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赋予职权,理顺体制
开发区的启动建设,首先要解决好管理体制问题。目前,开发区管委会虽已成立,但开发区仍处于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无序状态,尚未步入正轨。一要赋予管委会地市一级综合经济管理权和计划管理权;二要赋予一定的行政管理权限,可以考虑通过建制整编的方式将榆林市南郊农场及与开发区土地有关的乡村纳入开发区管理;三要把省级经济开发区有关优惠政策和地方制定的具体扶持政策切实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确立开发区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同旧体制形成屏障作用,有利于在开发区内大胆探索和实施一系列改革措施。
(二)积极做好土地监管工作
土地是开发区建设的物质基础,土地管理的得力与否直接关系到开发区建设的进程。积极贯彻行署《关于冻结开发区土地的通告》精神,依法加强监管力度,采取得力措施,坚决制止乱批乱占乱建的行为。同时,按照《土地法》有关规定,将陕政函[1999]24号文件界定的土地一次性划拨、调拨给开发区,由管委会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出让。对确需补偿的土地或植被,要分类补偿,按原始投入补偿,尽量降低费用。土地划管工作要加快进度,1999年10月底前争取完成,以利于早日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三)编制规范、科学、可操作性强的总体发展规划,绘好开发区发展建设蓝图
规划要立足榆林区情,做到“三个结合”,即把开发区与基地建设结合起来,与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结合起来,与榆林城市建设结合起来,突出开发区在西部大开发中首选地、承接地的地位和在榆林城市建设中的示范作用。注重前瞻性研究,力求可行性、完备性和科学性的统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水、电、路、气、热、环卫、绿化等功能规划及专业规划,科学指导开发区建设。
(四)把开发区基础设施、公用工程纳入榆林市政建设规划
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巨额的建设资金。管委会要负责编制可行的建设方案,按有关程序上报,争取省、地资金,优先安排建设。同时将开发区绿化项目争取列入全区绿色走廊建设工程计划,确保30%的绿地率,把开发区建成“花园式”工业小区。
(五)围绕重大项目,全面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项目是开发区建设的核心。当前,要进一步加大15万吨醋酸、60万吨甲醇、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20万吨二甲醚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全方位开展招商引资,争取一两个项目能够尽快启动,为全面启动榆林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创造条件。
(199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