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江苏省国资委成立以来,切实履行出资人监督职责,积极探索符合江苏省特点的外派监事会工作模式,较好地实现了“三转变三结合”,有力促进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从以事后监督为主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相结合
1.健全日常监督工作机制。一是重点联系人制度。每个监事会派驻4~5家企业,每家派驻企业由两名专职监事作为重点联系人。重点联系人实行AB角工作制,具体承担监事会与企业的日常联系、搜集分析企业信息、列席企业有关会议等职责。二是财务分析制度。专职监事每个月都要在搜集会计报表和有关重大事项资料的基础上,对企业当月的大额资金流向及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并提出风险防范点和异常点;监事会每个季度都要向省国资委报送一份派驻企业季度经营财务分析报告,遇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三是联网监控制度。监事会在日常监督检查中,通过实现派驻企业集团公司的财务系统与监事会电脑联网,实时查看企业会计账簿和记账凭证,跟踪其大额资金流向、重要财务事项处理等动态情况,预防和提醒企业会计差错,帮助企业提高财务会计核算水平,实现对企业的实时监督、动态监督。四是信息沟通制度。监事会及时将日常监督中掌握的企业有关情况,通过《监事会信息》、《调研报告》等形式上报国资委领导;对日常监管中发现企业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问题,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
2.改进年度监督检查方式。一是积极探索分类监督。针对监事会人手少、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改变过去每年都对所有派驻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的做法,由监事会根据企业实际,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分别确定检查重点开展年度监督检查,形成《年度监督检查报告》。二是运用计算机辅助查账。在年度监督检查中,监事会改变过去纯粹手工查账的做法,运用“审计软件”辅助查账,实现了传统的手工查账向使用计算机查账的大步跨越。近两年来,监事会都是独立开展年度监督检查,审计软件所具有的采集、查询、统计、汇总等功能,为监事会在监督检查中及时发现疑点线索,锁定检查重点,拓展检查深度,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较好地体现了检查的灵敏性和高效率。2005年以来,监事会完成年度监督检查报告的时间由8月份提前至5月份,检查报告质量也逐年提高。三是跟踪监督企业整改情况。改变过去只检查企业当年度经营财务管理状况的做法,把企业落实整改监事会上年度检查发现问题的情况,作为监事会年度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从监督为主转变为监督与服务相结合
1.健全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运用机制。省国资委认真抓好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中反映情况的处理、落实与反馈,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运用机制,促进企业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管理水平。(1)提出分类处理意见。省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对监事会监督报告认真进行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对企业在经营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产权管理、对外担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风险,由省国资委相关处室进行跟踪,督促企业整改;对企业存在的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和经济问题疑点,由省国资委纪委进一步核实。(2)落实三项联动措施。一是由监事会向企业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具体指出存在问题,分别与企业董事会交换意见,要求企业认真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二是省国资委分别向检查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在一个月内向省国资委报整改方案,半年内报初步整改结果。三是由监事会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3)建立整改情况台账。监督会工作处在接到企业整改方案之日起,就进行整改情况的分类登记,认真做好“三对照三检查”:对照省国资委要求整改的问题,检查企业的《整改方案》是如何制订的;对照企业《整改结果》的内容,检查各项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照上年度整改台账记录,检查企业整改中是否留有“死角”。
2.积极探索服务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按照省国资委提出的以促进发展为主线、以服务基层和企业为本位的指导思想,监事会转变监督理念,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完善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在抓好监督检查的同时,根据派驻企业特点,积极探索服务企业发展的途径和方法。一是促进企业理清发展思路。监事会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帮助企业总结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查找制约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性问题,提出加快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供企业参考,受到派驻企业的欢迎和好评。二是促进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各监事会有选择性地对企业重大经营投资项目进行跟踪调查,深入了解有关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论证、决策调整和项目执行等情况,及时发现和提醒企业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避免企业发生重大损失。三是促进企业健全内控机制。积极推动企业健全子公司监事会,加强对子公司监事会的业务指导,促进集团公司增强对子公司的管控力。结合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建议,帮助企业健全内控机制,提高内控工作水平。
(三)从监事会监督转变为监事会监督与委机关相关处室、企业内部监督相结合
1.积极探索“三位一体”监督模式。2006年起,江苏省国资委党委积极探索外派监事会工作、党风廉政巡视工作、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省国资委党委以外派监事会为主体,成立省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巡视组,由监事会主席担任巡视组组长,专职监事和省国资委机关有关同志担任组员。由于监事会全程参与省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工作,既拓宽了监事会信息沟通的渠道,延伸了工作触角,又使巡视和纪检工作有了很好的抓手。
2.建立健全省国资委内沟通协调机制。省国资委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各处室与监事会工作沟通的通知》,要求机关各处室密切配合监事会,做好与监事会的文件传递、信息反馈、工作协调等工作,凡涉及与监事会监管有关的企业重大事项、领导班子考核调整等,均要告知监事会,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3.努力形成监事会监督与企业内部监督的工作合力。省国资委制订了《关于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列席企业有关会议的制度,建立重大事项沟通制度,支持职工监事履行工作职责,与监事会共同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监事会在日常监管中,十分重视加强与派驻企业集团财务、审计、投资等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重大情况,交换有关意见,共同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