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资委2007年5月25日发布的《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8号),财务预算是指企业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战略规划,对预算年度内企业各类经济资源和经营行为合理预计、测算并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的活动。
(1)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由以下部分构成:
①年度财务预算报表;
②年度财务预算编制说明;
③其他相关材料。
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报表重点反映以下内容:
①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规模、质量及结构;
②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实现的经营成果及利润分配情况;
③企业预算年度内为组织经营、投资、筹资活动预计发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
④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达到的生产、销售或者营业规模及其带来的各项收入、发生的各项成本和费用;
⑤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发生的产权并购、长短期投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及资金来源;
⑥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对外筹资的总体规模与分布结构。
(2)企业采用合并口径编制财务预算报表
企业应当采用合并口径编制财务预算报表,合并范围应当包括:
①境内外子企业;
②所属各类事业单位;
③各类基建项目或者基建财务;
④按照规定执行金融会计制度的子企业;
⑤所属独立核算的其他经济组织。
(3)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报表编制说明
企业应当对年度财务预算报表编制及财务预算管理有关情况进行分析说明。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编制说明应当反映以下内容:
①预算编制工作组织情况;
②预算年度内生产经营主要预算指标分析说明;
③预算编制基础、基本假设及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估计;
④预算执行保障措施以及可能影响预算指标事项说明;
⑤其他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