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春召开的机电部座谈会上,沈阳电缆厂厂长第一次喊出了陷入“三角债”的呼声,反映了当时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境况。这位厂长说,国内十大电缆厂已停产一年。外面欠该厂的1.19亿元债款,收不回来;该厂欠其他企业的债达5400万元,也无法偿还。由于没钱买原料,该厂所购陇海线2221吨导线、购秦山核电站365吨配套导线都因付不了款而交不了货。他焦急地说:“现在你欠我,我欠你,互相就要拖死。”
这种“三角债”的怪圈也困扰着其他不少大中型企业。鞍钢经理李华忠,眼见高炉停火,职工工资无法开支,拖欠沈阳电缆厂的300万元都还不起,竟然难过得哭了。大庆油田、辽阳石化总厂和吉林石化总厂也因“三角债”而减产。至1990年末,国有大中型企业“三角债”仍然很严重,亏损面为35%,亏损额比1989年同期增加1.04倍。一般每年年底,机械、电子、辽宁地区大中型企业,下年定货达80—90%,而1990年底却仅达20—30%。鞍钢仅欠税一项就达16.8亿元。辽宁省“三角债”高达253亿元,省外净欠40亿元。仅至1990年6月,全国用户欠统配煤矿煤款高达77.4亿元;部直属电力企业欠收电费436亿元。
“三角债”严重束缚了企业的正常发展。“七五”末期,鞍钢负债余额28.2亿元,武钢负债余额为15.8亿元。1990年,鞍钢实现利税19.4亿元,但当年应上交的利税是21亿元,“八五”期间不上新项目,仅满足现有设备改造配套和矿山投资,就有38亿元的资金缺口。武钢要完成国家批准的“八五”改造计划,也有资金缺口28.6亿元。这样,企业的留利额还不够还债,失去了发展的活力,处于严峻的局面。
形成“三角债”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固定资产投资缺口,造成对生产企业贷款和施工企业工程款的拖欠。至1990年8月为止,固定资产投资被拖欠的项目达一万多个,拖欠款额达400亿元。这个缺口主要来自超概算、超计划规模建设,大量“钓鱼”项目,自筹资金不落实。第二,企业亏损,支付能力大大削弱,形成大量拖欠。1990年预算内国有工业企业等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达578亿元。据工商银行对10580户企业调查,企业各种潜亏相当于帐面亏损的17倍。这是形成拖欠的原因。第三,产成品积压,无流通资金。据统计,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超正常库存700亿元。第四,商品交易秩序紊乱,结算纪律松弛,信用观念淡薄。有些人信奉“拖欠有理,拖欠出效益”。
“三角债”的问题并非是不可解决的。自1990年初开始,国务院组织各方面力量,统一领导部署清理“三角债”的工作。这次全国范围的、从固定资产项目拖欠源头进行的清理,成效显著。截止本年底,国家银行贷款注入306亿元,地方和企业自筹24亿元,共清理“三角债”1359亿元,超额实现了原计划全年清理1000亿元的目标,取得了投入1元资金清理4.4元的效果。
全国国有大中型企业11555个,占工业企业总户数的11%,但拥有固定资产占78.5%,职工人数占61.3%,工业总产值占72.3%,上交利税占80.3%,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中坚力量。通过清理“三角债”,它们增加了活力。当然,清理“三角债”工作要再接再厉,防止前清后欠,防止新的产品积压,强化结算纪律和商品交易秩序。
(刘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