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算起,我国证券市场已有17年的历史。回顾十几年的历程,我国的证券市场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首先,证券市场为我国经济发展和企业的规模扩张募集了大量资金。十几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为国营企业募集资金超过两万多亿元,拓展了社会资金转化为投资的渠道,提高了直接融资比例,优化了企业资本结构,推动了我国银行体制和财政体制的改革,为我国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做出了应有贡献;其次,我国证券市场促进了人们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的转变。截至2007年底我国证券市场的开户人数超过了1亿户,证券投资已成为人们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市场已成为促进改革开放、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第三,证券市场促进了我国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为转变国有企业经营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绩效做出了贡献。据统计,上市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绩效普遍高于其它国有企业。2006年以来,随着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国神华和中国石油等大型企业的上市,证券市场在经济中的地位更加重要。第四,证券市场为我国投资者开辟了多元化投资渠道,为人们规避市场风险、寻找投资机会提供了金融工具。截至2007年底,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仅股票市值达到30万亿人民币,超过我国GDP总量。证券市场不仅促进了我国财富的增长,也促进了金融工具的创新和社会的进步。此外,我国证券市场在吸引国际投资、扩大对外开放、分流储蓄资金、增加社会收入等方面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尽管我国证券市场在募集资金、国企改革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另一方面,在价值发现、资源配置、分散风险、财富效应与投资效应等方面的作用并不明显,具体表现在:
第一,晴雨表功能缺失。证券价格背离内在价值,证券市场走势与宏观经济运行之间的关联性不强。
第二,投资功能缺失。表现是证券投资收益不成“正态分布”,大部分投资者不能获得平均的期望利润,且收益和风险不对称,投资者不能获得相应的“风险溢价”。
第三,公司治理功能缺失。证券市场对上市公司缺乏应有的约束功能,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企业法人总是最大限度的扩大企业规模,他们并不在乎投资与收益的关系,甚至在项目的净现值小于零的情况下也进行投资。
第四,投机现象严重。投资者大都不关心来自于上市公司的红利分配,偏好“股权分红”,希望从中获得超常的资本得利,当投资者预期一旦得不到证实,股票价格就大幅度波动。
第五,融资功能过度发挥,但无“投资效应”。证券市场的投资效应指公司证券价格高于公司价值时的投资动机,而我国的上市公司在任何时候都具有投资冲动,证券市场的投资效应得不到体现。
第六,“财富效应”不明显。尽管我国证券市场经历了1996年和2006年两次比较大的“牛市”行情,但从我国市场运行的整个周期看,并考虑到投资成本和资金机会成本,投资者并没有从证券市场获得应有财富增值。
第七,证券市场价格不遵循“随机游走”规律,或者说市场往往被操纵。表现是某些投资者凭借资本、信息优势可以操纵市场,能够以较低的风险获得较高的收益;但另一方面,大部分投资者却要承担较高的市场风险。
金融理论认为在信息充分的条件下,投资者能够对企业价值做出客观的评价,股票价格是衡量企业经营水平的尺度。优质的上市公司,其股票价格就高,社会资本也就会向这些公司集中;同时,优质的企业又能创造相应的价值,投资者从中得到满意的回报。这种以价值发现功能为基础的市场机制运行的结果,优化了资源配置,增加了投资者的财富,促进了经济增长,从而使证券市场具有了以价值发现为基础的一系列经济功能。但从我国证券市场运行的情况看,其功能特征却不一样。
为什么被金融理论所认同,并被西方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所实证的证券市场功能特征在我国却发生了变化呢?
行为金融学从人的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的角度进行了解释。该理论认为,主流经济学“理性人”的分析方法脱离现实,它不能有效解释人们的投资行为。由于投资者不具有完全理性,其投资行为不具有主流经济学所描述的规范而标准的特征,而是受到情感、直觉和冲动等心理因素的影响。因此,证券市场存在“羊群效应”等非理性现象,导致证券价格背离其价值。投资者的这种追涨杀跌行为使决定证券价格的内在因素被忽略,一些企业尽管没有投资价值(资源配置效率低),但其股票只要被“庄家”控制,其价格就会被“炒高”。
行为金融理论从人的情感、直觉、冲动等心理因素出发,运用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博弈理论等分析方法来研究投资者行为。新古典经济学的均衡理论用“理性人”以及效用最大化来解释证券市场中人们的投资行为。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后者用“理性”来说明人们的行为,前者用非理性的“心理因素”来说明人们的行为。尽管行为金融学通过信息和心理方面的特征解释了证券价格波动的原因,但对于我国证券市场功能失衡的原因却没有足够的说服力。根据行为金融理论,市场脱离贝叶斯均衡的原因在于“噪声交易者”的非理性行为所致。“噪声交易者”的行为并非脱离了均衡理论所描述的贝叶斯理性,而是由于心理及信息方面的原因,使投资者的活动脱离了股票的价值区域。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蒙所说,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只具有有限理性。由于人们受到知识与信息的限制,难以预测到各种可能的结果,而且人们的价值观和周围人的言行也会影响投资人的决策。但行为金融学所假定的投资者在投资中存在“非理性”是指源于信息不对称和投资者认知能力的局限性而引起的“有限理性”,其动机仍然在于获得收益的最大化。而且,非理性因素不可能无限制的脱离理性因素,最终还是受到“理性”的制约,即证券价格由于信息和心理方面的原因会脱离其内在价值,但随着信息的扩散,投资者在“理性”预期的驱动下会逐步更新对市场判断的主观概率,纠正错误预期,使证券价格回归价值。如日本、美国等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证券市场运行都说明了这一点。因此,尽管行为金融理论通过信息和心理方面的特征说明了证券价格波动的原因,但行为金融的分析方法并没有脱离主流经济学的分析框架,或者说,行为金融理论并不排斥主流经济理论,它只是修正主流经济学关于完全信息和完全理性的假设,引入了心理分析方法,对均衡理论进行了拓展。正如贝纳西所说:“非瓦尔拉斯方法并不是反瓦尔拉斯,相反,它只是在更为一般的假设条件下运用瓦尔拉斯理论中成功的方法”。实际上,行为金融理论通过信息和心理方面的特征说明了证券价格波动的原因,但却不能完全用来解释我国证券市场的功能不能有效发挥问题。
股权分置改革以前,我国理论界普遍认为,股权分置是我国证券市场功能缺失的罪魁祸首。2005年7月,我国实施了证券市场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股权分置改革。这一制度创新改变了我国证券市场长期低迷态势。因此,股权分置改革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扬。诸如:股权分置改革使“中国股市已不再是一个投机性和赌博市场,资本市场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是“资本市场的战略出现转型”,“使得所有股东有了统一利益基础和目标”、“价值功能在恢复”、“公司股东利益实现机制正由内部博弈转向市场博弈”等等。的确,股权分置是阻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最大障碍,股权分置的改革为我国证券市场的良性循环打下了基础。
但是,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以后,我国证券市场过度投机问题仍然存在。首先,我们看市场的波动。股权分置改革后,上证指数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从不到1000点上升到6100余点,这既不能从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中找到答案,也不能从股权分置改革中找到足够的理由。其次看个股的波动。2006年以来,大多数股票价格翻了几番,有些证券股票的价格更番了十几番,甚至几十番。股改中创新出的权证本来是为了分散风险,减少投资中的不确定性,但实际上权证上市后,其价格大幅波动,落差达到几十倍以上,价格远远背离价值。第三,A股的价格远远高于H股价格的事实得不到合理的解释。
那么,我国证券市场功能不完善又如何解释呢?
我国证券市场之所以存在功能障碍,原因并不在于金融理论所描述的市场微观结构或者市场交易机制有问题,也不在于行为金融理论所描述的投资者心理障碍;我国学者强调的股权分置只是其中的一个子因素,根本原因在于我国证券市场不具备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的制度前提。因为证券市场往往被看成是市场机制运作的典范,代表市场机制运行的理想状态,只有具备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场参与者在效用最大化的条件下,依据一定的规则自由地进出市场,才能达到证券市场的均衡,实现帕累托效率。这种自由的竞争规则是证券市场功能有效发挥的前提。我国证券市场正是在这些条件没有满足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在缺乏制度保障的前提下,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从而导致了我国证券市场功能不健全。因此,进一步研究中国证券市场主体行为及其决定市场主体行为的市场制度对建立功能完善的证券市场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