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或按疗程服药治疗,这是根据疾病的发生和发展而制定的治疗计划。而有些人长期服用一种药后,觉得效果不很好,于是突然停止用药。其实这是很不对的,这样做只会促使旧病复发或加重病情,甚至还会出现原来疾病所没有的症状,这就是“戒断症状”。因而,在长期服药时,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切忌滥用,同时也不能随便停药。
1.抗癫痫药物如扑痫酮、苯妥英钠等,一般需持续服用3~5年,才能控制症状,防止其发作。若突然停药,会引起癫痫大发作,或出现持续癫痫状态。这类药物的过渡时期不得少于一年。
2.抗精神病药物如氟奋乃静、氟哌嗪等,需连续服用2年才能巩固疗效,这类药极易产生依赖性,故应缓慢地减少用药量,否则就会出现失眠、头痛、恶心、呕吐等停药症状。
3.降压药如可乐宁,若突然停用,会使血中儿茶酚胺浓度增加,造成血压突升、心跳加快等症状,有时还会出现“反跳性”高血压危象。其他如催眠药、抗抑郁药、抗震颤麻痹药、激素等长期服用的药,若突然停止使用,均会产生一些“戒断症状”。
因此,停服长期药时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停药,不能自作主张,否则对自己的身体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