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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步入军界

巴顿步出西点军校后,选择了骑兵。这不仅因为骑兵符合他向往的骑士精神,而且还因为骑兵军官据说都是优秀的绅士。而炮兵离短兵相接的前线太远,不符合他的性格。步兵虽有较多的晋升机会,但也与他心目中的“骑士”差距甚远。

事实证明,巴顿这种选择是对的。尽管并非“骑兵”这一兵种使巴顿扬名于世,但任职骑兵这一阶段确实是他军事生涯的一个重要阶段。他后期的许多坦克作战思想皆源于此,并得到发展、完善。在二战中,巴顿指挥麾下铁甲雄师横扫欧陆,威震敌胆。

当年轻的巴顿迈出西点军校大门、刚刚开始真正的军旅生涯时,美国正处于历史上的转折时期,也是美国陆军的改革时期。正如塔夫脱政府的陆军部长亨利,史汀生所说,当时陆军“沉睡了50年后正慢慢苏醒过来,这期间只有那场荒唐混乱的西班牙战争一度惊动过它”。从美国内战结束以来,美国陆军长期保持在3万人左右,零星分布在全国各地,指挥系统紊乱,工作效率低下,行政管理不善,物资经费奇缺,远远不能应付大规模战争的需要。面对不断紧张的国际局势和向外扩张、争霸世界的需要,以埃里奥·鲁特、伦纳德·伍德等人为代表的军事改革家开始对陆军进行全面彻底的改革。

1909年夏,巴顿被分配到伊利诺斯州芝加哥附近的谢里登堡任骑兵连少尉。此地位于芝加哥以北27英里的密执安湖畔,以美国内战中的杰出将领“谢里登”命名。这里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哨所,周围是一片未经开发的荒野,方圆几十英里的土地野草丛生,危机四伏。野生动物俯视皆是,尤以鹌鹑、野鸭和野兔为最多。

巴顿在这里结识的第一个朋友是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大名鼎鼎的乔治·马歇尔将军同姓的弗朗西丝·马歇尔上尉。他任骑兵连长,是巴顿的顶头上司。在此之前,他曾在西点军校参谋部供职,因而对巴顿的在校表现一清二楚。他和士兵们热烈欢迎年轻的巴顿少尉。初次谋面,巴顿就开始对这位顶头上司有了好感。

巴顿刚到任的第三天就患了花粉热,马歇尔上尉一直在他身边给予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一个礼拜后,巴顿痊愈了,上尉领他在营地转了一圈,以使巴顿能尽快熟悉连队的日常生活。他们花了一周时间检查食堂卫生,观看士兵在靶场的实弹射击,督促马夫按时值班,查阅办公室文件等。巴顿对每个细节都很留心,但最注意观察的还是在这里供职的军官们。

他得到的第一印象是,除了少数军官外,大多数军官都像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普通军校学员,毫无绅士风度。尤其是美西战争后加入正规军的民兵军官更为糟糕,甚至不正经。巴顿称他们是“1898年的罪恶”(美西战争是1898年爆发的)。在所有这些上司中,巴顿最佩服的是马歇尔上尉。在巴顿的眼里,他无疑是一位绅士和最优秀的军官。他们夫妇俩举止端庄、待人宽厚,靠部队的薪水生活,有仆人伺候,定期向慈善机构捐款,在整个军营中口碑极好。巴顿感到有马歇尔这样的直接上司真是三生有幸,自己从此有了学习的楷模和知心的人。

在军营,巴顿参加几次训练后,发现有些士兵比较散漫。这是令巴顿最难以忍受的。他认为:“纪律是保持部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也是士兵们发挥最大战斗潜力的关键。所以纪律应该是根深蒂固的,甚至人们的纪律观念比对战斗的激烈程度和死亡的可怕性质的感受还要强烈。”他决心要在短时间内把他的连队训练成一支纪律严明、军容威武的部队,让每一位参观过他的队伍的人都能从他们的军容风纪中感受到一种强烈的震撼。于是巴顿又把在西点训练新学员的一套方法移植到军营内,他要求每一位士兵都保持一种“标准的军人姿态:胡子刮得光光的,戴钢盔、系领带、打绑腿、皮靴要擦得铮亮”。

每次训练之前,巴顿都要衣装笔挺地站在队伍面前发表一番即兴演说:“稀松兵不能打仗。严明的纪律、威武的军容,既反映了我们这支队伍的精神面貌和军事素质,又能增加你们的自豪感和战斗力。因此一个人要成为一名好军人,就必须遵守纪律,有自尊心,毫不犹豫地执行命令。”

很快,巴顿这种僵化、近乎不讲情面的治军手段产生了很好的效果。散漫和军容不整等不良现象收敛了许多。但偶尔也会出现“越轨行为”,有一次竟鬼使神差地撞到了巴顿的枪口下。

一天下午,巴顿如往常一样到连队马厩检查卫生。发现有一匹马没有拴住,顿时怒不可遏。决定要惩罚一下这个不负责任的马夫,以儆效尤。他到马厩的另一端找到了马夫,命令他跑步去把马拴住,然后再跑步回到原地。马夫立即执行了巴顿的命令,但不是跑步而是快步走过去。这一下可惹恼了巴顿,他大声吼道:“跑步!该死的,跑步!”马夫吓了一跳,赶紧跑步过去将马拴住,然后又跑步回到原地,忐忑不安地等待巴顿的责罚。马厩内一片沉寂,所有的人都等待着一场暴风雨的来临。忽然巴顿做出一个令所有在场的人惊异的举动:巴顿转向那位马夫,抬手敬礼:“对不起,对刚才的粗暴态度,我深感歉意。”语音刚落,马夫及其他在场的人都愕然了。过了半晌,全场一片掌声,马夫眼眶内噙满了泪水。

一位军官能主动当众向一名士兵道歉,这可非同小可。这件事很快在军营中传开了。大大提高了巴顿的威信。巴顿在军营中实施下一步治军设想就更加容易了。

在严明的纪律下,巴顿手下士兵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斗志昂扬。但巴顿认为仅此还不够,他要把手下这些和平公民改变成为守纪律、能战斗的战士,而完成这一转变的手段是训练。在巴顿看来,军事训练的目的是为了提高部队的军事素质和实战能力。因此决不能摆花架子,必须从难从严、从实战需要出发。

巴顿在抓例行军事训练的同时,特别重视抓针对性较强的军事训练和实战演习。他带领手下骑兵进行长途行军演练、野外生存训练等。面对叫苦连天的士兵,巴顿一方面坚持抓训练,一方面反复讲述这样一个道理:“高超的军事技术和适应能力可以有效地减少部队的伤亡,你们一品脱的汗水可以挽救自己一加仑的鲜血。”

巴顿的训练很苦、很累,但士兵们都少有怨言。因为能够一直与他们一起摸爬滚打的士官只有巴顿一人。巴顿是以自己的形象和实际行动作为无声的语言,向部队传递着自己的信息。

一天,在训练场上,巴顿正在指挥训练。突然他的坐骑受惊一跃而起,将他重重地摔倒在地。但他马上爬起来,敏捷地跃上马背。这匹狂怒的战马像发了疯似的再次跃起,后腿直立,前腿腾空,发出阵阵嘶鸣,但怎么也甩不掉它的主人。于是它猛地滚倒在地,巴顿眼疾手快,迅速滚到一旁。当马站起时,巴顿又呼地跳上马背。战马更加狂怒了,嘶叫着用头向后猛一击,正好击中巴顿的眼部。这一击非同小可,当场就把他打晕了,眼皮流出了血。但他清醒过来后,继续指挥训练长达20分钟。训练结束后,他到办公室洗一洗脸上的血迹,然后准时为军士们授课,并参加了青年军官学习班的学习。下课后,他才匆匆赶往医院,做了缝合手术,在场的人都对巴顿的胆量和勇气赞不绝口。

这件事在士兵中间再次引起轰动。一个军官在鲜血直流的情况下仍镇定自若地指挥训练,充分证明了他的勇气和冷静。部队就是信任和崇拜受伤不下火线的人。整个军营都为他而感到骄傲,巴顿在士兵中树立了崇高的威信。但他对自己的表现几乎不能满意:“对一个真正坚强的勇士来说,我的表现极为平常。”

巴顿非常喜欢带兵参加野外训练和演习,但毕竟这种机会是有限的。而巴顿又难耐枯燥乏味的办公室工作。闲暇之余,巴顿便把过剩的精力投入到其他事情上。他经常带着猎犬上山打猎。为了丰富连队的活动,他为连队设计了一个马球场,教练一支足球队,并与一个同事合作开办了一个“军事阅读与研究班”。自己私下里开始撰写军事题材的论文。自军校时起,他一直在思考进攻作战的问题,并初步形成了攻势作战思想。而今,他尝试着把这些思想写成论文,以飨读者。他觉得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工作。他在一篇文章中写道:“进攻……推进,再进攻,直至最终取得胜利。”理想的战役应该是“一个打击接着一个打击”。在另一篇文章中,他强调训练的重要性,“从来没有机器能胜过它的操作员的,毋庸置疑,人比武器更为重要。”

与许多军官无所事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谢里登堡军营中,巴顿成为一个大忙人,整日忙忙碌碌。几乎每天,他都把自己的计划安排得满满的:制订训练计划,指导野外训练,钻研骑兵战术……上山打猎……总之,巴顿把生活安排得非常充实。他既在工作上踏实肯干、一丝不苟;又能合理安排自己过剩的精力。巴顿踏实的工作作风和完成工作的质量都给上司留下了良好的印象。马歇尔上尉认为:“巴顿是一位特别有希望的年轻军官,他能力非凡、前途远大。”

马歇尔上尉确实有眼力。巴顿在谢里登堡这段时间内一直不断丰富和充实自己的军事素养,对荣誉的渴求使巴顿一直在耐心等待崭露头角的机会。虽然和平气氛使美国军队中普遍存在一种懈怠情绪,整个军队就如同一盘散沙一样。但巴顿一直密切注视着国际形势的发展。而且他已经本能地嗅到了某种战争的气息刺激他的神经末梢而感到兴奋。

他渴望战争的到来,渴望到战场上一展身手,取得像祖先那样的荣耀。

对于“战争”的理解,巴顿是与众不同的。在我们大部分人看来,战争是一种灾难。然而巴顿却热爱战争,战争使他着迷,他赞美战争。对巴顿这样一个正常的、通人情的和有智慧的人,对战争持这种态度是令人费解的。

对于战争,巴顿完全出自崇信一种悖理的甚至荒唐的观念,乃至上了瘾,达到狂热无羁的程度。这一点,在军人中他几乎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军人中,即使那些最伟大、最有成就之辈,也几乎没有人是赞美战争的,而多数军人都持与谢尔曼一样的观点,认为战争是灾难,战争的虚荣纯粹是浮光掠影。

乔治·巴顿之所以热爱战争,主要是因为他具有封建主义和骑士制度盛行的中古时代的性格。他认为,他所具备的特殊而有限的才能注定自己要献身给战争。虽然他喜欢写作,也可以写得不错,但他知道他只能当一名普普通通的职业作家。他善于骑马,马球也玩得很好,但他不想选择这些作为职业。他认为自己只是一个能力有限的人,他这一辈子只有去搞一项狭窄的专业才能有出息。他坚信他会成为一名优秀军人,他的特殊天赋在于打仗,只有在战场上他才能成为伟大人物。

在工作之余,巴顿还与驻地附近的名流显贵往来密切。时常应邀到海兰公园的富人家参加宴会。每次赴会,巴顿都身着浆得笔挺的军礼服,风度翩翩,带着迷人的微笑,徜徉在宴会之中,成为宴会中年轻小姐们投怀送抱的对象。巴顿也自然乐得及时行乐,身边常常是美女如云。他带着她们频频出入歌厅、剧院,参加各种舞会和晚会,风光无限,令人侧目。巴顿的虚荣心也在这种近乎糜烂的生活中不断膨胀。

一次在舞会上,巴顿与舞伴正在舞池中尽情展示优雅、潇洒的舞姿时,不经意间,他瞥见一位妙龄小姐独坐一隅,啜着饮料,若有所思,一双大大的眼睛透着三分慵懒,七分迷离。

巴顿的瞳孔在放大,他魂不守舍地跳完一曲,便托词不舒服,悄悄地离开舞池,直奔那位姑娘,然而结果很令巴顿沮丧:这位姑娘极冷淡地拒绝了他。

这使巴顿的自尊心受到伤害,就如同在学校时那次不成功的初恋一样。他发誓要报复这位出奇孤傲的姑娘。

自第二天起,巴顿就向这位不知名的姑娘发动了令人眼花缭乱的攻势:邀请她一起去剧院看歌剧,一起去打猎、旅游……巴顿这番咄咄逼人的攻势终于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那双曾经漠然似冰的眸子荡漾起笑意。

两人的亲密无间令巴顿的许多前任女伴们嫉妒得两眼冒火。但实际上,巴顿却并不想在感情上付出什么。他的头脑已完全被报复的念头所占据。他要让她为那一天冷傲的态度付出代价。

一个深秋惬意的日子,巴顿约那位女孩在军营附近的一片白杨叶变黄的林中会面。她与他隔着一棵斑驳的老树。巴顿的眼里现出一种残忍的笑意,越过女孩,抛向原野。“……我只是想正式告诉你,我们之间已经结束了。我从来没有真正地喜欢你。”“为什么,这不可能。”两串泪已无声地砸在了女孩心头。“你早就应该明白我们之间不会有结果……确切地说,是你与其他女孩不同的地方吸引了我,但现在,你和她们一样,没有什么区别。因此我们的浪漫旅行到站了,小姐,你也该下车了。”巴顿耸耸肩,故作轻松,“也许我们的相遇,仅是人生的一次邂逅……也许我们的爱只能擦肩而过……”

巴顿看见女孩泪涌如泉。一缕秋风吹过,几片叶子不情愿地缓缓落下,周旋了几下便依偎在女孩抽动着的肩上、头上……巴顿蓦地有种索然无味的感觉,内心有些自责,也许自己做得太过分了。

军营外面的这种奢华无聊的生活虽然给巴顿带来了暂时的欢乐,但同时也使他产生了一种懊悔和犯罪的感觉,尤其是在思念比阿特丽丝的时候。他一直将比阿特丽丝视为自己的知己,但如何请求她嫁给自己呢?“我一无所成,一无所有,没有出人头地的机会和可能性。要让这么可爱的姑娘去爱一个傻瓜,这岂不是居心险恶吗?”巴顿常常扪心自问,感到无名的惆怅和孤独。但从内心深处,巴顿感到是多么迫切地需要比阿特丽丝做他的终身伴侣啊!她能够真正地理解他,真心实意地爱他,没有任何虚情假意。

巴顿对比阿特丽丝的思念愈来愈加强烈。在征求父母同意以后,巴顿给比阿特丽丝写信商量结婚事宜,很快就收到了比阿特丽丝的回信。在信中,她告诉巴顿,她的父亲反对这门婚事,因为巴顿是一名军人。而他又不愿让女儿一辈子做军人家属,为她担惊受怕。因此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说服父亲。比阿特丽丝建议巴顿在适当时候到她家与父亲面谈,争取说服父亲同意他们之间的婚事。

圣诞节,巴顿应邀来到艾尔家,受到比阿特丽丝及其父母和家人的热情款待。在艾尔家的几天中,比阿特丽丝和巴顿向父亲老艾尔轮番轰炸:比阿特丽丝在父亲面前撒娇耍赖软磨硬泡、言辞恳切地哀求;而巴顿在关键时刻更是使尽浑身解数,在艾尔面前搜索枯肠高谈阔论。“我认为,从事任何职业的任何人,如果满足于碌碌无为,那是对不起他自己和美国传统的……我之所以选择了军事职业,是因为我能够满腔热情地追求它,一心一意献身于它……我不认为军队和公民有什么不同,实际上公民的最高义务和权利就是拿起武器保卫祖国。”老艾尔心有所动,他感到面前这位年轻人确实非同一般,很有追求,尤其这番煽情般的谈话几乎把他感染了。

巴顿继续说道:“要我明智地回答为什么要当军人这个问题,的确很困难。我为了自圆其说曾想提出各种理由,但却从来都没有找到一个顺理成章的答案,我仅仅在内心深处感觉得到。对我来说,成为一名军人,就像呼吸那么自然而已;要我放弃做军人的一切想法,也会和停止呼吸一样的困难。但是,成为军人与在和平时期成为陆军的一员,却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我接受后者,仅仅作为达到前者的一种途径。提到军人的事业,我想我了解它受到很多限制;不过,我从阅读过的名人传记中,只知道他们都是专心致志的人。”

巴顿的一番肺腑之言终于打动了这位老人。他微笑着对面前这位年轻人说:“小伙子,你很优秀,看来我必须同意你们的婚事,否则我的宝贝女儿会把家搅得天翻地覆,让我们日夜不得安宁的。”他转过身,向旁边的女儿扮了一个鬼脸,“但我还是要冒昧问一句,小伙子,你有多少财产?我知道军人的薪水并不很高,可我不想让艾尔家的姑娘嫁过去受罪。”这一下竟把巴顿问住了。因为他一直关心自己的职业和仕途,对自己的财产一无所知。

几天以后,父亲的来电为巴顿救了驾,而且也令老艾尔感到吃惊,情不自禁地说道:“我的未来女婿竟如此富有,实在让我没有想到,看来我不用卖土地了。”据说,巴顿当时的财产已近百万。

刚到军营不久,巴顿接到比阿特丽丝的一封电报:“如果你打算6月份娶我,那就请娶吧!如果你乐意,爸和妈希望我们6月份完婚。”巴顿没有想到事情竟然来得这样快。在给父母的信中,他风趣地写道:“这不是强迫吗?我接受她。她在绝大多数问题上都有很高的鉴赏力,但在选择丈夫问题上却是个例外。”

经过一番筹划,他们确定了结婚日期,巴顿也专门请了婚假,决定到欧洲蜜月旅行。但是由于军营内住房紧张,没有空余的房子供新婚的军官使用,而巴顿又不愿住在军营外面。怎么办呢?两人很是犯愁。

不久,母亲、妹妹尼塔与比阿特丽丝及其父母一同来到谢里登堡。巴顿所在团队的中队长为他们举行了招待晚会。巴顿与比阿特丽丝站在一起果然是郎才女貌的一对佳偶。巴顿身着呢子军礼服。风流倜傥,有如玉树临风。而比阿特丽丝更是打扮得漂亮时髦,本来很漂亮的她妆化得不浓不淡,恰到好处,白皙的脸蛋在灯光下微微泛起红晕,衬着那高耸的晚妆发式,透出高贵与自信。一双与淡粉色晚礼服很相配的白底、粉花高跟鞋,更使她本来就很苗条的身材更加修长。

比阿特丽丝虽然没有同军人打交道的经验,但她以高雅的举止、诙谐的谈吐令所有来宾都感到满意。她还特别殷勤地招待了负责分房的军需官。巴顿对于比阿特丽丝的这种社交才能十分钦佩,认为她的这一做法“正好击中了要害”。看来他们的房子有希望了。

果然不出所料,他们不久就分上了半套住房,遗憾的是两家用一个厨房。本来他们在长期“战斗”中结下了深厚的感情,可谓知己知彼。见了面,难免要来个深情地拥抱,再来个至少六七分钟的长吻,直吻得死去活来,至少也得唇枪舌剑地打斗一番,以诉衷肠。但狭窄的空间局限着他们的动作,使他们不得不收敛许多“粗野行为”。尽管真正的爱会拓展空间,但这小小的空间实实在在束缚着这对热恋中的情人,使他们有时处于一种尴尬的状态。对此,巴顿感到于心不忍,担心比阿特丽丝忍受不了这种生活条件。因为她毕竟是百万富翁的女儿,过惯了舒适豪华的生活。但是比阿特丽丝本人却似乎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能够和巴顿在一起,她感到十分开心。爱情的力量真是伟大,她已经陶醉于幸福的爱情之中了。

6月的天气如柔顺的少女一般,善解人意。瓦蓝瓦蓝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在悠扬的乐曲声中,巴顿与比阿特丽丝在圣彼得大教堂举行了隆重的婚礼。当地各界要人和两家的亲朋好友济济一堂。遗憾的是,巴顿母亲生了病,未能参加儿子的婚礼。父亲与满面春风的安妮姑姑陪同艾尔一家人出席了这对新人结婚仪式。典礼结束后,又在艾尔家举行了盛大的宴会。

婚礼后不久,巴顿和比阿特丽丝按照预定计划踏上了度蜜月的旅程。巴顿和比阿特丽丝先到纽约,然后乘船横渡大西洋赴欧洲,客船上专门为这对新人布置了豪华的洞房。洞房内摆满了亲朋好友们送来的鲜花和礼物。

英伦三岛是巴顿夫妇欧洲旅行的第一站。他们在伦敦度过了一段惬意时光以后,又游览了风景如画的英国乡村。在这里,巴顿还买到了许多在美国难以得见的军事书籍。其中包括克劳塞维茨的《战争论》。这些意外收获令巴顿如获至宝。他细心地将这些书籍整理归类存箱。于是他们繁杂的行李中又多了一个硕大的书箱。

按照计划,夫妇二人下一站准备去法国。比阿特丽丝幼年曾在法国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法国文化的深厚底蕴培养了她的灵秀和过人的才干。她一直把法国作为她的第二故乡。她要亲自为巴顿作向导,环游法国。但天不遂人愿,由于天气原因,他们在伦敦耽搁过久。一晃巴顿假期已满。两人不得不放弃环游法国的计划,乘船返回国内。

巴顿回到国内,又投入到紧张而繁忙的军队工作中。并且经常随部队参加野外演习,一去就是几周甚至月余。这对于初为人妇的比阿特丽丝的确是一个考验。

事实上,刚随丈夫来到军营,比阿特丽丝对于艰苦单调的军营生活一时还真的难以适应。但很快,她就成为巴顿颇为难得的贤内助:她使丈夫粗鲁的言辞变得温和顺耳,教给他如何待人接物,还帮助他克服自卑感和感情冲动。正如巴顿的传记作家马丁·布卢门森指出:“她献身于他的事业,控制他的脾气,安慰他受伤的感情,为他提供了外交手腕和敏锐眼光。”

虽然工作很忙,但巴顿还是忙里抽闲,花费了大量精力去研究在伦敦购买的军事书籍。克劳塞维茨的著作晦涩难懂,但巴顿读起来却津津有味,常常阅读到深夜还不忍释卷。长期的潜心攻读不仅使他的知识更加丰富,而且使他追求理想的欲望也更加强烈了。他像一位蛰居的古代武士,在静静地等待出剑时机,等待那石破天惊的一刻,他将与剑合为一体,幻化成天地间一道明亮的剑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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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是作者的一本游记散文类文学作品,记录了她在赤坎、南澳、周庄、汕头、西湖、香港等地旅行中最美的遇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