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联系人日常监督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①草拟日常监督计划。参考以前年度监督检查情况和企业年度工作报告等资料,起草日常监督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及重点。
②承担与企业的日常联系。建立与企业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联系渠道,承担监事会在企业组织的座谈会、调研、谈话等的联络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传递企业报送的文件资料和会议通知,协调监事会在企业工作期间的行政保障等工作。
③列席企业会议。受监事会主席指派,列席企业有关会议,了解企业重大决策事项,关注决策机制和决策行为,跟踪决策执行情况。重点联系人列席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未列席的会议要查阅会议纪要,会议情况及议定的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④搜集、分析企业财务信息。及时获取企业财务快报、月度报表、财务分析及审计等相关资料,分析重要报表项目及主要指标增减变动、重大异常变化及其原因,对有关重大事项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并揭示企业财务风险。
⑤搜集、分析企业管理信息。查阅企业经营管理有关资料,搜集分析与企业相关的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状况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关注企业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重大事项,以及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揭示企业存在的问题。
⑥关注企业重大事项。发挥现场监督的特点和优势,加强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督,随时掌握企业动态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重要子企业也应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如遇重大问题或急需检查的事项,及时建议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检查。
⑦撰写监督工作日志。及时记录日常监督工作事项,反映检查工作轨迹。
(2)重点联系人集中检查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①草拟集中检查方案。根据日常监督情况,结合企业向监事会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综合分析企业总体运营情况,参考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业内审的审计结果,起草集中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范围、检查重点、工作进度及人员分工。
②参加集中检查工作。按照分工,承担具体检查任务,随时了解检查整体进展情况,结合实际,提出对集中检查方案进行调整的建议。
③承担与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业内审部门的联系。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计划及方案,跟踪了解其工作进展以及监事会关注的重点事项的审计情况。加强与企业内审部门的沟通,了解内审工作情况,关注审计发现的重要事项。
④汇总检查结果。及时归集、分析监督检查工作底稿及工作小结等相关资料,研究讨论未确定事项和问题,为进一步深入检查或撰写监督检查报告做准备。
(3)重点联系人工作报告制度
①及时通报情况。对企业重大事项灵敏有效地做出反应,及时汇报监督检查中了解掌握的企业重要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实现办事处内部信息共享。
②定期报告工作。对日常监督中搜集和掌握的企业信息资料和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形成季度工作报告,提交办事处。有条件的办事处可建立月度报告制度。季度(月度)报告应包括:重点联系人工作情况、企业运行情况、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以及相关工作建议。
③参加季度例会。会前准备好季度工作报告等相关资料,会上应主要对重点联系企业情况做专题汇报。认真分析研究其他重点联系人提交的季度工作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
④起草专项报告和情况报告。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可能危及国有资产安全的经营行为、重大决策不合规、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风险及其他紧急情况,应建议提交专项报告,并承担起草工作。不构成专项报告内容但为出资人所关心的企业重大经营管理问题,应建议提交情况报告,并承担起草工作。
⑤起草监督检查报告。综合日常监督和集中检查情况,按照办事处分工,根据《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编报办法(试行)》起草或参与起草监督检查报告。
⑥起草与企业交换意见提纲。根据监事会与企业交换意见的相关规定,起草与企业交换意见提纲,参加与企业交换意见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