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京族
解放后,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京族地区在1952年底先后建立了万尾、巫头、山心三个民族自治乡(后根据宪法规定撤消了自治乡的建制),1958年5月成立了东兴各族自治县,1979年1月改防城各族自治县,京族人民享受了当家作主的权利。同时,在1952年至1954年间,先后进行了土地改革和渔业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制度。接着,又逐步走向了合作化道路,于1956年基本完成了渔业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在1958年秋,建立了人民公社。1983年农村改革,施行土地承包制。近60年来,京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无论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渔业和农业生产都得到长足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极大的改善;民族干部茁壮成长,参加了自治县、公社和大队的领导班子;科学文化不断普及,人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现在,京族人民正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人民政权的建立和民族区域自治的实施防城县是我国唯一有京族聚居的区域。由于形势的需要,1949年5月防城县人民政府在十万大山革命游击根据地那梭镇宣告成立,它标志着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防城县已经有了人民自己的政权,为防城县的解放打下了基础。同年12月,防城县全境解放,县人民政府驻地搬至防城镇。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实施,京族地区人民政权建设不断完善,保证了京族人民在政治上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l95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的规定,中共防城县委在包括江平京族聚居区在内的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了民族区域自治工作。9月30日,在江平召开了越族(后改为京族,下同)人民代表大会,相继成立了巫头、山心、万尾三个京族自治乡。京族人民按照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自己的意愿选出了代表本民族行使自治权利的当家人。万尾和山心两个京族乡共选出委员l3人,其中京族委员就有7人,占全体委员的54%①(①本书编写组编:《防城各族自治县概况》,第64页,广西民族出版社,l986年版。)
万尾岛京族人李世友被推选为万尾京族自治乡的乡长,成为第一个代表京族人民行使政治权力的领头人。京族自治乡的成立,标志着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京族地区贯彻执行的开始。
1957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防城县划分为十万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和防城县两个县。根据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把原防城县管辖的大直区18个乡,大菜区的太平乡和滩营、西显、平旺、六用、那柏、菠萝根、垌美7个乡,划归钦北壮族自治县管辖。十万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管辖的行政区域包括:原十万山壮族瑶族自治区的l0个乡;那良区的13个乡;东兴区的9个乡(镇);江平区的9个乡(镇);大菜区的扶隆、那果两个乡;那梭区的大桥、平风、光明和稔稳4个乡等共47个乡(镇),县治东兴镇。其中江平区的巫头、万尾、山心等乡是京族主要的聚居区。划分出来的防城县管辖的行政区域包括:防城镇、冲仑区15个乡、企沙区ll个乡(镇)、江山区7个乡、那梭区l0个乡、大菜区l4个乡、滩营区3个乡,共60个乡(镇),县治防城镇。5月1日,经广东省合浦地委批准,成立十万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筹委会,两县分开办公。7月16日合浦地委批准成立中共十万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委员会。
1958年5月,国务院决定,将十万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更名,正式成立东兴各族自治县。东兴各族自治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于5月1-4日在东兴召开,出席会议l47人,特邀京族代表9人参加。中共广东省委等46个单位和越南的海宁省派来代表祝贺,国家民委发来贺电。大会依法选举正副县长和人民委员11人,其中京族李世友当选副县长。这是有史以来第一任京族县级领导人,是京族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又一重要标志。
由于国防安全的需要,l978年12月东兴各族自治县的县治又从东兴镇搬到了防城镇,县名改为防城各族自治县。县城搬迁和县名更改并不影响壮、瑶、京各民族自治权利的实施。
1993年5月,国务院同意撤销防城各族自治县,设立防城港市,撤县立市以后,防城各族自治县一分为三,即防城区、港口区和东兴市(县级),继续享受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待遇。
社会主义改造:1952年春,京族各村开始了土地改革运动,土改工作组通过访贫问苦,“三同”生活,召开诉苦大会等方式,很快发动群众.成立了贫农团,组织了农民协会,在同年年底完成了土地改革运动,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
1953年初,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京族地区又开始了渔业民主改革。通过四个阶段的工作,即动员宣传、启发教育、划分阶级、调整渔工与渔业地主的关系,完成了渔业民主改革,并在渔民原有互助习惯的基础上成立了一批互助组,为渔业合作社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1954年,京族三岛渔业、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开始,早在1952年,各村就开始试行互助组的工作,l954年底,互助组的合作化运动完成。1955年初,在互助组的基础上,各村开始组建初级合作社,到该年夏季,合作社广泛建立起来。1955年,全国掀起大办高级社的高潮,京族地区也卷入了这场运动之中,1956年底,高级社建成。
人民公社时期:1958年,京族各村开始了人民公社化的运动,这种在中国农村最高级的集体化运动,对京族的经济带来了极大的危害。l958年,京族三岛的民族自治乡撤销,并入江平公社。同时,开始了“三集中”,即将粮食、生猪及“三鸟”①(①京族群众对鸡、鸭、鹅的俗称)集中,办公共大食堂,取消一家一户的小灶。到后期,一个劳动力一餐饭只能供应二两粮食,粮食不够吃,很多人得了水肿病。1960年公社大食堂取消,但公社制度继续延续。l961年~l962年生产开始有所恢复。
1966年~l976年,全国进入了“文化大革命”时期,京族地区也受到了冲击和影响,当地江平镇上和各村的红卫兵到各村后,揪斗大队干部,夺权,将原来的大队干部看管起来,实行监管劳动,到l970年才逐渐恢复正常。此后,一直到1983年包产到户,山心村经济生产处于停滞阶段,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不高,生产活动以农业为主,粮食生产不能自给自足,每年还得由国家提供返销粮。
在此期间,京族三岛也开展了一些大型的集体工程,如1962年修建沿海大堤;l977年搞饮水灌溉工程,围海造田工程;l978年开始三通,即通水、通电、通路。这些工作,对京族以后的经济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改革开放后:1983年,京族地区开始推行“包产到户”的政策,农业和渔业同时开展,极大地提高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经济生产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多种经营方式也随即出现,运输业、海产养殖业开始出现。l989年,中越关系开始恢复正常化,边境贸易也开始起步,京族各村的产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渔业生产、海产品加工、边境贸易、旅游服务、运输等行业多头并进。京族群众的生活水平逐年提高,村里开始建盖钢筋水泥的西式洋楼,家用电器、摩托车、电话开始进入农户家庭,各家各户的存款数额在不断增加,截至2003年,巫头人均年收入达6800元,万尾达4550元,山心村为3100元(《当代中国的京族》第75页)。在村貌上已完全摆脱了人们习惯上对渔村的观念,小洋楼毗邻接次,水泥路通往各村各户,京族三岛已在经济与住房方面基本上实现了小康。
(第二节)传统社会组织的变迁
新中国建立后,京族社会制度发生了变化,其传统社会组织也发生了深刻变化。
首先,“翁村”领导下的民间事务委员会的建立,改变了京族传统社会组织的结构和运行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京族各村普遍建立了民间事务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正(副)“翁村”、“翁巫”、“翁祝”,本族民间会计、出纳,本族各生产队队长(村民小组组长)等组成。民间事务委员会由“翁村”领导,其职责是负责办理哈亭修建、筹办哈节及其他与哈亭有关的节庆事务。“翁古”虽仍保留,但已没有原来的族内重大事务决定权。族内与哈亭有关的重大事项,由民间事务委员会决定。因此,民间事务委员会实际上已取代了“翁古”的职权。同时,“翁村”、“翁古”的组成也发生了变化,“翁村”设正、副职,副“翁村”一至二人不等,不再设置“翁宽”和“翁记”,但有会计一人管理族内民间账簿。原来享有重大事务决定权的“翁古”由正、副村支书,本族村长,本族有名望、有贡献者,本族各生产队队长(村民小组组长),“翁巫”,“翁祝”和本族年龄80岁以上长者组成,“翁古”的组成更广泛灵活,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已取消了上、下等“老大”之分,所有“老大”权利一律平等,没有等级差别。
其次,“翁村”的职能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旧中国,“翁村”职能广泛,是维系京族正常的社会秩序的核心。新中国成立后,“翁村”原来所具有的大部分职能,如组织生产、筹办公益事业、维护社会治安等,归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和政府有关机关行使,“翁村”的职能仅限于管理族内各大小节庆,处理与哈亭有关的事务,亦即上述民间事务委员会的职能,“翁村”成为名副其实的“民间村长”。
再次,“翁村”的产生办法有所改变。虽然“翁村”仍由“翁古”推举产生,但“翁古”的构成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如本族有名望、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和本族各生产队队长(村民小组组长)的加入,扩大了“翁古”的社会基础,特别是各生产队(村民小组)还推荐不少年轻有文化、有见地的代表参加“翁村”的选举,使选举具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更能反映民意,更接近“民选”,打破了原先“上等老大”对“翁村”推举的垄断。新的社会制度消灭了等级差别,原来“翁村”所要求的严格的身份限制已不复存在。
总而言之,新中国成立后,京族传统的社会组织从结构、运行机制到社会职能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演变为具有更广泛社会基础、仅涉及与哈亭有关的本民族事物的纯民间的社会组织,其社会功能较前已大为淡化。
(第三节)京族的教育、科技、卫生、体育事业
(一)京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解放前,京族的教育极端落后,京族三岛上仅有2所小学堂,而且仅有少数富裕家庭的子弟可以上学,据《当代中国的京族》统计,到1949年秋,京族总人口3308人,仅有大学生1人,中学文化程度5人,小学文化程度179人,仅占总人口的5。4%,京族三岛也因此被称为“瞎子岛”。(《当代中国的京族》221页)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京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各项政策的落实及完善,京族的教育事业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从1950年开始,政府根据“关于恢复和整顿原有学校的工作要点”精神,先后在万尾、山心、巫头、潭吉、红坎等京族聚居地区接收、改造、扩建和新建了6所全日制小学,先后改造或建立了万尾小学、山心小学、江平小学、巫头小学、潭吉初级小学、红坎初级小学等。1952年以前,京族地区各学校的教育经费仍然由校产田租供给,1952年土地改革完成后,经费改由国家财政拨款,对家庭比较困难的京族学生实行减免书费,并每学期发一套服装。
学校数量及在校学生增加后,教师显得严重不足,为此,政府采取对旧有教师加以改造后留用的办法,组织旧有教师到夜大、夜校、星期学校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及教学能力。同时,积极培养新型教师,把有一定文化基础的京族青年先后送往桂林民族师范、桂西民族师范学校学习,费用全部由政府负担。在此基础上,建立教工工会,组织各校之间开展文艺、体育、教学等项交流活动,相互交流经验,共同提高教育质量。
从1956年开始,经过政治上的反右斗争、“大跃进”、“人民公社”、“文化大革命”等一系列政治运动,整个中国的教育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京族地区也不例外。
1957年的反右斗争和1958年的“大跃进”与人民公社运动,使“左”的错误严重泛滥,并影响到教育问题上,盲目讲求规模,忽视教学质量,在内容上,重政治、德育,轻视文化课等。在大跃进年代,京族地区的基础教育、成人教育从规模上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从1961年到1964年,政府拨款,扩建了万尾、山心、巫头、江平中心学校等小学和江平中学,入学人数不断增加。
此外,京族地区的各公社和大队还相继建立了农业中学和渔业中学。农业中学和渔业中学坚持半耕、半渔、半读的原则,农忙时归队生产,农闲时学习兼顾劳动,课程有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农业生产知识、珠算、历史、地理等,除了学习文化知识外,还参加炼钢铁、搞丰产试验田、办小工厂等生产实践活动。农业中学和渔业中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促进京族地区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作用。但由于中央提出的“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强调德育而忽视智育的偏见,尤其是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形势下,教育部门内部的极左思潮逐步泛滥,使得学校中的社会活动、政治运动频繁发起,生产劳动超过甚至取代了课堂学习,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加上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得不到全面落实,伤害了教师的自尊心,压抑了教师的积极性,影响了教育质量。
1966年至1976年是“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京族地区各校成立了“战斗队”,学校以“阶级斗争为主课”,以“反修防修”为德育要求,对原有教材斥之为“封、资、修黑货”而进行删、改、补,将文化知识课改为“语录课”,音乐课专唱“语录歌”,美术被视为资产阶级的东西而被取消。抽“走资派”、扫“牛鬼蛇神”、打“反革命分子”、批“白专道路和资产阶级学术权威”等政治运动充斥学校。以农村、农场为课堂,让学生回生产队劳动,让教师落户生产队,与社员一起劳动挣工分,教学秩序陷于瘫痪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