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盛香珍食品公司在美国的知名度,由于旧金山湾区圣马刁郡高等法院于2003年7月11日的一个判决,而再一次与最近的盛夏气温一样升高。不过,在美国公众的印象里,盛香珍的产品———果胶椰糖可以噎死孩童,也又一次获得了法律的印证。
这是美国法院第二度对同一家食品公司的相同案例做出判决,圣马刁郡高等法院裁决盛香珍公司赔偿原告,也即被果胶椰糖噎死的两岁幼儿景乐乐的父母亲5000万美元,外加替原告承担2538元诉讼费。此案事发于2001年2月22日的马萨诸塞州,当时20个月大的景乐乐被一颗果胶椰糖卡住喉咙而昏迷,最后不治而亡。小孩的双亲景鸿利、李爱兵均为来自中国大陆的留学生,现居休斯顿。他们于2002年对盛香珍公司提出诉讼,虽然赢了官司,但对被告躲在台湾极为不满。诉讼的目的是不要让别的家庭再经历失去孩子的痛苦,至于赔偿金已不能挽回自己爱子的生命,何况在台湾的盛香珍公司是否认罚都是大问号。
2003年5月,硅谷所在的圣塔克拉拉郡高等法院已裁决盛香珍公司在第一起果胶噎死孩童案的民事诉讼中败诉,判决盛香珍公司向那位因椰果胶噎死的11岁菲律宾裔女孩的家属赔偿1670万美元。此外,同样发生在圣塔克拉拉郡的一位3岁男孩因椰果胶噎死的诉讼案,也在8月开庭。
法院的判决,当然是根据惩罚性原则做出的,但数千万美元的天价数目由一条活生生的生命换来,在美国人的眼里那便不是天价了,因为人命关天,再大的金钱数大不过人命。美国社会时有所闻某顾客在某某店饮咖啡烫了嘴,某顾客在餐馆用餐时发现菜中有头发丝而兴讼索赔的新闻,大多还是消费者一方胜诉,赔偿金也几乎是成百万甚至上千万美元的,如今有吃出人命的大案了,哪有不重罚之理?!
华裔移民在近十年来迅猛增长,海峡两岸三地的商家也纷纷进军美国,这是美国纽约、波士顿、洛杉矶、旧金山、休斯顿等亚裔移民聚居的大城市东方超级市场日益扩充的背景。各种东方食品固然大大方便并满足了移民的需求,也为美国市场多元化添了异彩,但食品的结构成分、包装、营养标准、有效日期等等,都必须接受相当严格的限制,稍有差池便可能挨告。盛香珍的椰果胶味道不错,前几年风靡一阵,小孩尤其喜欢也是常情常理,但商家忽略了这种果胶类产品的体积大小及入嘴是否很快溶化的标准对孩童进食的关系,导致接连发生孩童噎死的惨剧,即使属于“无心之失”也毕竟已铸成大错。尽管盛香珍公司对噎死孩童是否吃了本公司食品仍然存疑抗诉,但这类食品一直有不同的商家生产,各公司对应该有的标准和防范都不能没有科学的态度,对美国社会的文化与商业、道德等等方面的准则更不能掉以轻心。
果胶好吃不好卖,这个买卖文章大。所有的华裔移民和商家都可以从盛香珍案例中吸取教训,在美国生活,在美国赚钱,倘若对美国的文化、社会和法律漠然视之或不闻不问,那就很难圆一个像样的“美国梦”了。
(7/16/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