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我没像往常一般去医院陪叶未央,因为我发烧了。
窝在被子里,全身都是汗,脑袋里像有一群小人儿在开会,还是盛宴,有唱着的,跳着的,闹着的,隐隐约约看到一个长相无比好看的男孩在弹钢琴,另一个穿白色及地长裙的女孩和着钢琴的韵律,轻摆双臂,跳出美妙的舞蹈。
朦胧的意识中,我知道他们就是林北风和叶未央。
太般配了,以至于在梦里,他们都如王子公主般赴我的灵魂之宴。
其实我并不知,在我懵懂年轻的生命里,曾经以为深爱的林月河已经渐渐走远,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个如风秀如荷清的白衣少年。
而直到我二十几岁真正的爱过痛过之后,才明白曾在《牡丹亭》中看到那句话的深意: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今生今世,我都将奉此句为爱情箴言。
些许凄惶的梦境中,他一曲戛然,目中泪光盈盈,起身却唤她:“小姑姑。”
梦突然中断。
摸摸额头的汗,我为这个荒唐的梦感到十分可笑,心里却慢慢地由酸楚转为温暖。
感谢林月河,让他和她有了这么一层亲缘关系。
第二天,我生龙活虎地上学去了。
班里在调座位,同桌未央的东西也都不见了,我惊诧地问同学:“怎么回事?”
“你走桃花运咯!”女生朝我挤眉弄眼,我一扭头,只见林北风抱着他的课本书包面无表情地朝我走来。
“怎么回事?”我重复问。
他把东西整理好,说“未央的小姑来看她了,坚持她再疗养一段。所以她托我照顾好你。”
“所以她让咱俩坐同桌?”
“嗯。”
我无语。
上课的时候,他很认真,身上淡淡的青草香气若有若无。我看向窗外,梧桐树的叶子一片片落了,心里的暖意却一点点漫上来。
好歹我没想象中那么讨厌林北风。
未央的小姑看起来比我想象中的要稍微苍老一些,当然仍然是美丽的,四十来岁的女人,两边鬓角的头发却全部雪白。我听未央说,是因为她有个女儿,年纪轻轻偏找了个四十多的男人,还导致人家离婚,散了家。为这,未央小姨一夜白头。
我莫名地竟联想到那个破坏我家庭,抢走我爸爸的女孩叶淙灵。不过,天下哪有那么巧的事情,何况未央是多么讨人喜欢的女孩子,怎么能和那个狐狸精是姐妹!
放松警惕后,我对未央小姑亲热了起来,她夸我眼睛长得漂亮,说干净得跟块水晶似的,叶未央笑眯眯地歪头对林北风说:“看吧,连小姑都这么说!”
“你们俩坐同桌感觉怎么样?”未央一副很认真的表情。
我看向林北风,他只当没听见,光忙着给小姑说话,未央便拉我至病房的阳台上,笑嘻嘻地问:“别不好意思,他还不错吧?”
“切,你想干嘛。”我笑着推她一把,未央晃荡着身上宽大的病号服,一脸了然地说:“我看八成你已经喜欢上他了。”
“呸呸呸。”我脸红心恼,捂着她的嘴道:“别胡说啊,他把你当珍珠钻石一样的宠,明明是喜欢你才对!”
她咯咯地笑着,靠在我的怀里花枝乱颤:“什么乱七八糟的,我早说了他是我大侄子…我们不可能的。”
“再说”,她把下巴放在我肩膀上,以至于我看不清她说这些话时的表情:“我不早恋。”
“我也不早恋。”我傻傻跟了一句。
她抬起脸,刮了下我的鼻子:“你怎么这么可爱?不过,他还算不错的,你可以先培养一下。”
调皮地眨了下眼,她一溜烟跑回房间,黏在小姨的身上撒起娇来。
这个女孩,说实话,我有点不懂她。
而自己却那么傻,一点点陷进了一个她描述给予的青涩的恋情童话。
不过,最浓墨重彩的那一笔,是我自己涂上去的。而这一笔,在多年后的时光中凝亘成一道掺着眼泪和甜蜜的青春伤痕。
秋天总是在不知不觉中就消逝的,第一场冬雪飘下的时候,宁倾澜的小说进入收尾阶段,而我和林北风之间的关系却也如未央预言并期待的那般渐渐融洽起来。
他帮我很多,学习上,生活上。
每天要按时起床,因为七点钟,林北风会准时在门口等我。七点一刻,我们各自骑车,或者有时候他载着我,有时候他载叶未央,也有时未央载我。总之,三个人亲亲密密,用未央的话说,像兄弟姐妹一家人。
我做错或者不会的题目,但凡去找他,必定会得到最清晰的解题思路和下次再应对此类问题的答题规律。
他是班上少见的全才尖子,语数英门门优秀,未央的英语最强,而我除了语文还不错,其他都是一塌糊涂。
期末前最后一次摸底考,我难得地进入了班级前二十,这意味着我有了跨入市一高大门的可能性。
想到能和未央…林北风一起进入重点高中,我按捺不住有些激动,总觉得自己应该对他说些什么,表示些什么。
第一场雪飘下时,在叶未央的号召下,我们三人放学之后来到了操场上。
从天亮玩到天黑,雪一直扑簌簌的下着,像白色的蝴蝶在半空中起舞。我和未央跑着笑着,合起伙来把雪球一块块全砸到林北风的身上,直到天黑的时候,他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雪人”。
“最毒妇人心啊,你们两个臭丫头要冻死我不成!”他拍着身上的雪,却望着我们俩直笑。
就在那个时候,就在那一瞬间。
少年的笑容,蛊惑了人心。
夜幕是背景,雪白的天地间,一个少年清颀地站在雪地上,头发是乌黑的,脸庞是年轻而俊美的。他的那双会说话的眼睛幽幽地望着某个方向,如雪地里熠熠发亮的星星。
迷迷糊糊中,我甚至觉得,这个人注定要成为我一生的劫。
打完雪仗三人都是筋疲力尽,未央扯着我要去吃火锅,对林北风说:“你敢不敢带我们去喝酒?”
他略微思考了一下,看她的目光带着宠溺:“当然,只要你敢去!”
《水浒传》里“生死之交一碗酒哇”唱的是义气豪情,《苏幕遮》里“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唱的是入骨相思。而我人生中的第一杯酒,则充斥着悸动、不安、期待、甜蜜。
在那家叫“林记”的小酒馆吃饭时,林北风拉开椅子,示意我坐他里面,而未央则坐在了对面。
仅仅一个小细节,却被我放大并胡思乱想起来。
点了一个麻辣鱼锅,一瓶当地特产的烧酒,三人就叫叫嚷嚷地开始喝起来。
第一杯酒入喉,辣得我只想吐出来,林北风却监督似的歪头看我道:“喝下去。暖胃。”
我听话地喝了,一股热流沿喉而下,顷刻间,便面如火烧了。
帘外雪意依旧,室内火锅奇香,酒意让三个少年的面色皆粉嫩如霞。
我握着发烧的脸颊看去,林北风的侧脸无比好看,那纤长浓密的睫毛,那挺直完美的鼻梁,还有一笑起来微微抿起的可爱的唇。
心口像有一股什么堵着,憋得难受,我想站起来,但刚一动便歪倒在林北风的身上。
他一把拉住了我,面色粉润的未央关切地问:“没事吧砂?”
我摇摇头,挪开椅子走出去,问清了厕所的方向,便晃晃悠悠地往那儿走。
“砂,我扶你。”
“未央你坐着,我有话和你说…”他一把拉住了她的胳膊。
头重得像有几百斤,但模糊的意识中,我大概猜得到他要对她说什么。苦笑一下,我独自踉跄着往卫生间的方向去。
数杯下肚,少年仍无醉意,只是一往清明的眼神显得有几分迷离。他拉住那个自己苦苦喜欢了十几年的女孩,仿佛再也克制不了此刻的情绪:“未央,我有东西送你。”
他把一只苍蓝色的小绒盒打开,里面是一枚闪闪发亮的戒指,戒面是一朵小小的玫瑰花蕾。
“这是外婆去世前留给我的,她说叶叶是个好姑娘,小风以后一定要把她娶回家。”说这话时,他微微低头,目光却牢牢地盯着她的眼睛。
而未央眼里的醉意在刹那间一扫而净,她望着他,仍是温柔地半真半假地笑着:“我们才多大,十年之后,你保证还愿把这枚戒指留给我?”
他的语气有些急,却带铿锵:“我当然保证!不管十年,还是二十年!因为未央,我…我一直…”
“砂!”叶未央突然站起来朝我招手,一脸过分的欣喜让我怀疑她是有多久没见过我。
我摆摆手,回位置坐下了。
身侧的林北风却良久地沉默。
“你们先吃着,我去洗手间。”她给我一个极灿烂的笑,目光在北风身上轻轻跳过。
她走之后,气氛突然变得异常沉默和尴尬。林北风一直不说话,只一杯一杯地给自己倒酒喝,左手则死死握成拳放在桌下。
我也无心再吃喝,脑袋昏昏沉沉的,大着舌头对他说:“别喝了,吃…吃点菜。”
笨拙地从锅里夹了一块鱼肉,还没放到他的盘子里就掉了,汤汁溅在他脸上,林北风好像有些生气,嘭地放下杯子,红着眼睛对我吼:“你怎么回事!”
我的泪顿时便溢出眼眶,受得了千夫所指,却受不了爱人拂尘一指,这时的毛小子林北风,压根不懂。
“我只是…”
“只是什么啊笨蛋,不会喝酒就别喝,女孩子醉了会出丑知不知道!”因为他在未央那里碰了钉子所以拿我出气,我觉得满腹委屈。盯着他看了几眼,突然拿起桌上的酒瓶倒了满满一杯,仰头喝尽,然后对他说:“你有什么了不起?”
我指着他的鼻子,眼泪哗哗地往下流:
“林北风。你不过是仗着,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