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一个基督教徒有时候会忘记《圣经》的一些断言:“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我在试图解释《圣经》文本的这类断言时,差点输掉了总统竞选,尽管现在看来它似乎只是一个有趣的巧合。1976年,我竞选总统时的一次经历,使我终生难忘。当时,《花花公子》杂志的记者问我是否自我感觉是基督教徒而比别人更优越,我引用了耶稣“登山训众”里的话,大意是耶稣拒绝区分谋杀过人和心存仇恨的人,拒绝区分通奸者和对女人有淫荡之心的人。我否认有过通奸,但承认我对所认识的一些女子有色欲。公众对我的讲话的反应让我大吃一惊。我的“色欲”,骤然引起我的政治对手和著名的教会领导人疾风暴雨般的批评。一周以内,我在民意测验中失去了10个点的支持率。
如前所述,原教旨主义者一个有趣的特征就是在一两个涉及感情的问题上有着着魔般的反应,就像某些宗教派别为同性恋问题所困扰一样。许多虔诚的礼拜者尊重同性恋者,但拒绝给这种性关系赐于宗教祝福;另一些宗教团体则把同性恋者作为大肆诋毁的对象。例如,南方浸礼会领导人就把同性恋置于背离基督教信仰的重大问题之首,而他们对基督教信仰的定义日趋狭隘、僵化。
他们做出了一个令人尤为不安的断言:艾滋病是上帝对罪人的惩罚,他们犯了罪,理应受此惩罚。实际上,耶稣也碰到过麻风病人。这些人被视为罪人,受到上帝的谴责,并会给邻居传染疾病。耶稣给我们树立了榜样,他走到他们中间,给他们爱,给他们治病,宽恕他们。公众对同性恋人的谴责和嘲讽得到少数几个善于蛊惑民心的宗教领袖的推波助澜,而政界对歧视的接受,印证并加剧了歧视同性恋现象。
我记得“9.11”世贸大楼遭受恐怖袭击之后,杰里·法维儿在《700俱乐部》电视节目中说:“我真的相信,异教徒、堕胎者、女权主义者、搞同性恋并极力倡导这种生活方式的人……我用手指着他们的脸,说:‘你们是恐怖袭击的帮凶。’”《700俱乐部》的主持人帕特·罗伯逊立刻附和,表示赞同。
其他较为温和的基督教徒和教派也在同性恋问题上争论不休,但很少对同性恋人进行人身攻击,或把他们排除在基督教祝福之外。他们的争论仅仅局限在教会该不该任命同性恋者为牧师,该不该为同性恋人举行宗教婚礼仪式这样的问题上。
耶稣严格地界定了背离完美生活的诸多行为,提醒人们注意,但不包括同性恋。尽管如此,圣保罗还是把同性恋行为列入他所担心的一长串事情的名单之中,但他总是小心谨慎,用教诲的方式告诫人,而不是谴责人。基督教徒都知道,圣保罗不断地强调,我们所有的人都有罪,罪的代价乃是死,但是通过信耶稣,我们就能全面获得救赎。
我心目中的基督教英雄之一,是南方浸礼会最后一位观点温和的会长吉米·艾伦博士。他的家人深受艾滋病的折磨,而浸礼会会众则将感染艾滋病的艾伦家族成员拒之门外,拒绝他们做教友。艾伦说:“我们的问题不是如何界定罪恶,而是如何理解宽容……如果我们真正爱一个人,我们就能够面对他或她的背经离道行为……”他补充道:“我们难以做到的是,恨罪但爱有罪的人。说实话,《圣经》的这个既恨又爱的平衡观点不一定能得到同性恋社团的广泛赞同,也不一定能得到‘异性恋’社团的广泛接受。但是,随着我们学会耶稣圣灵的爱,我们会听到上帝的嘉许:‘做的好!善良、忠诚的仆人。’”
在我看来,关于同性恋者的宗教身份问题的争论,各个基督教派是无望彻底达成谅了,但这个问题不应该成为我们之间的楔子,或者成为我们国家在政治领域分裂的理由。实际上,政党在这个问题上几乎没有意见分歧了。2004年,两位总统候选人都反对同性恋婚姻,但却同意在法律上认可同性恋人的结合,以保证他们享有同等的公民权。然而,在总统竞选中,这个不是问题的问题被几个精明而善于蛊惑民心的政客推到总统竞选的前沿阵地,引起激烈的辩论。他们提议修订美国宪法,界定婚姻。他们知道这在政治上是行不通的,但可以引起道德价值观的情绪化争论。
既然基督元年和更早的古代对通奸的惩罚是死亡,既然耶稣本人强烈谴责通奸和离婚,带有圣经验证意义的宪法修正案或许应该这样措词:“通奸和离婚应该受到谴责,婚姻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法律和精神上的结合,直到死亡使其分开。”显然,大多数美国人宽恕离婚,并且认为同性恋人之间的性行为是可以接受的,那么,宪法修正就大可不必了。
我们都非常看重家庭的价值和婚姻的稳定。我上大学前,不认识一个离婚的人,但是现在,离婚的普遍程度令人吃惊。在美国成年人中,25%的人至少离过一次婚,离婚率因宗教归属和年龄而有差异。在主要的基督教团体中,浸礼会教徒的离婚率高达29%,天主教徒和路德教徒的离婚率是21%。除亚洲人后裔外(9%),新教徒高级牧师的离婚率最低(15%);50年代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离婚率达到34%;53岁到72岁年龄段的离婚率是37%;老年公民的离婚率只有18%。婚姻誓言的神圣遭遇威胁,是有许多原因的,但没有人认为同性恋是造成众多的失败婚姻的重要因素。
对于同性恋人的身份和权利问题,我们与其争论不休,导致我们的民众分崩离析,不如将两者分开,尝试两个基本的方式:让政府界定并保护公民的平等权利,包括未采用宗教仪式的“世俗结合”者的权利;让教会会众界定“神圣的婚姻”。
2005年4月,康涅狄格州几乎全票通过了一项法案,保证同性恋双方享受与异性婚姻同等的法律权利,包括享受家事休假、纳税与保险、看病就医等方面的待遇。这项法案还规定了婚姻的定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结合。这是符合逻辑的、简单的教会与政府职能的分工,也与我的想法吻合。我们唯一的选择是让不必要的宗教冲突继续存在,等待美国最高法院对法律问题给予最终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