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及清前军事机构
秦汉时,县境之地为定阳县,隶上郡。县设县尉,统领地方部队,平时负责维护地方治安,进行军事训练,战时随军作战,或征调一部分民众编入正规部队参战。
唐代,武德七年(624),丹州城设都督府。贞观十三年(639),唐朝开国元勋尉迟恭任鄜州都督,统领鄜(富县)、坊(黄陵)、丹(宜川)、延(延安)四州军马。
五代,县境之地分属义川、云岩、汾川、咸宁四县,由县令掌管军事。
宋、金时,宜川县置有土军、弓手,由巡检和县尉统领。
明代,宜川县设巡检司。
清代,县设兵房,掌管地方军务。
二、民国时期军事机构
(一)兵役委员会、兵役科、军事科
1912年,县署设科,由一科兼理军事、治安。1937年全民抗战开始后,役政频繁,宜川县设兵役征募委员会,属县政府领辖,设委员九人,县长兼任主任委员。1938年12月,县兵役委员会改称兵役科,负责役政专责,内设科长、书记各一人,科员二人,司书二人。1940年11月,实施新县制,兵役科裁撤,成立军事科,设科长、科员、事务员、雇员,办理役政及有关军事业务。1943年,军事科改为第四科,主管军事事务。
(二)县大队
1948年3月,宜川县解放后,宜川县大队成立,负责地方军事工作。历任大队长是白彦博、薛明斋,政委是李广业、高兴华。
(三)武装科
1949年2月,宜川县武装科成立,归属黄龙军分区领导,具体负责地方军事工作。设正副科长各一人,军事、政工助理若干人,科长为崔志英。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军事机构
(一)宜川县人民武装部
1950年5月1日,黄龙军分区撤销,宜川县武装科隶属延安军分区直接领导。同年11月,县武装科改称为县人民武装部。1951年3月,县人民武装部正式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改由部队供给。内设军事股、政工股,隶属延安军分区和县委、县政府双重领导。县委书记兼任政委。下辖各区人民武装部。设正、副部长,政委各一人。
1954年10月,陕西省宜川县人民武装部改称为宜川县兵役局,隶属延安军分区和县委、县政府双重领导。内设民兵科、预备役军官统计科、征集退伍科、组织动员科、预备役士兵统计科。
1958年10月,陕西省宜川县兵役局改称为陕西省宜川县人民武装部,为正团级建制,内设组织动员科、作训科、政工科、征集退伍科、后勤科,为正营级。隶属延安军分区和县委、县政府双重领导。12月,根据省军区通知,将黄龙县人民武装部并入宜川县人民武装部。1961年9月,陕西省黄龙县人民武装部分出。
1966年11月,陕西省宜川县人民武装部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宜川 县人民武装部,为正团级建制,内设作训科、政工科、组织动员科、军务动员科。隶属延安军分区和县委、县政府双重领导,县委书记兼任第一政委。同年7月,宜川县公安队隶属县人民武装部,8月30日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宜川县中队。1975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宜川县中队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宜川县中队,移交公安机关领导。1985年8月,县人民武装部党委取消第一书记称谓,县委书记改任县人民武装部党委书记。同时,县人民武装部不再设第一政委。
1986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宜川县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改称为陕西省宜川县人民武装部,为副县级。机关内设军事科、政工科、办公室,科室为正科级。工作性质和任务未变。1994年4月,增设以劳养武办公室。
1996年4月,陕西省宜川县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宜川县人民武装部,为正团级。机关内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科室为正营级。
(三)基层人民武装部
乡镇基层人民武装部是同级党委的军事部,又是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构,是国防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兵、预备役组织的直接组织、指挥者。其主要任务职责是:贯彻上级党委和县人民武装部的命令,负责承办民兵、预备役、征兵和战时兵员动员工作,组织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担负战备和治安值勤任务,战时组织民兵参军参战,配合部队作战,保卫后方,支援前线等任务。
1951年3月,中共宜川县委、县人民政府,在全县六个区七个乡分别设区乡人民武装部,各区、乡武装部配备正副部长各一人,正副教导员各一人,干事3~5人。1954年6月,撤销区人民武装部,只配备武装助理员。乡人民武装部配备有部长、助理和干事。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每公社配备1~2名武装助理员。
1961年,全县划分为24个人民公社。每公社配备干事1~2名。专职武装干部的选拔由县人民武装部与县委组织部协商提名,报延安军分区审批、定级、任命,工资由国防费支付。1971年7月,根据中央军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通知,基层专职武装干部工资由国防费发放改为地方经费支付。
1980年,宜川县各人民公社成立人民武装部,为副科级建制。
1984年,宜川县共辖3镇11乡,各乡镇均设武装部,设部长一名,武装干事1~2名,武装部部长进同级党委班子,全县共配备专职武装干部18人。
1988年10月,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总部、总后勤部通知,宜川县各乡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统一着陆军制服,佩戴人民武装符号。
2005年,宜川县人民武装部辖1个城区街道办、5镇、7乡共13个基层人民武装部。配备人民武装部长10人,专职武装干事6人。
(二)武警宜川县中队
1948年3月3日宜川解放后,成立县警卫队,归黄龙军分区管辖,属县公安建制。1950年10~12月,宜川县警卫队属延安专署公安大队领导。1955年7月,延安军分区召开各县局长、队长会议,改编公安部队为人民武装警察。8月11日,军分区向延安地区公安处移交公安大队,改编为公安处人民警察大队,宜川县警卫队改称为宜川民警队。
1962年1月,宜川县民警队实行警衔制。7月,宜川县民警队开始评定警衔。1962年3月5日,延安地区公安处人民武装民警大队改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延安专署大队,受陕西武警总队和延安专署公安处领导,宜川县民警队随之改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宜川县中队。
1963年1月16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宜川县中队改称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宜川县中队。
1966年7月1日,宜川县公安中队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宜川县中队,归县人民武装部领导。1968年10月,宜川县中队与榆林地区子洲县中队对调换防。
1975年11月18~20日,延安军分区将各县中队移交公安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宜川县中队改称为人民武装警察宜川县中队,归延安地区(现延安市)公安局武装民警科领导。
1983年2月25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延安地区(现延安市)支队组建,人民武装警察宜川县中队正式改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宜川县中队,隶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延安市支队和宜川县公安局双重领导。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宜川县中队现有干部五人,战士若干名,主要执行宜川县境内看押、看守、守卫、城市巡逻等内卫勤务,在正常值勤、训练的同时,中队积极开展拥政爱民活动,支援地方建设和参加各类抢险救灾活动。1999~2001年,中队连续三年被延安市支队评为“先进中队”。2001年被武警陕西省总队授予“先进中队”荣誉称号。
(四)武警宜川县消防大队
武警宜川县消防大队前身为1983年设立的宜川公安局防火股,1993年改设为防火科,副营建制,编制2人。1996年改设宜川县消防大队,正营建制,编制4人,隶属延安市公安消防支队,业务受宜川县公安局指导。驻地在宜川县环城东路。其职能是负责宜川县境内防火、灭火、抢险和消防监督,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火灾事故调查及消防检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