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的民族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宁、斯大林结合俄国的实际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民族理论并进行了实践;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民族理论为中国共产党早期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提供了直接的理论来源和实践基础。马克思主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分析、研究和总结了人类社会中民族和民族问题这一社会历史现象,对中国共产党制定新中国民族政策具有指导性意义,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理论依据。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民族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在19世纪中期的革命实践中,把民族问题和社会革命问题结合起来,探索了民族和民族问题的规律,创立了无产阶级解决民族问题的理论。据统计,马克思恩格斯有关民族问题的论著达300篇以上。
(一)马克思恩格斯民族理论的发展情况
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从民主主义转到共产主义,也开始对民族和民族发展规律进行探索。他们发表了《论犹太人问题》、《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在伦敦举行的各民族人民庆祝大会》等十多部著作。这些著作阐述了民族平等的思想,探讨了民族形成的问题,揭示了民族关系和民族内部结构决定因素的原理,分析了德国犹太人解放与“政治解放”(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特别是“社会解放”(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关系,提出了用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反对资产阶级民族利己主义和世界主义的思想等重要的民族理论观点。
随着1848年欧洲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深入发展,工人阶级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了历史舞台,亚洲被压迫民族解放运动出现了高潮,这个时候,马克思恩格斯对民族运动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共产党宣言》及其前后发表的《共产主义者信条》、《论波兰》、《德国的革命和反革命》、《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中国革命和世界革命》及《意大利的统一问题》等一批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著作,揭示了近代民族问题产生的根源和解决的途径、资产阶级民族国家和资本主义民族形成的规律、落后民族征服先进民族而被自然同化的规律;阐述了被压迫民族解放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关系,并提出了正确区分两种民族运动等重要的理论观点。
巴黎公社失败以后,马克思恩格斯把主要精力转入理论研究。这一时期,《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论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民族国家的产生》、《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批判》和关于波兰、爱尔兰问题等文稿书籍相继问世。他们运用大量的资料,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论证了人类历史上民族最初形成的时间、过程及条件;阐述了欧洲封建制大民族的形成及向资本主义民族过渡的问题;提出了被压迫民族的解放是压迫民族工人阶级解放的前提条件;确定了无产阶级建立民主集中制共和国的根本原则,以及在特殊情况下实行联邦制的问题;论述了坚持被压迫民族自决,实行民族平等,实现各民族自由联合等原则。这说明,关于民族殖民地问题和无产阶级民族革命纲领基本思想已经形成和基本完善,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进入了成熟阶段。
(二)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族问题的主要观点
第一,一个民族的发展,受多种因素的影响。
民族作为人们稳定的共同体,以共同的地域、语言、经济和心理作为其主要特征,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了“三个过渡”(野蛮向文明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过渡、地方局限性向民族过渡)的理论,说明民族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各民族的原始闭关自守状态则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此自发地发展起来的各民族之间的分工而消灭得愈来愈彻底,历史也就在愈来愈大的程度上成为全世界的历史。”一个民族的发展,受到民族生产力水平、民族同化、政治等因素的影响,并将在共产主义阶段自行消亡。
第二,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个部分,只有在解决整个社会问题的过程中才能逐步解决民族问题。在阶级社会,民族问题是从属于阶级问题的。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阶级社会里,阶级剥削和压迫是民族剥削和压迫的主要根源,只有消灭了阶级对阶级的剥削压迫,才能消灭民族对民族的剥削压迫。民族问题是从属于阶级问题的,它是社会总问题的一个部分。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指出,政治解放的国家(指完成资产阶级革命)是不能彻底解决民族问题的;只有依靠全人类的最后解放,才能彻底解决民族问题。他们还揭示了民族问题发展的规律:“人对人的剥削一旦消灭,民族对民族的剥削就会随之消灭。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一旦消失,民族之间的敌对关系就会随之消失。”从而指明了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在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方式上,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民族自决、联邦制和民族区域自治等三种方式,同时指出,要依据各民族具体的历史条件、基本国情决定采取何种政治方式。
第三,民族平等是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
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民族平等思想,他们认为,古往今来,每个民族都在某些方面优越于其他民族。一切民族都是平等的,不同民族只有社会发展阶段或水平的差异,而没有先天优劣的区别。民族平等是各国无产阶级团结合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只有消灭民族压迫,恢复欧洲各民族的独立和统一,才能实现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民族平等是马克思恩格斯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他们指出,要坚持和实现各民族平等权利,必须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压迫、民族歧视和民族特权。“任何民族当他还在压迫别的民族时,不能成为自由的民族。”
要坚持民族平等原则,必须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主义。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很少有“民族主义”的提法,多用“沙文主义”一词。“沙文主义”是极端的、侵略性的民族主义。马克思恩格斯与当时流行的民族利己主义、泛斯拉夫主义、泛日耳曼主义等反动思想进行了坚决斗争。
要实现民族平等,必须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与爱国主义相统一的原则。国际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民族政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其核心内容是加强各民族无产阶级的国际联合。“不恢复每个民族的独立和统一,那就既不可能有无产阶级的国际联合,也不可能有各民族为达到共同目的而必须实行的和睦与自觉的合作。”
第四,关于无产阶级民族解放运动的观点,要区别两种民族和民族运动。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民族解放运动的产生有其社会阶级根源,提出了用阶级分析的方法来观察民族问题;在对待民族解放斗争的问题上,马克思恩格斯把被压迫民族的解放斗争看成是无产阶级天然的同盟者,指出民族解放是阶级解放的先决条件;他们从实际出发,根据各民族在欧洲革命中的地位、作用和态度,把民族划分为“革命民族”和“反革命民族”,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民族运动。“任何民族当他还在压迫别的民族时,不能成为自由的民族。”他们依据民族运动是否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要求和历史前进的方向,是否符合一般民主的利益,特别是是否有利于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本利益的标准,制定了无产阶级在民族运动中的方针:支持进步的民族运动,反对反动的民族运动。他们指出,要坚持和实现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必须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压迫、民族歧视和民族特权。
二、列宁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当中,列宁在民族问题上的研究与贡献举足轻重,有关民族问题和理论的论著共有近400篇,约百万字。列宁所处的是帝国主义时代,俄国的民族关系也异常复杂,民族矛盾十分突出。因此,列宁关于民族问题的论述中,有相当篇幅论及无产阶级如何在多民族国家中处理好民族关系与民族问题。
列宁关于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的理论是他对民族理论的特殊贡献。列宁建立了关于殖民地民族问题的理论体系;揭示了民族压迫的阶级实质和民族问题的社会内容;阐述了在帝国主义时代应区分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提出了各民族完全平等,各民族有自决权,各民族无产阶级联合起来,反对两种民族主义以及注意各个民族的特点;主张全世界无产者和被压迫民族联合起来。列宁把民族区域自治看做是多民族国家建立真正民主国家所必需的前提,是正确解决民族问题的一般的普遍原则。尤其宝贵的是,列宁已经有过社会主义条件下处理民族问题的实践。
(一)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基本原理
列宁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的基础理论,认为一定的地域和共同语言是构成民族的重要条件;民族不是由氏族联系甚至不是由它的延续和综合引起的,“民族是社会发展的资产阶级时代的必然产物和必然形式”。他认为,“各民族融为一体”,是要在消灭了“人类分为许多小国家的现象”以后才能实现的,因为,民族差别“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在全世界范围内实现以后,也还要保持很久很久”。列宁指出:“民族国家无疑是保证资本主义发展的最好的条件。这当然不是说,这种国家在资产阶级关系基础上能够排除剥削和民族压迫。”他认为:建立最能满足现代资本主义要求的民族国家,是一切民族运动的趋势;除了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民族之外,还有许多很弱小和经济十分不发达的民族;主张各民族自由地、自愿地亲近和融合;民族差别在全世界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还将存在很久;一切民族都将走到社会主义,但是形式上必然呈现多样性;要坚持民族平等并保障少数民族权利;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是两种根本对立的民族观。
(二)关于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的学说
列宁认为:“在民族问题的各个方面坚持最坚决最彻底的民主主义是马克思主义者的绝对职责。”他说:“如果在资本主义世界还能谈到解决民族问题的话,那就只能有一种解决办法,就是实现彻底的民主主义。”在建立了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的性质、作用、前途的理论、民族解放运动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强大同盟军的理论下,在先进国家无产阶级帮助下,在落后民族和国家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过渡到社会主义的理论的情况下,他认为:民族自决权是反对帝国主义的强大武器,“我们应当使民族自决的要求服从的正是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的利益”。“所谓民族自决权,就是民族脱离异族集体的国家分离,就是成立独立的民族国家。”“我们要求民族有自决自由,即被压迫民族有独立自由、分离自由,并不是因为我们想实行分裂,或者想建立小国,恰恰相反,我们是想建立大国,使各民族在真正民主和真正国际主义的基础上相互接近乃至相互融合,但是没有分离自由,这种基础是不可想象的。”
(三)关于无产阶级政党的民族纲领和社会主义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
列宁在总结资本主义条件下的民族问题发展规律后得出结论:“发展中的资本主义在民族问题上有两种历史趋势。民族生活和民族运动的觉醒,反对一切民族压迫的斗争,民族国家的建立,这是其一。各民族间各种交往的发展和频繁民族隔阂的消除,经济、政治、科学等的国际统一的形成,这是其二。这两种趋势都是资本主义的世界性规律。第一个趋势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是占主导地位的,第二种趋势标志着资本主义已经成熟,正在向社会主义转化。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纲领考虑到这两种趋势,因而首先要维护民族平等和语言平等,不容许在这方面存在任何特权(同时维护民族自决权);其次要维护国际主义原则,毫不妥协地反对用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思想(哪怕是最精致的)毒害无产阶级。”因此,“一切民族都将走到社会主义……但是一切民族的走法却不完全一样,在民主的这种或那种形式上,在无产阶级专政的这种或那种类型上,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上,每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的特点”。列宁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不只是消灭人类分为许多小国的现象和各民族间的任何隔离状态,不只是要使各民族互相接近,而且要使各民族融为一体……正如人类只有经过被压迫阶级专政的过渡时期才能达到阶级的消灭一样,人类只有经过一切被压迫民族完全解放的过渡时期,即他们有分离自由的过渡时期,才能达到各民族的必然融合。”“不仅要帮助以前受压迫的民族的劳动群众达到事实上的平等,而且要帮助他们发展语言和图书报刊,以便清除资本主义时代遗留下来的不信任和隔阂的一切痕迹。”
“因为在觉悟的工人看来,任何民主要求(其中也包括自决)都要服从社会主义的最高利益。”在这些认识的基础上,他指出了无产阶级政党的民族纲领和社会主义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民族平等、民族自决权与各民族工人的国际主义团结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纲领的基本原则;民族自决始终同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民主相联系的原则;民族自决和平等联合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充分的体现;联邦制是走向民主集中制的一种过渡形式;只有彻底的民主主义才能解决民族问题;马克思主义与民族主义是不可调和的,尤其是要坚决反对大民族主义;要帮助以前受压迫的民族达到事实上的平等;对各民族的利益极其关心,对少数民族多让步一些,多温和一些,必须慎重地对待民族感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社会主义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一般普遍原则。
三、斯大林关于“民族”的经典定义
斯大林对民族理论的贡献是最有争议性的,但斯大林民族理论对后来的社会主义国家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写了大量有关民族问题的著作,数量多达150余篇(50余万字)。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民族问题和列宁主义》、《十月革命和民族问题》、《论列宁主义基础》及《关于党在民族问题方面的当前任务》等著作中,阐述了他的民族理论。在探索中,他将民族区域自治提升为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必要条件”。他认为:“列宁不是把民族消亡和民族融合的过程归入社会主义在一个国家内胜利的时期,而是仅仅归入无产阶级专政在全世界范围内实现以后的时期,就是说,归入社会主义在一切国家内胜利的时期即世界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已经奠定的时期。”
斯大林的民族理论观点主要有:给出了完备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定义;提出民族发展和民族类型问题,揭示了民族消亡规律;阐述了民族问题随着社会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提出了关于民族问题是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总问题的一部分的论断;初步探索了关于社会主义民族、民族关系问题,关于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间事实上不平等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民族问题的纲领原则:国家完全民主化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础和条件;自决权是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必要条件;区域自治是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必要条件;在一切方面(语言、学校等)实行民族平等是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必要条件;工人的民族间团结的原则是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必要条件,等等。
他在1913年《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一文中,提出了一个完整的民族概念:“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
根据这一定义可概括出民族具有四个特征:
1.共同语言
共同语言是民族存在的一个必要条件,是民族统一性和继承性的重要反映之一。但是,每个民族都必须有共同的语言,却并非操同一种语言的人都属于同一个民族。
2.共同地域
共同地域是民族生存的自然环境,是民族形成的前提条件,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民族区别于氏族、部落组织的最主要特征是:以地域关系为基础的人们的共同体。
3.共同经济生活
共同经济生活是指民族内部人们的经济联系。这种内部的经济联系能把本民族的各个部分联系成为一个整体。它是民族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主要条件,所以是决定性的特征。
4.共同心理素质
共同心理素质是指一个民族生活在共同的环境里,在一定时期所形成的一种共同的心理状态。这个特征主要表现在共同的民族文化和民族习俗方面。这一特征一旦形成,就会在该民族以后发展与全部活动中成为一个最活跃、最有生命力的持久因素。它对维护民族整体、反抗外来侵略具有重要作用。
这四个特征是民族形成和发展的不可缺少的特征。
列宁和斯大林在同各种机会主义思潮的斗争中,在处理俄国民族问题的实践中,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有关民族问题的理论,制定了无产阶级的民族纲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比较成功地处理了俄国民族问题,指导了殖民地国家的民族解放运动,在缔造多民族的苏联国家的实践中,建立了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苏联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