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灵活性是执行功能的主要成分,它对个体能力发展和对环境适应的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韦尔奇(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前CEO)
通常情况下,企业政策的执行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很多因素,具有时间上的阶段性、连续性和空间上的协调性,因此要求员工必须统筹兼顾,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虽然上司的决策也有错误的时候,但是,你也应该遵从执行。你既不能事先加以肯定或指责,也不要事后加以抱怨或轻视他的决定。因为上司在作决定时,认为百分之百是正确的,所以他才会这样做。不论是普通员工,还是管理者,你很难断定决策是对的还是错的,因为很多东西在没有最终答案之前无法确定它是对是错。从社会学意义来讲,很多东西的结论不是唯一的,它本无所谓对或错,只是有合适不合适,是不是更合适。你认为不正确的,或者自己不能理解接受的,并不一定是错误的,它需要实践加以检验。
当然,你可以大胆地说出你的想法,让你的上司明白,作为下属的你不是在刻板执行他的命令,你一直都在斟酌考虑,考虑怎样做才能更好地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他的利益。但是,我要告诉你,无论你在公司的职位有多高,只要你身为公司的员工,就要谨记一点:你是来协助上司完成经营决策的,不是由你来制订决策的。
所以,上司的决定,哪怕不尽如你意,甚至与你的意见完全相反,当你的建议无效时,你应该完全放弃自己的意见,全心全力去执行上司的决定,在执行时,如果发现这项决意的确是错误的,尽可能地使这项错误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这才是你应有的态度。
执行不能死守教条,要善于变通。执行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掌握创新与灵活性原则。忠实于政策目标本身,政策目标本身是不允许“灵活”的,为了保证在有效的期限内达成政策目标,可以在手段上、策略上进行灵活变通。
辛辛那提大学乔治·古纳教授在教授秘书学时,提出了这样一个案例:
一天,某公司经理突然收到一封非常无礼的信,信是一位与公司生意交往很深的代理商写来的。经理怒气冲冲地把秘书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向她口述了这样一封回信:我没有想到会收到你这样的来信,尽管我们之间存在一些交易,但是按照惯例,我仍要将此事公布于众。之后,经理命令秘书立即将信打印寄出。对于经理的命令,秘书现在有四种选择:
照办法:“是,遵命。”说完,转身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将信打印寄出。
建议法:如果将信寄走,对公司和经理本人都非常不利。秘书想到自己是经理的助手,有责任提醒经理,为了公司的利益,哪怕是得罪了经理也值得。于是对经理这样说:“经理,这封信不能发,消一消气,把它撕了算了。”
批评法:秘书不仅没有照办,反而前进一步,向经理提出忠告:“经理,请您冷静一点,回一封这样的信,后果会怎样呢?在这件事情上,难道我们自己就没有值得反省的地方吗?”
缓冲法:当天快下班时,秘书将打印出来的信递给已经心平气和的经理:“经理,可以把信寄走吗?”
乔治·古纳教授选择了缓冲法。他认为,照办法对于经理的命令忠实坚决地执行,作为秘书确实需要这种品质,但是仅仅“忠实坚决”照办,仍然可能失职。建议法是从整个公司利益出发,对于秘书来说,这种富于自我牺牲精神也是难能可贵的,但是,这种行为又超越了秘书应有的权限。批评法是秘书干预经理的最后决定,也是一种越权行为。乔治认为,照办法和建议法这两种执行方式虽不足道,但毕竟还有商量的余地,批评法是最不可取的,而采用缓冲法,在秘书的职责范围内,巧妙地对领导决策施加影响,既无越权之嫌,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因而是最好的办法。
如果你不是秘书,你是否也可以从中汲取一些对你有用的东西? 在执行中,一定要动脑筋思考,处理好忠实性原则和灵活性原则的关系,让执行更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