所以能够成为货币,货币在我们经济生活上所发挥的极大的权力的根源,是在于充作货币材料的贵金属的价值上。明显地,这种见解,没有看见使金银贵金属转化为货币,转化为一般的等价物的作用。(参照第一章第二节)
第二,货币金属学说,对于货币与货币材料的贵金属,不加区别,把这两者混同为一,这是不合理的。金属货币虽用贵金属铸造而成,但在铸造货币之后,货币跟贵金属必须严加区别。贵金属只是许多商品的一种,而货币却是起着一般等价物的作用的商品,是测量一切商品价值的总衡量。贵金属可供消费之用,故有直接的使用价值;货币,“饥不足以为食,寒不足以为衣,”只有经过交换过程,才能够获得供我们消费的物资,故无直接的使用价值。“金与银非天然为货币,但货币却天然为金与银。”这个命题,是货币金属学说所不能了解的。
第三,因为货币金属学说主张货币之所以成为货币,是因为货币本身具有币材价值,于是在货币材料价值上,差不多毫无价值的纸币,为什么会充作货币来行使,它就不能够说明。这也是货币金属学说的一个致命的弱点。
在前面,我们曾经说过,货币金属学说和货币商品学说之间,有着必然的密切的关联。因为从金属学说的主张演绎下去,一定要达到这个结论:货币就是贵金属,而贵金属不过是许多商品中的一种,因而货币也不外是一种商品。这是很幼稚的货币商品学说。例如密尔(John Stuart Mill)在其所著《经济学原理》(Principle of Political economy)第三篇第九章中,曾说:“货币不过是普通商品而已。价值的大小,决定于供给与需要,但其价值的最后决定,则在生产费用。”幼稚的货币的商品学说的代表人物,在英国有屠克(Tuck)、富拉尔东(Foularton)、威尔逊(Willson),等等,以及古典学派的学者,在德国则为瓦格涅(A。Wagner)等。这些学者往往过于强调货币的商品性,而陷于不把商品与货币加以区别的错误。固然,货币不能够与商品相分离,货币是由“商品分裂为商品与货币的结束”而产生的,因而货币与商品形态为统一物。但是,由商品世界分化了出来的货币,却不是单纯的商品,它是起着一般的等价物的作用的商品,是测量一切商品价值的总衡量。从这点看来,货币是跟商品不同的。幼稚的货币商品学说,因为没有作全面的观察,只看见货币是商品的一面,却没有看见货币与一般商品不同的另一面。
我们的货币理论,是站在劳动价值学说的立场,从价值形态的分析出发,追溯货币的起源,一方面承认货币的商品性,同时又指出了为什么从商品世界里要分化出商品与货币以及这两者不同之点,这跟幼稚的货币商品学说大不相同,从而对于这种学说乃至货币金属学说的批判,对于我们是不妥当的。
第二节 货币国定学说、货币职能学说、货币票券学说
因为货币金属学说,不能说明在货币材料价值上,几乎毫无价值的纸币,为什么也能充作货币行使,于是主观的种种货币学说就抬头起来了。主观的货币学说,认为货币跟商品没有联系,货币没有内在的素材的价值,它不过是单纯的计算单位乃至抽象的价值单位,因而从货币价值学说上看来,这又叫作货币名目学说。在主观的货币名目学说中,可以区分出:货币国定学说或法定学说;于货币职能学说;盂货币票券学说。
(1)货币国定学说——货币国定学说的代表者是克纳普(G。F。Knapp),他在其所著《货币的国家学说》(Staatliche Theorie der Geldes)的开头一页便说:“货币是法律制度的产物,在历史的过程上,货币有种种的形态,所以货币的理论,也只有从法制史的研究着手才行。”以后又说:“货币是票券式的支付手段……所谓票券式者,就是说,为了制造支付手段(货币)起见,虽然并不绝对阻止使用贵重的材料,但也不一定要求非使用贵重的材料不可……所以,由于票据性的缘故,货币的概念就完全和货币的材料分离而独立。”他又说:“货币的精神,不在其素材的物品中,而在规律其使用的法律制度中。”
克纳普的主张,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两点:
货币是法律制度的产物,货币能够以货币的资格而流通,这完全是由于国家的布告的力量,并不是因为它含有金属——制造货币的材料的价值。这是货币国定学说的重要主张;同时,也是对于金属学说的批判。
于货币是票券式的名目的存在物,它不过是支付的手段。因此货币的重要问题是单位的问题,货币本身,跟制造货币的材料的价值没有关系,这是货币票券学说(见下段)的基础;同时,也是主观的名目的货币价值学说的一种主张。
我们知道:货币金属学说,专门注意金属的价值,以为货币之所以能够流通,完全由于它有实质(币材)价值的缘故,这实在是一种偏见。货币国定学说,虽然纠正了金属学说的这种错误,但因它强调货币是法律制度的产物,货币本身跟制造货币的材料的价值没有任何关系,而陷于另一种极端的错误。为什么呢?因为:
第一,克纳普想从法律制度中追溯货币的发生,说明货币的本质,这无异想在法律制度中追求经济发展的法则。其次,因为克纳普是立足在法学的基础上来把握经济现象,所以从他的观点看来,法律是本源的第一义的,而经济是派生的第二义的。明显地,这在方法论上是很不正确的。
第二,克纳普跟一切的名目论者相同,把纸币的发行,认为是国家创造货币的铁证,但我们在第三章就已经说过,纸币的发行,完全是由于货币流通发展本身,而不在国家的恣意行为。“国家的权力在这个地方不过是表面的,国家可以拿任何名称的任何货币分量投到流通中去,不过跟这种机械的行为完了同时,国家的支配也告终了。投到流通中去的价值象征或纸币,不能不服从本身的具体的法则。”这样,国家制造货币的作用,是很有限的。克纳普把国家制定货币的制度的法制上的机能,误解为货币产生的经济上的机能。倘若说国家的一纸法令能够“创造”货币,那末为什么虽有国家的法令公告,而实际上仍有不能流通的纸币存在呢?这是货币国定学说不能够解答得出的。
第三,克纳普说:“对于价值不足的货币,不问何种金属学说都不充分;反之,以后叙述的票券说,不仅说明价值充足的货币,而且说明价值不充足的货币。”克纳普很得意,以为自己比金属论者还更进一步,他主张货币不过是票券,它本身毫无价值也没有什么关系,例如纸币就是这样。但是,根据我们在第三章研究纸币的结果,我们知道:纸币是货币发展的自然的结果,纸币由金(银)衍分离,不是说纸币已经完全由金(银)解放出来。纸币的特殊流通法则,只有由于对金(银)的关系而发生,只有由于现实地代表着金(衍银)而发生。这法则就是:纸币的发行,不能不受一定的约束,即受由纸币所能代表的金(银)在现实流通中的分量所约束。金(银)给予纸币的流通量以一定的限度,超过这限度,纸币的价值就要降低。这就是说,纸币虽是一张纸片,其本身虽然没有什么价值可言,但是纸币是金(银)的代表和象征,它所代表和象征的金(银)有着价值,因而它是价值的象征。克纳普以及一切的名目论者,根本不了解这点,只把握着价值的纸象征方面,误认货币的本质为象征,完全否认金(银)内在价值的意义,以为货币只是抽象的观念的价值单位,没有内在的价值。然而,货币倘若没有内在价值,它怎样能够充作一般的等价物,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呢?例如:尺子本身倘若没有一定的长度,它怎能够度量布匹的长短呢?这也是克纳普这类人所不能了解的。
(2)货币职能学说——这派理论的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是希尔佛里黑(Karl Hilferich)。据说:货币是从商品发展了来的。但是,货币蝉脱去其商品的实质,渐次从商品解放了出来。现刻,由于货币从素材观念独立而解放了出来,故强调货币的商品性的理论,是错误的,从而近代货币理论的基础,早已不在货币的素材说或商品说,而在货币的职能理论。货币,依据名目主义或者也有价值,然而这决不是它是素材的价值,因为素材对于货币概念不是决定的。货币,用价值充足的素材可以制造,用没有价值的素材也可以制造。货币的价值,不是素材价值,而是职能价值,这样,货币之所以能够成为货币,货币之所以有价值,完全是由于货币的职能,这就是货币职能学说的主张。
但是,货币职能学说,在否认货币具有内在价值这一点,又陷于货币国定学说和一切名目说的覆辙。其次,货币的种种职能,渊源于货币的本质,倘若货币不是一般的等价物,它本身没有价值,不是价值尺度。那末,货币的种种职能就无从行使,货币职能学说,妄想从货币的职能出发,解说货币的本质及其价值,这是一种本末颠倒的不合理的办法。
(3)货币票券学说——这种学说,认为货币不过是一种票券或是对于财物的凭票。所有者能够用它来换得任何货物,它本身没有内在的固有价值,它只是对于有价值的东西的一种凭票罢了。因此,货币票券学说,否认货币的社会的价值的存在,认为货币只要是一张纸券就够了。货币的价值,可以因政府当局的意志自由规定,故称货币价值为裁定的价值或虚拟的价值。这种学说,很早就有了的,从中世纪末期到近世纪初期,洛克(John Locke)、休谟(David Hume)、孟德斯鸠(Montesquieu),等等,也倡导这种学说。但伴随着各国货币制度的日趋完整,金本位制的发展,货币票券学说便一时销声匿迹,然而,近世信用经济的惊异的大发展,第一次欧战后不换纸币发行制的流行,又造成了这种学说风靡一世的环境,而克纳普的货币国定学说,更加强化了它的理论基础。本狄克孙(Bendixen)、金麦尔(G。Simonel)、董伯达(G。Schumpet-er)、卡塞尔(G。Cassel)、爱尔斯达(K。Elster),等等,都是属于这派的学者。
但是货币能够用纸券、票券来代替,只有是在一定的职能上才行。货币要充作价值的尺度,充作一般的等价物,它必须是金(银)才行。货币一旦超越国境,充作世界货币,就必须是价值充足的金银,纸币是不能行使的。就是因为这个缘故,爱尔斯达的货币票券学说,对于国内货币和国外货币,不能不有完全不同的说明。他在其所著《货币的精神》(Die seele des Geldes)上说:“货币不是财货,国内货币不是财货。这个屡次反复的命题,是本书的基本观念。”“国内货币和国外货币,从理论上看来,其本质完全不同的。一个是对于社会生产物的参加可能性,一个跟别的一切经济财同样是财货。国内货币,没有任何的价值和价格,国外货币,在其本质上,可以认为跟别的经济财同样,有价值和价格。”“我在这本书上极力想说明的货币的本质,结局只是国内货币的本质。”这就是说:爱尔斯达的票券说,根本不能说明世界货币,因而他的货币理论没有完整的体系,是不彻底的。其次,误认货币为单纯的票券,否认货币本身内在的固有价值,这也是货币票券的根本错误。
根据上面三段的说明,可知货币国定学说及货币职能学说、货币票券学说三者,有一个共通的一致主张,即货币本身跟制造货币的材料的价值没有任何关系,货币没有内在的素材的价值,货币只是一种计算单位,是一种象征,这种货币理论,跟主观的价值学说有着密切的关系,故可称为主观的货币论。
但是,这派论客,被纸币流通的现象所眩惑,不了解他们所说的名目的象征,事实上是金银的象征,是在流通中代表着金银的东西。他们只看见价值的纸象征,而误认货币的本质为象征,从而完全否认金银的内在价值的意义。
金属主义者,固执着“货币就是金银,金银就是货币”的观点,不了解在流通过程中,金银本身为什么会变为象征(纸币),因而面对着纸币流通的事实而不能加以说明;反之,主观的货币名目主义者,只看见在流通中金银匿迹,纸币通行的表面现象,就以为货币是一种没有内在价值的象征,而不了解他们所说的象征(纸币),事实上就是金银的代表,它跟价值充足的金银有一定的联系。这都是对于货币本质,对于纸币的本质,没有正确的理解所引起的错误。
第三节 货币数量说
货币数量学说,是现时最流行的经济学说之一。货币数量学说的叙述,学者之间,并不一致,从大体上说来,可以归纳如此:
货币没有内在的独立的价值。货币的价值是在流通中形成的。货币的价值,就是货币的购买力。货币的购买力,直接地被货币的数量所规定。就是说,货币购买力的大小,跟货币数量的多少成反比例:货币的数量如果增加,则货币的购买力降低;货币的数量减少,则货币的购买力增加。倘若商品的数量和货币的流通速度不发生变化,则货币数量跟一般物价成正比例。即:货币数量增加,则商品的价格水准上腾,货币的数量减少,则商品的价格水准降低。因此,货币的数量增加,则货币的购买力降低,商品的价格水准上腾;货币的数量减少,则货币的购买力增强,商品的价格水准降低。换句话说,商品价格的腾贵,或货币购买力的降低,是由于货币数量的增加;商品价格的降低,或货币购买力的增加,是由于货币数量的减少。
因此,照货币数量学说看来,商品价格的高低,或货币值的大小,是被货币数量的多少所决定。
这样,货币数量论者认为价格变动的原因,只在货币方面;商品价格的变动,只是货币数量变动的结果,换言之,货币数量是价值变动的原因。货币的流通速度和商品数量的多少,也会引起价格的变动。不过据他们的意见,价格变动的最基本的最后的原因,还是在于货币数量的变动。这就是货币数量学说的大概的内容。
货币数量学说,已有很长很长的历史。早在纪元二百年顷,罗马高等法院的法官鲍尔斯(Julius Paulaus)就曾经说过:“货币价值,被货币的数量所左右。”到了十六世纪后叶,法国物价暴涨,包丁(Bodin)认为这是金银流入法国的缘故;而意大利的达万探(Davatenze)也说物价上涨,是因为金银的增加。英国重商主义者的代表托马斯曼(Thomas Mun)也认为货币数量增加,可使物价上涨,货币数量减少,可使物价降低。属于货币数量学说的学者,在十七世纪末有洛克(John Locke),在十八世纪则有休谟(D。Hume)、孟德斯鸠(Montesquieu)等。
休谟的货币数量学说,可以归纳为下面的几个命题:一国的商品价格,是依该国现存的货币分量(实在的或象征的货币)而定。于一国的货币流通,代表该国所有的一切商品,按照这个代表物即货币的分量多少的比例,发生被代表物的分量比该代表物的同一分量或大或小。盂假如商品的分量增加,则商品的价格低落,换言之,即货币的价值高涨;反之,假如货币的分量增加,则商品的价格高涨,而货币的价值低落。
其次,孟德斯鸠把货币数量学说的命题,最朴素最单纯的描写出来,他说:商品的价格,被存在于全世界的全部商品数量与全部金银数量之间的关系所决定。全世界的商品总体,与全世界的货币量对立。
古典派的李嘉图(D。Ricardo)的货币理论,也带着货币数量说的偏向。他说“商品价格的跌涨,跟货币的增减成比例,我认为这是不可争辩的事实”。
密尔(J。S。Mill)继李嘉图之后,也倡导货币数量学说,但在其所著《经济学原理》第三编第七章至第九章上,论述货币的性质及其价值的决定时,曾说:“货币是一种商品,货币价值的决定,跟其他商品价值的决定同一原理。货币的供求,暂时决定货币价值的涨跌,货币的生产费用,永久决定货币价值的大小。”密尔所说的货币的供求,决定货币价值的大小,就不外是货币数量学说的主张。
近代货币数量学说,可分为两派:一为美国派以费休(IrvingFirheo)为其代表,他创唱所谓现金交换说(Cash Transaction The-ory),注重以某一时间货币流通数量去说明商品价格。一为英国派,以马夏尔(A。Marshall)为创始者,以披古(A。C。Pigou)与凯恩斯(J。M。Keynes)为其代表。马夏尔创唱所谓现金余额说(Cash Balance Theory),认为社会中所有之货币存余总值,适为一国人民所欲以货币形态保持之购买力;他注重以某一时间内之货币贮存量去说明物价水准。这两派所使用的“交换方程式”(Equaxtion of Exchange)虽各不相同,议论悬殊,但其立足于货币数量说的根本精神,可说是一致的。
现在主张货币数量学说的学者,非常之多,难于列举,但在上述许多学者中,能够认为是近代货币数量说的代表者,则为费休。因此,我们就以费休的学说为根据,介绍近代货币数量说。我们的说明,则依据费休的著书《货币的购买力》(The Purchasing Power of Money)。
费休先做一个交换方程式,用以说明他的货币数量学说。所谓交换方程式,就是表示在一定的社会里,在一定的时期,用货币来作为媒介的交易总额的公式。现刻,假设在某社会中,货币数量,总共有五百万元,这五百万元在一年之内流转二十次。再假设有面包、煤及布三种商品,在此一年之内,面包的交易额为二万万个,每个价格一角,煤的交易额为一千万吨,每吨五元。布的交易额为三千万匹,每匹三元,这就可以作出下列的交换方程式:
五,○○○,○○○元伊二○=二○○,○○○,○○○伊○·一元 一○,○○○,○○○伊五·○元 三○,○○○,○○○伊三·○元在上列方程式中,一方面(左边)是货币数量及其流通速度,另一方面(右边)为商品交易额及其价格。现刻,如果用M代表货币数量,V代表货币的流通速度,QQ'、Q''代表各种商品的交易额,PP'、P''代表各种商品的价格,则此交换方程式,可以改为如下:
现刻,假若用P表示一切商品的价格或一般物价,另以T表示一切商品的交易额,则此交换方程式,可以缩为如下:
但是,现时的信用经济很发达,在实际交易时,除接受现金(M)外,还有巨额交易,是用银行存款的支票来清算的,所以,假如以M'来代表那种可以用支票来提取的银行活期存款,用V'来代表这个M'的流通速度,就可成立这个方程式:
此外,费休对于现金(M)和存款货币(信用M')的关系,认为在大体上两者都依据同一比率而增减。其理由是:银行准备金和存款额之间,略保一定比率;于不管个人也好,公司也好,固然在现时交易和支票交易之间,总要保持一定的比率,即使在现存的现金和存款总额之间,在大体上,也要保持一定的比率。这种比率关系,在个人经济中,虽然时常会表现异常的变动,但以社会全体而言,却难变动,换句话说,M和M'的变动,时常是成比例的。这就是说,M和M'的关系,是依同一比率而增减的。费休从这个结论出发,乃对于前面说过的存款货币(M')应加以考虑的方程式,再回到旧时的数量说来,即由MV M'V'=PT的方程式,要归纳到MV=PT的方程式来。因此,他主张:一般物价的跌涨,是跟货币数量及流通速度成比例的。
根据上面的说明,货币数量学说的主张,可以这样归纳起来:货币数量增加,则货币的购买力降低,货币价值减少,一般的物价水准上涨;货币数量减少,则货币的购买力增加,货币价值增加,一般的物价水准降低。货币的这种影响力,表现于其他要素不变的场合。
一切的数量论者,都认为货币数量的多少,可以决定商品价格的高低。卡塞尔(G。Cassel)就从数量说的理论出发,努力于想把世界黄金量的变动,来说明世界价格水准的变动。他先调查一八五〇年至一九一〇年间世界一般价格水准的变动,而以之与世界黄金保有量的变动相比较,他所以要采取上述期间的原因,是因为“一九一〇年的金的价格水准与一八五〇年相同”。他计算在此期间世界黄金保有量增加了五·二倍,每年的增加率为百分之二·八,每年黄金的磨损消失量为百分之〇·二,这两者相加共为百分之三,因此,他结论说:要想维持一般物价水准的安定,世界每年的黄金增加率,不能不是百分之三。然而,世界的黄金生产总额,在一九二〇年仅约七千万镑,自一九一五年达到九千六百四十万镑的最高额以来,此后只有日趋减少的。所以,为了使金价值安定于现在的水准,必须减少对于黄金的需要,因若黄金的需要增加,则其价值就会腾贵,致使一般物价水准降低而引起经济恐慌。这就是卡塞尔的意见。
跟卡塞尔一样,其他一切货币数量论者,都以为物价的涨跌,经济情形的好转与恶化,是由货币方面所引起的。因为货币数量的多少,照货币数量论者看来,可以决定商品价格的涨跌;而商品价格的涨跌,就可以通过商品的需要与供给,支配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再由生产过程而影响到其他一切经济方面。这样,通货膨胀论者,就以货币数量学说为其理论基础,妄想以膨胀通货为手段,来刺激物价上涨,促使经济繁荣,而演出种种悲剧与滑稽剧。
其次,经济恐慌的主要标识是价格猛跌。价格为什么会猛跌呢?货币数量论者认为这是因为货币方面的原因。于是货币数量论者,异口同声地说:经济恐慌的原因是在货币方面。黄金不足说,世界黄金分配不均说,信用机构缺陷说,因通货不足而引起利率上涨说,等等,不胜列举的许多主张,所有这些,就是数量论者对资本主义经济恐慌的“病因”的诊断。从而,他们的药方,就不外是加强金准备、通货膨胀、货币贬值、调整金融机构、降低利率、统制金融等。这一类的奇妙的疗法,就是基于货币数量学说的货币理论的“实践”;同时,也就是资本主义国家时常用以“克服”经济恐慌的不二法宝。
这样看来,货币数量学说,不只是在理论上被许多学者所倡导,风靡一世,就是在实践上,也是资本主义世界货币政策的理论基础,最高指导原理。
那末货币数量学说,究竟是不是正确的呢?我们的答复是否定的。其主要理由:
(1)我们知道:商品价格的变动,有商品方面的原因;有由于货币方面的原因;又有商品与货币两方面的同时的原因。
假定货币的价值不变,商品的价值变动——劳动生产力的增进,致使商品的价值减少,则价格随之降低;反之,劳动生产力倘若降低,致商品的价格增加,则价格亦随之上涨。商品价格降低,则流通必需的货币数量减少;商品价格上涨,则流通必需的货币数量增加。在这种场合,货币价值即使不变,商品价格也可能变动,从而货币数量也跟着变动。价格的涨跌是原因,货币数量的增减是结果。
于假定货币的价值变动,而商品的价值不变。在这种场合,“我们知道,假如商品价值不变,则商品价格伴随着金(货币材料)的价值变动而变动;就是说,金的价值降低,则商品价格即以同一的比例而跌落。伴随着诸商品的价格的腾贵或跌落,流通货币数量也必须以同样比例增加或减少。在这场合上,流通手段数量的变化,当然是由货币本身引起的;但引起这种变化的,决非它的流通手段的职能,却是它的价值尺度的职能。先是商品价格与货币价值保持反比例的变化,然后是流通手段量与商品价格保持正比例的变化。”这就是说:货币价值增加,则商品价格降低,因而货币数量减少;反之,货币价值减少,则商品价格增加,因而货币数量增加。货币价值的变动是原因,货币量的变动是结果。货币数量学说,犯了倒果为因的错误。
盂假定货币价值变动,同时商品价值也变动,在这种场合,假如(A):货币价值增加,同时商品价值也增加;或者(B):货币价值降低,同时商品价值也降低,则货币价值变动的作用,被商品价值变动的反作用所麻痹,所抵消。其次,假如(C):货币价值增加,同时商品价值减少,则商品价格猛跌到币值增加程度以上的低度;(D):货币价值减少,同是商品价值增加,则商品价格暴腾到币值减少的程度之上。所以,不能说无论哪一方面货币价值的变动,都以同一的比例在商品价格方面引起相反的变动。这也是货币数量论者所不能了解的。
我们知道:假如商品量是一定的,则货币流通数量的变动,被商品价格的变动所左右,因为只有价格的变动才影响商品价格总额的变动,从而影响到货币流通数量。商品价格倘若不变,则货币流通数量随商品量的变动而变动。
假如价格和商品量是一定的,是货币流通速度的变动,对于货币数量发生反比例的影响。这里必须指出:假如货币流通的平均速度是一定的,则商品价格总额是原因,而货币量不过是其结果;假如商品价格的总量及其转型的平均速度是一定的,则货币价值是原因,而货币数量不过是其结果。
货币数量论者,不了解货币价值、商品价格及货币数量三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倒果为因,误认货币数量的多少(结果)可以决定商品价格的高低(原因),这是很不合理的。
(2)货币数量论者,不了解货币的本质,不明白货币价值的意义。他们认为货币价值就是所谓货币的购买力,货币购买力的大小,就是货币价值的大小。货币购买力的大小,决定于货币所能换取的商品的多少,故货币购买力是在流通中,是在货币与商品的一定数量的比例关系中,所形成的,因而货币价值是在流通中才形成的。货币没有固有的内在价值。货币是没有内在价值的流通手段,货币在流通中,不过是对于商品表示量的关系,由价格形态而取得价值。货币因为在流通中发生作用,所以取得价值,取得名为购买力的职能价值。
这样,根据货币数量论者的主张,在货币的购买力中,除了货币与商品数量的关系以外,没有含什么东西,因而价值的内容完全被排除出来。
因为货币数量论者,是在货币与商品的数量的相互关系上才发现商品的价格和货币的价值,所以他们的学说,是“建筑在这样一个不合理的假设上,即:商品没有价格而加入流通过程,货币没有价值而加入流通过程,在加入流通过程之后,则商品总和的可除部分,跟贵金属总和的可除部分相交换”。
货币数量论者,认为货币没有固有的内在价值,这一点是跟本章第二节所说的主观的货币名目论者的见解相同的,而且还可以说前者的货币价值学说,是从后者发展来的。因此,我们对于主观的货币名目论者的批判,可以适用到货币数量论者的理论上,因为这两者的不同之点,只在于前者主张货币价值是在加入流通以前,由法律的规定或人们的想象而形成的;而后者则主张货币价值是在流通中形成的。在主张货币没有固有的内在价值这一点,两者是一致的。
(3)照货币数量论者看来,价格是商品对货币关系的数量的表现,他们不了解商品与货币的对置,是证明价值的存在,是证明与商品及货币的自然形态不同的,这两者都有某种东西——抽象的人类劳动存在。他们在价值中只看见物与物的量的关系,而忽略了隐蔽在物的形态之后的人与人的关系。于是,他们把价值认为是算术的概念,认为只有分量,只有数量的价格。这样,货币数量论者,完全只注意数量的关系,在表现现象的交换中,一切的交换都被认为是数量的关系,所以他们只分析研究比率,误认为机械的反历史的数学的方法,是经济学唯一的正确方法。
(4)法国的阿夫脱良(Albert Aftalion),在一九二五年他著的(Ler Experienses Moneterires et la Theorie Quantitatiue,1925)中,根据一九二〇年以来,法国与其他欧洲各国的通货与物价,对于货币数量学说,加以严格地批评。证明了物价的涨跌,货币价值的高低,并不跟货币数量的增减,保持相当正确的比率关系,而且物价,货币价值的变化,也不是货币数量增减的结果。
其次,在经济恐慌期间,基于货币数量学说的“克服”恐慌的种种企图,无一不惨遭失败的悲运。这就是实践粉碎了数量学说的幻想的最好证明。
第四节 购买力平价学说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及以后,各国金本位制的停止,纸币普遍流通,造成了一个新货币学说的产生背景。那个学说,就是以物价水准,货币购买力的差额,来说明外汇行市变动法则的购买力平价学说(Theory of Purchasing Power Parity),这个学说的代表者,是货币数量论者卡塞尔(G。Cassel)。他在其所著《世界货币问题》(DasGeldprohlem der welt)上,解说购买力平价学说时,曾说,我们因为外国货币在该国内有购买商品或劳动的能力,所以给予相当代价,根据同样的道理,我们把本国货币送给外国人,就是我们把那种可以购买本国商品或劳务的能力给予外国人,因此,我们应该根据两国间的货币购买力的比率来评定货币价值。
“现在,假如有A、B两国,互相承认其自由贸易,便可成立一定的外汇行市,这种外汇行市,倘若不是遇到两国货币购买力发生变动,两国贸易发生特别变化(轻微变动,是别一问题),是不变的。但是,A国货币若因膨胀而减少其购买力,则A国货币在B国的购买力(货币价值)也依照同一比例而减少;如果B国货币因膨胀而购买力降低,则A国货币在B国的价值便依照同一比例而增加。关于此点,如以数字来说,例如A国货币数量,在正常时,是一〇〇,但现在却因膨胀通货而增加到三二〇,同时,B国货币数量,在正常时,是一〇〇,但现在也因膨胀而增加到二四〇,在这个时候,A国货币在B国的价值(新汇市)便应该落到旧汇市的四分之三了。”
从这个理由说来,便可确立一个法则,即:“两国通货若是膨胀,则新汇市便要等于两国通货膨胀率之商数乘旧汇市”,用这个方法算出来的汇市,便可看作两国货币间的平价。这样说来,所谓平价,是由相异国货币间的购买力之商数而决定的,所以,我把这种平价即汇市标准,叫做购买力平价(Kanfkartparital)。
其次,英国凯恩斯(J。M。Keynes),对于购买力平价学说的说明,曾举例如下:“例如一九一三年,在美国以一美元所买得的商品,现在要用二美元;在一九一三年要用一英镑所买得的商品,现在要用二英镑四三才行。依照这个标准(战前购买力平价和战前汇市$4.86=谊1保持平衡来计算,则现在美元和英镑间的平价,应为4.86伊2衣2.43=4即$4=谊1.”
这就是购买力平价学说的大概的说明。
总之,一句话说完,购买力平价学说,主张外汇行市的涨跌,被物价水准的差额,被货币购买力的平价比率所决定。
购买力平价学说,看来好像能够充分地说明放弃金本位后,外汇行市变动的法则,然而实际上却有许多问题。
(1)购买力平价学说的理论基础和前提,是货币数量学说。因为卡塞尔认为货币数量可以左右价格水准,可以支配货币的购买力,从而可以决定外汇行市的高低,这从他本人的说明就可以知道。但是,照本章第三节的分析,货币数量学说是有许多错误的,因而,购买力平价学说的理论基础和前提,颇成问题。
(2)购买力平价论者,既是以货币数量说为理论基础,故认为货币数量的增减,要引起物价的涨跌,更进而引起外汇行市的腾落,因此,货币数量的增减是原因,外汇行市的腾落是结果。但是,这跟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法等国的实际情形不符合。往往外汇行市发生腾落,引起物价也跟着涨跌,物价的涨跌,更进而引起货币数量的增减。这就是说:外汇行市的腾落是原因,货币购买力的变动是结果,换言之,外汇行市的腾落决定货币的购买力,而不是货币的购买力决定外汇行市的腾落。购买力平价学说,刚好倒因为果,犯了很大的错误。
(3)从事实上看来,各国的外汇行市,并不跟该国的购买力平价完全一致。实际的外汇行市,往往在购买力平价之上,或者在购买力平价之下。这种事实,照卡塞尔说来,不过是一时的偶然现象,历时稍久,实际的外汇行市,必与购买力平价渐趋一致。这样看来,购买力平价学说,必须作长期观察才能够有效,那末,在这个时期内,就已经承认实际的外汇行市与理论上的平价未必一致。因而购买力平价学说的主张,就大半没有价值了。
(4)我们知道,外汇行市所表现的,是甲国货币价值,对乙国货币价值的比率关系。购买力平价学说,主张购买力的平价,两国的物价水准的差额,可以决定外汇行市。那末,这就等于说货币的价值由物价水准来决定,使货币变为不过是商品价格的派生的现象,价格反而决定着价值。这是怎样的不合道理,稍有经济学识的人,就会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