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国民整体收入水平得到了提高,但是东西部地区差距不仅没有减小,反而逐步拉大。据统计:1992年全国农民人均收入为784元,而东部地区农民人均1002元,西部为605元,东部是西部地区的1—7倍,收入差距已从1980年的58元扩大到1992年的960元;1978年,东部与西部人均收入比值为1.3:1,1992年则提高到1.84:1;1991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最高的上海为6675元,是贵州省的7.5倍。
东西部地区差距一时难以消除,原因在于:
第一,西部在很多方面先天不足。西部地区虽然地域辽阔,资源丰富,但人口稀少,科技文化落后、交通通讯不便、经济基础差。而东部则在人才、科技水平、经济基础、交通等方面有比较优越的条件。
第二,东西部差距一时难以消除与我国经济发展战略有关。改革开放以来,根据我国国情,在几次战略部署中采取了有利于东部发展的方针,充分发挥东部自身优势。历史的经验使我们认识到,我国地区情况不同,各区不可能在经济上同步发展,必须有先有后,从而找到了让东部先富起来带动西部的“梯度开发战略”,地区经济发展和布局重点从内陆转向东部沿海。从基本建设投资看,沿海地区在全国基建投资中的比例,在1979年后达到42.2%,到“七五”时期为51.7%,超过了中西部投资比重之和;加之财说、信贷、外资外汇价格等优惠政策·东部自然获得了超前效益。
东西部差距的存在直接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只有不断缩小这种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才是我们的目标。为达到这个目标,需要做到:
首先,我们要进一步加快东部改革步伐,争取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为贫富差距最终解决创造条件。自从我们实施“不平衡推进战略”以来,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大大高于世界平均的2.8%的速度;也明显高于改革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速度。同时,东部改革的成功也促进了西部思想观念的更新,为西部发展提供了资金、技术、人力、信息等方面的帮助,创造了充足的致富机会和条件,从而全面促进西部经济的发展。从1953—1979年,西部地区国民收入年增长5.75%,而改革后1979—1988年则增长9.12%,这正是东部加速发展给西部带来的效益。等到东部发展充分及国家政策倾斜时,西部更会很快缩短现有的差距,走向共同富裕。
其次,国家要逐步完善个人收入调节税和财产累进税,通过适当的税收调节来控制两极分化,以防滋生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
再次,东部地区在实现经济腾飞后,应采取适当形式把经济活力注入西部地区。如向内地投资,搞共同开发等,实行优势互补,互助互利,带动内地发展,这应作为一个重要问题研究并逐步形成具体措施办法。
更重要的是,西部落后地区不能光是等靠国家政策倾斜,应自力更生,利用本地优势,积极创造条件,发展经济。可广泛采取“内联外引”、“重点突破”、“横向联合”等方式迅速实现效益。也可选择西部地区若干条件相对较好的城镇建立“西部特区”,实行区域优惠,带动整个地区经济的发展。
(吴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