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可知,明代地方志对祭礼的记载南方多于北方,这是祭礼的实行南方较北方为盛的反映。地方志祭礼的内容证明,庶民一般有传统的墓祭习俗;士大夫还要实行属于精英文化的祭祖礼仪。祭祖礼仪包括在正寝祭祀和祠堂祭祀,基本上依据朱熹《家礼》实行。依礼仪祭祖,特别是建祠祭祖,成为士大夫的行为特色。居乡的士大夫不仅自己实行,还以此倡行乡里。前引嘉靖修陕西《平凉府志》说,当地士大夫创立移风社七十余年,推行以朱子《家礼》为中心的儒家人生礼仪,并给予立祠堂特别的重视,就是一个突出的事例。时人认为倡行礼制是士大夫应尽的职责,如前引嘉靖修河南《商城县志》就说:“今庶民之家鲜克有礼,尊式厚俗当自士夫始。”一些地方官还不遗余力地推行祭祖礼仪,如前引嘉靖修河南《通许县志》讲提学陈公向各学颁布祭礼,于是有士子先行家祭礼。再如前引福建《建宁县志》说,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知县何孟伦刊行祭礼图式,家喻户晓。士大夫及地方官对儒家礼仪的倡行并非无的放矢,而是针对当时的民俗。以上所引福建《建宁县志》《、湖广总志》常德府条的记载表明,民间家祭往往祖先与观音、祖师佛老及诸神像杂处,祖先神主也不符合礼制。所以士大夫与地方官的家祭礼仪推行活动,是儒家对佛道二教民间化以及民俗信仰的移风易俗。
二从岁时节日看宗族祠祭活动
岁时节日祭祀祖先除了墓祭外,通常以家祭为主。以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元旦为例,前面提到的河南《通许县志》说当地嘉靖时始行家祭礼,又讲元旦祀神毕,“复于中堂或悬祖考影像,或请主以祭。”明代元旦祭祖设遗像比较普遍,还有一些方志对此有记载,万历江苏《昆山县志》(华东卷)说:“岁朝以祖考像悬之中堂,男女参毕,始贺尊长。”又如嘉靖江西《南安府志》卷十《礼乐志·岁时节物习尚》记载:“元旦设先世遗像,焚香烛,率长幼男女展拜。”贵州在元旦的前一天即除夕祀祖像,嘉靖《贵州通志》卷三《风俗》说:“祖有遗像,至是日俱以父祖者悬挂于堂,自曾高以上惟论尊卑设神土(主?)奉祀之,尽一月复藏之,无像亦具神主如礼。”在家里祭祖,一般祭及祖、父。
值得注意的是,明人岁时节日祭祖往往以宗族祠祭形式进行。在南京,嘉靖修苏州府《太仓州志》卷二《风俗》说元旦列拜神祇后“,次谒祠堂,或悬祖先影像,设神主于中堂,具香烛、糕果、茶饭以祀其先而列拜焉。”嘉靖修应天府《六合县志》卷二《人事志·风俗》说,当地清明“其不奠者亦挂纸钱于墓而祀于家庙”。嘉靖《池州府志》卷二《风土篇·时序》记载:“七月中元荐祖,郡人咸谒寺观惟士人祭于家庙。”该府嘉靖《石埭县志》(华东卷)则说中元“惟士夫家荐之宗祠”。弘治修松江府《上海志》卷一《疆域志·风俗》记载:“十月朔:开炉,以面裹菠菜,名菠菜饼,登献祠堂,复拜扫先墓。”在祠堂对祖先的谒、祭、荐、献,分别于元旦、清明、中元、十月朔进行,祠堂祭祀祖先的活动比较频繁。
江西。嘉靖修南昌府《宁州志》卷一三《风俗》记载:“腊月二十四日名小除,晦日名大除,皆设祭于家庙。”所谓小除、大除即灶王、除夕二节,宁州有家庙祭祖之俗。正德《建昌府志》卷三《风俗·四时土俗大略》说冬至“:人初不为重,近时士夫家行祀先礼,人渐效之。”当地的祀先礼,或许包括祠祭。嘉靖南安府《南康县志》卷一《风俗·岁时所尚》记载清明:“祭先于祠,复以醴馔拜于墓,标以纸钱曰醮墓。中元以楮为衣冠,拜献于先祖焚之,仍合族祭于祠,亦有用浮屠作为追荐者。冬至礼先于祠,醮墓如清明。”南康的清明、中元、冬至诸节均在祠堂祭祖,可见祠祭之盛。一地岁时节日记载中反复出现祠祭也极为罕见。
湖广。嘉靖《常德府志》卷一《地理志·风俗》记载冬至:
“惟近时士夫家行祀先礼,乡人渐效之。”这一记载类似于正德《建昌府志》。
浙江。弘治《温州府志》卷一《风俗·岁时》记载:“中元:郡人于是日设盂兰盆,请僧人诵经追荐祖考,亦有具酒肴致祭祠堂不用僧者。”当地中元节流行用僧追荐祖考,祠祭者占少数。嘉兴府,天启《平湖县志》卷十《风俗志·岁时》说元旦要拜天地家庙。从该卷《家庙》部分可知,拥有家庙的是少数士大夫家族。天启《海盐图经》卷四《风土记》说:“十月朔:祭先于祠堂,间有扫墓者。”则表明十月朔祠祭很普遍。
福建。嘉靖修兴化府《仙游县志》卷一《风俗·岁时》讲到,元旦首先拜神祇以祈一年之福,其次谒祠堂致祭祖先。万历修建宁府《建阳县志》说冬至“:是日大族行祭始祖之礼。”崇祯修延平府《尤溪县志》卷四《风俗》也说冬至:“会通族子姓以祀其始祖。”嘉靖修漳州府《漳平县志》卷四《风俗·节序》:“中元祀祖于家庙,民家颇重之。”同府嘉靖修《龙溪县志》卷一《四时土俗》记载冬至“:巨家合族祀始祖。”崇祯《海澄县志》卷一一《风土志·岁时》说冬至“:是日巨家祀始祖。”万历修福宁州《福安县志》卷一《舆地志·风俗》说中元祀先“:衣冠之家率族于家庙行祭。”福建岁时节日祭祖的记载有两个特点:一是元旦、中元节在祠堂、家庙祭祀祖先;二是冬至日巨家大族祭祀始祖。一般来说,始祖之祭以清明墓祭为主。冬至祭祀始祖,且系巨家大族所为,当是在宗祠举行。反映冬至祭始祖有四条材料,所在方志纂修时间,嘉靖、万历各一志,崇祯两志,也说明明后期宗族势力的发展。
广东。嘉靖《惠州府志》卷五《地理·土俗》说清明:“士大夫举族杀牲墓祭,以祠祭尤盛。”似乎这里的祠祭盛行于墓所。
岁时节日中的祠祭活动是实行祭礼的结果,所以祠祭流行省区与祭礼流行省区一致,均为南京、江西、湖广、浙江、福建、广东。而且岁时节日的祠祭记载仅见于这些南方地区,祠祭祖先的记载往往与宗族联系在一起,说明祠祭祖先是宗族建设的一部分,明代宗族势力盛于南方。
本节所引明代地方志的数量、纂修时间尚需说明,以进一步把握其资料价值。本节引用明代地方志六十三种,是笔者阅读了《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四库全书存目丛书》、《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东卷)以及南开大学图书馆藏大约总计三百余部明代地方志后选择的,这些地方志分布于全国各地,《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中华书局1985年版)收载明代方志九百七十三种,笔者已读方志占现存方志约三分之一,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数字,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已读方志有关祭礼的记载占所读地方志总数的五分之一,这是一个比例不太大的数字,表明明代祭礼特别是祠祭在全国的空间分布上居少数。或者更确切地说,明代祭礼特别是祠祭主要流行于南方地区。从所引地方志的纂修时间来看:弘治四种,正德一种,嘉靖三十四种,隆庆一种,万历十四种,天启三种,崇祯六种。基本上是嘉靖以后的,以嘉靖、万历为多。这一统计结果也和今存明代方志纂修时间分布一致。这是由于嘉、万两朝持续时间长,重视修志,明后期所修志书较前期修志书容易保存下来的缘故。再一个不容忽略的问题是,嘉靖以来祭礼进一步深入民间。本节第一部分提到的士大夫与地方官倡行礼制的事例均出自嘉靖修地方志,还有方志明确记载祭祖民俗的变化。如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刻本《平凉府志》所记移风社成立于成化年间,但立祠堂则是嘉靖时。正德十二年(1517年)刻本《建昌府志》说冬至祭祖礼:“人初不为重,近时士夫家行祀先礼,人渐效之。”嘉靖十四年(1535年)刻本《常德府志》也说:
“惟近时士夫家行祀先礼,乡人渐效之。”如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刻本河南开封《许州志》讲当地:“又重墓祭,而祠堂亦渐设云。”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刻本《惠州府志》说:“旧四代神主设于正寝,今多立祠堂,春秋祭祀,一依朱文公《家礼》。”上述南北各地的资料表明,虽然成化、正德年间士大夫已有倡导祭礼的活动,但嘉靖时期规模更大,效果更为明显。而第二部分中福建等地祭祀始祖的记载以嘉靖以后为多,表明宗族势力得到了发展。嘉靖以来祭礼进一步深入民间。
小结
有明一代的祭祖礼制基于《大明集礼》。《大明集礼》仿自朱熹《家礼》,明代的祭祖礼制实际上是《家礼》的官方化。以《家礼》进入国家典制为标志,明代是以官方传播朱熹《家礼》的时代。明官方正式的祭祖礼制一成不变,但诸朝的一些祭祖礼制的变动却在社会上起到了不小的影响,如洪武十七年将庶民祭祖由两代改为三代,嘉靖十五年允许官民祭祀始祖,要求官员建立家庙。
明代祭礼实行比较普及的地方,也正是士大夫集中的地区。地方志祭礼的内容证明,庶民一般有传统的墓祭习俗;士大夫还要实行属于精英文化的祭祖礼仪。祭祖礼仪包括在正寝祭祀和祠堂祭祀,基本上是接受朱熹《家礼》的提倡。依礼仪祭祖,特别是建祠祭祖,成为士大夫的行为特色。居乡的士大夫不仅自己实行,还以此倡行乡里,时人认为倡行礼制是士大夫应尽的职责。士大夫与地方官的家祭礼仪推行活动,是儒家对佛道二教民间化以及民俗信仰的移风易俗。
明朝政府以及士大夫对朱熹《家礼》特别是祭礼的提倡,贯穿有明一代,明中后期进一步深入民间。明代宗祠的建设与发展,是以《家礼》的普及和士大夫的推动为背景的。实际上这也反映了明代宗祠发展的动力。“议大礼”的推恩令导致的嘉靖十五年家庙及祭祖制度的改革,特别是允许庶民祭祀始祖,更在客观上为宗祠的普及提供了契机,强化了宗祠的普及,宗族势力凸显并且制度化与组织化。
明代地方志对祭礼的记载南方多于北方,这是祭礼的实行南方较北方为盛的反映。明代岁时节日中的祠祭活动增多,是实行祭礼的结果。祠祭流行省区与祭礼流行省区一致,均为南京、江西、湖广、浙江、福建、广东。而且岁时节日的祠祭记载仅见于这些南方地区,祠祭祖先的记载往往与宗族联系在一起,说明祠祭祖先是宗族建设的一部分。明代宗族势力盛于南方,尤以安徽、江西、福建为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