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太奇:蒙太奇源于法语,意为构成装配,在影视制作方面意为剪辑、组合。在影视制作中,按剧本或影片所要表现的主题思想,分别拍成许多镜头(画面),然后再按原定创作进行构思,将这些不同镜头(画面)有机、艺术地组织、剪辑,使之产生连贯、对比、联想、衬托、悬念、快慢不同的节奏等效果,从而有机地组成一部表达一定思想内容、为广大观众所理解的片子,这些构成形式与方法统称蒙太奇。
蒙太奇首先是指画面与画面的承继关系,也包括对时间和空间、音响和画面、画面和色彩等相互间的组合关系。对电影艺术家来说,蒙太奇是第一流的创作手段,是电影艺术的重要基础。蒙太奇能帮助他们强调或丰富所描绘的事件的意义。从一个场面所包含的一整段时间中,他只选取他最感兴趣的部分;从事物所占据的整个空间中,他只挑最紧要的部分。他强调某些细节,完全删掉另一些细节。有时用蒙太奇连接起来的一些镜头并无现实联系,而只有抽象的诗意联系。如有些电影中的“空镜头”,用漫天阴雨表现人的悲愤;用鸟语花香表现快乐等。
影视的集体创作
一个人纵有三头六臂,也难于完成影视摄制的所有工作。影视片是集体创作的艺术,而且需要各工种配合默契,高度协调一致。
演员:导演对艺术总负责,选演员方面有发言权和决定权。选演员时,一般要考虑与角色外型符合,形神兼备,有表演才能,纯熟的演技包括语音、音色、语言表达等。演员可是专业演员,也可是非专业演员。如果演员不能胜任有些特殊技能,可使用替身演员。
演员接受任务后,要钻研文学剧本和分镜头剧本,正式拍摄前要排练。影视表演与舞台表演不同,同一场景的戏,可能连拍第一场和最后一场,称“跳拍”。拍戏时,要求演员动作的快慢、感情分量要符合剧情。开拍前,导演给演员“说戏”,交待镜头内容、人物情感和表演的分量,包括从何处进场、出场等。表演区域很小,很容易就会“出镜头”,或造成模糊,因此演员要有“镜头感”。
影视表演的特点是自然、真实、生活化。演员要在生活和艺术实践中发挥其理解力、想象力、表现力和摹拟力,使自身形象与所扮演的角色融为一体,准确塑造艺术形象。
制片人:国内的制片人主要负责制订拍摄计划,预算成本,调度生产,安排演职员生活,是行政负责人。在国外和中国港台地区,制片人首先是老板,他拥有独立自主权,并懂影视艺术,是专家。他要选择剧本,筹集资金,选择导演和演员。制片人选择剧本时,要考虑影视生产的三大目标:社会目标,预测影片在市场的社会反映,估计社会价值;艺术目标,即确定影片创作的风格;经济目标,即争取票房价值,力争赢利。文学剧本要送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后,选择导演,筹集资金,制订摄制计划。
录音师:根据剧本内容和导演意图,担负声音设计和创作任务,包括人声、音响效果和音乐的录音配置。
美工师:以剧本和导演构思为依据,画出不同场景的气氛图。美术师要对构图、色彩进行设计;美工师还兼任布景师,对外景、内景的制作和施工进行指导监督。
照明师:担负曝光、造型、构图和通过光线描绘工作,表达事件意义,完成戏剧任务。
化妆师:将演员的面部形象塑造成角色的面部形象。
作曲家:导演先勾勒出音乐轮廓,作曲家进行音乐段落的安排,其工作包括旋律的谱写,节奏、和声、配器等技巧的运用。
道具师:片中为角色和剧情服务的各种用具叫道具。道具要求形体准确、逼真,表面颜色和质感具有准确的年代感,自然表现生活的痕迹,以体现出剧中人的职业身份和社会地位。
服装师:负责片中人物的穿着和服饰,在用料、服型、色泽等方面体现人物的身份、年龄、习惯、情趣等显示出民族风貌、地域特色和时代感。
小知识
影视文学剧本
一种用文字表达电影故事或电视剧内容的独特的文学体裁。剧本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片子的成败。文学剧本是作者根据其构思,对生活素材进行提炼加工,将其感受和评价融于创作形象中,用语言描绘出来,具有一定屏幕感,可供人阅读的一种文学样式。每部故事片100分钟左右,电视剧每集50分钟左右,这一点在文学剧本创作阶段应予以考虑。影视文学剧本不同于导演拍摄时的分镜头剧本。
影视艺术的同异性
电影和电视并称为“影视艺术”。它们在编、导、演、摄像、录音、美工等方面,既存在相似性,又具有差异性。将电影和电视区别开来加以比较,有助于澄清人们的认识,更好地欣赏电影、电视。
电影和电视的相似处,如画面均连续不断地运动;都根据蒙太奇理论和长镜头理论摄录镜头画面,其表现手段、表现手法相同;所摄录的画面(镜头、段落等)都要经过组接加工;都通过镜头画面中出现的各种人物及其对话(包括旁白、画外音等)、动作、场景、音乐音响等手段,表现情节内容;都以声画的形式从时间和空间反映现实世界;其整体完成过程都要经过编剧(或撰稿)、导演、摄影(录像)、美工、演员(主持人、播音员)、音乐音响、灯光、道具、服装、化妆、录音、组接合成等环节,以及各有关人员的通力合作。
技术方面:电影、电视技术基础不同。电影依靠感光胶片、感光乳剂、显形技术和光学、声学、机械学、电子学等方面的科技技术,不断更新、完善其表现手段。电影技术的发展则将声画从时空两方面再现客观世界的能力提升。它可把客观世界中一切具有“声”、“光”属性的事物都真实、完美地用摄像机拍摄记录,并使之更富有现场感。
电视除全面吸收电影技术的各种表现手法外,电视摄像机还能通过各种特技处理,创造出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的图像、图形和音响。此外,电视还吸纳通信卫星、光导纤维、电子计算机技术等高科技成果,使电视技术设备不断进化。
制作方面:电影用感光胶片拍摄,要经过洗印底片、选取素材、剪接加工、影片分本、制作拷贝等一系列工艺流程才能完成,影片拍摄后不能再有任何改动。在影片拍摄过程中,由于主观、客观方面的种种原因造成的不足或不满,将永存于胶片中。所以,人们称电影是“遗憾的艺术”。
电视磁带无需洗印,录像后当即可视,创作者可及时、不断、精益求精地在艺术上进行探索、加工及校正。电视磁带还可反复使用,节省资源。
电视制作有前期摄录、后期编辑,多机摄录、同期编辑及混合式等三种方式。不管哪种摄录方式都能极大减少制作时间,降低节目制作费用,还可保持演员在表演情感方面的连续性,保持情节、情绪的完整性。它能向表演者提供最好的表演环境和条件。
传播方式方面:电影主要在电影院里放映,尤其是全景电影、环形电影、环幕电影等这类采用新技术摄制的影片,更需要借助极其复杂的技术设备,将其放映给观众看。
电视在传播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电视传播范围广,不受国界、地域及地形变化的影响和限制,还可使用多种传播手段,如卫星直播、无线传播、多频道、多选择的有线传播等,还可通过电视录像、电磁唱盘传播。
观赏条件方面:看电影是一种集体性观赏活动,只能在电影院观看,观众买了哪场电影的票就只能观赏某部影片,没有选择权。观看的距离、放映的技术性能如色彩、亮度、音响等一般只能取决于放映员的安排。
观赏电影受时间限制。在电影院观赏影片的时间不能太长,也不能太短,长了观众受不了,短了观众不会去,故一般影片的容量为1.5小时。
电视,可一个人观赏,也可众人同时观看。可任意选看不同频道播映的节目,其选择性极度自由,不受任何限制。电视还可由观众动手调节电视的色彩、亮度、音色和响度,可任意调整观看的距离。
电视节目在时间上也具有极大自由。几分钟的电视小品、几十分钟的电视艺术片、几十集几百集的电视连续剧,只要内容吸引人,观众都爱看。
审美感知方面:在电影院里,人们只能默默观赏,是一种个人审美活动,人们只能谈观后感。在家里看电视,自由许多,可对电视节目品头论足,当场发表、交换意见。
社会功能方面:电影强调社会意义和寓教于乐,并重视娱乐性和商业性。电视的功能包括传递信息、社会教育、传播知识和审美欣赏等方面,与电影的任务、目标不尽相同。
内容形式方面:电影是企业性文化,受到一定经济因素制约,尤其受电影市场供求规律的影响。电视主要是事业性的,至少在中国,目前市场影响对它还不起决定性作用。电视节目的内容包罗万象,如教育节目、体育节目、大奖赛、春节联欢晚会等。
影视的传播、观赏特征:一般电视只宜拍中近景,不宜展现宏阔场面,不宜拍特写(电子传播保真稍差),要以人物、动作为中心。电影则既可有壮观场面,也可有抒情性画面,还可有人、景特写。
看电影是一种特别的郑重的娱乐,而看电视的随意性则破坏了欣赏效果。电影画面、影院音响及欣赏环境有家庭观赏电视所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去影院有情调,有心理的满足,所以电影不会因电视的兴盛而衰落。电影和电视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会相互补充、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