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以后是期末考试,而这天,我看到了久违的程飒南。
同学们高唱着“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把复习资料一页页扔到天空,然后趁大雨来前把书包顶在脑袋上,欢呼着冲出校门。
我站在房檐下,回想刚才题为《我和我的家》的作文,忍不住苦笑出来。
我的作文只有两行字: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一道闪电劈来,过了一会儿,轰隆隆的雷声便贯破长空,我浑身一个哆嗦,抬起头,天空阴沉可怕地似乎下一刻就要塌下来。
“该死!”我抬脚跑下台阶,直往大门口冲。
“薄砂!”刚跑到校园中间那株绿油油的大雪松下,一个身穿蓝绿格子T恤的男孩便站在前方朝我招手,另一只手,提着一把精致的碎花折叠伞。
程飒南的笑容一如既往地明灿,一口整齐的白牙完全可以去给牙膏产品做广告。他小跑过来,啪地撑开手里的伞,举到我的头顶。
“好久不见,十分想念。”
我上下打量了他一遍,见他四体健全、五官完好,便心知他已无大碍,冷冷回一句:“眼不见心不烦。”
“可我对你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呸,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伞面突然传来劈里啪啦的声音,顷刻间,铜钱大的雨点便砸了下来。
肩膀被程飒南有力的胳膊迅速一揽,他喊道:“傻子,还不快跑。”
雨线迷蒙,空气里是泥土湿透了的清香味道,风冷飕飕的打在皮肤上,我浑身哆嗦着,只顾抱紧怀里的书包。
脚步在路边一辆黑色的汽车前停下,有人及时拉开了车门,说了句:“请。”
程飒南把我推进车里,自己在前排副驾驶座位坐好,然后对装扮齐整的司机说:“去世纪公园。”
“我要回家。这么大的雨还有心情去世纪公园,你脑袋是不是进水了?”我毫不客气地抬起头回了一句。
正准备启动车子的司机身形彪悍,一脸横肉,听完我的话,他突然转过头,用极复杂的奇怪目光盯了我一阵,那表情就好似我冒犯了他家皇帝似的,看得我心里直发毛。
我讪讪闭嘴,程飒南坐在前排头也不回地说:“拜托大小姐,考试完了你放松一下好不好。刘德华来这里开演唱会了,你不去看吗?”
他知道我最迷恋华仔,不过据说门票巨贵,看一场演唱会要顶我和妈妈一个月的生活费。我抑住心头的萌动,撇撇嘴:“不去。我要回家。”
他嗤地一笑,对司机说:“走吧老张,世纪公园。”
我们去了人山人海的世纪公园文体馆,汽车在门口就被拥挤的人流挤得走不动了,黑压压的人头、雨伞挤在一起,场面一片凌乱。
我从车窗口探头出去,犹豫道:“要不我们别去了。还是回家吧。”
程飒南下了车,撑开伞把我拉下车子:“平时也没见你急着要回家过,什么时候变乖宝宝了?”
“你管我!”
售票处人早就挤疯了,我看了看门票售价吞了口唾沫,掉头便走:“我没钱!”
手腕被一把攥住,程飒南紧紧拉着我开始在雨地里跑,我们在人群中横冲直撞着,而他突然不知从哪儿变出两张金晃晃的门票扬在手里,还一边跑着一边笑着大喊:“笨蛋,咱有票啊!”
我知道程飒南是个富家子弟,但我从没见他在同学面前炫过富,上学大多骑一辆山地车,而直到很久后我才知道,那辆看来毫不起眼的自行车几与一辆普通轿车等价。
终于冲到了文体馆的演出大厅,我们的座位是在贵宾区,观看表演的视线角度非常好。里面吵吵嚷嚷,人潮涌动,空气也格外的闷热,等坐下之后我才发现,左手已经被他握得满是汗水。
松开手的瞬间,我的脸红了,而他笑意浓然地歪头唤我:“薄砂,看完演唱会请你吃牛排,今天晚点回去好不好?”
当时的我还不太具备作为一个少女的警惕心,我只是有些说不上来的隐隐不安:前两天听宁倾澜说房子有些漏水,院儿里的排水道也有些堵了,这暴雨一下,家里不知怎样了…
想到这儿,我有些坐立难安。
天皇巨星迟迟不出现,歌迷们的呐喊声渐渐弱了下来,而旁边的男孩似乎很有耐心的等待着我的回复。
“我要走了!”我腾地从座位上站起来,穿越人群往出口的方向走。
“嘭--”迎面一个重重的撞击令我结结实实地退了个趔趄,脚底在台阶上一滑,我来不及尖叫便往人群中倒下去。
大脑一片空白,程飒南仓惶的脸在万千张陌生的脸中模糊不堪,这一刻,就好似家庭破碎的开端,我从红杏树上摇摇坠下。
但这一次,我没有感到疼,腰背在一双暖且有力的怀抱中似找到了港湾。
喧嚣静止,我听见紧贴后背的胸膛中强劲而年轻的心跳声。
一个少年清美而微笑的脸从肩后转至我的眼前:“你没事吧?”
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镜头。
但常常,人生就是这么普通,每一个平凡的初相遇,一旦有了后续的发展,便注定了一段崎岖不平的故事,哪怕最后的最后,终要归于平凡。
我还是忍不住用了那一句: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面。
不过,我相信,我一定在哪里见过这个少年。
“林--”我低声惊呼,而后的两字死死卡入喉咙。
很显然,他比林月河年轻得多。
但那桃花一样微笑的双眼,流墨似的剑眉,明明是那个如玉男子林月河的少年版。
“你认得我?”
他微微惊讶,目光往左右扫了一遍,说:
“这里人多,我先带你出去。”
脚踝轻微扭伤,他便半扶半抱地带着我挤出一条路,出了演出大厅。
骤雨初歇。他把我带到广场上,颇有些焦急地抬腕看了看表,那是一块卡罗拉的水晶表,华丽的与他年纪稍有不符。
“我还有个朋友在里面,你是一个人来的吗?”
他的意思是只能送我到这里,我推开他扶我的手,勉强一笑:“和同学一块来的,谢谢你。你有事先走吧,不用管我。”
他迟疑地看了我一眼,仿佛正在思考,而这时公园门口爆发出一阵喧天的欢呼声。
巨星刘德华来了。
顷刻涌来的人流几乎将我们淹没,一旁的少年见势飞快拉起我的手,趁着一角偏门还有空隙,迅速逃离了喧嚣的现场。
我们在路口拦了一辆出租车,坐上去之后,他长长的松了一口气,目光却若有所思的投向窗外。
“其实我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他轻轻说着,从前排回过头,轻松而亲切地向我一笑。
“我也不喜欢热闹。”我听见自己脱口而出,然后有点愣住:为什么我会同一个陌生的男孩说这些真心话?世人眼中的薄砂聒噪、桀骜、乱七八糟,难道只是因为他长得像林月河,身上也同样有温和得令人莫名想要亲近的气质?
“我听你刚才似乎喊了我的名字?”他说。
“没…”我摇摇头,“可能认错了人。”
“哦。”他好像有些失望,声音低了下去:“我也觉得你很面熟,跟我家一位故人长得很像。”他收回目光,声音在前排悠悠的响:“听说她就在这个城里去世…哦,说你长得像一个死去的人,你不会介意吧?”
“没关系。”我淡淡答,有些异样的情绪蔓延心头,这是应了那句“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面”吗?
只不过一场萍水相逢。我爱的,依然是那个如父如兄温润亲切的男子林月河。
“我送你回家吧。”
我报了家庭住址,出租车在有些陈旧的街道上宾士着,雨花斑驳了车窗玻璃,不知不觉中夜色渐上,一盏盏路灯朦胧地如梦如幻。
到家了,少年绅士地替我拉开车门,目光晶莹如夜色琉璃:“你叫什么名字?”
“薄砂。”
他朝我挥挥手:“我叫林北风,再见。”然后转身坐回车中,飘然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