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民党军队后勤
(一)粮 饷
1930年前,驻境国民党军基本上采取的是划邑就食的办法。由于受自然条件的限制,自古以来,延长县农业生产条件低下,人口少,不便于大部队给养。其粮饷供应主要依靠征收赋税、硬性摊派。军队粮食定量及副食费标准,据国民政府行政院1935年7月7日制定的规定:军队粮食定量及副食标准为每人每天大米22两或面粉26两(旧制,每斤16两)。
1947年,胡宗南部侵犯陕北时,胡部军粮以征一借一的比例配征。由于所配征的粮食难以及时供应,胡部在境内纵兵抢掠以支供给。
(二)武器装备
1935~1936年,驻境的国民党第十七路军其武器装备种类,除美式、日式、德式、捷克式枪外,还有国产和仿造的。
1947年,国民党胡宗南部进犯陕北,该部装备的武器品种有步骑枪、冲锋枪、卡宾枪、轻重机枪、八二迫击炮、六○炮、化学炮、山炮、战防炮等。
二、红军后勤
(一)经费与给养
1935年,陕北红军主力进驻延长之前,所部各连都设有司务长,负责筹划供应等项后勤工作。红军经费来源主要有:一是靠发动群众打土豪劣绅,分钱财、粮食、牛羊来解决部队的供应。二是靠打仗缴获国民党军的钱财来补充自己。如解放延长战役胜利后,红26军缴获各种枪支500余支,战马170多匹,银圆数十万。除部分分给贫苦大众外,其他的用于部队。三是人民的大力支援,使红军的供应有了可靠的保障。1935年5月,延长县解放后,为了保卫红色政权,延长人民积极支援红军,上缴救国公粮7600石,固临县上缴救国公粮4450石。1936年4月,中央红军到达延长县时,群众再次筹集粮食、棉布送给红军。
(二)武器装备
陕北红军初建时期,武器装备简陋,使用的武器主要是步枪、手榴弹等轻武器,其数量极为有限,部分红军战士和大部分游击队员使用的还是大刀、长矛一类冷兵器。武器装备来源,最初是由唐澍、谢子长领导的清涧起义和刘志丹等领导的渭(南)华(县)起义部队所持武器。此后,随着红军的逐步发展,武器弹药等主要靠作战缴获来装备部队。主要装备有轻机枪、长短枪、炮、无线电台。1935年,红军打开延长县城,缴获了石油厂一些机器,建立了陕北第一兵工厂,除修理枪支外,还可制造手榴弹。
(三)交通运输
土地革命时期,红军因部队流动频繁,后勤供应工作关系较为简单,既无交通运输机构,也无专职人员和交通工具。红军和游击队一靠两条腿行走,靠人背驴驮运输少量的携行物资;二靠苏区政府帮助红军组织担架队、运输队、转送安置队,安置伤病员和运输物资。
1936年,为了保证东征战役作战需要,红1军团和红15军团在延长县安沟乡设立了转运站。两军团各配备运输人员450名,驴130头。
三、八路军后勤
(一)给养供应
延长县地处黄土高原沟壑区,土地贫瘠,境内基本无工业生产,农业生产也很落后,人民生活贫困,加之国民党当局对边区实行经济封锁,更使边区经费和物资供应紧张。为了保障部队生活必需品的供给,减轻人民负担,驻守在延长的警备第5团等部根据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的指示,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开展农副业生产,改善部队生活。1943年,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向全边区党政军民发出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号召。驻延部队积极响应,掀起了大规模的生产运动。1940年冬至1945年,驻延长、固临县各部队在赵家河、安沟一带开荒种粮,种蔬菜、养猪、养羊,基本满足自给。二是开办工商运输业,解决部队经费不足。1937年,八路军359旅在延长县城西街河口创办商店,经营日杂、布匹、绸缎。1937年至1945年,驻境各部队先后在作战、训练、种田的同时,与当地合作开办了延长纺织合作工业厂、巨林纺织厂、七里村纺织厂等合作社厂,不仅解决了部队的穿衣问题,还为部队增加了收益。
(二)交通运输
1937年,八路军东渡黄河开赴抗日前线后,中央军委兵转站在延长设立了转运站,承担向后方转送八路军伤员。平型关大捷后,八路军第115师受伤600余人,经延长转运站转运回陕甘宁边区。
为了解决机关部队的日常供应和战时行李物资运输,驻守延长八路军留守兵团各部也组织起了交通运输机构。警备第5团供应处设有运输兵和监护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