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是人类的巨大自然资源,是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发达的林业,是国家富足、民族昌盛和社会文明的标志。
我国森林资源面积为18.7亿亩,占国土面积的12.9%,居世界第5位,但中国人均森林面积却列为第120位。从人均占有水平来说,是个少林的国家之一,而且森林资源分布不均,主要分布在交通不便的深山和边疆地区,使森林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十分不便。具体来看,主要分布在以下三个地区:
第一,东北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林区。这里是我国以松树、云杉、桦树为主的最大天然林区,集中了全国林木蓄积量的1/3以上,是我国目前最大的林木采伐区。森林采伐、集运、制材等机械化程度都比较高。但由于采伐和造林失调,本地区地理位置偏北,热量条件较差,林木生长期长,森林更新较慢,加上森林火灾的原因,使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逐年减少,森林覆盖率迅速下降。
第二,西南林区。主要包括横断山区、藏东南山地和滇南各林区。该地区地形复杂,地势起伏大,植物呈垂直变化,从寒温带到热带的树种几乎都能生长,是我国树种最丰富的地区,林木蓄积量占全国的1/4,是我国第二大天然林区。但因林区分布边远,交通不便,采运困难,管理不便,也造成林木的严重浪费。
第三,南方林区。主要包括秦岭、淮河以南,云贵高原以东的广大地区,林地集中在武夷山、南岭、赣闽粤丘陵地带、西江林场等地区,是我国以人工林为主的林区。
我国森林资源不多,但是火灾却较为严重,特别是气候干旱的年份。在这些自然和社会情况复杂、交通不便的边远林区,从50—70年代,全国平均每年森林火灾的发生次数为1600次,烧林面积为百万公顷,火灾损失率为8%左右。与世界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损失率为它们的两倍。特别是1987年大兴安岭林区发生的“5.6”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林地面积为87万亩,受害林木蓄积量为3960万立方米,直接经济损失达4亿元,烧死211人,烧伤247人,受灾5万余人,耗用扑火费用1亿元,加上森林资源的损失,这次火灾的总损失在10亿元以上。
我国的森林火灾95%以上是人为火源引起的,自然火源(雷击起火)约占5%,主要发生在大兴安岭林区。林火发生的季节,在北方林区是春季3—6月和秋季9—11月,南方林区则是在冬季1—2月。森林火灾的统计表明,南方的森林火灾次数多,约占全国森林火灾总数的40%,而烧林面积较少,只占全国烧林面积的15%。北方林区火灾次数虽少,由于干枯期长,森林和草地毗连,容易形成大的森林火灾。比如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火灾次数仅占全国的2%,而烧林面积却占全国烧林总面积的50%以上。位处两省区的大兴安岭林区,从1966—1986年,共发生森林大火73起,占全国同期森林大火的80%,1987年的“5.6”特大火灾更是造成了空前的灾难。再加上我国森林资源多在边远地区,人烟稀少,火警监测手段落后,火情发现晚,防火、扑火力量不足,森林火灾的压力很大。因此,向森林火灾作斗争,成为保护我国有限的森林资源的最迫切的任务。
按照国家林业部规划的目标,到本世纪末要使我国森林火灾的受害面积稳定地控制在1—2%,应针对我国森林的分布状况,作好如下几项工作:
首先,要深入备边远林区,建立强有力的防火机构、管理办法和专业防火、扑火队伍。
第二,要保证每年的森林防火投资,增强道路网、通信网、瞭望监测网、气象网的建设。
第三,要用行政措施和法律手段来严格管理林区火源。
第四,要提高科学技术水平,用先进技术装备来提高防火、扑火的工作效益,降低森林火灾的损害率。
虽然森林火灾不是能够完全杜绝的,但是随着林火管理的加强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森林火灾的损失是能够明显下降的。如1986年和1987年,我国森林火灾相当严重,但在1987年大兴安岭“5.6”特大森林大火之后,由于对森林防火工作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加强,1988、1989年连续两年,全国林火损失大都小于1%,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
(张青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