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江西泰和及吉安为中心
罗钦顺(1465—1547年)字允升,号整庵,江西吉安府泰和县人。弘治六年(1493年)进士,累官至南京吏部尚书,因耻与议礼派张璁、桂萼同列,于嘉靖六年(1527年)致仕。里居二十余年,潜心格物致知之学。王守仁以心学立教,钦顺与之商榷,为学力排佛教,著有《困知记》。嘉靖二十六年卒,享年八十三岁,谥文庄。作为思想家,罗钦顺主张“气”为宇宙本体,反对心学,受到学者的重视。我还注意到罗钦顺之族谱序、祠堂记多系晚年致仕后的嘉靖时为泰和及吉安宗族所作,其中有比较丰富的谱论和族论,对于我们认识明嘉靖年间士大夫的宗族思想,了解明中叶泰和及吉安的宗族状况,是有一定帮助的。
罗钦顺之谱序所见宗族与修谱
罗钦顺著有文集《整庵存稿》二十卷,其第九卷为序,有十三篇族谱序文。为了了解罗钦顺笔下的泰和及吉安的宗族,也为了把握他的宗族思想的社会背景,我们据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制成下表(见第401页)。罗钦顺的十三篇谱序中有十一篇是为吉安宗族所修族谱而作,其中庐陵一篇、泰和六篇、万安一篇、永新一篇、吉水一篇,半数是家乡泰和县的。另外两篇,一篇是江西临江府新喻县的,一篇是福建建宁府政和县的。也就是说,罗钦顺之谱序反映的基本上是泰和及吉安宗族修谱的情形。
从迁居一栏看,泰和及吉安宗族是在唐、五代、宋之际定居的。始迁族有官员,也有平民。始迁以来历世二十代左右,到嘉靖时这些宗族的规模一般是数千指,千指即一百人,数千指就是数百人。这些宗族历史悠久,规模不小。
族况栏表明,泰和及吉安宗族宋、明时代多有科举和仕宦者,有的官至侍郎、尚书甚至更高。具有文化和出仕者,也是这些宗族的特色。
修谱人中约半数为出仕者、半数为平民。请序者与罗钦顺的关系中,除因慕名请人介绍的三四例外,其他则是联姻、同里、同宗、同朝或朋友关系,而且往往有两种关系交叉在一起,说明关系比较接近。
从修谱情况看,泰和及吉安宗族宋元时代多有谱牒,元季因兵燹亡残者为数不少。明初一般新修族谱,至嘉靖年间又进行续修或重修,而且要锓梓公之于族,以广流传,以宣教化。永新甘氏甚至“谱成告庙,人授一帙”。
谱名中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吉安的十一个事例里标明“重修”的达七例,与“修谱情况”一栏所记内容相符;二是除一例名为“通谱”外,皆是“族谱”,证之宗族实况,钦顺所序谱牒的确是宗族之谱,也说明“族谱”名称的流行。
罗钦顺的谱序正是为上述世家大族所写,他的宗族思想也是与他们的对话。
事实上,罗钦顺还在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以八十岁的高龄为本族续谱,并写下了《重修罗氏宗谱序》。据谱序可知,宋绍兴间,罗氏有自豫章来官泰和者,遂留家邑城东阙城,自阙城分徙闽、楚,世久而族蕃。其族谱先世尝两修,弘治甲子(十七年,1504年)乃父又续修,钦顺事隔四十年而重修。罗钦顺宗族与前述泰和及吉安宗族的情形基本一致。
罗钦顺谱序中的族论与谱论
罗钦顺对于世族的形成和维持进行了探讨。他在《上模曾氏重修族谱序》有专门论述,该序开篇即说:“语世族之盛,大率有三:源流深长,枝叶蕃衍一也;簪组蝉联,墙屋华润二也;才贤辈出,猷为克敏三也。三者之中,才贤为之本,苟有其人,则所以维持之者有其方,光大之者有其实,其实为江乡之所推重,岂直蕃衍、富贵云乎哉!”总结世族存在的三个原因:一是历史悠久、规模较大,二是出仕不断、经济富裕,三是众多有才华、贤德之人立志奋勉。而第三条为根本,是当地衡量社会声望的依据,不止讲前两条的蕃衍、富贵。在该序的最后部分,他进一步申论:“夫族之盛也以人,即是谱而观之,维持之方,光大之实,曾氏世有人焉,概可见矣。然余之望之也,岂不欲其人人皆为才且贤乎!夫富与贵身外物也,得之不得有命,人人有贵于己者,求则得之,诚于所不当为者,赧然而不为;所当为者,奋然为之如弗及,所谓猷为之克敏者,孰加于此。隐亦此道,显亦此道,身安而用利,伦叙而家肥,职修而业广。将其族,其盛也庸有既乎!”认为曾氏修谱即是族人有才贤的表现,希望其族人更加努力,人人向上,族盛不成问题。钦顺寄语殷殷,盖因曾、罗同居上模,世有联姻,其曾祖母、母亲就出自曾族,骨肉之情,自有厚望。
关于人才与族盛的关系,罗钦顺还有说明。他在《雷冈康氏族谱序》指出:“子张子有云:‘子孙才族将大’。夫所谓才者,必其智足以知所当务,其志又能汲汲焉为之。君子之所先,莫大于文行,诚能汲汲焉用力于此,将所以大其族者,不亦有余地乎?莫非文也。而谱牒亦其一事,凡族之谱牒,非有才子孙出,盖亦莫能修之。谱牒不修,则本源弗明、昭穆弗辨,仁孝之道、雍穆之风鲜不微矣。前代虽有显者,其亦不复接于耳目,又安知践修之责之在于我,求其能免于卑陋而聿进于高明,岂不难哉。故善观人之家族者,即其谱牒之废举,而其昌大与否亦自可见。”将族人有才,归结为用力于“文行”,“有行以为本,有文以为华”,族可光大。认为修谱是才子孙当行之事,以维持仁孝之道、雍穆之风,使祖先的“风声事迹”呈现出来,教育子孙克承家风,光宗耀祖。提出看一个家族昌大与否,观察其谱牒之废举即可。关于仁孝之道行之于宗族的重要性,他有所论述:“夫仁孝之德,人心所同,保族亢宗,必此为务。苟能推一念之仁达于其所未至,则所以视祖宗之遗胤,自不容于不亲,有和睦而无乖争矣。推一念之孝,达于其所未至,则所以行父母之遗体,自不容于不谨,有善美而无邪辟矣。”而子孙承先启后才可以维持族盛,他又说:“凡故家大族,愈久而愈盛,非偶然也,必其作于前者功德有可称,足以为敷遗之本。承其后者,又能敦诗书饬行检,勤生务实,得所以引之之道,故宜历世绵长而繁衍昌大,有加无已也欤。”故家大族历世绵长而繁衍昌大的关键在于有祖先功德传世,子孙能够在“文行”方面“敦诗书、饬行检”,加上“勤生务实”。
罗钦顺较多地论述了族谱的功能,首先他认为修谱可以保族。前引钦顺所说,观察一个家族之谱牒废举即可知其昌大与否。他还指出:“世久而族蕃,谱不可无作也。谱作而源委明,昭穆辨,戚疏之分著,显晦之迹彰。一展阅间,必将惕然有动乎其中者。仁让之行、诗书之业,相与敦其所未厚,廓其所未宏,则于前为有光,于后为可大,此谱之所系未可轻视也。故凡有志于尊祖厚族以大其家者,未尝不以谱牒为重。”把族谱作为强化仁让之行、诗书之业的厚族大家手段。并批评一些名宗大族对修谱不重视,他说族谱“有作于前,有续于后,斯其族为有人矣。世之名宗大族承休席宠,岂无才且智者,杰出乎其间,然所致美以夸耀一时,不过服食舆马宫室玩好而已,至伦谊所系如谱牒之类,求其有能究心焉者,指其可多屈乎?”名宗大族把心思用在谱牒者还不很多。当然,如同前面叙述的,宗族强盛不仅要修谱,更在于有人。罗钦顺在《中塘张氏重修族谱序》指出:“夫君子之作谱,盖本于尊祖睦族之心,而以维持久远无穷之计,然而犹虚器焉,族者所以睦者人也。”罗钦顺还把修谱作为维持社会秩序的措施。他认为:“王化必自睦族始,而睦之之道,亲以恩亲,分以义正。自宗法废,而宗无所统,犹赖世之仁人君子作谱牒以联属之。”?所谓“王化”,即儒家理想化的社会秩序,是通过睦族开始实现的,而睦族在宗法制废除后,要靠谱牒维持。他在《义城黄氏重修族谱序》中也说:“盖闻人道莫大于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宗法既废,而收族之要,惟赖谱牒而已。”他还具体指出族谱的收族在于可使族人一同而相爱:“夫君子之作谱也,其心诚厚于仁,非以为观美也。万支一本,万派一源,视万犹一者,君子之本心,而谱者所以会万于一也。凡族之有谱,将俾观者皆知其本源之同,而辨于支派之异,虽异而同,则恩不可以不笃,虽同而异,则分不可以不明。其相爱也,有恩而相接也,有礼则宗法虽废而其族之所以睦,亦将无异于先王之时。盖谱之所系其重如此,而可以无作乎!”族谱所系,事关王政,自然重要。良好的社会秩序,也就是“人伦之明,风俗之厚”,他说:“族之有谱,所以著本原,详支派,别昭穆,辨亲疏。人伦之明,风俗之厚,实惟有系于此。故自昔知礼之君子莫不以谱牒为重,前有作矣,后必从而续之,凡以为久远无穷计耳。”通过罗氏谱序,我们还可以了解到当时族谱文献学方面的一些情况。关于族谱内容体例,《曲山萧氏族谱序》增修,“惟于谱后别为事迹志,具载族人之显者本末及所得累朝诰敕,至于祠宇、祭田有关萧氏世德者,皆附录焉”。该谱除世系外,有《事迹志》和附录。《事迹志》当是借鉴志书体例。《南安林氏重修族谱序》介绍是谱:“首姓原,次世系图,又次世传,以及衣冠图、恩命录之类,凡十类,为一卷,卷如其类之数焉。”该谱分类有十项之多,比较细致。关于族谱的书例,《中塘张氏重修族谱序》说:“凡其生卒之岁月,娶某氏,葬某地,子男女几人,各详注于名字之下,而阙其所不知,可谓慎矣。”?详于族人履历的记载。《永新甘氏重修通谱序》指出:“自签判始,每五世为图,一如欧阳氏谱法。然犹溯及钤辖,列书其世,以识其所自来。至十六世而别为六堂,子孙益重,则堂各为图,以便考览。或徙居他处,赘入他姓者,皆谨书之,名之曰通谱。”记载了通谱的编修方法。《重修罗氏宗谱序》还论述了家谱与国史的关系:“史为国谱,谱为家史,谱史之相为重。”此外,泰和宗族还兴五世图之作,如罗钦顺为人写过《上模曾氏五世图赞(有序)》、《秀溪张氏五世图赞》,后者为房谱。
明中叶的升平之世,促进了族谱的续修。罗钦顺指出:“窃惟文物之兴坠,虽系乎人,然其机未始不由于世道之升降。当元氏之乱,上下分崩,史多缺文,族无完谱。比国初平定,虽有贤者拾残补缺,惓惓焉不遗余力,然亦安能遽底于明备乎!迨兹累世隆平,文教洋溢,不惟朝廷之上遗文坠典一皆讨论修饬,以成焕乎之治。至凡民间族谱家乘可以昭先德垂后规者,或开其源而未竟其流,或但为一人之私藏,而未为一族之公器,亦往往旁收博采,灿然成编,锓之于梓,而公之于其族矣。虽然族之大贵乎保之有道,时之盛贵乎出而有为,保大乘时之具,非诗书礼义何以哉。”与修谱同时,一些宗族还有其他建设,前引《曲山萧氏族谱序》附录所增为祠宇、祭田有关宗族制度的内容,说明宗族制度的发展。《书院罗氏族谱序》说该谱修纂者尔辅“尝置祭田、学田及役田,皆所以维持宗族子孙久远之计”。?重视设置族田。罗钦顺也曾赞扬设立义田,希望“树之风声,以耸动四方”。
罗钦顺的宗祠祭祖论
《整庵存稿》卷二载有罗钦顺的三篇祠堂记,藉此我们可以考察当时宗族建置祠堂的情形和罗氏对建祠的看法。
其一,泰和西平胡氏祀先堂的事例。据《胡氏重建祀先堂记》可知,胡氏有旧堂,族之显者,镇江通判学固鉴于“敝且隘,上无以妥祖考之神灵,下无以容子孙之拜起”。于是进行改作,首捐俸金五十两倡导。族人端威身任其成,根据族人的财力平摊,凡成年者各以比例出钱,又筹资一百五十两。胡氏以二百余金,于弘治十七年(1504年)重建成一座堂四楹、寝室二楹、带有廊庑厨库的祠堂。该堂“宏伟高明,加于旧数倍”。罗钦顺为胡氏甥婿,当胡氏请其为祠堂作序时,欣然命笔。
罗钦顺在记中对祭礼有一段重要论述,反映了他的祠堂祭祖观念。他提出:“窃惟古礼之幸存于今,才百什之一二,其涉于形器者虽可概举,至于精微之深意,知之明而处之当为难。姑以祭礼言之,如伊川程先生所行,则岁周于远祖;如晦庵朱先生所定,惟时举于近代。二先生皆命世之才,礼学之宗,而其所出乃不同如此,有志于礼者可不审乎!今吾乡大族往往皆有祠堂,祭礼之行,各有所受。盖周及于远祖者,近代之祭颇略而不专,致隆于近代者,远祖之祭或废而不举,揆诸人情皆未安也。夫合族以居,昭穆素辨,生同出于一本,心同萃一堂,则自始祖而下,岁事之修,宜有不容缺者,其自祢而上以至高祖,则当各随所继而于时祭每致谨焉。庶几远近有伦、恩义兼备,虽不能尽合于古,亦当无大谬已。然区区之见,未当就正于有道,今通判君方致镇江之事,进阶奉训大夫以归,其族人又多读书知礼,幸相与参酌余言而审处其当,使礼之行而乡人颂焉。曰胡氏祀先不苟如此,则岂不有以增于斯堂轮奂之美,而垂永世之规哉!”由此可知,罗钦顺是把祠堂祭祖作为礼制讨论的。他认为程颐主张祭远祖、朱熹主张祀近祖均值得重视,在泰和大族建祠堂普遍,所行祭祖礼受到程朱影响而各有不同,不论强调祭祀远祖或是近祖,均有偏颇,不符合人情。他主张始祖而下的远祖当岁祭,高曾祖祢近代祖先由其子孙时祭。如此兼顾了远近恩义。罗氏也知道他的主张不能尽合于古礼,且未同研究礼学的人讨论,但是他仍然提供给建祠者参考,并被采纳。罗氏还把这一礼学实践,视为垂永世之规,表现出相当的自信。罗氏之所以提出折中程朱的主张,既是保存二者的精微之深意,也是从人情出发制定礼仪,坚信无大谬。
其二,广东肇庆高要陆氏祠堂的事例。据《清塘陆氏始迁祖祠堂记》可知,陆氏世居高要大路里,宋季之乱,文镇始迁清塘。文镇死后葬大路里的蛇州冈,有腴田二百四十余亩供祭扫。明代族人陆汝为“既谢灵璧教事而归”,率其族人创建祠堂,祭祀始迁祖文镇。陆汝为向族人提出:“礼严报本,有如府君(指文镇)功德,子孙盖百世赖之,祭之岂可不以礼?家无祠而祭于墓,如礼何?”受到族人赞成,于是在弘治辛酉(十四年,1501年)建成墓祠。“堂六楹间,有门有序,其制高敞宏深”。每年清明节祭祖,“族有大事则亦于此祭告”。该墓祠是始迁祖祠堂,墓祭始迁祖汉唐以来已成习俗,但是建墓祠祭祀始迁祖尚有争议。罗钦顺在记文中有三处对该祠加以评论,一处说祠始迁祖是“盖以义起者”;另一处讲“斯祠之建,诚可谓合于义矣”;再一处认为文镇享受子孙祠祭“礼亦宜之”。看来罗氏也认为该祠并不合于古礼,而主张礼以义起,可以从权处理。罗钦顺与陆汝为“尝有科场之旧”,故从其请而作祠记。